第六节 消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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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745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消防
分类号: D631.6
页数: 2
页码: 436-437
摘要: 2002年,对消防重点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特种行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指导重点单位开展灭火演习,传授消防技术和自防自救知识。2003年,开展消防进社区活动,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居委会把消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关键词: 消防管理 消防工作

内容

宣传培训
  1991年,公布119火灾报警电话号码。
  1998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颁布实施。县消防大队利用11月9日消防宣传日,开展《消防法》宣传,在广场设立消防安全知识咨询服务台,向群众散发防火知识宣传单和《江西消防》杂志,并在电视台播放防火常识。
  1999年,与消防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组织消防重点单位管理人员和全县行政、企事业法人代表、防火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开展119宣传活动,赠发《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消防杂志、消防知识卡片、《火灾警示录》光盘;向泉江小学、荧屏小学少年消防营赠送消防书籍、杂志;县电视台、县教育台播放消防知识专题片。
  2002年,对消防重点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特种行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指导重点单位开展灭火演习,传授消防技术和自防自救知识。
  2003年,开展消防进社区活动,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居委会把消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消防监督
  1991年,加强重点单位消防监督,严格消防执法。列为一级消防重点保卫的有县火柴厂、县羽绒厂、县造纸厂、县石油公司、县百货公司、县人民医院、县医药公司、县电影院、县政府大院等20个单位;列为二级消防重点保卫的有基层供销社、信用社、营业所、仓库等122个单位。
  1992年,开展四次消防工作检查,消除火险隐患46处,查处火灾事故12起,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30名。
  1994年,监督检查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高层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年内防火安全检查4次,发出整改通知20余份,依法处罚2个单位事故责任人8名。
  1998一2000年,依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基础消防监督工作建设规定》实行县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和公安特派员分级负责消防监督机制,按照“谁主管准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防火安全责任状。
  2003年,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党政机关、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排查和整治。加大加油站、宾馆旅店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力度,改进消防监督管理机制。
   消防设施
  1990年,县消防大队有消防车2辆,指挥车1辆,教练车1辆冰泵2台及其他消防器具。县城工农兵大道、泉江东路大道、泉江西路、泉江南路四条街道伏设供水消防栓7个,全县各义务消防队拥有消防机动水泵87台,各类灭火机3741架(其中双轮灭火机41架)。1998年以来,县城新建的厂房、办公楼、商店、居民宿舍等大型建筑均附有消防栓、泡沫灭火机、太平水桶等消防设备。2003年,县消防大队有中低压泵水罐消防车2辆,消防指挥车1辆和若干配套常规灭火器材。县城11条主要街道伏设27个供水消防栓。
   消防事故
  1991—2003年,全县共发生火灾事故245起,死亡5人,伤13人,经济损失296.8万元。
   火灾案例:
  1992年1月8日,衙前乡石盘村铜锣丘组甘某家,其子点竹片火上楼,不慎引燃稻草,烧毁房屋一栋,死2人,伤1人,损失折款8000余元。
  1995年7月23日,泉江镇共裕村新农村八栋,因郭某之女玩火引燃室内稻草,烧毁主建筑848平方米,附属建筑167平方米,粮食1万余斤,木材17立方米,棺木10副,受灾25户115人,损失折款5.64万元。
  2001年10月,105国道银山大市场路段,一辆运载浓盐酸的大卡车发生泄漏,消防人员迅速将事态控制,确保周围群众安全和国道畅通。同年11月23日18时21分,砂子岭工业园红杉家具厂烘房起火,烧毁烘房内木材,直接财产损失6000多元。
  2002年11月27日19时20分,泉江粮油公司仓库(租与私营企业存放席、床材料)点蜡烛照明引起火灾,过火面积300多平方米,宜接经济损失4.5万元。
  2003年7月3日9时8分,泉江镇制香厂生产中机器过热,引发炭粉自燃,烧毁机器、厂房,直接经济损失5万多元。

知识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遂川县志 1991-2003》

出版者:江西人氏出版社

《遂川县志》共24篇,内容包括:地理、改革开放、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综合、 农业 林业、工业、商贸、财政 税务、金融保险、旅游名产、政法、国防建设、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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