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项目与资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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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66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项目与资金管理
分类号: F830.45
页数: 4
页码: 325-328
摘要: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2002年7月,县政府制定《遂川县国债资金和各类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国债资金和各类基本建设资金实行财政专账专户、专款专用、专人专职、封闭式运行管理,建设资金的拨付实行填表申报制度。工程款拨付累计金额达到工程造价的90%时,停止拨付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以财政部门审核并批复的竣工决算为依据再行结算。县计委不定期地深入项目建设单位和建设工地,了解掌握资金到位、使用和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并会同县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每年对国债资金的支付、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监督。
关键词: 项目审批 资金管理

内容

项目审批
  20世纪90年代,县内建设项目须经过5个环节:①审批项目建议书(即立项);②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审批初步设计方案;④审批开工报告,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发放投资许可证;⑤竣工验收。2001年10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11月份起,县计委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开工报告。同时,要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必须由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编制,内容和深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对外商投资项目(指不需要国家资金平衡和建设条件的基建项目)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外商项目登记书效力等同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文件。2003年11月起,项目审批增加核准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
   以工代赈资金
  1991一2003年,县计划部门每年编制以工代赈项目计划,全县累计争取以工代赈资金9387万元(不含配套资金),主要用于交通、水利设施、特色农业开发、人畜饮水、水土保持等项目,其中1991年发放工业品券285万元,1992年发放粮食230万公斤。
  计划部门对项目资金采取统一管理、分期拨款的方式,资金拨付按规范程序拨入建设项目专户,严格执行财政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以工代赈办主任、计委主任、分管县长三级审批的资金拨付制度,按项目建设进度拨款。同时依法加强以工代赈资金的监督与检查,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开展审计、检査、稽查工作,保证资金的正常使用。2003年起,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移交县财政管理,实行财政报账制,县计委只管计划不管资金。
   国债资金
  1998年开始实施国债建设项目,至2003年,全县争取国债项目25个,资金9294万元。其中农林水利项目7个,资金4203万元;社会事业项目6个,资金423万元;交通项目11个,资金3933万元;城市建设项目1个,资金735万元。此外,还争取农网改造资金6100万元,城网改造资金800万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2002年7月,县政府制定《遂川县国债资金和各类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国债资金和各类基本建设资金实行财政专账专户、专款专用、专人专职、封闭式运行管理,建设资金的拨付实行填表申报制度。工程款拨付累计金额达到工程造价的90%时,停止拨付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以财政部门审核并批复的竣工决算为依据再行结算。县计委不定期地深入项目建设单位和建设工地,了解掌握资金到位、使用和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并会同县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每年对国债资金的支付、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监督。

知识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遂川县志 1991-2003》

出版者:江西人氏出版社

《遂川县志》共24篇,内容包括:地理、改革开放、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综合、 农业 林业、工业、商贸、财政 税务、金融保险、旅游名产、政法、国防建设、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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