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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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9197
颗粒名称: 民政
分类号: D632
页数: 6
页码: 317-322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5年吉安市民政的情况。其中包括综述、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抚恤双拥安置、救灾救济、城乡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建设等。
关键词: 吉安市 民政

内容

综述
  2015年,全市民政部门筑牢民政民生保障重点,聚力化解民困、落实民权、实现民享、促进民安、服务民生,各项民政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市民政局被省厅表彰为先进单位,并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优秀单位,全市民政系统有54个单位、20名个人受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表彰。
  社会救助更精细省政府下达的24项民生工程指标全部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完善托底性社会求助体系。2015年,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4.5万户8.98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1万户18.6万人,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6.77亿元,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3亿元。五保对象2.6万余人,集中供养率达80%,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分别达3300元和3120元。全市精减退职职工救济标准稳步提升,其中,城市救济水平每人每月达到335元,村救济水平达到295元。全年全市争取上级下拨民政民生保障资金和公共福利项目资金11.74亿元,较2014年增加1.57亿元。全市销售福利彩票1.8亿元,筹集公益金6400多万元,创历年新高。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完善2015年,全市有“三院”(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234所,床位20325张,其中三星级敬老院41所(占全省的五分之一)、二星级敬老院68所(占全省的四分之一),三星级院和二星级院为全省最多的设区市。全市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51个(含农村幸福院、颐养之家),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和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及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优抚安置和双拥基础更牢固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十送五评”活动,得到民政部优安局和省民政厅领导的肯定和好评。全市12425名农村老龄退役士兵,8742名老烈子女享受国家定期生活补助。完成散葬烈士墓维修17893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81座。遂川县烈建工作受到民政部领导的肯定,并获全省创新奖,吉安市和遂川县、青原区、井冈山市被表彰为“十二五”期间全省烈建工作优秀单位。
  民政公共管理服务更深化打造全国有影响,省内首创的“人文社区、温馨家园”服务品牌。为全市213所农村敬老院全部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城乡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加速推进,永丰、青原、万安、遂川、新干、井开区获得省、市表彰。新登记社会组织18个,变更登记14个;实现全市每个县(市、区)都建有救助站的目标,其中市本级和遂川县、泰和县救助管理站被民政部评为“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
  民政法治建设更提升提请市委、市政府下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人文社区、温馨家园”创建、《吉安市地名管理办法》以及殡葬、救助、优抚、老龄等32个政策性文件。
  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
  【开展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工作】 2015年上半年,省民政厅、省消防总队选择在吉安市社会福利中心、青原区文陂敬老院、吉水县文峰敬老院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试点工作。3个试点单位的消防设施和各项管理规程达到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的标准要求,并在全市232个养老机构推广施行。7月,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在吉安市召开。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和副部长邹铭批示,要求总结推广吉安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建设经验做法。
  【福利机构建设】 2015年,安福、吉安县两所福利院完成土建工程;青原区福利院交由区红十字会医院运营管理,成为全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首个试点单位。泰和、遂川和市社会福利中心创新管理服务,入住率稳步增长,特别是泰和县福利中心床位供不应求。对全市13家福利企业进行年检,注销并收回1家企业的福利企业证书。
  【提升慈善工作水平】 协助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为吉安孤儿购买2619份“淘宝公益宝贝爱心保险卡”;全市上报贫困家庭残疾人假肢矫型器免
  费安装受助人330人。建立吉安慈善网,中心城区公共场所放置50台多功能募捐箱。积极引进境外慈善资源,新增3个慈善阳光班,全市累计设立阳光班12个,资助贫困学生499人,资助资金430万余元。民政、扶贫、慈善联合行动,面向全市123个贫困村,定向资助100名考上二本以上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人资助2000元。同时,福彩公益金资助30人,每人4000元。
  抚恤双拥安置
  【严格落实抚恤优待政策】 全市各类优抚对象30余万人待遇得到落实,全年发放抚恤和定期定量生活补助2.32亿元。全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现城乡一体化,全年向4209户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4000多万元。市本级制定出台《吉安市市本级1至6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管理办法》,全年发放优抚对象门诊补助559万元,减免医疗费813万元。帮助403户重点优抚对象维修改造住房,支持建设资金530万元。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期间,市、县民政部门向全市21名在乡抗战老兵发放纪念章和每人5000元的慰问金。换(补)发烈士证8215份,为54名伤残警察换发新版《伤残人民警察证》,审批21名伤残和25名带病回乡人员。
  【安置退役军人】 出台《吉安市市本级退役士兵安置办法》。全年共接收退役士兵3185人,其中,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1868人,2015年秋季退役士兵1133人,政府岗位安置转业士官181人,伤残人员3人。
  【退役士兵教育培训】 完成1409名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工作,参训率72%,首次突破50%的标准要求。
  【启动吉安军供站维修改造】 筹集资金310万元,启动吉安军供站维修改造,圆满完成93批次,17164人的军供保障任务。
  【军休工作】 核准县(市、区)军休和无军籍人员数量,规范工资补贴发放标准,明确资金来源渠道。2015年全市共接收军休干部4人,无军籍职工5人,圆满完成年度接收安置任务。市军休所筹集资金800多万元,购置近900平米军休干部活动用房,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
  救灾救济
  【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协调机制】 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印发《吉安市减灾委员会工作规则》(吉减委字〔2015〕2号),建立成员单位工作联络员制度。举办3期基层灾害信息员培训班,培训基层灾害信息员512人次。吉安市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做法在全国救灾工作会议上作为典型推广。
  【自然灾害应对】 2015年,全市范围内共发生14次自然灾害过程。其中洪涝灾害11次,风雹灾害2次,其他(地陷)灾害1次。据统计,共造成受灾人口50.8万人,因灾死亡9人。溺水死亡1人,风雹死亡1人,山体滑坡死亡4人,雷击死亡3人。因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5.5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4万公顷,其中绝收0.65万公顷,因灾倒塌房屋276户、978间,因灾严重损坏房屋203户、656间,一般损房454户、1259间,直接经济损失达5.9亿元,其中农业损失3.1亿元。特别是5月28日安福县浒坑镇由大暴雨引发的山体滑坡灾害,因灾造成4名人员死亡,安福县按照预案及时启动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市国土局对安福县启动地质灾害Ⅲ级响应,市民政局紧急调配救灾棉被305床、毛巾被300床,同时争取到省厅下拨棉被300床、草席300床、毛巾被200床,第一时间运抵灾区,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21个社区荣获国家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吉州区北门街道螺湖社区、吉安县天河镇天河社区、吉水县金滩镇金星社区、峡江县罗田镇沙坊社区、遂川县珠田乡明珠社区、万安县窑头镇通津社区、井冈山市新城镇新城社区等7个社区被表彰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吉州区白塘街道城上社区、青原区河东街道天和社区、井冈山市龙市镇城北社区、吉安县大冲乡东汶社区、新干县金川镇城南社区、永丰县上固乡回龙社区、峡江县巴邱镇蒋沙社区、峡江县砚溪镇鹏溪社区、吉水县文峰镇鉴湖社区、泰和县澄江镇文田社区、万安县韶口乡韶口社区、遂川县泉江镇东路社区、安福县洲湖镇塘边社区、永新县在中乡排形社区14个社区被省减灾委、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 对达标的吉州区习溪桥街道书街社区、吉州区曲濑镇瓦桥社区、青原区值夏镇桐坑社区、青原区富滩镇张家渡社区、吉水县文峰镇文水社区、吉安县固江镇芦西社区、峡江县桐林乡庙口社区、峡江县马埠镇芦溪社区、峡江县巴邱镇西门社区、新干县金川镇文家社区、新干县潭丘乡南山社区、永丰县佐龙乡老派社区、永丰县藤田镇永淳社区、永丰县瑶田镇河围寺社区、遂川县泉江镇文献社区、万安县宝山乡狮岩社区、泰和县苏溪镇芦子洲社区、泰和县马市镇蜀口洲社区、安福县平都镇蒙岗社区、安福县竂塘乡谷口社区、井冈山市红星街道龙江路社区等21个社区,市减灾委、市民政局联合表彰为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冬春救助资金发放】 市民政部门与各级财政部门的协商沟通,进一步简化拨付手续流程,全市冬春救助资金5479万元,分两批次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到位。
  城乡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召开第二次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下发《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意见》,调整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部门轮值制度,按照民政、人社、卫计、教育、房管部门的顺序,每年轮值一次。建立“救急难”部门协调机制,民政部在吉安市13个县(市、区)开展“救急难”试点,到位试点工作经费650万元。
  【落实城乡低保】 全市保障城市低保对象4.5万户8.98万人,月人均补差293元;全市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1万户18.6万人,月人均补差167.1元。2015年,全市清退和死亡核销8224户14877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4943户23395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农村五保供养】 全市农村五保对象2.6万余人,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达到305元,分散供养对象标准每人每月达到260元。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提升的实施方案》要求,2015年,全市投入建设资金5000万元,新、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09所。在青原区、万安县、遂川县、吉水县开展敬老院失能老人护理试点工作,探索敬老院失能老人护理工作。
  【完善医疗救助】 全市城乡医疗救助16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3亿元。推进大病商业保险与医疗救助衔接,实现医疗救助对象在医疗保险、大病商业保险后,再实施医疗救助。推进医疗救助网上即时结算。2015年,全市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医保网上直补1773人次,补助资金147.4万元,医疗救助与新农合网上直补773人次,补助资金49.5万元。
  【健全临时救助】 3月,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吉府办字〔2015〕84号)。2015年,全市临时救助6342人次,救助金额达1920万元,人均救助水平3027元。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工作】 全市精减退职职工4719人,其中城市981人,农村3738人,城市救济水平每人每月335元,农村每人每月295元,全年发放资金1717万元。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网络核对】 会同吉安市银监分局转发《民政部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全市共核对34495人次,其中住房保障核对13563人次,社保信息核对8477人次,车辆信息核对5231人次,其他信息核对7224人次,核对验出购房、车辆、退休金等不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信息8566人次。
  【春节走访慰问】 春节前,全市各级领导和部门单位共走访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众8801人,发放慰问金306万元;走访农村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等单位262家,共送去慰问金122.1万元,同时,对部分困难对象发放棉被4579床、大米11.3万斤、食油1.5万斤,折合人民币111万元。
  【启动保障扶贫】 对农村贫困对象精准保障调查开展摸底工作,调查低保对象11万户,低保边缘户2.5万户,涉及人口26万人,基本摸清贫困家庭致贫因素、负担情况、单亲情况、残疾情况,在此基础上,下发《吉安市精准保障扶贫实施方案》,增强工作的精细度和精准性。
  基层政权建设
  【“人文社区温馨家园”创建活动】 一是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条件显著提升。2015年,全市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改造升级投入资金近5000万元,全市新增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面积近2万平方米,平均每个社区增加60余平方米,全市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平均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二是社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全市104个社区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其中55个社区被市委、市政府命名授牌“人文社区温馨家园”。三是社区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形成财政主体投入、共建单位支持、社会捐赠帮扶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社区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补贴水平明显提升。社区工作经费、工作人员补贴和“五险一金”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每个社区每年工作经费平均达到5万元以上,社区工作人员补贴每人每月平均达到1800元以上,并形成自然增长机制。市直共建帮扶单位为中心城区社区争取的项目、投入资金、支持物资合计超过1200万元,平均每个社区得到的支持不低于20万元。实现社区服务方式的突破。建立社区事务“一口受理”服务中心,实行“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类办理、中心一头管理”的工作模式,区、街两级“一口式”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平台,进一步方便群众。
  【第九届村(居)委会选举工作】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平稳、顺利完成全市2803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现换出好班子、换出好队伍、换出好风气的预期目标。村(居)委会班子总体上实现年轻成员比例、文化素质、能人比例、女性比例“四个进一步提升”的特点。顺利完成村(居)民小组长、团组织和妇女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
  【村(居)务监督】 会同市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设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江西省村务监
  督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规范村务监督工作,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机构设置、人员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监督内容和程序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等,推动村务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社会工作宣传和人才培养】 在第9个国际社工日宣传周期间,会同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吉州区民政局、青原区民政局、井冈山大学等多家单位在吉安市人民广场举办以“发展社会工作,创新社会治理——吉安市2015年国际社工日宣传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全市共有160多人通过了社工考试报名审核,其中通过考试取得专业资格50人,累计取得专业资格人数280余人,约占全省总数的11.3%,位居全省第二。
  【创建13个“全省精品农村社区”】 吉州区兴桥镇东塘村社区、青原区值夏镇芳洲村社区、吉安县登龙乡龙冈村社区、吉水县八都镇毛家村毛家社区、峡江县水边镇下痕村下痕社区、新干县神政桥乡桥头村社区、永丰县瑶田镇水心村河围寺社区、泰和县苏溪镇上彭村芦子洲社区、遂川县枚江乡枚溪村村落社区、万安县武术乡大岭村社区、安福县横龙镇石溪村石溪社区、永新县埠前镇燕溪村社区、井冈山市厦坪镇厦坪村社区等13个农村社区,被省民政厅表彰为“全省精品农村社区”。
  区划地名边界管理
  【推进泰和县撤县设市】 争取民政部、省政府和省民政厅对泰和县撤县设市的重视和支持,民政部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和区划地名司司长,分别听取市政府领导的汇报,并对地处革命老区、红色苏区及罗霄山脉地区的泰和县撤县设市工作表示大力支持。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柳拯带领工作人员亲临泰和县实地调研考察。
  【乡镇级行政区划调整】 2015年1月4日,省民政厅代省政府批复同意吉州区禾埠乡撤乡设立禾埠街道办事处(并扩大部分区域面积),同时批准吉安县设立金鸡湖街道办事处(即在高新街道区域内增设1个街道)。对泰和县石山、南溪,遂川县珠田、巾石、枚江撤乡设镇进行督促、指导,其中石山乡撤乡设镇已由市政府行文上报申请函到省民政厅争取支持。对井冈山市拿山乡、遂川县枚江撤乡设镇进行调查核实,以市政府名义发函到省民政厅争取支持,并于年底由市政府行文报省政府审批。
  【省级和省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完成】 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涉及遂川县、永新县和井冈山市,吉安市牵头与湖南省株洲市、郴州市联合印发界线联检方案。3县(市)均在省规定时间内与毗邻的县上报联检方案。涉及两省、市、县以及有关乡(镇)的民政边界管理人员组成工作组到实地进行界桩界线等联检工作。9月,由吉安市牵头完成与湖南省株洲市、郴州市两市的省界联检报告,10月下旬上报到两省民政厅,并互为签订平安边界协议书。根据省民政厅下达的联检任务,吉安市有4条跨设区市和5条在设区市内的县界联检任务。有关县按时按要求上报联检方案,组织人员开展野外联检工作,并对城市开发建设中移动个别界桩问题进行妥善处理。11月下旬,吉安市将县界联检报告按要求上报到省政府及省厅和边界办。
  【乡镇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启动】 2015年11月2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15]267号),对全市开展乡镇界线联检进行具体部署,自2016年起实施。
  【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市政府要求,成立吉安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有序开展地名普查工作。开展地名普查宣传月活动,市、县、乡共发放宣传图片3820张,悬挂宣传标语2200多条,张贴地名普查宣传海报1520份,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500余份,利用电视、电台播出宣传口号25条,在井冈山报及民政工作网、中国吉安网等媒体刊登宣传稿件8篇,接受群众咨询85000余人次。指导协调吉州区开展地名普查试点工作,普查11大类46个子类的地名信息3349条。6月底至7月初,配合省民政厅举办全省地名普查业务培训班(第二期),包括吉安市13个县(市、区)在内的5个设区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分管地名普查的副局长和业务科、股长110人参加培训。
  【吉安地名材料收集上报和宣传】 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吉安市上报《吉安地名故事》材料28篇,《吉安最美地名》21篇,在井冈山报开辟“最美地名”宣传专栏15期,图文并茂,讲述吉安地名的生动故事、文化积淀和人文精神,以及地名背后的历史典故、名人逸事、民间传说等。开展千年古县的申报工作,经审核,将吉水、永新、安福、泰和等4县作为千年古县报省审核。
  【地名公共服务】 市中心城区新设、补设路牌200多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市中心城区400多块街路牌维护维修工作。
  民间组织管理
  【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 2015年,吉安市社会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2个,项目资金80万元。申请立项省级社
  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18个,项目资金157万元。市本级安排20万元福彩公益资金用于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活动,立项2个。市民政局督查组对2015年度公益创投项目进行督查。
  【社会组织建设管理】 2015年底,全市登记在册社团93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50个,其中,市本级登记在册社团18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7个。市民政局组成三个工作组,抽调专业会计人员,利用2个月的时间对市属268家社会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给予注销12家,予以撤销行政处罚44家。
  【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力量,对市属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估。全市25家参加评估,获得4A的有3家,3A的4家,2A、1A的各9家。
  婚姻登记
  【开展婚姻登记颁证员培训与比赛】 组织全市14名婚姻登记颁证员开展业务培训,经预赛选拔3名选手参加江西省第二届婚姻登记颁证大赛,获得团体总分全省第三名,新干选手揭爱香获个人成绩全省第二名、井冈山选手张艳萍获个人成绩全省第四名。
  【推进婚姻和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 2015年,全市106个婚姻登记窗口办理结婚登记37712对,补办结婚登记2117对,补发结婚登记10390对;办理离婚登记6489对,补发离婚登记122对;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2478份。审核涉外收养材料20份,依法办理国内收养登记50人。全市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信息实现全国联网,相关登记工作通过网络系统在线办理,合格率均为100%。
  【补录婚姻历史数据】 泰和县、吉州区、青原区、永丰县、新干县、永新县和井冈山市等婚姻登记处已将1950年以来的婚姻登记历史数据录入完毕。全市补录509253对婚姻信息。
  老龄工作
  【老年人构成】 2015年,全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64万余人,占总人口的12.9%,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7.8万余人,100岁老人112人。
  【高龄津贴发放】 印发关于《吉安市老年人优惠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15]29号),将百岁老人的待遇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500元,为全市年满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5200多万元。
  【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完成】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吉水县、遂川县的8个乡镇、32个村(居)、960个调查对象被纳入老年人的抽样调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殡葬管理
  【吉安市荣获2015年度全省设区市“绿色殡葬建设”综合考评第一名】 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印发<2015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5〕47号),将“绿色殡葬建设”纳入了省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考核内容。吉安各级人民政府大力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经省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到永丰县、新干县实地考评,吉安市获全省第一名。
  【殡葬系统“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按照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市民政局制定下发《在全市殡葬行业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6月30日,市民政局局长龚上迈在全省殡葬系统“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行风建设月”活动】 3月31日上午,在市中心人民广场举办吉安市清明树新风暨“行风建设月”活动启动仪式,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和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市交警、市卫生计生、市国土等成员单位分别派员参加,市政府分管市长亲临现场观摩,发放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单位1万多份,解答市民咨询问题200多个。
  【市人大开展公墓建设与管理专题调研】 7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公墓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吉州区、青原区、万安县、泰和县、吉水县、新干县实地视察,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征求意见,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推进城乡公益性墓地建设】 市政府将134处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任务列入对县(市、区)民生工程考核内容,全市累计建成391处城乡公益性墓地(骨灰堂)。青原区、遂川县两处城市公益性墓园基本建成,永丰县城市公益性墓园建设全面启动。
  【推行殡葬“一条龙”服务】 在万安县开展殡葬“一条龙”服务试点的基础上,市回归园、井冈山市、泰和县、吉安县相继开展殡葬“一条龙”服务,便利群众文明办丧。

知识出处

吉安年鉴2016

《吉安年鉴201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要载录吉安市20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全书非为地图及图片、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统计资料四大部分,反映了吉安市各行业、各领域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进展、新成效和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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