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遂川县志 1991-2003》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30000660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项目与资金管理 |
分类号: | F830.45 |
页数: | 4 |
页码: | 325-328 |
摘要: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2002年7月,县政府制定《遂川县国债资金和各类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国债资金和各类基本建设资金实行财政专账专户、专款专用、专人专职、封闭式运行管理,建设资金的拨付实行填表申报制度。工程款拨付累计金额达到工程造价的90%时,停止拨付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以财政部门审核并批复的竣工决算为依据再行结算。县计委不定期地深入项目建设单位和建设工地,了解掌握资金到位、使用和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并会同县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每年对国债资金的支付、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监督。 |
关键词: | 项目审批 资金管理 |
出版者:江西人氏出版社
《遂川县志》共24篇,内容包括:地理、改革开放、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综合、 农业 林业、工业、商贸、财政 税务、金融保险、旅游名产、政法、国防建设、人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