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水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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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52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水利
分类号: F303.1
页数: 8
页码: 117-124
摘要: 遂川县水利建设的重点是对1990年以前兴建的水利设施进行维修、加固或改造,同时新建一批水利工程。县水利电力局是县政府主管水利、电力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水利水电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水资源的监测管理,主管中小型水库、万亩灌区、重要河道的综合治理,全县小水电开发利用,农村电气化建设,水电科技教育等工作。
关键词: 遂川县 水利建设

内容

全县水利建设的重点是对1990年以前兴建的水利设施进行维修、加固或改造,同时新建一批水利工程。至2003年12月,全县共有各类水利工程5800座,其中蓄水工程2016座 [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3座、小(二)型水库21座];引水工程3278座(万亩以上2座);提水工程483座;河道堤防工程23处,全长53.5公里。 防洪工程北澳陂防洪堤位于北澳陂大坝东岸下游100米处,全长176米。1998年11月,县财政投资39.6万元修建。堤顶高程为106米,堤顶宽4~5米。迎水面坡度为1:0.2,采用80*水泥沙浆砌块石护坡,厚度为0.65米。背水面坡度为1:2,草皮护坡。共完成土石方3500立方米,栓及碇砌块石I860立方米,1999年4月竣工。 珠田防洪堤位于珠田乡黄塘河南岸,全长230米。2000年11月,县财政投资24万元修建。为现浇栓结构,迎水面坡度为1:0.75,完成现浇栓1360立方米,2001年2月竣工。 东路力、区防洪堤位于遂川江县城段北岸的泉江大桥与龙泉大桥之间,全长508米。2003年10月,县财政投资360多万元修建。工程通过公开招标,分2个标段施工,堤身为现浇栓结构。由吉安市水电监理公司承担工程质量监理,吉安市水建质监站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堤顶修建沿江路。防洪堤于次年4月竣工。
   田心围堤始建于1975年。位于雩田镇田心村,全长1000多米。1997—2002年6月,县、镇政府先后投资20多万元分5次对险段进行护岸处理。主要采用松桩定位,袋装栓或预制碇砖固脚,干砌块石或栓预制块护坡侗时修复排涝水闸1座。
  中洲河堤始建于1976年。位于雩田镇中洲村,全长5000米,平均高2米,顶宽1米,内外边坡均为1:1。1998年冬,县、镇政府投资6.3万元维修河堤,浆砌块石护堤85米。2003年4月,又投资29万元,对水毁河堤进行修复。 各乡镇的防洪堤工程由各乡镇政府组织维修、改造和兴建。各乡镇积极筹措资金,组织劳力,利用冬春农闲季节修建河堤,加固险段,保护农田和坏镇。1991—2003年,各乡镇累计投资1600多万元,新修河堤19公里,维修河堤11.3公里,保护耕地400多公顷。
  蓄水工程
  安村水库位于汤湖镇白土村,距县城67.2公里。1990年10月开工兴建。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135平方公里,水库正常高水位430米,总库容1965万立方米,是县内唯一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库。大坝坝型为三圆心双曲拱坝,坝顶高程432米,最大坝高62.7米,顶宽4米,顶长216.15米;坝体采用细骨料碇砌石,上游面为碇防渗面板,下游面为浆砌粗料条石;拱坝两端各设置一座用100*细骨料碇砌块石重力墩,坝顶中部设有两孔10m x7m泄洪闸;堰顶高程423.3米,闸门采用钢结构弧形闸门,消能方式为挑流消能。1996年12月,坝体砌至405米高程,达到一期工程蓄水发电高程要求。共完成土石方开挖22.4万立方米、腔及腔砌块石8.1万立方米、浆砌石0.7万立方米、钢筋制安237.4吨,总投资4402.76万元。2000年12月竣工。
   横陂水库始建于1959年。位于雩田镇村口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8平方公里。1992-1998年,县先后投资6.7万元进行大坝塑膜防渗,内坡块石护面处理;更新启闭闸门及新建分水闸1座;对灌区干渠险段进行维修加固。1999年冬,县、镇政府投资3万元维修改造启闭机丝杆、闸门及放水系统。经过多次维修改造,水库总库容达316万立方米,其中兴利库容262.5万立方米,调洪库容53.5万立方米,灌溉面积达330.4公顷。
  同裕水库始建于1963年。位于泉江镇盆珠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3.3平方公里。1994年冬,县财政投资11万元完成大坝及坝肩塑膜防渗2500平方米,并用块石护面40厘米厚。1996年冬,县乡两级又投资3.2万元,维修放水斜管、溢水道和渠堤。经多次维修加固,灌溉面积达147.8公顷。
  龙长岭水库始建于1969年。位于巾石乡巾石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1平方公里。建成后,因集雨面积小冰源不足,常达不到设计灌溉要求。1991年以来,县、乡政府多次投资进行维修、加固、防渗,灌溉面积有所增加,但仍未达到设计要求。
   小(二)型水库全县21座小(二)型水库均为1990年以前兴建。1991—2003年,县.、乡镇政府共计投资299.28万元进行维修加固。雩田、枚江、巾石、泉江、草林、大汾、碧洲、珠田等有小(二)型水库的乡镇政府,多方筹措资金,组织受益村、组的群众投工投劳,对水库及渠道进行维修改造。通过改造,大部分水库保持或达到设计灌溉要求。2003年,合计灌溉面积达653.3公顷。
   塘坝工程1990年,全县有塘坝1967座,有效灌溉面积1783.6公顷。1991—2003年,全县新增蓄水塘坝124座,维修加固塘坝320座,完成土石方144.5万立方米,总投资121万元,新增灌溉面积366.6公顷。
   引水工程
  西澳陂位于泉江镇良头村,灌溉农田79.3公顷,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05.6平方公里。大坝型式为浆砌石重力坝,坝顶长125米,坝高3-6.5米,顶宽2米,上游迎水面坡度为1:0.85。坝体内采用75#水泥浆砌块石,上游防渗体和下游护面为02米厚150#栓,大坝两岸护岸总长65米。进水闸位于大坝右端,引用流量为1.5立方米/秒。总投资48万元,1992年冬开工,1993年12月竣工。
  曲潭陂位于西溪乡横昌村灌溉农田78公顷,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50平方公里。大坝长80.34米,坝高3.5米,顶宽1.5米,底宽4.8米。大坝采用C15砼砌块石0.3米厚C15砼护面。消能方式为底流消能,由长8米消力池和深0.7米的消力坎组成,消力池和消力坎底层均采用0.4米厚C15砼砌块石,面层为0.3米厚C15砼。大坝两岸翼墙采用浆砌石重力式挡土墙。工程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002年11月开工,2003年1月完工,总投资35万元。
  北澳陂位于泉江镇四农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104平方公里。该陂是一座古陂,始建于南唐。新中国成立后经多次扩建维修。1994—2003年,县财政先后投资927.99万元(其中国债资金300多万元)对大坝和渠道进行维修、加固和改造。主要是对大坝进行加高;对整个坝面浇筑30厘米厚钢筋砼截水墙和防冲面板;右坝下游浇筑一道长14.3米的消力池,并延长翼墙34米;大坝上游延长翼墙31米;抛石固脚10米。同时对渠道进行多次维修,更新水闸3座,加固水闸9座;浆砌块石护坡1000米,砼防渗1000米;每年对渠道清淤一次,并对险工险段加固处理。
  南澳陂位于珠田乡南村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910平方公里。该陂也是一座古陂,始建于北宋,历经多次移址、重修和扩建。新中国成立后,于1957年重新选址新建。1991—2003年,县政府先后投资533.7万元(其中粮食自给项目资金50.5万元、以工代赈资金144万元)进行维修改造,新增旱涝保收面积230公顷。累计完成渠道浆砌护坡1000多米,新建、改建渠系建筑物67座(其中更新水闸2座);对渠道珠田乡洋湖、岗仔下段,泉江镇东皋、洋村段,枚江东塘、高城段等险工险段进行除险加固。累计完成土石方9.8万立方米,浆 (干)砌块石1.1万立方米,砼及钢筋混凝土0.2万立方米。
  黄坑水陂1966年9月开工兴建,1978年基本完工。位于黄坑乡大坪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59平方公里。1994-2001年,县财政先后投资170.36万元进行维修改造。累计完成渠道加高加固600米,渠道防渗3350米,浆砌挡土墙900米,更新水闸3座,维修倒虹管3座,干渠防冲处理6处,重点清淤2000米。2002年,又列为以工代赈和国债项目,对渠道全线进行维修加固,工程于2003年10月开工,次年竣工。
   车山陂1957年开始兴建,1959年春完工。位于草林镇源溪村与峨溪村交界处,坝址以上集雨面积668平方公里。199—1999年,县财政先后投资40.7万元对渠道进行维修,新建沉沙池、冲沙闸和箱工涵洞等。累计完成土石方4177立方米,浆砌石1946立方米,栓270立方米。
   小型引水工程1991—2003年,各乡镇除对1990年以前修建的3000多座引水工程进行维修加固外,按照“谁受益谁投资谁管理”的原则,组织修建一批新的引水工程。村组修建的水利工程,乡镇在经济上给予补助。跨村工程由乡镇政府组织施工,跨组工程由村委会组织施工,村民小组的联户工程由村民小组组织施工。至2003年底,全县先后投资300多万元,新建小型引水工程950多座,新增灌溉面积1400公顷。机电排灌设施
  1990年,全县有以柴油机为动力的机灌站16座,以电动机为动力的电灌站141座,水轮泵提灌站88座,灌溉面积合计1377公顷。1991年起,随着全县电力发展,在缺少水利设施和经常受旱的地方,购买农排电动机和农用电动水泵的农户逐渐增多,有的独资添置,有的联户购买。至2003年底,全县有农用柴油机278台,农排电动机3893台,农用电动水泵2395台,比1990年分别增加21、3383、1914台。
  第二节水土保持
  水土流失状况
  1991年,国家航拍显示,遂川30个乡镇197个行政村中的山地,有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总面积达4650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99%,占山地总面积的18.9%。按国定五级标准划分:轻度流失21680公顷,占流失总面积46.62%;中度流失12593公顷,占27.08%;强度流失5280公顷,占11.35%;极强度流失2313公顷,占4.97%;剧烈流失4633公顷,占9.98%。按侵蚀类型分,面蚀45300公顷,沟蚀1100公顷,崩岗100公顷。每年损失的氮磷钾有机质,折合成尿素、过磷酸钙和氯化钾等达762吨,其他有机质肥53768吨,每年流失土体166.47万立方米。
   水土治理
  治理规划1991—2003年,县政府多次研究水土治理工作。1999年8月,编制《遂川县1999-2010年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近期规划沢规划治理27条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34400.33公顷,其中水保林4760公顷,经果林3467公顷,封禁林20153.33公顷,坡耕地6020公顷;修筑谷坊600座、塘坝75座,开挖条带744万米、截水沟810万米。 治理措施1991年以来,县及乡镇政府每年利用冬春两季,组织群众.采取工程治理与生物治理,治坡与治沟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治山、治水、治土。县政府主管部门加强水政、林政管理,严禁乱砍滥伐,严格控制森林过量采伐,打击各种破坏森林的违法活动。
   在轻度、中度流失区,以封山育林育草为主,辅以补种乔木和灌木树种,实行全封3~5年,不准放牧,不准砍柴割草和扒取枯枝落叶。 在强度流失区,按高密度、多树种、多层次,针、阔叶混交,乔、灌、草结合的原则,营造混交林,培植茅草、芦苇;在山脊和坡面上开挖水平竹节沟,拦蓄雨水,改善林草生长条件,增强抗旱能力,防止径流带走表土,减少流失。
  在极强度以上流失区,除在坡面上开挖竹节沟、修造水平阶、水平田(土)、鱼鳞坑外,以先锋树种马尾松为主,配种胡枝子、白栋等灌木,待立地条件有所改善后,再补植枫香、木荷、泡桐等阔(落)叶树种,增强固土固沙能力。
  1992-2003年,先后在汤湖镇白土村和巾石乡巾石村等水土流失区,进行生态型和经济开发型小流域示范性综合治理。县补助经费186万元,栽种枫香、木荷、泡桐、桜树、马尾松、芙蓉李、脐橙、油茶等18种苗木180万株;播种黄荆、白栋、胡枝子、苦楮、茶叶等树种籽5.4万公斤;开挖和修筑一批拦水保土工程。经过综合治理的158.17公顷水土流失区,多数树木初步成林,多数茶园开始采摘,山地植被覆盖率由原来的40%,普遍提高到68%。至2003年末,全县水土流失有效治理面积达22840公顷,其中轻度流失治理10050公顷,中度流失治理6800公顷,强度以上流失治理5990公顷。累计营造水保林8720公顷,封山育林13300多公顷,开挖水平竹节沟35437米,修筑拦沙坝20座。 第三节防汛抗旱
  组织机构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是全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县委分管副书记任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水电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县水电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分别成立由乡镇长任指挥长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下设安全保卫、交通物资、医疗救助、抗洪抢险等应急分队。1999年3月,为做好县城防洪抢险工作,成立县城防洪抢险团,下设7个营,精选150名民兵组成抢险应急分队。2001年4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由非常设机构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防汛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年制定防汛预案。汛期到来之前,召开防汛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建立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乡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将工作落到实处;每年3-4月,全县大小水利工程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度汛检查,发现隐患,限期处理;防汛期间,县防汛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灾情及时报告。县城防洪警戒水位,1991-2002年定为99米,2003年起调整为98.5米;县直单位实行分段包干负责制,负责县城堤防工程安全、人员转移和物资准备等工作;小(二)型以上水库,万亩以上引水工程和重点堤防工程实行乡镇长、技术员负责制,严格按汛期水位蓄水,严禁超蓄;如遇日降雨100毫米以上或1小时降雨50毫米以上,危险地段的居民户必须撤离,傍山房屋不得住人;遇到重大灾情时,县、乡镇政府负责人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组织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工作和灾后重建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县财政每年安排10-20万元资金,由县防汛工作机构负责采购储备编织袋、片石、应急灯、摄像机、照相机等物资和设备。落实专人管理,确保随时运得出,用得上。各乡镇每年安排5万~10万元资金,准备充足物资,保证抢险需要。
  1991、1992、1995、1997、2000、2002年,全县大面积遭受水灾。县委、县政府领导非常重视抢险救灾工作,亲临一线指挥,与群众一道抢险救灾。1992年3月16日起,全县连降10多天中到大雨。4月3日晚,雩田镇米筛锻水库出现大坝内坡大面积深度沉陷,险情严重。县政府得知情况后垃即组织抢险,保住大坝安全。2002年9月13-14日,全县遭受特大暴雨袭击。14日15时30分,县城洪水水位达99.24米,超警戒线0.24米。县、乡镇党委、政府立即启动防汛预案,组织全县稠群众抢险救灾。县领导带领县直单位的几百名刑虹,分组深入堆子前、草林、五斗江、珠田、禾源、泉江镇等重灾区,送去救灾钱物,安置灾民,开展灾后重建工作。抗旱县、乡镇政府每年制定抗旱预备方案,做好抗旱的组织和物资准备;全县各地利用冬春农闲季节,组织农民对水毁工程进行维修和渠道清淤,开源节流,多提多拦、多引多蓄,在水量安排上留有余地,做好抗久旱、抗大旱的准备;在水源缺乏的地区,组织群众早挖抗旱水井,利用地下水抗旱;群众购买大型抗旱设备,政府给予支持和补助;强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对地表水、地下水和过境水统筹兼顾;优化城乡生活、工业、农业和生态用水配置,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用水原则。
  1991—2003年,县内每年都有程度不同的旱情。其中1991、1998、2000、2003年旱情严重,农作物4年累计受旱面积达到8.4万公顷,仅2003年绝收面积达0.32万公顷,二晚无水未插秧的0.26万公顷。 旱情出现后,县、乡镇政府立即启动抗旱预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拨出抗旱钱物,组织工作组深入重灾地区,开展抗旱救灾工作;乡镇政府实行包干负责制,深入村、组组织抗旱;县直帮乡驻村的单位带着抗旱设备帮助抗旱;县气象局实施人工增雨,缓解旱情。2003年6月24日至8月4日,全县滴雨未下,农作物受旱面积1.47万公顷,饮水困难人口8.2万人。县、乡镇政府大力组织抗旱,派出抗旱工作组进村入户。全县投入抗旱资金450万元(其中县财政48万元,县直单位帮扶60万元,乡镇财政150万元,村委会56万元,群众自筹130万元),参加抗旱20.1万人次,投入机动、电动抗旱设备6200台,完成抗旱浇灌面积8000多公顷,解决饮水困难人口4.6万多人。
  第四节水利管理
  管理机构
  县水利电力局是县政府主管水利、电力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水利水电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水资源的监测管理,主管中小型水库、万亩灌区、重要河道的综合治理,全县小水电开发利用,农村电气化建设,水电科技教育等工作。1991年,内设人事秘书、水利、机电冰土保持、计划财务、水政等6个股;1997年,改设人事秘书、水政水资源、计划财务、水利水电建设、水土保持等5个股;2002年,人事秘书股与计划财务股合并为人秘计财股,增设水利水电工程管理股。2003年12月,全系统在职人员580人,其中局机关62人。
  2003年,县水利电力局辖水利水电设计室、水政监察大队、水土保持监督站、南北澳陂水利工程管理站、安村库区管理站、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乡镇水利水保管理服务站(2003年6月更名为乡镇水土保持站)、草林冲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县发电公司、县水利水电建设公司等企、事业单位。
  水利工程管理
  全县各种水利工程,根据工程等级、规模大小确定管理方式。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县、乡镇、村三级分工负责制和专门机构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工程的安全和供水分段分项管理,任务到组到人。主汛期(4T月)重点管理工程供水、防洪、保安;非汛期(10月一次年3月)主要抓好清淤、维修,为次年供水打好基础。蓄水工程管理1997年4月,成立安村库区管理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安村水库日常运行和维修管理工作。小(一)型水库及小(二)型水库的防汛、抗旱、除险力個工作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每座水库确定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日常运行工作由水库承包人负责管理。小型塘坝工程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指定专人管理,承包给农民个人的由承包户负责管理。规定大坝200米范围内不准爆破作业,不准乱挖乱垦,不准种植作物和搭建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
   引水工程管理1991—1997年,南澳陂、北澳陂、黄坑水陂,分别由各陂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1998年起,改由南北澳陂水利工程管理站负责日常运行和管理维修工作。跨村引水工程,如车山陂、青龙陂、丰收陂等,由受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小型引水工程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负责管理。不准在渠道内拦水筑坝,不准乱开口放水,不准随意关水放水,不准随意在工程保护范围内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并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防洪工程管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年制定防汛预案,实行分工负责制。各乡镇跨村堤防工程由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其他堤防工程由各受益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负责管理。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千方百计加大水库、河堤除险力個力度,做到处理一座,消险一座;逐库逐堤逐坝落实安全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加强对各个环节、各项防范措施的督促落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观测、报汛和调度工作,确保防洪工程安全。
  取用水管理
  取水管理1994年5月,县政府出台《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的通知》,规定小(二)型以上水库,千亩以上引水工程,水电站,提水工程及日取水3立方米以上工业用水,日取水5立方米以上生活用水须申请办理取水登记并领取《取水许可证》。1995年7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遂川县水资源管理实施细则》。是年起,全县取水由县水利电力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和征收水资源费。至2003年12月,累计发放《取水许可证》力本,其中单位69本,个人8本。征收的水资源费,10%±缴省水行政主管部门,10%上缴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80%自留。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工业取水,地表水0.015元/立方米,地下水0.025元/立方米;生活取水,地表水0.01元/立方米,地下水0.015元/立方米;水力发电取水,0.0015元/千瓦时;其他取水,地表水0.01元/立方米,地下水0.02元/立方米。 用水管理1991年以来,县城居民生活用水及县工业园区生产用水由县自来水公司负责,通过安装计量设备计收水费,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各坏镇及附近居民生活用水由所在乡镇自来水厂管理。自备水源的企业视取水类型,依照工业取用地表水或地下水的标准,实施资源管理。从水利工程中取用水的企业,其用水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农业灌溉用水主要由县办、乡办、村办水利工程供给。
  水费管理
  水费征收1991年,县办水利工程水费,由县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征收;1992年起,将农业用水水费任务分解到乡镇,由受益乡镇征收,非农业用水的水费继续由县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征收。乡镇办工程的水费由乡镇水管站征收。县、乡镇两级水费征收单位都有专人负责,建立专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和调用。县办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农林渔业用水,1991—1999年海年每亩6公斤稻谷,其中提灌减半征收;2000—2003年海年每亩征收人民币10元。工业用水,1991年,每立方米0.005元,1992年起,0.005—0.004元。加工用水,按加工总收入的0.6%征收。1991—2003年,县办供水工程累计征收水费79万元,其中2003年9.9万元。
   水费使用1991—1999年,县办工程征收的水费全部上缴县水利主管部门,乡镇办工程的水费由乡镇水管站或财政所管理。2000年起,由各乡镇代收的县办工程的水费,90%上划县财政,乡镇留用10%;乡镇办工程的水费,40%上划县财政,乡镇留用60%,并纳入县、乡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县收的水费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动力燃料和更新改造费;水利管理公务、房屋修缮及劳动保护等管理经费;宣传、奖励、培训费;通讯、仪器、绿化等业务费。各乡镇收的水费集中用于重点水利工程。每年将水利工程修建计划报县水利冬修指挥部审批,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县水利、审计、财政部门根据县审批的项目,对各乡镇水费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知识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遂川县志 1991-2003》

出版者:江西人氏出版社

《遂川县志》共24篇,内容包括:地理、改革开放、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综合、 农业 林业、工业、商贸、财政 税务、金融保险、旅游名产、政法、国防建设、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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