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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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51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
分类号: F301.21
页数: 2
页码: 109-110
摘要: 1994年至2003年遂川县对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调整划定,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通过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推进旧村改造、清理整顿砖瓦窑、开发复垦耕地等措施,全县新垦耕地19.3公顷。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组织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全县开发整理土地94.7公顷,新垦耕地21.6公顷。
关键词: 基本农田保护 遂川县

内容

1994年国务院颁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对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1995年,遂川开始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当年全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133.3公顷。
  1996年,县政府制定《遂川县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规定》,并成立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领导小组,定期对乡镇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当年全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6800公顷,比1995年增加3666.7公顷,26个乡镇落实保护区面积,并绘制基本农田保护区示意图。
  1997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的决定》,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实行“占一造一”(即占一亩新造一亩)的补偿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耕地的管理和保护。当年全面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381个,保护面积26626.7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82.2%。各乡镇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制度,将基本农田的保护落实到地块,责任到人,在实地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1000余块,并绘制保护图、分布图和统计表。1998年,各乡镇将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农田落实到户,建立登记卡,严禁占用保护区农田进行非农建设。当年全县新垦耕地2.8公顷,复垦耕地11.7公顷。1999年,全县新垦耕地17.1公顷,土地整理复垦126公顷。
  2000年,对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调整划定,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达27548.6公顷,保护率提高到85%₀各乡镇政府与村委会重新签订责任状,各村委会重新调整落实保护区专职管理人员。
  2001年,将耕地开发工作纳入县政府考核乡镇政府工作目标,对经验收合格的新垦耕地每亩给予50-100元的补助,当年全县新垦耕地25.9公顷。
  2002年,通过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推进旧村改造、清理整顿砖瓦窑、开发复垦耕地等措施,全县新垦耕地19.3公顷。
  2003年,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组织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全县开发整理土地94.7公顷,新垦耕地21.6公顷。
  2003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汇总

知识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遂川县志 1991-2003》

出版者:江西人氏出版社

《遂川县志》共24篇,内容包括:地理、改革开放、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综合、 农业 林业、工业、商贸、财政 税务、金融保险、旅游名产、政法、国防建设、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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