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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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州年鉴 2013~2014》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294
颗粒名称: 养老保险
分类号: F840.612
页数: 2
页码: 273-274
摘要: 吉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为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养老保险股、基金征缴股、财务股、基金稽核股、社会化管理股6个股室。
关键词: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内容

【概况】吉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为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养老保险股、基金征缴股、财务股、基金稽核股、社会化管理股6个股室。截至2014年底,有在职干部职工25人。2013年,区社保局被评为吉安市社会保险统计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被评为吉安市社会保险会计工作先进单位。吉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为全额拨款正股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业务股、财务股3个股室,有在职干部职工13人。截至2014年底,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1805人,其中缴费人数42700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达18682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0389人,其中缴费人数63193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8502人。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逐年调整增加】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28号)和《关于江西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12号)文件精神,对全区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了增资审批工作。2013年调待后人均月增资162.87元,全区月净增资329.5万元;2014年调待后人均月增资256.92元,全区月净增资549.94万元。两年均按时发放到位,无一拖欠。
  【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继续提高】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25号)和《关于调整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30号)文件精神,对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和城镇未参保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2013年由原每人每月285元调整为305元,2014年由原每人每月305元调整为335元。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并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业务系统】2013年3月12日,将785名被征地农民参保信息全部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从2013年4月1日开始,实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合并,养老金统一发放。
  【开展居民社保卡发放和统一激活工作】全区从2014年1月30日开始发放社保卡,2014年共发放社保卡69626张,发放宣传册7万册,业务宣传单5万多张,在各镇超市、卫生所、电信移动营业厅、电网运营商等地布设网点45个,银行和经办机构人员现场集中为农户激活社保卡、讲解社保卡的使用和功能,集中激活社保卡47727万余张。
  【实现新老农保制度衔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新农保与老农保制度衔接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106号)文件,2014年1月1日起,将老农保参保人员按“并保、退保、封存”三类情况进行初审。截止2014年底,全区老农保共计1517人,其中到龄领取136人;在新老农保衔接中,全区进行了9批退保,已退保432人;3次转保,转入新农保228人。

知识出处

吉州年鉴 2013~2014

《吉州年鉴 2013~2014》

《吉州年鉴(2013〜2014)》是一套系统记述吉州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其编纂宗旨是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的规定,逐年全面、真实地记录吉州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力求客观反映事物原貌,集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于一体,为存史、资政、育人服务,为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及广大民众提供地情资源服务,为编修地方志书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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