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土地管理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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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48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土地管理体制改革
分类号: F301.22
页数: 1
页码: 76
摘要: 遂川县政府相继出台《遂川县城镇土地实行“五统一”管理的规定》和《遂川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按照“一级垄断、二级归口、三级搞活”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城镇土地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
关键词: 土地管理体制改革 遂川县

内容

1993年,县政府相继出台《遂川县城镇土地实行“五统一”管理的规定》和《遂川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按照“一级垄断、二级归口、三级搞活”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城镇土地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有偿、有期限的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确定40—70年不等。当年10月31日召开全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大会,拉开了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土地从此作为商品开始进入市场流通。
  1994年7月9日,首次举办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采取投标竞标方式,拍卖砂子岭经济开发区土地40宗,面积1.3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86万元。
  1995年,县政府制定《遂川县“五荒”拍卖暂行规定》,在全县推行“五荒”使用权的拍卖工作,当年8月21日,在横岭乡大饶村召开全县“五荒”土地拍卖现场会,首次拍卖荒山2.73公顷,收取拍卖款10340元。至1999年底,全县共拍卖“五荒”土地90.59公顷,租赁574.33公顷。1996年,县政府印发《遂川县农村居民建房使用集体土地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在吉安地区率先进行集体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实现农民建房用地从无偿到有偿的转变。同年,县土地管理局在枚江乡中团村成功进行农村居民建房有偿使用集体土地试卖工作。

知识出处

遂川县志 1991-2003

《遂川县志 1991-2003》

出版者:江西人氏出版社

《遂川县志》共24篇,内容包括:地理、改革开放、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综合、 农业 林业、工业、商贸、财政 税务、金融保险、旅游名产、政法、国防建设、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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