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吉州年鉴 2013~2014》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201
颗粒名称: 森林资源保护
分类号: S76
页数: 2
页码: 181-182
摘要: 吉州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遵循“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原则,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不断完善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和木材加工企业管理,尽力调处山林纠纷,有效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认真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做好森林病虫防治工作。
关键词: 森林资源 资源保护

内容

【概况】吉州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遵循“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原则,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不断完善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和木材加工企业管理,尽力调处山林纠纷,有效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认真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做好森林病虫防治工作。
  【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2013〜2014年,全区下达木材生产计划4165立方米,占年森林采伐限额7566立方米的55%,做到生产计划不超限,采伐过程中依法实行"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制度,没有截留和买卖采伐指标现象。
  【野生动植物管理保护有突破】2013年,吉州区引进百川园林有限公司。2014年,完成29.2公顷土地流转,完成20公顷苗木移植,百川园林成为吉州区抢救性移植野生植物基地。2013~2014年,全区新增野生动物驯养企业3家。
  【加强生态公益林监管工作】吉州区区划省级生态公益林4421.6公顷。2013年,对樟山新区及区工业园建设占用林地中115.27公顷公益林进行了调整。2013全区省级公益林检查验收合格面积4336.9公顷,兑付补助资金97.58万元,不合格面积暂停兑现,进一步增强了林农及管护人的责任意识。2014年,吉州区不断规范和完善省级公益林的管护、监管工作,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按要求兑现公益林补偿资金109.59万元。
  【有效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整合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二是制定林业窗口工作流程,及时高效简洁受理、承办行政许可及行政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一流服务。三是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等行为。2013〜2014年,全区开展了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6起。
  【完成第四次县级森林资源调查】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林地年度更新调查扩大试点的通知》(办资字〔2013〕82号)和《江西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数字林业建设方案〉的通知》(赣林发〔2013〕51号)要求,2013年12月开始至2014年7月底完成了吉州区第四次县级森林资源补充调查工作。查清了全区范围内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及其消长变化。根据本次二类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吉州区林地总面积为14494.6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1563.8公顷,全区活立木蓄积426286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9.47%。
  【松材线虫病防治首次实现双下降目标】2014年10月国家林业局对吉州区2011~2013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进行目标责任考核。2011年松材线虫发生面积21.3公顷,择伐枯死木2846株;2014年松材线虫发生面积下降到11.7公顷,全区择伐枯死株1726株,其中白塘街道首次没有发生枯死木,达到国家目标责任考核的发生面积和枯死株数双下降要求。

知识出处

吉州年鉴 2013~2014

《吉州年鉴 2013~2014》

《吉州年鉴(2013〜2014)》是一套系统记述吉州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其编纂宗旨是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的规定,逐年全面、真实地记录吉州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力求客观反映事物原貌,集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于一体,为存史、资政、育人服务,为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及广大民众提供地情资源服务,为编修地方志书奠定基础。

阅读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吉州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