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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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67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市场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2
页码: 342-343
摘要: 1991年,为逐步建立“统一管理、多方配合、管放有序、综合治理”的市场管理体制,成立县乡两级市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乡镇市管会)。遂川县市管会由工商、公安等17家有关部门组成,主任由分管工商的副县长兼任,下设办公室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乡镇市管会的组成单位根据各乡镇情况自行确定。此后,逐渐加大市场管理力度。
关键词: 市场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内容

1991年,为逐步建立“统一管理、多方配合、管放有序、综合治理”的市场管理体制,成立县乡两级市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乡镇市管会)。县市管会由工商、公安等17家有关部门组成,主任由分管工商的副县长兼任,下设办公室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乡镇市管会的组成单位根据各乡镇情况自行确定。此后,逐渐加大市场管理力度。
   消费品市场管理
  每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数次市场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查处非法生产和经营伪劣、假冒、“三无”产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以及掺杂使假、短斤少两、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和其他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这一时期主要实行驻场式监管,每日定期安排工商人员进驻市场,并在场内设置服务台、投诉台、公平秤等设施,为每户入市经营者进行登记收费,提供服务,调解消费纠纷,检查入市商品,查处市场违章案件。1997年,推行区域监管责任制,将市场分成若干区域,对日常工作及发现的案源等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行行政首长负总责和责任追究制。2000年以后,逐步推行市场巡查和市场预警制。在巡回检查中,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巡査分为户口式和预警式巡查,户口式巡査将对象划分为信誉好、信誉一般、信誉较差三类,预警式巡查分为警示教育、限期整改、行政处罚三种方式。同时,制定并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的予以追究。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
  1992年前,农资市场管理主要是维护供销社所属生资公司的专营地位,查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法经营以及生资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农资坑农行为,推行“农资市场协管员”制度和申报验证制度。至1996年,局部放开农业生产资料经营。1997年3月,清理整顿经营农资的单位和个人,明确规定除供销社农资部门、农业“三站”和化肥生产企业自销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农资商品。1998年春耕生产期间,县工商局组织人员对全县农资经营网点进行清理检查,取缔18个农业“三站”下伸的网点,查扣无照经营6户、失效农药2015瓶、假种子246公斤。2000年以后,主要是清理无照经营,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2003年,全面清理农资经营主体,农资商品实行备案制度,全年抽取化肥样品16个,种子留样备查13个,立案8件,查处不合格化肥53吨、无照经营22户。
   粮食市场管理
  1998年以前,新粮上市至全县完成当年国家粮食定购任务之前,县内关闭粮食市场。在此期间,县工商部门集中力量整治粮食市场,整治的重点是打击非法收购粮食行为。1998年,依照国务院《粮食收购条例》,对非法收购者,处以非法收购粮食价值1~5倍罚款,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当年,全县50多家粮食加工企业与工商部门签订责任状,实施申报核票、加工、放行零售一体化的全方位监管,对粮食零售市场,实行县内销售大米标识制度。工商部门采取查粮源、看仓库、核电耗、清外运,突击检查调粮票证等多种措施,及时查处非法收购粮食行为。2000年,贯彻国务院《关于部分粮食品种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由企业申请,经工商、粮食两家核发粮食收购资格证和粮食交易资格证后办理营业执照,方可收购粮食,否则视为非法收购。1998一2000年,查处非法收购粮食案112起,没收稻谷15.2万公斤、大米7489公斤,罚没款18.8万元吊销执照1户。2001一2003年,重点加强粮食市场经营主体的管理,打击销售陈化粮食用坑害消费者行为。

知识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遂川县志 1991-2003》

出版者:江西人氏出版社

《遂川县志》共24篇,内容包括:地理、改革开放、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综合、 农业 林业、工业、商贸、财政 税务、金融保险、旅游名产、政法、国防建设、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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