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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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9259
颗粒名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
分类号: D923.85
页数: 1
页码: 3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5年吉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组织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测监管、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等。
关键词: 消费者 权益保护 吉安市

内容

【消费者权益保护概况】 2015年,全市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78件;受理各类12315有效信息9022件,较2014年同期总量增长43%,已办结4486件,办结率达99%,为群众挽回各项经济损失91万元。
  【组织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测监管】 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规程和工作要求,将媒体曝光、群众反映较为强烈和行政执法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列入重点抽检监测范围。2015年,对重点消费场所、重点经营者、重点商品涉及健康安全重要指标的通讯产品、装饰装修材料、纸巾纸品等集中开展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共组织抽检103个批次,不合格率为8%,已立案14起,案值16万余元,罚没款8万余元。对上述不合格的监测结果,采取网上公示、信息共享、挂牌督办、及时下架、辖区市场清查等全程管理措施,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
  【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活动】 以深入宣传贯彻新《消法》、新《江西省实施办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为抓手,开展一系列“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3月初开始,市、县(市、区)局先后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傍名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商标侵权,食品安全,红盾护农等专项整治活动;“3·15”期间,联合食药监、农业等职能部门、部分企业,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等系列宣传咨询活动;3月7~11日,市、中心城区局、消协出动宣传车,在中心城区主要街道、市场、社区、学校等地进行新《消法》宣传,各单位在组织宣传周活动时张贴、悬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宣传标语,利用各大型商场、超市、闹市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消费维权宣传片,大力宣传和普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市消协联合在吉安电视台发布飞播公益广告5条,通过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向全市发布消费警示与忠告等公益短信4条,分别在《井冈山报》《吉安晚报》、中国吉安网公布2014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在中国吉安网《网络会客厅》聚焦“3·15”访谈节目播出“规避消费风险保障自身权益”专题节目1期,参与吉安广播电台录制“消费之声”栏目1期。此外,各地根据省局《打造“12315”维权品牌工作方案》要求,利用各类有效载体,进一步拓展“12315”影响力。

知识出处

吉安年鉴2016

《吉安年鉴201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要载录吉安市20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全书非为地图及图片、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统计资料四大部分,反映了吉安市各行业、各领域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进展、新成效和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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