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主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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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72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主要工作制度
分类号: D625.56
页数: 3
页码: 405-407
摘要: 1991一1997年,遂川县政府执行原《遂川县人民政府几项工作制度》规定。1998年,制订《遂川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完善请示报告、会议和文件审批制度,增加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组织协调等制度,明确县政府职权和县政府组成人员职责。2000年,修订《遂川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增加工作反馈和民主监督制度。2003年,对会议、公文审批、请示报告、民主监督、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等制度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制发《遂川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关键词: 遂川县人民政府 工作制度

内容

1991一1997年,县政府执行原《遂川县人民政府几项工作制度》规定。1998年,制订《遂川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完善请示报告、会议和文件审批制度,增加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组织协调等制度,明确县政府职权和县政府组成人员职责。2000年,修订《遂川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增加工作反馈和民主监督制度。2003年,对会议、公文审批、请示报告、民主监督、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等制度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制发《遂川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会议制度
  县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和专业性会议制度。
  县政府全体会议
  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县长、副县长和县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其他县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贯彻上级和县委的重要指示和决定及传达重要会议精神;讨论、部署、通过县内重大事项;报告县政府工作;通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协调各部门工作等。
   县政府常务会议
  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县长、副县长和县政府党组成员参加,政府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指示互通情况、总结工作以及讨论决定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讨论通过上报市政府和县委审定、批准的事项;讨论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准备县政府全体会议的议题;讨论通过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要文告和重大处理决定;听取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重要工作情况汇报和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的重要事项等。
   县长办公会议
  由县长主持,副县长和办公室主任参加,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内容为传达贯彻省、市(地)专门会议精神;部署协调专题或单项工作;研究不必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事项等。
   县政府党组会议
  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参加。主要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的重要决议;开展党内民主生活,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行政干部任免、监察立案及行政处分事项等。专业性会议
  由县长、分管副县长、有关专业部门及乡镇负责人参加,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副县长召集。会议主要传达贯彻省、市(地)专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专业性工作等。
   公文审批制度
  根据《江西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县政府公文审批按照县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予以办理,严格执行文件审批制度。
  县政府发布的命令、决定和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报告和人事任免文件由县长签发;以县政府名义发文,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县长签发;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属分工内的一般事项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需与县政府其他领导协商会签的文件,协商会签后由常务副县长签发;事关全局的,以及主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重要文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常务副县长或县长签发;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请示、报告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审核,逐级呈送领导审批,凡需呈送县长、副县长签发的,须先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再送签。
   请示报告制度
  县政府在处理政府事务中,根据问题的性质和重要程度,分别向市政府(地区行署)、县委请示报告和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一般不越级请示、报告。
  县政府向市政府(地区行署)请示报告的事项主要有:县内重大方针、政策的决定;重大灾情和重大涉外事项;重大管理体制改革;县政府组成部门和乡镇以上行政区的设立、调整、合并、撤销及其名称更改;其他按规定需要报请上级国家行政机关解决的问题。
  县政府向县委请示报告的事项主要有:县内主要政策性规定出台,重大行政措施和国民经济计划调整措施;重大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和财政预决算及重大非生产性资金调度使用情况;政府系列属县委管理干部的奖惩情况等。
  县政府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请审议的事项主要有:涉及县政府工作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县政府工作报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和财政预决算的编制与执行情况;县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以及按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需要报告的工作和报请审议的其他事项。
   民主监督制度
  县政府定期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县政协常委会通报工作,接受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办理县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县政协委员的提案。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采取适当形式公开,通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以及县长、副县长和基层群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直接对话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批评和监督。设立信访部门,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正当要求,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组织协调制度
  县政府各部门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主办部门主动出面与有关部门协商,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各部门之间事前没有同有关部门协商一致的问题,不得自行下发有争议的文件。各部门之间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由分管副县长或由县长委托一名副县长协调解决。对重大问题,县政府各部门及时向县政府请示或报告,各分管副县长负责处理的重要事情,及时向县长请示报告。
   调查研究制度
  县政府领导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调查研究时间不少于法定工作日的三分之一。实行县政府领导挂乡扶村,挂村帮户以及包项目、联企业制度,在乡村、企业一线建立工作联系点,把其作为深入基层,掌握下情、联系群众的一条渠道,总结经验,指导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督促检查制度督
  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情况。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上级和县政府重要会议决议、决定和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上级和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县政府工作报告所提为民办实事事项进展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政府督查工作实行分流承办、分级负责、定期催报、综合反馈,凡政府立项的督查、督办事项,均以《督查专报》形式,分阶段、分项目及时反馈,并做到一事一报。

知识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遂川县志 1991-2003》

出版者:江西人氏出版社

《遂川县志》共24篇,内容包括:地理、改革开放、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综合、 农业 林业、工业、商贸、财政 税务、金融保险、旅游名产、政法、国防建设、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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