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物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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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67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物价管理
分类号: F726.2
页数: 3
页码: 338-340
摘要: 遂川县内物价管理、监督等工作由县物价局具体承担。该局1991年有工作人员5人,下辖物价检查所、农产品成本调查队(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02年机构改革,县物价局归口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内设2个管理股,有工作人员8人。下属机构增设价格认证中心。
关键词: 物价管理 价格管理

内容

县内物价管理、监督等工作由县物价局具体承担。该局1991年有工作人员5人,下辖物价检查所、农产品成本调查队(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02年机构改革,县物价局归口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内设2个管理股,有工作人员8人。下属机构增设价格认证中心。
  第一节价格管理
  1991年,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除有明确规定实行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的工业产品外,其他商品由企业定价。这一时期,物价管理的重点是检查商业、物资部门擅自将平价商品转为高价销售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1993年后,取消价格双轨制。价格管理以制止价格欺诈为重点,打击哄抬物价和低价倾销等扰乱价格的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开展物价检查,设立举报电话,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统一制作价格标签,强制商户放置于商品上,以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同时,加强对垄断性、公益性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管理。
   粮价管理
  1991年,国家规定粮食购销价格,并逐步解决粮食购销价格倒挂。1992年4月起,适当提高粮食定购价格,同时提高统销价格,实行购销同价。1998年后粮食体制改革,由政府确定一定时间内主要粮食品种的收购保护价,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市场粮价高于保护价时按照市场粮价收购,市场粮价低于保护价时按不低于保护价的原则收购粮食。期间,物价部门在工商部门的配合下检查粮食收购价格执行情况,打击压级压价的违法行为。
  电价管理
  县发电企业上县电网电价由发电企业的发电成本费用(包括生产费用和财务费用)、发电利润和发电税金构成,经县物价局对发电企业成本费用进行调查核算后,报地区物价局审核,由省物价局审批。
  1992年,由于电力供需矛盾突出,4月起,电网销售电价实行“峰谷”用电管理,根据峰谷时间分为平峰电价、高峰电价、低峰电价。1996年《电力法》出台,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调整销售电价。1997年、2000年县内2次调整电价。2001年11月始,遂川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完工后对电价进行调整。2003年7月,城乡用电实行统一价格。
   城市供水价格管理
  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水价的制定和调整,经县政府同意后,报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执行。在制定和调整水价前,实行听证会制度。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1991年10月,调整县内自来水价格。1992年12月,再次提高价格,并按5%收取城市建设附加费。1994、1995、1998、2001年又分别进行4次价格调整。2002年12月,遂川由三类水价调整为五类水价。根据水的用途,分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和商业用水,分别规定不同的用水价格。
   液化气价格管理
  1991年,液化气价格由国家定价,按出厂价格核定销售价格。1995年,计划外液化气销售价格,实行区内统一定价。1998年6月,成品油价格进行改革,国内原油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液化气价格随国际市场波动而变动,零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2001年3月起,国家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公布国内原油基准价,改由石油、石化集团公司按1998年确定的原则自行计算、确认。
   农资价格管理
  1991年,计划外大化肥(尿素、进口氯化钾、进口复合肥),实行“综合计价,半年一定,盈亏滚动”的办法,制定销售最高限价。1992年10月,提高计划内统配化肥销售价格。1993年,地产小化肥实行放开经营,物价部门制定小化肥零售价格最高限价,允许经营单位自主经营,实行淡旺季差价;大化肥实行报批价格;农药按进货渠道和进货价格的不同,实行分批作价审批。1996年始,放开农业生产资料价格。
   价格检查
  1984年5月成立县物价检查所,具体负责全县物价检查监督。1991一2003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县的交通运输价格(春运票价)、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日用消费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石油成品油价格、电力价格、公用事业(煤炭、自来水)价格、房地产价格、医疗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市场明码标价、电信及邮政资费等进行监督检查,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30件,经济制裁总额263.33万元,其中收缴违法所得上缴财政239.87万元, 退还用户23.46万元。
  第二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1987年开始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单位必须凭证收费,有效期3年,并实行审验制度。收费单位在行使收费前必须持有省价格、财政部门合法有效的批准收费文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经审核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收费。临时性、一次性收费,如培训费、工本费等的审批先由县财政局同意立项后,再由物价部门制定标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年。1993年开始,每年的4一6月由物价局与财政局审验收费单位上一年度的收费情况,采取送审和上门审验两种方法。审验内容包括:《收费许可证》中填列的单位、收费项目、标准、范围等与实际执行是否一致;是否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或降低收费的项目、标准。审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1993年9月,县政府取消59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1997年又分三批相继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9项,降低收费标准31项,主要涉及工商、建设、土管、林业、公安等19个部门。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后,改称国家机关收费。主要指证照费、登记费或手续费、管理费、资源费、生产许可证收费、诉讼费。2000年,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对全县涉农收费进行清理、整顿,规范收费行为,并将收费项目、标准公示。2001年,清理整顿和规范农民建房收费,取消土管收费项目10项,降低收费标准3项,农民建房占用耕地的只收取耕地开垦费和土地证书工本费。2002年起,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一费制”,学校按小学生每学期95元、初中生每学期155元的标准收费,不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2003年,全县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67项。
   第三节价格认证
  1994年10月成立县价格事务所,2001年4月更名为县价格认证中心,具体负责全县价格认证、价格刚古工作。
  2002年,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管理条例》,价格认证鉴证的业务范围迅速拓展,评估涉及的领域为社会各行各业、各类资产。同年下半年,在全县开展交通事故车辆定损业务,当年受理定损车辆案件250起,涉案定损金额142万元,次年受理立案332起,涉案定损金额254万元。2003年,价格认证中心在全县开展企业破产评估业务和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的价格鉴证,当年完成招商引资项目资产评估业务10宗,评估标的4420万元。同年,开展新建小水电站工程造价的价格评估。是年底,按县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开展林地和林木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业务,评估金额达4200多万元。

知识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遂川县志 1991-2003》

出版者:江西人氏出版社

《遂川县志》共24篇,内容包括:地理、改革开放、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综合、 农业 林业、工业、商贸、财政 税务、金融保险、旅游名产、政法、国防建设、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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