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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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州年鉴 2013~2014》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181
颗粒名称: 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3
页码: 152-154
摘要: 吉州区人民检察院设置办公室等15个综合和业务部门,其中案件管理中心、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控告申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技术科属于业务部门。
关键词: 法治工作 检察工作

内容

【概况】吉州区人民检察院设置办公室等15个综合和业务部门,其中案件管理中心、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控告申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技术科属于业务部门。全院共有检察干警51人。2013〜2014年,区检察院以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全面加强执法办案工作,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坚持打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重点打击黑恶势力、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犯罪,同时不断改进法律监督的方法和途径,维护公平正义,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结合办案及时提出改进社会管理的检察建议,积极探索法律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的形式和措施,促进法律监督走进群众、扎根基层。两年来,该院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全面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专业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第五届江西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
  【加强案件受理和专题评查工作】2013年,共受理案件469件727人,接待律师阅卷17人次。开展案件质量专题评查2次,开启了网上QQ预约接待新模式,方便律师来访阅卷。2014年,共受理案件数485件662人,出具法律文书680份,接待律师阅卷等63人次,开展案件质量专题评查2次,设立了律师阅卷室和会见室等相关功能区,并指派专人负责律师接待工作。践行“快捷、便民、服务、热情”的接待理念,以"微笑式”的服务方式赢得律师及诉讼参与人的充分肯定。
  【切实履行审查逮捕职能】2013年,审结公安机关及本院各部门报捕案件224件287人,批捕186件231人,不批捕38件56人,追捕14人,监督立案7件10人,监督撤案5件9人。联合区公安分局制定《关于提请逮捕案件提供"社会危险性”证明的若干规定》,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办理该类案件6件6人。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并依法从宽处理。如郭某交通肇事案。案件承办人组织双方当事人家属进行调解,达成了和解赔偿协议,遂对郭某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2014年,审结报捕案件200件263人,其中批捕174件232人,不批准逮捕26件31人,追捕12人,监督立案4件4人,监督撤案2件2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严厉打击涉黑案件,批捕涉黑犯罪嫌疑人10人。如陈某等人寻衅滋事案。陈某和杨某等人均系吉水黑恶帮派成员,因矛盾双方成员多次在吉州等地互相搜杀,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承办人在批捕陈某等人的同时依法做出了追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决定。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件12人。如刘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该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传销大案,涉及传销人员数百人,涉案金额上千万元。
  【创新公诉工作改革】2013年,起诉案件249件338人,不起诉46件49人,追诉漏犯25人,提出抗诉2件。年内,推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派员列席审委会3次。创新公诉工作改革,参加庭前会议,就案件有关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如参加袁某某故意伤害案庭前会议。办理了首例证人出庭作证案件,即张某诈骗案。重视刑事抗诉工作。刑事抗诉2件5人,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如被告人刘某某等四人抢劫案,依法抗诉后获二审改判。2014年,起诉251件343人,不起诉26件35人,追诉漏犯8人,提出抗诉3件。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如刘某故意伤害案和赖某某故意伤害案,两人因互相超车引发争执并互相殴打,案发后两犯罪嫌疑人均自首,互相赔偿损失,互相谅解,依法对两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关爱弱势群体。在办理肖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时,鉴于其犯罪时已年满72岁,日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探索教育挽救帮教新途径。如王某抢夺案。王某系在校学生,一时糊涂抢夺他人财物。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与王某父母共同对其进行长期帮教,现王某已担任了班长并在全校演讲比赛中获得第一名,还获得了夏令营优秀学员称号。
  【重点查办危害民生涉农涉林案件】2013年,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8件,开展初查13件,立案侦查10件13人,其中贪污案件2件5人,受贿案件4件4人,单位行贿案件4件4人,所查办案件中特大案件2件2人,大案6件7人,正科级干部3件3人,大案占所立案件的66.7%。年内,侧重查办涉及民生领域案件。如查处市工信委杨某某受贿案。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合计280余万元。后又相继查处了市教育技术装备站邓某某受贿案、新干县玻璃产业办孙某某受贿案及其他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收缴赃款数400余万元。2014年,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6件,开展初查13件,立案侦查6件10人,所立案件均为大案,其中贪污案4件8人,受贿案1件1人,挪用公款案1件1人,查办正科级干部1件1人。配合上级部门查办大要案。查办了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峡江县城乡建设局邹某某受贿、贪污90余万元的特大案件。深入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涉农涉林职务犯罪。查处了涉农案件5件9人,特别是查办了兴桥镇藤桥村委会谭某某、刘某某、报账员刘某某利用协助政府管理粮食补贴款的职务便利,套取粮食补贴款一案,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以退耕还林领域为重点,查办了兴桥镇原林管站副站长刘某某伙同他人虚报冒领骗取国家退耕还林专项补贴资金的窝案串案2件4人。
  【开展反渎职侵权斗争】2013年,初查线索5件,立案2件,移送起诉2件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4.5万元。重点查办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领域。查明兴桥兽医站刘某某等3人代办能繁母猪承保业务,理赔期间未进行现场勘查,随意出具死亡诊断报告,导致未按规定对死亡母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养殖户得以理赔,同时病死母猪通过各种渠道流入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重大的安全隐患,故对刘某某等3人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2014年,初查线索3件,立案2件5人,其中2人为科级干部,移送起诉2件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6万元。重点查办学生资助资金审查管理领域。查处了吉安师范学校副校长王某等3人玩忽职守案。3人未正确履行职务,疏于审查,造成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损失共计146万元,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移送起诉。
  【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013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0件,初查48件,其中移送立案19人,办理刑事申诉2件,公开答复2件。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外树检察形象。做好了2010~2012年度"全国文明接待室"申报工作,并通过了省院、高检院考评组的考核和验收。与此同时,建章立制,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做到“服务热情、举止文明、树立形象、多办实事",让来访群众感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处理有回声。2014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9件,初查6件,其中移送立案1人,办理复查刑事申诉案2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树立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接访理念,严格首办责任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成立了心理疏导小组,对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由于措施到位,无赴省、进京上访现象。是年4月,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认真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
  2013年,共受理及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6件,其中提请抗诉的1件,再审检察建议2件,执行监督7件,违法审判调查1件,督促起诉2件,支持起诉2件。办理了湖南省涟源市某网络有限公司申诉案,该案被省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例之一。2014年,共受理及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8件,其中提请抗诉1件,再审检察建议3件,执行监督4件,督促起诉7件。办理了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民间借贷案件,查明其中50万属虚假诉讼的事实,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
  【加强监外执行管理】2013年,将123名监外执行罪犯列入社区矫正对象,建立档案,约见社区矫正人员谈话教育30余人次,接待来访社区居民20余人次。2014年,将188名监外执行罪犯列入社区矫正对象,建立档案,约见社区矫正人员谈话教育20余人次,接待来访社区居民20余人次。成立了全市首个社区矫正检察服务站,是年,审查起诉监狱罪犯又犯罪案件2件。
  【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013年,成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20次,有针对性对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5件,以各种形式进行职务犯罪警示教育25次,开展预防调查3件。开展"三抓三看”活动,进行了个案预防,形成《2012年吉州区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吉州区能繁母猪保险领域职务犯罪调查报告》专题调研报告,得到区委领导的肯定。开展重大项目建设专项预防。选择有影响的重大工程,建立了"一对一”法律服务。2014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55次,行贿、受贿犯罪档案录入5人;对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7件;有针对性地对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件;以各种形式进行职务犯罪警示教育39次,制作警示教育片一部;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发案规律和特点开展预防调查7件。开展系统预防,建章立制。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检察联络员工作制度等7个制度。开展专项预防,参与了马鞍山工程专项预防,为国家节约投入资金100余万元。
  【做好技术侦查工作】2013年,共受理法医文证审查30件,全部作出鉴定结论,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14人次。保障信息化建设,参加各级视频会议联调29次。2014年,共受理法医文证审查20件,全部作出鉴定结论,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86人次。配合开展涉密系统分级保护工作。
  【2013〜2014年区检察院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志军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苏江
  陈宝玉(女)
  郭勇军
  副检察长江定节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汤洪华
  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徐光耀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朱文生
  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罗贤平

知识出处

吉州年鉴 2013~2014

《吉州年鉴 2013~2014》

《吉州年鉴(2013〜2014)》是一套系统记述吉州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其编纂宗旨是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的规定,逐年全面、真实地记录吉州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力求客观反映事物原貌,集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于一体,为存史、资政、育人服务,为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及广大民众提供地情资源服务,为编修地方志书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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