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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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74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治安管理
分类号: D631.1
页数: 3
页码: 427-429
摘要: 20世纪90年代初,旅馆业、刻字印刷业、旧货业纳入特种行业范围,经营须报县公安局审查,合格的重新发证,不合格的予以取缔。新开业的须经公安机关审査批准,发给特种行业营业许可证后方能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此后,对特种行业的管理日趋规范。凡特种行业经营单位和个人都与公安部门签订特种行业治安承包责任状,落实治安承包内容,公安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和检查。
关键词: 公安工作 治安管理

内容

特种行业管理
  20世纪90年代初,旅馆业、刻字印刷业、旧货业纳入特种行业范围,经营须报县公安局审查,合格的重新发证,不合格的予以取缔。新开业的须经公安机关审査批准,发给特种行业营业许可证后方能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此后,对特种行业的管理日趋规范。凡特种行业经营单位和个人都与公安部门签订特种行业治安承包责任状,落实治安承包内容,公安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和检查。1991年,全县检查特种行业213家,举办从业人员学习班6期,参加人员199人。查封违法餐馆3家。1994年,全县整顿183家旅店业,8家刻字印刷业,27家收购业。查获违法案件4起。2003年,全县共登记旅店业95家,其中星级宾馆1家,其他旅馆94家(国有5家,集体17家,个体72家);登记旧货业30家,其中废旧金属收购站点27家,旧货流通业3家;登记刻字业8家,其中印章刻制业2家,公章刻制业1家,其他5家;登记印刷业41家,其中包装装潢印刷1家,其他印刷品印刷20家;彩色复印20家;登记机动车修理业138家。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列入公安部门管理的有汽油、液化气、雷管、炸药、导火索、烟花、爆竹、黑火药等。1991一1993年,重点抓爆炸物品的运、储、产、用四个环节的管理,推行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审批手续,加强安全检查,全县有21个储存点,29个使用单位,136名爆破作业员。期间查处违反爆炸物品管理案件3起,缴获炸药804公斤,雷管3015枚,导火索2100米。
  1998年4月,根据公安部《关于清理收缴爆炸物品和严厉打击涉及爆炸物品违法犯罪的通知》,清理使用爆炸物品单位8个,公路、水利施工工地2处,临时储存点3个。
  2001年后,根据省人民政府《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对易燃易爆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实行“三专”(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车运输)、“三严”(严格制度、严格手续、严格管理)和“六对头”(购进、储存、领用、退回、销毁与账目对头)制度。严禁乱丢、乱放、乱用、乱销。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由单位申请、乡镇审查开具证明,经县计委审核,公安局批准,签发购买证,凭证购买。使用爆炸物品,由具备安全知识并经培训获证的人员负责,使用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2000一2003年,认真贯彻严管、严治、严防方针,结合“严打”斗争,在全县开展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等危险物品的清理整顿工作。共培训爆破员300名,依法取缔烟花爆竹销售点139家、农村爆竹个体生产作坊121家、乡镇鞭炮厂1家,收缴违法经营和管理的爆竹714万响、炸药1416公斤、雷管1569枚、导火索1354米、黑硝52公斤。
  枪支管理
  1992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和上级公安部门的部署,对各类枪支进行登记、造册、发证,收缴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全年共收缴各类枪支41支,其中老式步枪1支,气枪5支,鸟铳35支。登记鸟铳7847支,并打上钢印,核发持枪证。
  1998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收缴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的通告》,5月20日和6月20日,全县两次统一行动,共收缴鸟铳324支,气枪子弹9700发,管制刀具45把。
  2001年,配合严打斗争,开展收枪治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共收缴各类非法枪支3896支,管制刀具129把。其中军用54式手枪1支.猎枪6支,长短铳3783支,气枪104支,小口径步枪2支,各类子弹1044发。查处涉枪案件3起4人,收缴涉案枪支27支。
  2001年5月至8月,在收枪治爆行动中,查获湖南省桂东县三洞乡农民黄某非法制造枪支案。黄某自1999年冬起,非法制造长短火药枪,以每支130一160元的价格出售。2000年11月,泉江镇李某、张某购买黄某3支长短火药枪,先后两次开枪伤人,致二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县公安局将李、张二人抓获,捣毁黄某制造枪支的窝点,收缴鸟铳20支。黄、李、张三名罪犯被依法处理。
   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管理
  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由公安、文化、工商三家共同管理。1991年,根据《江西省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全县114家国营、集体、个体经营的文化娱乐等公共活动场所(影剧院、歌舞厅、文化馆、录像点、桌球室、电子游戏室、音乐厅、茶座等)进行检查、审验、办理安全合格证。
  1996年,结合严打和冬季整治行动,加强公共娱乐场所和服务场所管理。通过整治,全县146家公共娱乐场所,发证68家,限期改正9家,自报停业26家。收缴淫秽物品90件,查处治安案件8起8人。
  2000一200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结合严打重点整治公共娱乐场所。打击播放黄色淫秽录像,容留卖淫嫖娼,放任未成年人进入电子游戏室,提供赌博场所的公共娱乐场所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重点整治,符合管理要求的发证82家,限期改正的22家,自报停业21家,取缔电子游戏室3家。查处刑事案件4起,治安案件5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7人。
   公共安全管理
  1991年,公安与工商、文化等部门,治理县城农贸市场、小工业品市场、文化市场以及农村土于镇的治安秩序。检查整顿192家公共复杂场所,查处违反市场规定的案件12起,处理扰乱公共秩序,欺行霸市的违法人员,与201家个体经营户签订治安承包责任状。
  1996年5月14日下午,6万多群众在遂川中学操场观看中央电视台“心连心”艺术团慰问演出。公安干警在现场维护秩序,保证了演出圆满完成。
  2000年元旦、春节期间,县城105国道洪门征费站至水南方屋桥路段,一些拐的司机强行拉客,敲诈殴打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县公安局组织泉江、瑶厦派出所和刑侦队,进行三个多月的集中整治,破获各类案件31起,送劳动教养3人,治安拘留10人,为务工人员返乡和外出提供了安全保障。同年5月,客运市场治安秩序一度混乱,在市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县公安局成立“5・10”专案组,重点整治客运市场秩序,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9人,刑拘24人,逮捕15人,全县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2002年,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建立群专结合治安防范网络的意见》,县公安局经过严格考核,公开招聘15名优秀退伍军人和待业青年组成专职治安巡防队,加强县城治安巡防工作。
  2003年7月,全县建立以巡警为龙头的“三巡合一”快速反应机制。将110处警队、县城专职巡防队纳入巡警大队统管,将119.122接警台并入110指挥中心接警台,由指挥中心统一调度,统一负责县城和沙子岭工业园区的巡逻。
   禁娼禁赌和查禁淫秽物品
  20世纪90年代初期,卖淫嫖娼和赌博沉渣泛起,遂川加大整治力度。1995年,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禁娼禁赌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县开展禁娼禁赌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强迫、组织、介绍、引诱、容留妇女卖淫和在饭店旅社、路边店、好镇、农村等地聚赌的违法犯罪活动。卖淫嫖娼、赌博活动相对集中的号镇、公路沿线,以发廊、歌舞厅、桑拿按摩室、电子游戏机室、茶座等娱乐场所为重点,集中力量专项整治,共查处卖淫嫖娼案51起85人,赌博案443起,参赌人员562人。1999年,实行专项整治与日常防范相结合,开展禁娼禁赌、铲恶除霸等专项整治活动,共捣毁卖淫嫖娼窝点9个,赌博窝点47个,查处卖淫嫖娼、赌博案件681起,参赌人员525人,卖淫嫖娼人员224人。2001年,在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中,查处卖淫嫖娼案50起,处罚52人,介绍容留卖淫嫖娼案1起,处罚3人,赌博案933起,处罚858人。2003年2月至11月,部分乡镇“六合彩”赌博盛行,全县开展三次“六合彩”赌博专项整治,共查获“六合彩”赌博案件85起,查处违法人员394人,治安拘留24人,劳教23人,刑拘21人。查获传播淫秽物品案10起,处罚12人,收缴淫秽光盘276张。1991一2003年,共查处卖淫嫖娼案件244起,处罚459人;赌博案件1745起,处罚3034人;淫秽物品案件56起221人,收缴淫秽录像155盒、光盘318张、图片221张。
  110报警服务
  1997年6月,110报警服务台开通。实行24小时备勤值班制度,按照“一准三快”(接警记录准,请示报告快,处警出动快,处置妥当快)的要求开展工作。至2003年12月,共接处警1.74万次,出动警力4.55万人次,处理违法犯罪案件6718起,破获刑事案件8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8人,追捕逃犯4人,制止违法犯罪557人,调解民事纠纷6127起,制止自杀15人,救助群众1154人,帮助寻找走失儿童和精神病人13人,为群众排忧解难258次, 做好事430次。

知识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遂川县志 1991-2003》

出版者:江西人氏出版社

《遂川县志》共24篇,内容包括:地理、改革开放、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综合、 农业 林业、工业、商贸、财政 税务、金融保险、旅游名产、政法、国防建设、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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