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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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州年鉴 2013~2014》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30000179
颗粒名称: 法治
分类号: D033
页数: 11
页码: 150-160
摘要: 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内设机构17个,下辖19个派出所,均为副科级机构。2014年1月,经吉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装备财务科更名为警务保障室,法制科更名为法制大队,处警大队更名为便衣侦查大队;2014年4月,经吉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设立庐陵文化生态园派出所。全局共有在编民警416人,工勤人员18人;在职副处级领导干部2人,正科级领导干部5人,副科级实职48人。
关键词: 吉州区 法治工作

内容

公安
  【概况】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内设机构17个,下辖19个派出所,均为副科级机构。2014年1月,经吉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装备财务科更名为警务保障室,法制科更名为法制大队,处警大队更名为便衣侦查大队;2014年4月,经吉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设立庐陵文化生态园派出所。全局共有在编民警416人,工勤人员18人;在职副处级领导干部2人,正科级领导干部5人,副科级实职48人。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牢牢把握"社会面不出事,队伍不出事”这两个要求,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公安满意度为主攻方向,以群众路线教育筑牢理想信念,以项目攻坚提升警务效能,深入推进平安吉州、法治吉州、过硬队伍建设,为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全局各单位获省级以上荣誉7次,北门派出所分别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及"全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督察大队荣获"全省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察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61人次,刘永香同志被评为全省公安派出所"优秀户籍民警”,刘军同志被纳人全省综合情报部专家人才库,郭阳明同志勇夺全国公安系统第二十三届实战应用射击比赛手枪快速射击项目第一名,并荣获个人二等功1次。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针对中心城区重点工程项目多,征地拆迁范围广的态势,强化应急演练,完善风险评估,夯实情报网络,积极开展各类不安定因素大排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吉州公安分局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置预案》,建立了一、二、三级响应机制。2013年5月,专门组建了一支30余人的应急处突队伍。先后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及上访事件390余起,涉及人数2100余人。两年来,全区未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案(事)件,未发生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未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危害公共安全案件。
  【打击刑事犯罪成果显著】2013〜2014年,先后开展"冬春平安”、"夏季破案会战"、“打侵财、压发案、保民安、创满意”、"亮剑平安”、"利剑行动”、“扫毒、除恶、打侵财”等一系列严打整治战役和专项行动,破获各类刑案25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16人,其中逮捕445人,直诉322人,强制戒毒129人,抓获网上逃犯437人,缴获赃款赃物折价980余万元。2013年2月8日,分局刑警大队分别在赣州、吉安两地同时行动,抓获四川凉山籍犯罪嫌疑人尔石XX、曲比XX、俄木XX、勒革XX,成功破获系列攀爬入室盗窃案12起,涉案价值10余万元。2013年1月23日3时许,在吉州区阳明花园小区附近,被害人谌XX因经济纠纷被金XX持锐器刺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市公安局副局长、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长高国荣坐镇指挥,参战民警昼夜奋战,在市局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经过17个小时艰苦努力,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金xX抓获归案。5月28日,分局民警在永丰县佐龙乡抓获故意杀人犯罪嫌疑人李X,仅用4个小时,成功破获"2013.5.28"刘XX被杀案。2014年8月21日,分局禁毒大队通过侦查和蹲守,一举抓获涉嫌贩毒犯罪嫌疑人聂X、彭X、刘XX3人。缴获毒品冰毒446.9克,麻谷15.04克。2014年10月15日,分局刑侦、情报、技术、网监等部门协同作战,民警在湖南长沙将涉嫌故意杀人犯罪的嫌疑人李XX抓获归案,成功破获"2007.2.1吉安城北高速公路连接线工地杀人抛尸案”。
  【创新社区警务模式】坚持人往基层走,物往一线流,着力完善社区警务工作机制,全面厘清社区民警工作职责,在全市首创“1+1"社区警务模式,即1个社区民警带1名"两实”调查员,开展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调查,对警务室硬件建设的标准一把尺子衡量,对全局37个社区警务室统一标识,完善了办公桌椅、档案柜、笔记本电脑等硬件设施,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民警的考核机制,确保社区警务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省委书记强卫先后于2013年6月7日和2014年1月27日两次视察分局太平桥社区、西苑社区警务室,对吉州公安加强社区警务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社区警务工作经验介绍也先后在人民公安报和省、市政法委内部刊物刊发。
  【创建平安小区】2013年以来,分局先后开展推进松散型住宅小区治安整治行动以及“平安小区”创建活动,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及楼栋长队伍,建立健全以专职保安为主体的人防队伍,组织安装以楼宇对讲、防盗门为重点的物防设施,引导有条件的物业小区安装视频监控等技防设备,全面提升了小区安全防范能力。两年来,分局共创建平安小区64个,创建点已建立警务宣传栏、民警告示牌、义务巡防队伍,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和楼栋长队伍,部分小区用房屋维修基金全部更新了高清视频,对小区主要路面进行昼夜监控,发案明显减少,甚至没有发案,增强了业主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打造了以江南御景园小区、香榭丽都小区、六合盛鹭洲观澜小区、桃园盛景小区等为代表的一批典型示范居民住宅小区。
  【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按照“以实战需求为导向、以搭建平台为载体、以精准研判为目标"的“大情报”建设构想,从顶层设计、制度管理、人才建设、平台研发、实战应用等方面入手,强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信息采集和资源整合。实施"两实”信息采集攻坚战,发动全局民警核对、采集、录入全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以及出租房、暂住人口信息30万余条。研究制定了《吉州公安分局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和《吉州公安分局社会信息采集整合工作规范》等制度,积极推动由区政法委牵头,与区里15个部门、单位达成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协议,使公安机关的社会信息采集工作提升为政府行为,确保全区社会信息采集整合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为形成"数据支撑、信息引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常态运作"的大数据应用格局打下了坚实基础。扎实创建侦防作战平台。投入30余万元自主研发“吉安侦防情报作战平台”,该平台融汇了珠海SIS和深圳CID等先进系统的特点,新增手机ESN追踪、QQ追踪等功能,并自动抽取公安警务平台、三台报警平台、全国违法人员信息、全国在逃撤销人员信息等公安内部平台数据。截止2014年底,平台已整合各警种业务信息门类21个、社会信息门类188个,共计40亿余条信息资源,为全市一线民警的破案、追逃、维稳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情报支撑。强化情报研判。在局机关各业务部门及各派出所,设立三级情报信息研判模式,实行情报信息日研判、周会商工作机制,每周由分局值班领导组织人员进行集中综合情报会商研判,通过从不同专业的角度对各类情报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和充分论证,最终由情报科形成综合情报会商研判报告呈报上级情报部门及分局主要领导、区政法委,服务领导指挥决策,从而真正实现情报主导警务。2013〜2014年,共编发各类涉稳类情报信息43期,搜集、反馈、落地涉稳情报线索417条,共签收四色预警81109条,共协助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00余起,打击处理各类重点人员256名,协助抓获各类逃犯57名。
  【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在贯彻上级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人口倍增计划的有关工作要求,吉州公安分局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下放审批权限,使群众进城入户条件更为宽松。共审批办理改革类户口迁入2847人,各类投靠1684人,经商、购房1013人,其他150人。2013年以来,根据《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推行居住证制度,共计办理居住证41236张。
  【2013〜2014年吉州公安分局领导名录】
  局长
  高国荣
  政委
  邓卡昕(2013年1月任,任至2013年10月)
  焦健(2013年11月任)
  副局长
  潘安辉
  王勇
  唐汉川(任至2013年10月)
  郭云庭(原任副政委,2013年8月任副局长)
  龙森容(2013年8月任)
  罗敏强(任至2013年8月)
  罗晓斌
  梁澄宇
  纪委书记
  谢彬
  党委委员、长塘派出所所长
  邵勇(2013年8月任)
  党委委员、习溪桥派出所所长
  周智勇(2013年8月任)
  党委委员、巡警大队大队长
  王建云(2013年8月任)
  检察
  【概况】吉州区人民检察院设置办公室等15个综合和业务部门,其中案件管理中心、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控告申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技术科属于业务部门。全院共有检察干警51人。2013〜2014年,区检察院以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全面加强执法办案工作,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坚持打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重点打击黑恶势力、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犯罪,同时不断改进法律监督的方法和途径,维护公平正义,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结合办案及时提出改进社会管理的检察建议,积极探索法律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的形式和措施,促进法律监督走进群众、扎根基层。两年来,该院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全面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专业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第五届江西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
  【加强案件受理和专题评查工作】2013年,共受理案件469件727人,接待律师阅卷17人次。开展案件质量专题评查2次,开启了网上QQ预约接待新模式,方便律师来访阅卷。2014年,共受理案件数485件662人,出具法律文书680份,接待律师阅卷等63人次,开展案件质量专题评查2次,设立了律师阅卷室和会见室等相关功能区,并指派专人负责律师接待工作。践行“快捷、便民、服务、热情”的接待理念,以"微笑式”的服务方式赢得律师及诉讼参与人的充分肯定。
  【切实履行审查逮捕职能】2013年,审结公安机关及本院各部门报捕案件224件287人,批捕186件231人,不批捕38件56人,追捕14人,监督立案7件10人,监督撤案5件9人。联合区公安分局制定《关于提请逮捕案件提供"社会危险性”证明的若干规定》,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办理该类案件6件6人。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并依法从宽处理。如郭某交通肇事案。案件承办人组织双方当事人家属进行调解,达成了和解赔偿协议,遂对郭某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2014年,审结报捕案件200件263人,其中批捕174件232人,不批准逮捕26件31人,追捕12人,监督立案4件4人,监督撤案2件2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严厉打击涉黑案件,批捕涉黑犯罪嫌疑人10人。如陈某等人寻衅滋事案。陈某和杨某等人均系吉水黑恶帮派成员,因矛盾双方成员多次在吉州等地互相搜杀,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承办人在批捕陈某等人的同时依法做出了追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决定。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7件12人。如刘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该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传销大案,涉及传销人员数百人,涉案金额上千万元。
  【创新公诉工作改革】2013年,起诉案件249件338人,不起诉46件49人,追诉漏犯25人,提出抗诉2件。年内,推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派员列席审委会3次。创新公诉工作改革,参加庭前会议,就案件有关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如参加袁某某故意伤害案庭前会议。办理了首例证人出庭作证案件,即张某诈骗案。重视刑事抗诉工作。刑事抗诉2件5人,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如被告人刘某某等四人抢劫案,依法抗诉后获二审改判。2014年,起诉251件343人,不起诉26件35人,追诉漏犯8人,提出抗诉3件。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如刘某故意伤害案和赖某某故意伤害案,两人因互相超车引发争执并互相殴打,案发后两犯罪嫌疑人均自首,互相赔偿损失,互相谅解,依法对两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关爱弱势群体。在办理肖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时,鉴于其犯罪时已年满72岁,日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探索教育挽救帮教新途径。如王某抢夺案。王某系在校学生,一时糊涂抢夺他人财物。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与王某父母共同对其进行长期帮教,现王某已担任了班长并在全校演讲比赛中获得第一名,还获得了夏令营优秀学员称号。
  【重点查办危害民生涉农涉林案件】2013年,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8件,开展初查13件,立案侦查10件13人,其中贪污案件2件5人,受贿案件4件4人,单位行贿案件4件4人,所查办案件中特大案件2件2人,大案6件7人,正科级干部3件3人,大案占所立案件的66.7%。年内,侧重查办涉及民生领域案件。如查处市工信委杨某某受贿案。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合计280余万元。后又相继查处了市教育技术装备站邓某某受贿案、新干县玻璃产业办孙某某受贿案及其他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收缴赃款数400余万元。2014年,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6件,开展初查13件,立案侦查6件10人,所立案件均为大案,其中贪污案4件8人,受贿案1件1人,挪用公款案1件1人,查办正科级干部1件1人。配合上级部门查办大要案。查办了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峡江县城乡建设局邹某某受贿、贪污90余万元的特大案件。深入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涉农涉林职务犯罪。查处了涉农案件5件9人,特别是查办了兴桥镇藤桥村委会谭某某、刘某某、报账员刘某某利用协助政府管理粮食补贴款的职务便利,套取粮食补贴款一案,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以退耕还林领域为重点,查办了兴桥镇原林管站副站长刘某某伙同他人虚报冒领骗取国家退耕还林专项补贴资金的窝案串案2件4人。
  【开展反渎职侵权斗争】2013年,初查线索5件,立案2件,移送起诉2件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4.5万元。重点查办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领域。查明兴桥兽医站刘某某等3人代办能繁母猪承保业务,理赔期间未进行现场勘查,随意出具死亡诊断报告,导致未按规定对死亡母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养殖户得以理赔,同时病死母猪通过各种渠道流入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重大的安全隐患,故对刘某某等3人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2014年,初查线索3件,立案2件5人,其中2人为科级干部,移送起诉2件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6万元。重点查办学生资助资金审查管理领域。查处了吉安师范学校副校长王某等3人玩忽职守案。3人未正确履行职务,疏于审查,造成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损失共计146万元,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移送起诉。
  【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013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0件,初查48件,其中移送立案19人,办理刑事申诉2件,公开答复2件。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外树检察形象。做好了2010~2012年度"全国文明接待室"申报工作,并通过了省院、高检院考评组的考核和验收。与此同时,建章立制,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做到“服务热情、举止文明、树立形象、多办实事",让来访群众感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处理有回声。2014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9件,初查6件,其中移送立案1人,办理复查刑事申诉案2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树立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接访理念,严格首办责任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成立了心理疏导小组,对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由于措施到位,无赴省、进京上访现象。是年4月,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认真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
  2013年,共受理及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6件,其中提请抗诉的1件,再审检察建议2件,执行监督7件,违法审判调查1件,督促起诉2件,支持起诉2件。办理了湖南省涟源市某网络有限公司申诉案,该案被省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例之一。2014年,共受理及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8件,其中提请抗诉1件,再审检察建议3件,执行监督4件,督促起诉7件。办理了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民间借贷案件,查明其中50万属虚假诉讼的事实,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
  【加强监外执行管理】2013年,将123名监外执行罪犯列入社区矫正对象,建立档案,约见社区矫正人员谈话教育30余人次,接待来访社区居民20余人次。2014年,将188名监外执行罪犯列入社区矫正对象,建立档案,约见社区矫正人员谈话教育20余人次,接待来访社区居民20余人次。成立了全市首个社区矫正检察服务站,是年,审查起诉监狱罪犯又犯罪案件2件。
  【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013年,成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20次,有针对性对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5件,以各种形式进行职务犯罪警示教育25次,开展预防调查3件。开展"三抓三看”活动,进行了个案预防,形成《2012年吉州区检察院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吉州区能繁母猪保险领域职务犯罪调查报告》专题调研报告,得到区委领导的肯定。开展重大项目建设专项预防。选择有影响的重大工程,建立了"一对一”法律服务。2014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55次,行贿、受贿犯罪档案录入5人;对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7件;有针对性地对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件;以各种形式进行职务犯罪警示教育39次,制作警示教育片一部;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发案规律和特点开展预防调查7件。开展系统预防,建章立制。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检察联络员工作制度等7个制度。开展专项预防,参与了马鞍山工程专项预防,为国家节约投入资金100余万元。
  【做好技术侦查工作】2013年,共受理法医文证审查30件,全部作出鉴定结论,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14人次。保障信息化建设,参加各级视频会议联调29次。2014年,共受理法医文证审查20件,全部作出鉴定结论,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86人次。配合开展涉密系统分级保护工作。
  【2013〜2014年区检察院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志军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苏江
  陈宝玉(女)
  郭勇军
  副检察长江定节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汤洪华
  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徐光耀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朱文生
  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罗贤平
  审判
  【概况】区人民法院审判机构有审判委员会,委员20名,设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下辖执行一庭和执行二庭)、司法警察大队、长塘和兴桥2个派出法庭。法院办公机构有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和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共有干警72人,其中法官51人,其他工作人员14人,司法警察7人。
  2013~2014年,区法院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狠抓执法办案,强化审判执行的职能和导向作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主题实践活动,狠抓法院队伍建设,主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新收各类诉讼案件6669件,审(执)结6394件,涉案金额7.5亿元,为实现吉州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4年12月,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有11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两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551件,结案522件,判处人犯674人,其中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96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27人。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盗窃、诈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侵犯群众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审结此类案件332件,提升群众安全感;依法判处多次入室盗窃并强奸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18年。严把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关,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5件,对原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颜某某、原峡江县城建局局长邹某某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审判,彰显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严惩经济领域犯罪,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判处集资诈骗金额高达500万元的周某有期徒刑18年。
  【妥善调处民商事矛盾纠纷】两年来,受理民商事案件4315件,结案4120件,标的4.8亿元。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针,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1897件案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讲亲情、讲道理、讲法律化解心结,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721件,促进婚姻家庭健康和谐。依法审理交通事故赔偿、医患纠纷等侵权案件533件,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尽快得到法律保护和心灵慰藉。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3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帮助金融机构化解金融风险,积极应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高发态势,审结民间借贷、借款合同纠纷和信用卡纠纷案件947件。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审结买卖、租赁、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454件。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理论研判,依法审结首例虚拟财产索赔案。
  【沟通化解行政争议】两年来,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5件,审结34件。注重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继续探索行政协调和解机制,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依法对行政争议做出判决。针对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比重较大、《认定工伤决定书》存在说理不充分的问题,向市人社局发出司法建议,后者给予高度重视,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工伤认定业务培训。
  【积极破解执行难题】两年来,受理执行案件1768件,结案1718件,标的额1.7亿元。实行案件分段、集约流程管理,以分组执行、分类集约、裁执分离、对重大案件实行执行听证等方式,科学合理配置执行权,形成工作合力,执结了涉及城南新区建设、赣江西堤改造的房屋权属纠纷等一批重大疑难案件。加大强制执行工作力度,对77名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和高消费,查封、扣押财产598件次,公开曝光87名失信被执行人,委托拍卖被执行人财产64宗,通过网上追逃等方式,执行到位标的730多万元,对同类被执行人起到震慑作用。创新执行机制,对被执行人粮棉补贴、违章住宅果断采取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故意隐瞒居住地实行连续拘留,对多次流拍的财产依职权变卖。借助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加强司法干警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学习、撰写心得、座谈讨论、排查整改"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干警领会和准确把握法治建设新要求。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审判理论"新春培训班”和每月学习例会等形式开展岗位培训;在所有一线审判人员中开展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办案能手评选等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成立"青年法官论坛",培养一线法官阶梯。2014年,吉刑初字〔2014〕第113号周某挪用资金案庭审在全省法院被评为"优秀庭审”,论文《"从个案评定"到"问题揭示”——以制度导向为视角破解案件评查困局》在全国和全省法院学术征文中获奖。加强司法廉洁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制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最高院“十个不准”等相关规定,扎实开展各种司法廉洁教育专项治理活动,开通举报网站,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
  【推进审判执行全程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完善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做到立案、案件流程、开庭、宣判等诉讼全程向当事人公开。推进裁判文书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已生效判决书404份,公开接受评判,既规范和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又督促法官自觉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做到执行风险告知、执行进展、重大案件听证、委托拍卖等全过程公开。在互联网上公布87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挥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功能。2014年10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部分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视察组对区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给予肯定。
  【多举措化解物业合同纠纷】近年来物业合同纠纷数量猛增,业主和物业公司矛盾对立。为了引导物业管理市场健康发展,区法院从两方面着手化解物业矛盾纠纷。一方面审理好案件,法官利用休息时间上门向业主送达诉讼文书,到住宅小区巡回审理案件,召集双方现场协调,尽量促成案件调解结案。另一方面做好法制宣传,与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业公司座谈,为物业公司开设专题讲座,帮助规范管理改进服务;印制宣传资料,到各大住宅小区巡宣传,向业主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开展问卷调查,消除业主认识上的误区。两年来审理物业合同纠纷567件,都取得较好效果。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为了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文化,引领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两年来,区法院累计开展巡回法制宣传50场次,向群众发放《吉州区人民法院法治文化丛书》《诉讼服务指南》《物业案件法制宣传手册》等7类宣传手册近3万份;与区新闻中心联合推出以案说法为主的《法铸吉州》电视专题节目34期;向全区移动手机用户发送法律服务短信48条;完成吉州法院网改版,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发布法院工作信息和重大典型案例600余条。
  【做好案件当事人回访工作】由审监庭电话回访已结案件双方当事人,用当事人的评价衡量法官工作好坏。回访内容包括案件审理是否公开透明、结果是否公正、过程是否便民利民、承办法官是否有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违纪行为。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在全院书面通报,一般性问题直接转案件承办部门办理,意见较大的由分管副院长直至院长以电话或上门的方式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两年来,召开当事人和律师代表座谈会2次,回访案件当事人5000多人,通报问题意见180条,74件案件通过回访后续的解释沟通、跟踪意见办理解决问题,受到当事人好评。
  【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2014年10月,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建成投入使用。中心由原审判大楼一层车库改造而成,投入30余万元,面积500平方米,分设安全检查、诉讼引导、便民服务、自助查询、商务服务和业务办理等六个工作区。中心配备7名工作人员,为当事人提供立案审查、诉前调解、材料收转、费用结算、司法救助、判后答疑、信访受理等15项窗口服务功能。除开庭以外,当事人所有的诉讼活动都可在中心完成,实现"一站式"诉讼服务。
  【2013~2014年区法院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院长
  郭泽庆
  副院长
  罗梅英(任至2014年1月)
  党组成员、副院长
  衷筱琴
  崔斌生
  胡延昭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曾红卫
  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夏吉平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杨洁辉
  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周晓春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杨子江
  交通安全管理
  【概况】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吉州大队履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职责,2013〜2014年内设科室、中队共16个,含办公室、政工科、宣传科、财务科、设施科、法制科、车管科、违法处理中心8个机关科室,7个路面执勤中队和1个事故处理中队。大队有民警103人,工勤人员13人,借用人员4人。两年来,吉州交警大队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规范执勤执法,以预防重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主线,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狠抓业务管理,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执勤执法,不断开创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通过全体民警共同努力,全面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交警联合执勤
  【切实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两年来,吉州交警大队在"兀旦"、“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春运期间,在105国道禾埠新桥等处设立交通安全临时检查服务站,实行昼夜勤务制度,严查7座以上客运车辆。对井冈山大道、阳明路、滨江路、人民路等重点道路严格管理,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加强辖区客、货运车辆、摩托车、农用车管理;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利用十字路口电子抓拍和测速卡口、流动测速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闯红灯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整顿。
  为切实加强对重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创建良好行车秩序,通过集中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部门配合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民警在中心城区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车辆的巡逻、检查力度,在警力偏少区域加强检查力度,增加巡逻次数。2013年4月起,开展为期6个月的"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货车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明显遏制•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先后开展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五类车”秩序整治、"清零”行动和"摩托车、非机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等专项整治。四次“知了行动"中,民警深入长途车站、城南车站等客运场站,对客运驾驶员及车辆违法行为进行随车跟拍暗访,事后落实查处追究。2014年,大队积极开展"七打七治”、"两条路创建活动”、"打四非、查四违”、"创卫生城市交通秩序及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安全"、“车辆非法改装使用甲醇”、"农村地区交通违法”、"客运车整治”、"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拐的"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2013年录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系统》交通违法34542起,一般程序4120起,异地处罚76032起,本地监控8448起;2014年录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系统》交通违法34831起,一般程序4225起,异地处罚94248起,本地监控16632起。
  【深化交通事故处理信息化管理】
  两年来,深化交通事故处理信息化管理,采取网上办案、审批,做好事故数据录入工作,提高事故数据上报及时性和数据质量。交通事故数据昼夜上报率达到98.4%,事故数据完整率达到100%。2013年,共受理重大交通事故案件36起,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60起,刑事拘留32人,提起逮捕28人。1〜11月,辖区实际发生各类交通事故875起,比上年同期增加35起,上升4.1%;死亡41人,比去年同期增加3人,上升7.9%;受伤713人,比上年同期增加56人,上升8.9%;直接经济损失441875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60950元,上升54.62%。2014年1〜10月,共受理重大交通事故案件25起,刑事拘留18人,提起逮捕18人,移送区人民检察院起诉18人,逮捕后起诉率达100%。实际发生各类交通事故916起,比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1起,上升4.1%;死亡32人,比上年同期减少9人,下降28%;受伤729人,比上年同期增加56人,上升8.9%;直接经济损失519627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77526元,上升14.9%。
  【创新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工作】2013年始,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暨“一次性告知制度、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的“三个一”模式,同时推行延时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短信告知服务等,极大地方便群众,受到群众好评。2013年,受理机动车业务47156笔,其中注册登记6214笔(小型汽车1585辆、摩托车4577辆,其他车辆52辆),转移登记335笔,注销登记31937笔,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8209笔。超标电动车登记、核发临时通行标志66954辆。受理驾驶证业务39906笔。2014年,受理机动车业务19773笔,其中注册登记5341笔(小型汽车3269辆、摩托车2036辆,其他车辆37辆),抵押登记127笔,转移登记257笔,注销登记4945笔,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8485笔。超标电动车登记、核发临时通行标志近73142辆。受理驾驶证业务15644笔。
  【加大隐患排查与交通设施建设】
  2013年,为完善道路交通环境秩序,共排查道路各类交通标志标线610处,排查各类交通信号灯802组,行人交通信号762处。按照职能权范围,大队全力做好交通信号的治理工作,辖区共增设各类标志牌23套,增设临时性标志牌12套,增设交通信号灯2处,增划停车泊位230余个,拆除标志牌4套,修复校正各类标志牌50余块,修复交通信号灯30次,调整交通信号灯设置20余处。在井冈山大道、阳明路等路段增设隔离护栏1350余米。排查全区所有国省道、县乡道等公路,共计平交路口53处,临水临崖路段6处,村庄学校路段7处,道路施工路段2处,高挡墙高填土2处,急转弯1处。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未设减速带)平交路口35处,临水临崖路段5处,村庄学校路段7处,道路施工路段2处,急转弯1处。经相关职能部门努力,在存在安全隐患设置减速带,其中平交路口32处,临水临崖路段4处,村庄学校路段7处,道路施工路段2处,急转弯道1处。
  2014年共排查整改隐患56处,排查平交路口41处,整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处、农村道路临水6处、急弯陡坡2处、学校路段5处。联合安监等部门走访辖区所有危化品客货运企业2次。安装禁左抓拍系统3套、逆行电子抓拍系统2套、交通卡口1套,辖区新增交通信号灯路口10个。刷新道路标线约2万平方米,新增停车泊位967个,增设各类大小标志牌71套,太阳黄闪警示灯13套,减速带96.5米;修复交通标志10余套,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51处,向有关责任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15份,函3份,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减少到6处,同比减少88%。
  【多举措开展交通安全宣传】2013年以来,大队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展板、发放交通宣传资料、播放专题短片、微博微信、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有效手段,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了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2014年,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各节点、重点时段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重点制定“五进”宣传方案,民警走进辖区农村、社区、单位、学校和家庭,针对学生、车辆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联系吉安广播电视台、吉安晚报等媒体,不断加大超员、超载、超速、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曝光力度。在“12.2”交通安全日,通过在人民广场摆放宣传展板、演出节目、播放宣传片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理念。
  【“2014.11.5"重大交通事故案例】2014年11月5日14时10分许,当事人刘某驾驶无牌白色斯柯达小车沿吉安北大道由西往东行驶,当车行驶至吉安监狱门口路段时,与一辆由南往北经斑马线横过吉安北大道的无牌黑色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蔡某以及搭乘人蔡某某当场死亡。这起重大交通事故的事发道路呈东西走向,由吉安北连接吉安市的城市快速道路。经依法查处,当事人刘某驾驶未登记、无保险的车辆行经斑马线未减速慢行,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当事人蔡某驾驶电动车违反搭乘规定以及未下车推行,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2013~2014年吉州交警大队领导名录】
  大队长曾造奕
  教导员贺丽萍
  副大队长谢小平
  刘辉陈心华席亮
  司法行政
  【概况】吉州区司法局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正科级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普法教育股、公证律师工作股、基层工作股、法律援助工作股、社区矫正工作股6个职能股室,下辖司法所12个,另设副科级事业单位吉安市石阳公证处。2013~2014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三城共建"、创建“人文社区、美丽乡村”、“法治吉州”战略构想,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进步,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2013年,吉州区司法局被评为"2011〜2013全省普法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习溪桥街道书街社区调委会主任罗冬秀获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2014年,禾埠、樟山司法所获省司法厅“五好司法所”称号,吉安市石阳公证处陈日彬获全省公证质量先进个人表彰。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两年来,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利用节假日、"综治宣传月”、“12.4”普法宣传日等时机,联合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开展巡回演出宣传、送法下乡等活动,共接待群众咨询1088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将普法工作成效纳入年底区综治考评内容,加强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推进"法律六进",深入机关、企业、乡镇、社区、学校进行巡回宣讲。推动全面树立法治意识。2013年开始在全区实行领导干部网上普法考试和全面公民重点普及法律知识考试;2014年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全区法宣骨干、普法联络员参加了培训。
  【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截止2014年,全区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调委会)147个,其中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村委会调委会88个,居委会调委会36个,人民调解网络覆盖全区。实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按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进行补贴,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依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习溪桥街道书街居委会书记罗冬秀,打造“罗冬秀个人调解工作室”,树立调解品牌。定期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经常组织各司法所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13~2014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61件。
  区司法局在人民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13~2014年,区司法局着力推动司法所建设,在司法所队伍建设、职能发挥、所务管理、物质保障上下功夫,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了较大提升。通过公务员招考、公益性岗位招录,充实新生力量到司法所,解决司法所人员不足、业务能力不足等问题。连续两年制定基层司法所工作考评方案,细化量化司法所考核标准,巩固提高司法所业务工作水平。2014年,禾埠、樟山司法所获评省级"五好"司法所,被市司法局评为四星级司法所。
  【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严把法律援助程序关。坚持"四统一”原则,着力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办理和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确保案件办理规范化。严把法律援助检查关。定期对每季度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抽查,评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严把法律援助监督关。全程跟踪案件办理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定期向受援人通告案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受援人的监督。严把法律援助考核关。将案件质量与承办人年度评优选先和年检注册挂钩,强化承办人的责任。2013~2014年,全区受援群众达459人,挽回经济损失689万元。
  【有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强信息平台运用。及时准确录入社矫人员信息和工作信息,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电子建档率达100%,手机定位率90%以上,指纹仪也已全部安装使用。启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依法规范审前调查、交付接收等事项办理和审批,分类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等。加强部门联动。密切与公、检、法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检察院进行突击督查,联合法院予以回访帮教,对部分重点人员分别向公安局、法院报送提请治安处罚建议书、撤销缓刑建议书等。2013〜2014年,全区社区矫正人员在矫357人。
  【认真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加强与监所的无缝对接,完善人员衔接机制,确保兜底接送到位,实现两个"双百”(即刑释人员的接送率100%、监所服刑人员信息核查与衔接100%)。协调落实帮扶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刑释人员的社会保障机制,通过民政、社保等职能部门及园区企业解决刑释人员出监后基本生活保障。加强与监狱的紧密联系,充分运用远程会见系统开展延伸帮教,共预约会见113人次,会见率100%。及时做好接送经费和出监后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发放手续齐全,程序规范,管理到位,解决刑释人员适应期生活困难等问题。2013~2014年,全区安置帮教291人。
  【加强法律服务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公证程序规则,把办证质量好坏纳入公证员业绩考核管理,杜绝错假证。围绕市区两级政府中心工作,介入重点工程、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主要领域。拓宽服务范围,主动上门办理、预约办理继承、赠与、分家析产等普通公证事项。2013〜2014年办理公证近3000件,收费120万元。通过区两办印发《关于在全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广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已有10余家单位签定法律顾问聘用协议。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和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初审管理,完善日常监督,重点加强服务质量、执业道德等方面监管。加强对司法鉴定所依法执业的监督管理,增强司法鉴定透明度,维护鉴定委托人合法权益。
  【2013~2014年区司法局领导名录】
  局长
  吴安虹
  副局长刘江
  徐长青
  肖巧妮(2014年3月任)
  纪检组长
  李金海(任至2013年3月)
  尹向鲲(2013年12月任)

知识出处

吉州年鉴 2013~2014

《吉州年鉴 2013~2014》

《吉州年鉴(2013〜2014)》是一套系统记述吉州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其编纂宗旨是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的规定,逐年全面、真实地记录吉州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力求客观反映事物原貌,集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于一体,为存史、资政、育人服务,为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及广大民众提供地情资源服务,为编修地方志书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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