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标、广告、合同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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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67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商标、广告、合同管理
分类号: F760.5;F713.82
页数: 4
页码: 343-346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后,遂川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商标管理工作的重点。1991一2003年,全县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44起。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关键词: 商标管理 广告管理 合同管理

内容

商标管理
  注册商标
  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后,县内工商企业的商标意识逐渐增强,申请商标注册者越来越多。申请商品或服务商标注册,由申请人持有效的证明文件(身份证、社团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直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办理,也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申请注册的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3个月,如无异议,商标局予以注册。
  1991年,县内共有注册商标36个。2003年,全县有注册商标70个,比1990年增长1.4倍,比1991年增长94.4%。其中,被认定为江西省著名商标有4个。全县著名商标一览
  商标违法案件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后,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商标管理工作的重点。1991一2003年,全县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44起。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案例11993年4月,黄某与浙江省苍南县装潢商标印刷厂吴某协商,定印“老仙”牌茶叶包装袋5000只,并雇人在戴家埔圩场大量收购茶叶运入县城,假冒“老仙”牌茶叶销售,共销售茶叶381公斤,销售“老仙”牌注册商标包装袋822只,非法获利3516元。按《商标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黄某处以罚款,并收缴侵权商标标识包装袋3600只。
   案例2
  2002年4月至2003年7月,县某厂从南昌印制“四鸿八达原汁冬笋”标签3.27万张。标签中的“四鸿八达”注册商标图案与江西鸿达罐头食品有限公司注册的“四鸿八达”商标图案相似,并含江西鸿达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的名称、厂址等内容。当事人将本厂产品贴上自印的江西鸿达罐头食品有限公司”四鸿八达原汁冬笋”标签进行销售。经查实,共使用上述标签2.97万张,贴上标签的产品87.6吨,已销售75.97吨,销售金额28.1万多元。县工商部门根据有关法规,认定属侵犯商标专用权。责令当事人停止商标侵权行为,立即销毁尚存商品上的商标标识,收缴尚未使用的侵权商标标识,并处罚款1万元。
   广告管理
  1993年以后,广告形式由原来的招牌、张贴、墙头书写发展到大型路牌、霓虹灯、印刷品和广播、电视广告等。针对广告宣传存在欺骗、误导、虚假、淫秽、迷信、影响市容市貌等现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对广告的监督管理。
   广告审查
  1991年,继续执行《遂川县广告管理暂行规定》。凡需要做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先经主管部门审查,凭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营业执照》及其他有关材料,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所申请。经工商所审查同意后,方可张贴或通过媒介发布。各工商所(分局)建立广告审查登记台账,在全县各圩镇设置“广告张贴栏”。1994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颁布后,广告审查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重点转向对广告违法行为查处和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监督检查。2003年12月,全县有广告经营单位8户,其中:国有事业单位1户(县广播电视台),个体、私营企业7户。2003年广告经营额96.25万元,其中国有事业46.25万元,个体私营企业50万元。
   违法广告查处
  1991年以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管理有关法规,坚持查处非法张贴广告、虚假欺骗性广告。1995年,重点加强广告的制作、发布等监督管理,查处违章违法案件17起。1997年,开展印刷品广告专项整顿,查处违章违法案件4起。1998年,开展医疗、招生、招工、保健品、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1件,取缔非法招生点6个,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350份。2001年,开展全县性“反误导、打虚假”广告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医疗、药品、保健品、食品、房地产等广告,清理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检查广告经营单位7户,收缴违法印刷品2848份,责令停止发布31份,拆除各类违章户外广告219条,查处违法案件4起。1991一2003年,全县共查处违法、违章广告案件297起。
   合同管理
  1993年9月,国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县工商局据此终止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工作。1995年8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原设于工商局的县仲裁委员会停止办公。此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管理着重抓合同鉴证,监督检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防止合同诈骗,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诈骗的违法行为。 县内鉴证的经济合同主要有:购销、借款、企业经营承包(租赁)、财产租赁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等。1991一2002年,全县共鉴证各类经济合同2588份,合同金额33000万元鉴证合格率100%。2002年1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县工商局终止合同鉴证工作。1991年,把防止合同诈骗列为合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协助县内企业催收欠款和进行资信调查,共发函、电413件,收回欠款66.8万元。1992年,全县共检查企业合同3291份,发现无效合同和违法合同14起,均及时进行查处。1993一1995年,检查的重点放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房地产交易和财产租赁等三类合同。三年共检查合同612份。其中无效经济合同19份,查处违法合同案件40件。1997—2003年,共检查合同2246份,其中有诈骗行为的合同9份。

知识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遂川县志 1991-2003》

出版者:江西人氏出版社

《遂川县志》共24篇,内容包括:地理、改革开放、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综合、 农业 林业、工业、商贸、财政 税务、金融保险、旅游名产、政法、国防建设、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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