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
【概述】2003年,在区委机构改革的“三定”方案中,保留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610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2004年成立维护稳定信息督查办公室,隶属政法委。内设秘书股、业务股2个职能股,确定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全区政法综治工作以"打造平安吉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队伍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为全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落实领导责任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区委多次召开常委会,听取政法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分别召开政法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平安创建工作、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动员等会议,研究部署政法综治工作。印发《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具体规定》,对各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单位、社会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印发《关于用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的规定》,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每年,区委、区政府与11个乡镇(街道)、41个区宜部门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与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出台考核细则,加强对各乡镇(街道)、政法各部门和区综治成员单位的检杳指导,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基层基础建设】全区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综治工作专门机构和以区综治成员单位,行政企事业单位内保组织为依托的综治组织网络,各级综治机构完善,综治力量得到加强。全区以基层平安建设和开展提升公众安全感活动为载体,通过综治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园区、进学校、进市场为重点的综治"七进"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全区所有村(居)委会均建立综治工作室,健全治保会、调委会,乡镇、街道建立"和谐平安联创中心”等基层组织机构,建立各项职责制度,规范工作资料台帐,配齐配强综治办主任、专职副主任和3名以上综治专干,综治机构、人员得到保障,综治规范化建设朝着"职责明、工作细、效果好"的轨道运行。综治经费按全区人口数人均0.3元的标准,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各乡镇街道按辖区人口数人均0.5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综治工作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区综治委按照"体制合理、机构健全、管理科学、素质提高、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在基层基础建设上下功夫,层层落实保障措施。全区各乡镇街道组建专(兼)职治安巡防、社区保安、综治特派员、看楼护院、综治信息员、治安志愿者6支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治安防范网络。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多措并举的方针,控制和防范发案。在原有的技防网络基础上,不断扩大视频监控的覆盖面,城区所有的大型商场、超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城区所有单家独院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安装电子报警系统,治安防范的科技含量得到提高,技防触角逐步向基层、向乡镇延伸,全区60%的乡镇、街道都按要求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全区11个乡镇、街道共安装视频探头57个,城区各主次干道路口、大型居民小区、金融单位、宾馆等场所安装的视频探头1453个,自动报警系统2705个,初步形成较完善的技术防范网络。全区充分挖掘专职治安巡防队伍战斗力,从建立健全专职巡防队伍运行机制,奖励机制、培训机制、保障机制和准军事化管理机制入手,建立具有示范效应的治安巡防模式,把治安巡防大队,打造成为中心城区街面治安防控的中坚力量,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筑牢"第一道防线”。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2008年,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室,配齐配强人员,专门负责调处工作,制定调处工作细则,明确调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行动,实行矛盾纠纷信息报送、汇总梳理、分流交办、跟踪督办等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大、难”问题,区、乡镇(街道)两级落实领导包案查究制度,下大力气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隐患。各乡镇、街道认真落实每半月矛盾纠纷排查、维稳督查、矛盾纠纷动态月分析报告和预警信息通报制度,社区(村)坚持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及时预防、发现和处理矛盾纠纷隐患,使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逐步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综治组织协调、部门整体联动、社会积极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全区逐一落实区领导挂点重点工程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大接访周和部门联合接访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通道,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加大信息汇总、形势研判力度,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积极做好应对金融危机、经济增长放缓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全区9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97件,其中调处成功195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
【"平安吉州"创建】建设和谐平安吉州,纳入党委、政府施政纲要和任期目标,印发《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平安吉州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创建工作机制,工作任务逐项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落实工作责任,为和谐平安吉州创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制度和经费保障。印发《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以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学校、平安家庭为主要载体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并将各项创建工作纳入年终区、乡镇(街道)两级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形成党政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创安”覆盖面不断扩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2007年,文山街道西苑社区获"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优秀示范区"称号。2008年,吉安八中获"全省平安和谐学校”称号。
【维护稳定】始终把维稳工作放在首位,大力调处各种矛盾,果断处理各种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深入开展政法十警教育整顿,进一步强化基层社会治安工作和信访工作,确保稳定。2004年以来,对全区各乡镇、街道派驻维稳信息督查员,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维稳信息督查员通过建立信息网络,物色建立信息耳目,迅速掌握派驻单位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隐患,及时向维稳督查办公室反馈,并提出解决建议,负责督查督力、,许多重大纠纷隐患,得到领导重视,在有关部门的提前介入下得到成功化解。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和领导责任查究制。建立综治责任人政绩档案,实行领导干部综治工作述职制度和综治委成员单位履行综治职责报告制度,将综治工作成效与领导干部的政绩挂钩。建立和完善五部委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领导共同抓的格局,促进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反邪教组织的斗争】根据维护稳定形势的需要,2002年,区委政法委增加组织、协调、指导防范和处理邪教"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有害气功问题的工作职能,设立区委610办,加强反邪教工作和重点人员监控,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制定反邪教工作要点,印发中央610办组织编写的宣讲提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反邪教工作和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干部群众防邪、拒邪、反邪意识,进一步开展群防群治、专群结合工作,以夯实反邪教工作的群众基础。
【“严打,,整治斗争】围绕提升公众安全感为目标,从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人手,迎难而上,充分履行职责,紧密依靠群众,深入推进"严打”整治工作。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认真贯彻"早打、狠打、除恶务尽”的方针,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活动,先后组织打击盗窃破坏通信、电力、广播、电视线路违法犯罪,查禁“黄赌毒",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整治等专项行动。坚持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定期排查制度,按照定领导、定部门、定人员、定责任、定解决时限和包问题解决的办法,层层落实工作措施,限期改变面貌对人命案、现行暴力恶性大案,运用各种有效措施开展破案攻坚,始终保持对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基本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法治理念教育】全区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加强政法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政法干部思想素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能力的重要举措。2008年制订《关于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意见》,政法各部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机关效能年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把二项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政法干警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提升,干警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意识明显增强,警民关系和队伍形象进一步改善,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撰稿:刘顺新)
公安
【概述】2004年,吉州区公安局上划,更名为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设有34个职能科(室)、所、大队。在编在职人员352人。对具有综合性、监督性和行政决策辅助性职能的,作为机关,设有办公室、政工科、指挥中心、通信科、警务督察大队(与监察、纪检合署办公)、装备财务科、户政科、法制科、网络监察科、信访科、考核科、出人境管理科12个职能科室,除信访科和网络监察科为正股级机构外,其余10个均为副科级机构;对直接承担维护稳定、行使治安行政管理和履行刑事执法职能的,作为一线实战单位和基层单位,其中一线实战单位设有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巡逻警察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处警大队(均为副科级机构)和消防大队(现役编制);基层单位均为副科级机构,设有古南、永叔、文山、习溪桥和北门5个城区派出所,白塘、禾埠、长塘、樟山、兴桥、曲濑6个郊区派出所,市委、市政府、水上、工业园4个治安派出所。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和管理全区公安工作;(2)组织实施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预防;(3)依法管理;(4)组织实施消防;(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特种行业;(6)管理全区集会、游行、示威活动;(7)管理全区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8)组织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的警卫工作,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9)监督和管理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10)依法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指导企事业保卫组织队伍的建设,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11)实施公安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组织对全区公安民警的管理、教育、训练;(12)消防大队的工作。
经过9年来的不断调整、完善、充实,分局一步一个脚印,成绩显著。为全区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维护政治稳定】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和谐社会。2005年成功破获部督“3.29”法轮功专案,逮捕5人、劳教10余人2006年侦破“观音法门”、"血水圣灵"邪教组织专案。2008年成功破获"3.28"法轮功专案,一举瓦解"全能神"邪教组织网络。
【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据统计,截止2008年底,全区破获刑事案件86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162人,其中逮捕2516人,劳动教养745人,摧毁犯罪团伙334个成员1087名,抓获网上逃犯1373人,缴获赃款赃物折值3800余万元。2000年7月2日,分局刑警大队用时五天,成功破获同年6月27日,发生在吉安市柴油机厂内的特大持刀入室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全部追回被抢现金48.5万元,刑警大队荣立集体二等功。2001年9月30日,刑警大队仅花10小时就破获"9.30"特大绑架杀人案。全年共破获9起市局督办案件,乂以“打黑除恶”为龙头,摧毁部督办的流氓恶势力团伙15个,摧毁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1个。其中,曾武、刘军、康尚元等12人流氓恶势力团伙,自1998年以来,赌博、嫖娼、吸毒、聚众斗殴、持刃杀人.无恶不作,还插手经济领域,欺行霸市,先后杀死2人,重伤致残1人2002年3月11日,刑警大队全警参战,全力侦破,仅9个小时,破获"3.11"有线电厂恶性强奸案,犯罪嫌疑人曾贤武落入法网。5月1日,大队通过蹲坑守候,摧毁一个跨省流窜作案的特大抢夺团伙,五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破抢夺案60余起,缴获手机70余部,涉案金额20余万元。2003年,一举摧毁以彭平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该团伙集抢劫、侮辱妇女、寻衅滋事、聚众赌博等犯罪行为于一身,涉案30余起,团伙成员达28人。2004年11月23日凌晨6时许,分局接到群众报警:吉州区拥军路段发现一起特大杀人烧车焚尸案,犯罪分子残忍杀死乍内两人后乂烧乍焚尸。由于此案社会影响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引起省公安厅、吉安市委、市政府、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区30万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经过缜密的案情分析、专案指挥部将此案定性为抢劫杀人焚尸.并制定"立足本地,内外结合,逐步深人"的侦破思路,民警以案发现场为中心,逐步向外扩展。经侦查,12月16日,犯罪嫌疑人肖建财在吉州落网,18日,犯罪嫌疑人熊建军在上海落网,12月19日,犯罪嫌疑人叶莆青在广东落网。至此,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2006年4月4日,分局刑警长途奔袭,辗转广东深圳、东莞、江西新余等地,抓获吕方中、朱江勇、肖平、肖调为、周志平等5名湖南籍犯罪嫌疑人,破获2006年3月份以来发生在湖南绥宁、江西吉安、赣州等地的盗窃面包车、自卸车、"后八轮”案20余起,案值逾百万元(部督案)。8月28日晚,抓获犯罪嫌疑人袁・龙、唐胜、谢忠志、吴卓海、黄海中,成功摧毁一个广东化州籍飞车抢夺犯罪团伙,破获抢夺金项链案件20余起,案值10余万元。至此,2006年发生在吉州区的飞车抢夺案已基本告破。2007年6月份,分局成功破获部督"王宝成特大绑架案”,抓获以王宝成为首的3名黑龙江籍犯罪团伙骨干成员,破获发生在江西、黑龙江、辽宁、湖北、陕西、山西等卜一个省的特大系列绑架案10余起,涉案赎金达40余万元。同年10月20日清晨6点30分,分局接到报警:有人被杀死在吉州区人民路32号茶馆店门外的沙发上。专案组经过缜密分析,果断将此案定性为抢劫杀人,各项侦察工作迅速展开。10月22日上午,专案组民警摸排到曾经多次来过该茶馆店的流浪拾荒者黄本文。通过多方、多项勘查、调查、搜查等取证工作,确定黄本文就是犯罪嫌疑人并迅速将其抓捕归案。
【成立巡逻警察大队】吉州分局只有全市十二分之一的警力,承担的却是全市三分之一的打击任务。分局党委从挖掘民力卜做文章,2005年9月组建专业化的巡逻警察大队,并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多方筹集资金,落实装备保障,成立一支由100名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组成的专职治安巡防队伍,由巡警大队直接管理,协助巡警大队担负城市主干道巡逻和接处警任务,与派出所警务区民警、社区群队群治队伍,一起构成二级巡逻防范体系,极大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基"建设】一是基础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2005年,投入150余万元的兴桥派出所办公楼建成使用;2006年2月,投资2000余万元建成功能齐全,设施完备.装修精美的分局办公大楼,一举改变分局10年租房办公的历史,实现吉州公安儿代人的夙愿11月,投人130余万元的长塘派出所办公楼建成使用。2007年,分别投人百万余元的工业园派出所和曲濑派出所办公楼建成使用;同时投入360余万元,建成全国二级刑事科学技术室和户政、出人境管理办证大厅。2008年投入100余万元,建成分局健身中心和分局靶场。此外,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筹集资金300余万元,更新换代电脑79台、警车46辆,购买一大批的刑侦破案器材和防爆、防护警用装备。统一派出所外观标识、统一外观形象,统一基层所队乍辆的外观制式的工作基本完成,基层所队的面貌焕然一新。按照公安部的标准新建的兴桥和长塘派出所,被评为一级派出所,兴桥派出所还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和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长塘派出所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白塘派出所已破土动工兴建,古南派出所、禾埠派出所建设已进人征地、规划阶段。
二是强基层、苦练基本功,创新警务运行机制。大力实施精简机关充实甚层战略,通过民警、岗位双向交流、选择,撤并两个科室,机关岗位由41个精简为27个。基层一线警力达到总警力89.6%,其中派出所警力达总警力61.3%。在城区派出所,推行"两区一队一室”即“两个警务区、一个刑侦中队、一个办公室"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新建10个标准化、规范化的警务区,33个社区警务室,其中9个以民警姓名命名的社区警务室,各项匚作达标,走在全市的前列。在农村派出所,以兴桥派出所为试点推行警务信息化建设兴桥、长塘两个派出所,实现民警人手一台笔记本电脑,警务信息系统平台初具规模,其做法先后被公安部和省公安厅,以简报的形式向全国和全省推广,严格按照公安部"大练兵"的要求,坚持"贴近基层、面向实战、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狠抓法律练兵、技能练兵和体能练兵,打造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队伍。
【信息化建设】2006年始,按照“信息工作基础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要求,紧紧抓住“三基”工程建设这一有利契机,精心谋划,强势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夯实基础,大力推进基础网络建设,先后投入200余万元用于信息网络建设。建成公安四级网络和内部局域网,实现所有基层所队,均以2兆光纤接入公安主干网;数字证书发放率和使用率达100%;更新基层所队公安网络专用计算机80多台,百名民警电脑拥有量达150台,在岗民警实现人均一台接入公安网.部分派出所达到人均一台笔记本电脑,二是强化学习,培养民警科技意识。把计算机操作纳入日常练兵考核项目,按照"会打字、会上网、会查询、会下载、会业务系统操作”的“五会”要求,先后组织各种计算机培训14期,达标考核5次,参训人数2000余人次。同时还派出多批次民警,前往山东、上海、浙江等地,学习考察信息化建设情况,学习发达地区信息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和科技理念,增强民警对信息化建设的认可度和参与度。三是精心策划,努力构建治安监控网络。2007年,投入100余万元专项资金建成"全球眼”监控平台,初步实现跨地域、全范围内的统一监控、统一存储备份、统一管理和资源共享,为吉州公安填补一项治安无监控屏幕的历史空白。四是信息强侦。2008年,投入180余万元,建成全国一级示范刑事技术室,并通过公安部验收,技术室用房面积达到482.63平方米,装备远程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紫外观察照相系统等一批先进的技术设备,全面实现刑技部门对现场信息的采集、录入到应用的计算机一体化管理操作,推动案件信息系统的全面应用。
(撰稿:办公室)
公安交警
【概述】吉州区公安局交警大队,2002年2月27日,更名为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吉州大队,隶属吉安市公安局,正科级单位。大队内设办公室、政宣科、财务科、技术设施科、出租乍管理科、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中队、违法处理中心、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巡逻中队、步行街中队、兴桥中队,内务管理规范有序、环境幽雅、干净整洁在编民警102人,其中以工代十11人,交通协管员97人。辖管吉州中心城区及兴桥、长塘、樟山、白塘、禾埠、曲濑6个乡镇的道路交通。道路有:国道1条(5.412千米)、省道2条,吉新线、吉莲线(30.04千米)、县道3条(38.215千米)、乡道32条(154.67千米)、村道52条(156.21千米)、城区道路全长77.21千米。在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的领导下,大队积极开展"三项教育”、"学习济南交警"、“畅通丁程”、“平安畅通县区”和“三项建设”等活动,严格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工作思路,狠抓队伍建设,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队伍建设和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取得可喜的成绩。
【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开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三基”工程活动,以交通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宣传为契机,以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知识举办交通安全学习班2400期、制作宣传卡片29.5万份、温馨提示1.36万次、制作宣传标语1500条、开办宣传栏目120期、出动宣传车1010车次、制作宣传光盘400块、交通录像带200盘、太阳能电子警察45个,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投人320万元左右,较好地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法律知识。
【依法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深化路面整治,加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监控力度,全体公安交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查处路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强化路面管理,在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基础上,达到有效地维护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案率。平均每年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4万余起。
【强化车辆驾驶员源头管理】为维护交通秩序,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是关键,积极开展"三基"工程教育活动,从源头把关,加大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力度:一是各种管理制度公布上墙,全面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制度;二是提高窗口单位民警素质,每年逐人实行培训上岗制度,坚持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在辖区客运单位,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从事故源头上强化监控力度;四是全面完成由手工管理制证到全部业务步入微机管理程序,并实行车管业务全国联网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大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现代化信息运转速度,提高管理效能。
【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根据公安部和吉综治字【2006】33号、赣公交管[2008】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2006年以来,大队组织警力3300余人次、2600余车次,深人到辖区6个乡镇,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的教育和安全管理。按照公安部对"农村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的要求,一是加大建设投人;二是根据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已组建兴桥交警中队,筹划组建长塘交警中队。3年内,"农村交通安全体系建设"项目投资200万元左右。同时,大力开展农村路面、校车(含城区校车)、农用车、低速货车、摩托车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在全面宣传整治的基础上,制定47种"农村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工作台帐,有效地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杜绝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加强队伍现代化建设】从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办公场地、路面设施、警用装备、标识标志的统一,全面按照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管理,并切实抓好干部和岗位在职民警的培训。自2005年以来,十部和民警每年做到逐一分期分批,在支队和总队组织的培训班进行培训,对培训不合格人员,一律按末位淘汰进行待岗处理。队伍管理上,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和省公安厅"三项禁止”,制定37项内部管理制度,业务建设做到目标任务细化,坚持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制度,各科、室、队根据业务建设的要求,有67项工作流程图上墙公示,确保“三公开、一监督"制度的全面落实,抓好内部管理和教育。并在辖区相关单位、部门建立“警风警纪”监督员.督促和监督各项纪律的执行。同时,根据业务的工作性质和队伍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组织开门整风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常年不懈的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及政治教育任务,开展"大走访”活动,进一步和浩社会、和谐警民关系。为在新形势下公安交警队伍建设提供可靠的保障,有效地推动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表12000~2008年吉州区车辆管理情况表2
2000~2008年吉州区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一览
(撰稿:袁平光)
检察
【概述】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准确把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质量立院、制度建院、科技强院、文化育院”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以及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吉州区的和谐平安和经济建设以及全市检察工作的整体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两房”建设先进集体,获省级表彰23次,市级表彰42次。荣记集体二等功3次,集体三等功6次。十警受中央级表彰1人次,省级表彰19人次,市级表彰36人次。设有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反贪局、出诉科、控申科、侦查监督科、政治工科、职务犯罪预防科、监督检察科、民行科、渎职侵权科、技术科、监察室。在职干警46名,检察委员会委员8名,检察员32名,书记员7名,司法警察2名,工勤人员5名。班子成员7名。中共党员34名,民主党派人士2名。全院干警法律大专以上学历达100%;法律本科以上学历32名,占71.1%;研究生2名,占4.4%。
【刑事检察】2000年,审查批捕科更名为侦查监督科,审查起诉科更名为公诉科。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工作任务,遵循从重从快和"两个基本"的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真履行对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责,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至2008年底,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466件2160人,批准逮捕1325件1926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543件2287人,提起公诉1343件1928人,移送市检察院起诉69件150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5件,纠正漏捕78人,追诉漏犯79人,追加漏罪67件,改变定性48件,介入重特大案件侦查102件,纠正各类违法213次,提起刑事抗诉10件。试行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推行了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办理批捕、起诉案件的准确率均达100%。公诉工作连年在全市检察机关考评中名列前茅,被评为先进集体3次,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在2001~2003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中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对在全省造成恶劣影响的5名利用“法轮功”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分子依法提起公诉;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罗继东等4起恶势力流氓团伙犯罪案,彭水泉等2起将有毒“吊白块”掺人米粉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水沟前市场以收“保护费"为由,实施抢劫等多项罪行的邓华平等10人犯罪团伙案,连续多次攀爬入室盗窃的"飞天大盗”任飞案等一大批社会影响大、危害大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均依法从快批捕和提起公诉,严惩犯罪分子。彭水泉案被列为江西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十大案件之一。
【职务犯罪侦查】2003年,反贪污贿赂局下设侦查科和综合科,法纪检察科更名为渎职侵权检察科。坚决贯彻党中央和高检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正确处理好"打击、保护、预防、服务”的关系,注重依法查办案件与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相统一,依法查处一批职务犯罪案件,有力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人开展截至2008年底初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20件,立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8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件,其中大案36件,查处副科级以上干部24人(其中副县级1人,正科级9人,副科级1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60余万元在2001年的"追逃"专项行动中,集中力量,昼夜奋战,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就将在逃多年的3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部缉拿归案。在办案中注重重点领域和行业案件的查处,如2004年立国有改制企业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人在这些案件中,既有“企业方丈"收款百余万元不入帐的,也有分管保卫的副厂长监守自盗生产资料和技术资料的;既有销售经理截留货款不上交的,也有主管部门领导通过低价销售生产设备从中受贿的。清除了企业的"蛀虫”,稳定了职工的情绪,保证了企业改制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2008年立涉农案件6人,追回征地补偿款340余万元,为农民的权益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控告申诉检察】注重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贯彻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等信访接待制度,坚持每年开展举报宣传周等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想方设法运用检察职能为政府排忧,为群众解难,努力把社会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9年来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30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7件,刑事赔偿案件5件,均予以妥善处理。在信访接待工作中注重更新执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制定便民措施,开展"为民”接待;实行"我往”服务,开展"上门”接待;提倡"有理推定”,开展“零距离”接待。在"检察官进社区”、"综治工作进社区"活动中,先后选派干警分别进人太平桥社区和庐境园社区,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民事行政检察】本着解决民生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的原则,依法全面履行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职能。9年来共办理民事申诉案件84件,办结率1。0%,提请民事抗诉29件,均被市检察院采纳;发出检察建议17件,全部被法院采纳;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件,已被采纳并执行回转10.8万元。2008年该院通过近一年的劝导、调解,终于使一起民事申诉案的当事人,一家6姐弟达成和解协议,最终冰释前嫌、恢复亲情、终结诉讼,这一运用再审检察建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申诉案件的经验做法,受到市检察院好评并予以推广。
【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连续多年在全市检察机关考评中名列前茅。与全区重点单位和部门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协调办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举办预防讲座,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三个纳入”,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检察联络员制度,建立起"全区一体”的预防机制。率先创新在公务员中发放廉政手册,通过发放警示教育光盘、警示明信片、制作公益广告等方式进行警示预防教育,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杳询系统,开展招投标监督预防和政府采购跟踪预防。特别是加强对新农村建设中工程项目的监督,2008年,对全区6个乡镇街道及所属89个村委会的400余名卜部,进行巡回专题警示预防宣教,赠送《预防农村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手册》50()余册。2004年和2008年,分别针对国有改制企业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上升趋势明显的情况,注重抓好查办案件过程中的调查研究工作,形成详尽的调查报告。一是以预防简报的形式向有关单位转发,帮助堵塞漏洞;二是及时主动向党委和主管部门通报,提出预防和治理对策,引起了党委的高度电视,区委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上遏制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监所检察】不断强化对执行刑罚的监督,2001~2003年纠正超期羁押等各类违法138件,对监外执行罪犯采取"一听、二问、三了解"的方法进行检查,给在押人犯上法制课21次,防止5起绝食和自杀事故发生,侦结并起诉在押人犯重新犯罪案件5件5人。2003年11月,驻所检察室整体上划吉安市检察院。2007年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对25名监外执行罪犯出现脱管、漏管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技术侦查检察】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来抓队伍、促办案,逐步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综合管理,初步构筑起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的"二位一体”新型管理机制。2004年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通计算机办公、办案局域网和互联网吉州检察网站,提高了办公办案自动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先后被省、市检察院评为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并在该院召开的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现场会上,将经验做法全面推广,省人大、省检察院、市人大等各级领导在调研考察中,也多次对该院信息化的建设和运用给予较高评价。2006年始,全面推行自侦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2008年建成开通视频会议系统。
【政治工作】通过加强队伍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队伍建设取得了实效2001年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2002年开展"转变执法作风年”和"塑造江西检察干警新形象”活动,2003年抓好“星级创优"活动和规范化建设,2004年进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2005年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主题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2006年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教育活动,2007年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全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考试,2008年进行中共卜匕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突出抓好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的专项业务和岗位技能训练,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多次电脑培训,40岁以下干警全部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级)以上考试。积极开展"文化育院" 活动,弘扬先进的检察职业道德和检察文化。机关支部(党总支)连续9年受到区里表彰。
【纪检监察】不断加强对执法办案和检风检纪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办案安全和办案质量检查,层层签定党风廉政责任状,开展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述职述廉评议工作。2005年开始执行“一案三卡”制度。2008年成立检务督察委员会同年充分利用网络等平台,打造具有检察特色的廉政文化,被区委授予"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从而有效地保证办案规范、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未发生一起错案、办案事故和干警违法违纪事件。
【办公室工作】积极参与检察政务,加强机美事务管理。2005年开通检察系统机要通道,2008年以全市最高分晋升省一级档案室,荣获全市保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大力加强检察信息工作,9年来,被省级采用9篇,被市级采用65篇;检察新闻宣传,被国家级采用28篇,省级采用43篇,市级采用179篇,检察调研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4篇,省级刊物发表14篇,市级刊物发表43篇,在全市检察理论研讨会上获三等奖2次。
【基层院建设】2001年6月,新检察技术侦查大楼正式建成投入使用,办公和检察技术用房面积4710平方米,改变多年来"两房”建设落后的历史。2004年完成“两网"建设,实现人手一台电脑,建成多功能综合讯问室、机要房、荣誉室、阅览室、党员活动室、健身房。现有办案业务用车15辆,电脑57台。不断改善办公区和宿舍区的绿化和亮化。2004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集体,是全省获此殊荣的两个基层院之一。
(撰稿:罗贤平)
审判
【概述】吉州区人民法院审判机构有审判委员会,委员19名,设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下辖执行一庭和执行二庭)、司法警察大队、长塘和兴桥2个派出法庭。法院办公机构有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和区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共有干警74人,其中法官51人,其他工作人员16人,司法警察7人。2000年以来,区法院从加强科学管理人手,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司法为民的各项服务举措。始终把审判工作放到全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中考虑和部署,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截止2008年底,审、执结各类案件22953件,涉案标的10.2亿元,为构建平安和谐吉州,促进吉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刑事审判】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刑事审判的作一要务,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333件,判处人犯1778人刑事审判工作着重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尤其是入户盗窃犯罪,从重从快坚决打击,增强群众安全感。2001年.城区居民谈盗色变的"飞天大盗”任飞,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8年,一个月内7次入户盗窃3万余元的尹小迁,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同时,加大惩处腐败力度,9年来,共判决生效人犯69人,其中6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是打击犯罪与保护被告人人权并重。贯彻罪刑法定、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后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符合缓刑条件的,适用缓刑;因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依法宣告无罪,凸显司法人文关怀2005年,陈文清交通肇事一案,陈与程某各自驾车在会车时刮撞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两人负全部责任。区法院审理该案时认为,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共同肇事不能以共同故意犯罪论处,责任认定书并未划分陈、程两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陈应负主要责任,故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宣告陈无罪。三是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力度。认真做好被告人与被害人的疏导和解匚作,尽力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既化解受害方的对立情绪,又能敦促被告人安心改造9年来,受理的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调解率达到71%.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积极开展刑事审判方式改革,2001年,在全市法院率先推出普通程序案件简易化审理。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供认不讳,可能判处二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部分案件,在适用普通程序的同时,以简易化的方式进行审理,简化案件庭审过程,提高审判效率和法官的办案能力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介治理。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通过开展法制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中院校学生旁听庭审等各种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几年来,组织旁听庭审近百次,平均每年开展法律宣讲2次以上,参加群众上万人。
【未成年人案件审判】重点突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融爱于法,寓教于审,惩教结介9年来,审结案件157件,判决未成年犯206人,并对300余名未成年犯帮教回访2000余次,无一人重新犯罪。为实现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区法院在庭前、庭审和庭后三个阶段工作各有侧重。庭前通过问卷调查和深入未成年被告人家庭、学校、社区,详细调查被告人的生活学习环境、成长历程、个性品行和造成犯罪的原因动机等,为准确定罪:量刑和判后有针对性地帮教做准备庭审中实行“圆桌审判”,不使用械具,被告人坐着接受调查询问,家庭经济困难的被告人通过法律援助,指定辩护人,并设置公诉人、辩护人和法官帮助教育程序,把法庭变为温和的教育场所。判后,“吉州区人民法院希望学校"(与未成年庭合署办公)为每一位判处管制或缓刑等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犯建立学员档案,实行学员每月书面汇报,法官每季度回访和年底考评制度。开设法制讲座,指定学员完成一定期限无偿社会服务,并且会同家长、村(居)委会干部、辖区派出所民警以及学校共同做好帮教工作,引导他们求学就业,走上正路。
【民商事审判】充分发挥调节、保护、规范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和谐”的办案方式,构建公平、和谐、健康、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共审结各类民商事纠纷13597件,标的7.7亿元。2000年以来,民商事案件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冲突尖锐化、纠纷群体化、审理难度大等特点。对此,把调解贯穿民商事审判全过程,形成庭前重指导、庭审重方法、庭后重释疑的调解模式,力争达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目的。9年来,调解和经调解撤诉的案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9%。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房屋拆迁、物业纠纷、劳动争议等情绪对立、影响大、涉及广的案件,从民俗、道德、法律与政策等多方面着手,利用亲情、友情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交通、医疗、保险、劳务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在查明事实明确法律关系的情况下及时判决,确保受害人及时获得物质赔偿和精神抚慰。积极审理涉及企业破产改制、私营企业、金融部门等经济纠纷,为驻区企业追回债权,依法支持金融机构化解金融风险,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共审结各类经济纠纷3047件,标的近6.5亿元,为吉州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2002~2006年间,先后投入大量审判力量,在财政没有重新投入和挤占破产费用的情况下,顺利审结原江西赣新电视有限公司、江西万向节厂等11家企业的破产改制案件,较好地配合全区企业体制改革,实现经济转轨。赣新公司破产改制案,通过及时变现、盘活资产,清偿拖欠多年的职工工资、社保金,核销银行贷款呆、坏帐;通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闲置多年的资产得以优化配置,为引进外资铺平道路,解决近千名职工再就业,受到市委领导的高度评价。赣新公司破产案每一审判程序到位,各种裁定书多达23份.时任中国银行总行副行长张一新,在中行吉安分行上报的材料上批示:“程序完备,材料齐全,建议推广”。
【行政审判】畅通案件受理渠道,不设门槛,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审结行政案件140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493件,为解决行政争议,化解"官民”矛盾做出贡献。一方面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对不合法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撤销,对正确合法的行政行为则坚决予以维持,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威,推动依法治区进程。2003年,永新县供电公司在城网改造中,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表,受到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供电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市工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依法判决予以维持。这一案例,对规范全市相关企业的经营行为起到深远的影响。一方面多沟通、重协调,尤其是城市拆迁、社会保障、土地山林权等矛盾尖锐的行政争议,主动与各方协调,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将争议的解决纳入法制轨道,维护社会稳定。2008年,一起山林权属行政诉讼案,涉及8个村民小组,各方村民积怨甚深,诉讼前曾多次集体上访。审理过程中,院长曾道漫与主审法官,7次到争议山场现场协调、丈量、划界,终平纷争,取得良好的效果。同时,行政审判的法律宣传前移。凡是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均在诉后及时指出不足,促其改正;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通过走访、座谈、授课,帮助规范执法程序,受到行政机关的欢迎;上街开展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和咨询,邀请群众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还开展行政诉讼裁判文书改革,注重证据评价认证,事实分析认定,法律理解适用的详细阐述,让当事人胜得清楚,输得明白。(2002)吉行初字第3号行政判决书,入选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执行工作】致力于突破“执行难”的症结,不断规范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执结各类案件7165件,执行标的2.4亿元。先后实现执行与立案分离、审判与执行分离、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分离和执行过程中的委托评估、拍卖从执行局分离出来,确保执行程序的公正。制订执行工作规程,规范执行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向申请人提示执行风险,向被执行人提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做好执行日志的记载,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赢得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为提高执行到位率,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用各种执行手段,建立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执行110”警务制,成立小额案件执行组,创新劳务抵债、以物抵债、分期付款等方法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案件,积极疏导、协调,促使当事人执行和解或自动履行。探索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城建、房管、银行等部门的联系,通过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房产车辆过户、设立公司机构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发挥刑事制裁的威慑作用,对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积极稳妥办理指定执行、交叉执行和兄弟法院委托执行案件,形成良好的执行协作环境。2007年开始清理历年累积的执行积案,2008年,利用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大好时机,积极打造党委、人大与政府支持,公安、检察和其他行政执法机关配合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2年来,清理执行积案近1500件。
【立案和信访接待】不断规范程序和完善各项服务措施。硬件设施方面,两次扩建立案大厅,公开案件收费标准,安排导诉员引导群众诉讼,并提供饮用水、茶杯、纸、笔、座椅、老花镜和各类诉讼指南,2008年,还设置了一台诉讼信息查询机及多媒体显示屏,以便及时清楚地了解诉讼程序、诉讼风险和案件流程。管理方面,立案时指导当事人诉讼,告知诉讼风险;试行电话预约立案和邮寄立案;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当事人允许口头起诉;提高效率,一般案件当日立案当日移送;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提前介入和相关部门沟通避免矛盾激化。9年来,立案数逐年上升,平均每年立案2000多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制订实施《信访流程管理暂行办法》、《涉诉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院长预约接待制》、《院长接待日制度》等。接访人员改善工作作风,倾心听取来访者的反映,最大限度地消除来访人的对立情绪,提高接访效果。所有院领导不设障碍, 随时开门接访。9年来.平均每年接待群众来访咨询等1000余人次。
[审判监督】2000年以来,全国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田经几次改革,区法院始终坚持依法纠错的原则开展审判监督工作纠正裁判差错,依法慎重启动再审救济程序,做到维护生效裁判稳定性与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的有机结合。共审结再审案件68件,依法改判22件9年来,一直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日常工作进行,并将评查出的问题定期在全院通报,实行错案责任追究,构建以案件质量评查和再审纠错为中心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以此督促法官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事实证明,区法院的案件程序日趋严谨,各项统计数据显小,经评杳确定的合格案件比例不断攀升。
【司法便民】不断完善司法为民的服务举措,通过司法途径关注民生、服务民生和保障民生。一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开通对社会弱势群体诉讼"绿色通道";完善诉讼费缓、减、免的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9年共缓、减、免交诉讼费上百万元;依法为近百名符合条件的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二是开展速调速裁和诉调对接,速调速裁是对小额、争议不大的筒易案件,由速调法官进行调解,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将司法调解向前延伸至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实现调解联动,诉调对接,提高诉讼效率。三是积极开展巡回审理。每个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保证每周每个审判点至少半个工作日,尽量做到当事人因年老体弱、身体残疾等特殊情况难以到庭的就地开庭。9年来,赡养纠纷、农忙时期涉农案件,也基本做到就地开庭,便于群众诉讼。
【队伍建设】一是思想政治主题教育与党建工作相结合,9年来,发展中共党员22名,目前党员数约占全院人数的80%。二是学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及招录优秀法律人才。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积极安排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的学习培训,经常开展学术研讨、庭审观摩、案件讲评、业务竞赛,全院干警都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占9.5%,本科生占59.5%,法官队伍的庭市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大幅提高三是廉政教育净化法官队伍。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交纳过廉政保证金,聘请司法监督员、社情民意联络员,在各部门确定廉政监督员、政治思想联络员.搭建廉政监督网络,加大对庭审、财务、车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四是法院文化建设培育法院文化氛围。通过充实图书室藏书,增设电子阅览室,举行各种演讲、征文活动,开办书法、摄影作品展,举办篮球、乒乓球、象棋等各种体育竞赛,组织户外体能拓展和新春联谊会,增强队伍凝聚力。通过上述措施,干警政治觉悟、司法能力、工作作风,人民群众满意度都大幅提高。2008年抗震救灾携手共建活动中,干警先后4次捐款,累计达62000余元。
【基础建设】"两庭"等基础建设成效显著长塘法庭办公楼建设项目于2005年经省发改委立项新建,选址于区工业园,2007年初动工兴建,法庭占地0.38公顷,建筑面积712平方米,共投资49.5万元,2008年6月竣工,10月交付使用,彻底告别租房办公的历史2006年,兴桥法庭办公楼建设经省发改委立项,规划面积543平方米,土建投资预算29.9万元列入中央法庭建设专项资金。区法院对办公楼、审判楼进行了部分改造,改造后的审判楼共有大、小审判庭6个,调解室4间,面积共308平方米,还添置两个安检门,确保庭审安全。2005年底,开通吉州法院网(互联网),原有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局域网)于2008年完成升级换代,同时,视频监控系统、指纹门和审判庭音视频设备均已投入使用,办公条件不断改善。
(撰稿:周源)
司法行政
【概述】吉州区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股(挂吉州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基层工作股(挂司法考试工作股牌子)、律师公证工作股(挂司法鉴定工作股牌子)、法律援助工作股(挂吉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牌子)。辖11个乡镇(街)司法所(副科级办事机构),1个公证处(副科级单位)。区司法局有行政编制42个、工勤编制3个,大专以上学历42人,其中大学学历21人(法律专业19人)、大专学历21人(法律专业13人)。司法所有专职人员25名。2个司法所建有办公楼,5个司法所有单独的办公场所。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制定岗位目标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否定报备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廉洁自律"十不准”和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一直处于全市先进行列,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法制宣传】2000年以来,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的目标,经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显著成果。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显著提高,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公正执法的观念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大幅提升,城乡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稳步推进,基本形成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刊出普法小报墙报、法制文艺演出、电视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开办普法网页等形式宣传普及法律法规,举办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学法讲座130余次,法制教育宣传骨干培训200余期,培训人员达10000余人次.配备法制宣传员2000余名,组织各类普法考试人数达10万余人次,完成普法教材征订任务近30000册,刊出普法宣传板块5000余期,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余万份,编印普法简报108期。2006年5月,吉州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文山街道西苑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司法鉴定】2004年3月吉安吉州法医学司法鉴定所成立,有鉴定人11人。4月份成立吉州区司法鉴定管理委员会。区司法局作为全区司法鉴定管理单位,加强对全区司法鉴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鉴定市场,司法鉴定工作做到有规可依累计办理司法鉴定284件,没有出现一起违法鉴定情况。
【法律援助】2003年5月吉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2004年5月成立11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吉州区总工会、残联、团区委法律援助联络站6月份成立吉州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2005年8月成立吉州区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2008年,全区有法援机构17个,其中:区法援中心1个,乡镇(街道)法援站11个,社会团体法援站4个,农民工法援站1个,共配备工作人员64名,设立村(居)委会法援联络点124个,配备联络员124名,基本形成了区有法援中心,乡镇(街道)、社会团体有法援工作站,村(居)委会有法援联系点的工作网络机制。2003年以来,为加强法援工作,规范服务行为,区法援中心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咨询接侍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案件质量管理办法、统计报告制度、经费管理制度、办案补贴支付办法、案件卷宗归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截止2008年底,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62件,其中刑事案件118件,民事案件329件,非诉案件115件,受援群众673人一为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公证】2008年1月,区公证处正式被国家司法部命名为吉安市石阳公证处,4月1日正式挂牌。有公证员6人,其中涉外公证员4人,行政辅助人员2人。自成立以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建处租办公场地到自购办公用房,由当初的几张办公桌到现在人手一台电脑,办证所用的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录像机、数码照相机等现代化的设备一应俱全,办证范围也从当初只受理简单的民事公证到现在的为公民、法人及社会组织办理国际、国内和经济、民事领域公证事项达100多种,公证文书发往6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为广大公民、法人及华侨、港澳台同胞、外国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海内外享有良好的声誉。截止2008年底,累计办理各类公证业务11636件,其中经济类公证2060件,民事类公证6111件,涉台公证977件,涉外公证2488件。
【人民调解】全区形成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全区各级调解委员会有134个,其中村级调解委员会90个,城镇居民调解委员会44个,各级调解委员会配备调解员537人.其中村级调解员348人,居民调解员189人。在经济社会转型期,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人民调解员素质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经费有所保障截止2008年底,累计调解处理各类民事纠纷案2036件,其中家庭婚姻纠纷439件,邻里纠纷571件,赔偿纠纷312件,房屋、宅基地纠纷78件,扶养纠纷92件,继承纠纷28件,债务纠纷47件,其他469件。为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较好地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安置帮教】为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2003年,区里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11个,村(居)委会建立安置帮教工作小组123个,形成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区、乡镇(街)、村(居)三级网络共有帮教人员276人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安置帮教工作,各成员单位也积极履行好帮教工作职责。全区以刑释解教人员"放回有人接,接回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助"为总体工作目标,逐步实现衔接无缝化,帮教一体化,过渡性安置基地规模化。9年来,衔接刑释解教人员1628人,安置1383人。
(撰稿:程迎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