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土资源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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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51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国土资源管理
分类号: F205
页数: 7
页码: 106-112
摘要: 本章记录了遂川县1992年至2002年土地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监察等国土资源管理的历程。
关键词: 国土资源管理 遂川县

内容

管理机构
  1987年3月,成立县土地利用管理局,为县政府统一管理土地的职能机构。1992年5月,成立县土地综合开发服务部,为县土地利用管理局下属副科级单位,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1997年6月,县土地利用管理局更名县土地管理局。1999年3月,县土地管理局对各乡(镇)土地管理所进行统一收编,实行垂直管理。2002年9月,县党政机构改革,县土地管理局与县地质矿产局合并,组建县国土资源局o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股、土地规划利用股、地政地籍股、地质矿产管理股等5个职能股室。2003年底,有工作人员149人,其中局机关72人,乡镇国土资源所力人。
  管理措施
  法制宣传教育1991年,国务院将每年的6月25日定为全国土地日。此后,县土地管理部门结合每年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采取书写宣传标语、散发宣传资料、举办知识竞赛、开展咨询活动等形式,对土地法律法规、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国情、县情进行广泛宣传。1992年,县广播电视站举办土地法律宣传周活动;珠田等8个乡镇放映电视教育片《土地与人》。1993年,组织宣传车在县城巡回宣传《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基本国策。1995年,举办”遂土杯”土地法律法规知识竞赛。1996年,摄制《寸土寸金》电视系列报道,在县电视台播放;全县各乡镇开展《土地管理法》宣传周活动。1999年,县领导在县电视台发表贯彻实施新《土地管理法》的电视讲话;同年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以“珍惜土地、爱我家园”为主题的作文竞赛和书法、美术比赛。2000年,在《江西法制报》刊出反映全县土地管理工作的专版。200]年,全县开展“国土杯”土地法律法规知识竞赛。2003年,在县城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咨询活动,接待咨询9000多人次,散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
   土地利用规划1997年,聘请江西农业大学国土学院开始编制《遂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编制的规划以1996年为基期,2005年为中期,并展望到2020年。1999年完成规划编制,2000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实施。2000年以后,由于工业化进程加快和社会经济发展,县内城镇化水平由规划期的23.38%提高到27.54%,城镇用地面积由1368.2公顷扩大到1619.4公顷;原砂子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确定为遂川县工业园区,工业园区用地规模由原来的75.6公顷扩大到350.0公顷等,《遂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的引导和控制作用已弱化。2002年7月,县政府制定《遂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在建设用地总指标不变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城镇建设、工矿建设和交通建设用地指标,调减农村居民点用地和水利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在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总量和保护率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乡镇的基本农田作适当调整;在保证耕地保有量增加2.8公顷的基础上,对全县乡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面积进行内部调整。调整后的规划基期年为2000年,调整期限为2001—2010年。2001—2005为调整阶段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2003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1998—1999年,开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2002年12月,《遂川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吉安市评审验收。
  县土地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农用地转用、耕地保有量和土地开发整理等计划指标逐项进行具体安排,并分解到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年度计划指标主要是根据省、地制定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下达的用地指标,结合本县的土地资源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编制确定,经县政府审核报省、地批准实施。1999年后,除根据省、地(市)下达的有关计划指标外,还要严格按照《遂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制定。
  建设用地管理1991年以后,继续按《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全县建设用地实行计划管理,根据“宏观控制、微观调节”的原则,严格按照用地计划审批土地。1992年,开始对城镇建设用地实行“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划拨和转让、统一规划地基”的”五统一”管理。1995年,县政府将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列入各乡镇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1997年起,用地审批坚持“五不批”:一是占用耕地建房的不批;二是原基改建未核发土地使用证的不批;三是没有用地计划指标的不批;四是国家建设用地没有列入计划的不批;五是符合出让条件的不批划拨用地。2001年,建立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项目审批土地。1991—2003年,全县共审批国家建设用地191宗,面积180.9公顷,其中耕地110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71宗,面积39.1公顷,其中耕地9.8公顷;城乡私人建房用地22852宗,面积210.1公顷,其中耕地9公顷。
   地籍管理包括城镇国有土地发证、农村集体和个人宅基地发证、权属变更登记、土地情况调查和土地价值评估等工作。 土地登记发证1991年,县政府制定《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权属调查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农村土地发证工作,同时继续进行国有土地登记发证工作。1994年,县政府制发《遂川县土地变更登记管理办法》,对全县土地变更登记进行统一规范和管理。1999年在全县开展土地使用证年检工作。1991—2003年,全县共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3935宗,面积86.6公顷;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06150宗,面积82.8公顷。 土地调查1991年4月,县政府制定《关于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1991年12月完成外业调绘,1993年10月完成内业工作。1994-1995年,在全县8个建制镇规划区开展地籍调查。1995年,县政府转发《县土管局关于在全县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建立日常地籍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报告》,在全县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工作O此后,每年开展一次土地变更调查,建立土地统计台账,实行土地动态监测O土地定级估价1998年完成县城土地定级估价工作,编制《遂川县城基准地价》,经省、市验收批复,县政府于2002年6月正式公布实施。1999年完成雩田、草林、碧洲、大汾、左安、堆子前、高坪等7个建制镇的土地定级估价工作。1995年起,县土管局开展土地评估业务工作。2000年9月,设立县土地评估所,为县土管局下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县内土地评估业务工作。至2003年,共为有关企事业单位评估土地212宗,评估面积49.42公顷,评估土地资产12259.24万元。
  2002年遂川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土地交易管理1995年以前,县内土地交易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擅自转让、出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的现象时有发生。1995年,县政府制定《遂川县“五荒”拍卖暂行规定》,成立“五荒”拍卖领导小组。8月21日在横岭乡大饶村举行全县“五荒”拍卖现场工作会,首次拍卖荒山2.73公顷。
  1996年,县政府制定《遂川县城规划区内土地“五统一”管理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必须到土管部门办理手续,严禁非法买卖和转让土地。1997年,县政府批转《关于遂川县国有工业企业租赁有关土地管理工作的请示》,对县内工业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土地交易行为进行规范。
  2000年3月,县政府制定《遂川县城镇土地“五统一”管理办法》,对城镇土地按照“一级垄断、二级归口、三级搞活”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划拨)、统一管理。明确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土管局代表县政府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可有偿出让或划拨。坚决杜绝乡镇、村集体土地擅自进入一级市场,私自买卖国有和集体土地的一律不予审批并公告无效;单位使用的划拨国有土地不准自行转让,或从事房地产开发,不再使用的,由县政府依法收回。2001年,为规范县内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土地市场,县政府转发《吉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和《吉安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明确土地交易的范围、方式、规则、程序,并规定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工作,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具体承办招标、拍卖活动。当年拍卖土地4宗、面积22790平方米,招标出让]宗、面积280平方米,共收取地价款925万元。2002年5月成立县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城镇土地储备工作。同年成立县土地招标拍卖领导小组,2003年3月成立县土地交易中心,负责县内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管理工作。“中心”设立土地交易大厅,建立土地交易信息公示栏,定期发布土地市场信息,承办土地使用权的公开招标、拍卖活动。此后,全县土地交易管理日趋规范。
  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
  1994年国务院颁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对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1995年,遂川开始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当年全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133.3公顷。
  1996年,县政府制定《遂川县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规定》,并成立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领导小组,定期对乡镇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当年全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6800公顷,比1995年增加3666.7公顷,26个乡镇落实保护区面积,并绘制基本农田保护区示意图。
  1997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的决定》,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实行“占一造一”(即占一亩新造一亩)的补偿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耕地的管理和保护。当年全面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381个,保护面积26626.7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82.2%。各乡镇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制度,将基本农田的保护落实到地块,责任到人,在实地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1000余块,并绘制保护图、分布图和统计表。1998年,各乡镇将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农田落实到户,建立登记卡,严禁占用保护区农田进行非农建设。当年全县新垦耕地2.8公顷,复垦耕地11.7公顷。1999年,全县新垦耕地17.1公顷,土地整理复垦126公顷。
  2000年,对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调整划定,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达27548.6公顷,保护率提高到85%₀各乡镇政府与村委会重新签订责任状,各村委会重新调整落实保护区专职管理人员。
  2001年,将耕地开发工作纳入县政府考核乡镇政府工作目标,对经验收合格的新垦耕地每亩给予50-100元的补助,当年全县新垦耕地25.9公顷。
  2002年,通过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推进旧村改造、清理整顿砖瓦窑、开发复垦耕地等措施,全县新垦耕地19.3公顷。
  2003年,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组织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全县开发整理土地94.7公顷,新垦耕地21.6公顷。
  2003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汇总第三节土地监察
  1989年1月,成立县土地监察管理站,为县土地利用管理局下属单位,负责全县土地执法监察工作。1998年,县土地监察管理站更名为县土地监察大队,2003年改名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20世纪90年代后,滥占土地、违规用地、非法转让、未批先建、批少建多、土地纠纷等现象时有发生。县土地监察部门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査,依法处理土地案件,切实维护全县土地管理秩序。1991—1994年,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427起,面积27886平方米;调处各类土地权属纠纷95起。
  1995年,根据省、地统一部署,由县人大牵头,组织9个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共查出违法用地案件1079宗、面积66982平方米,其中未批先建46317平方米,批少占多15261平方米,批而未建2347平方米,非法转让265平方米,非法出租2812平方米。当年处理472宗,其中强制拆除]85平方米,收回土地203.7平方米;处理土地纠纷29起。同年,开展创土地管理“三无”(无违法批地行为、无违法管地行为、无非法用地行为)乡镇活动,全县有16个乡镇达到“三无”乡镇标准。
  1996年,拆除违法建筑5栋.面积416平方米;查处批东建西23起,少批多占41起,非法转让12起,历史遗留案件65起,总面积12455平方米;调处土地纠纷18起。是年在全县范围内清理整顿土地隐形市场1150户,面积23000平方米,追缴土地收益金20万元。
  1997年,全县开展1991年以来非农建设用地的清查工作。査处违法案件35起,其中拆除违法建房5栋,面积450平方米,起石还耕5起,面积462平方米。全年调处土地纠纷29起。
  1998年,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的决定》,制定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年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8起,拆除违法建房3栋,起石还耕539平方米,调处土地纠纷28起。
  1999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土地监察工作制度,加大对违法用地,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的打击力度,开展砖瓦窑在建项目用地的清查。年内共查处违法用地案件65起,面积6820平方米。全年受理群众来信35件,处理33件,接待群众来访86人次。遂川获“江西省土地执法模范县”称号。
  2000年,泉江、雩田、枚江、珠田等4个乡镇实行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分片落实土地巡察人员,降低土地违法案件的发案率。并在全县推行建设用地跟踪监察制度,加强建设用地建前、建中、建后的管理。全年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5起,面积4974平方米;处理土地纠纷18起,受理群众来信47件,接待来访68人次。
  2001年,全县推行土地动态巡查制度,执法人员统一着装,持证执法。全年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2起,面积4521平方米;处理群众来信75件,接待来访108人次,调处土地纠纷113起。年底获国土资源部“土地执法模范县”称号。
  2002年,查处土地违法案件40起,面积4072平方米。处理群众来信65件,接待群众来访176人次,调处土地纠纷138起。
  2003年,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土地市场整治和用地清查工作,查处违法占地案件29起,面积86200平方米;对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未依法报批的,重新分批报省、市审批,总面积1326533平方米。当年全县共查处违法用地108起,面积7399平方米;调处土地纠纷25起,处理群众来信48件,接待群众来访98人次。

知识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遂川县志 1991-2003》

出版者:江西人氏出版社

《遂川县志》共24篇,内容包括:地理、改革开放、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综合、 农业 林业、工业、商贸、财政 税务、金融保险、旅游名产、政法、国防建设、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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