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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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8915
颗粒名称: 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21
页数: 3
页码: 269-271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5年吉安市环境保护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
关键词: 环境保护 吉安市

内容

【环境保护概况】 2015年,吉安市地表水Ⅰ-Ⅲ水质稳定达标率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优良率94.2%,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6.7分贝。全市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38322.28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5.61%,工业烟尘去除率97.29%。根据国家省环保厅认定情况,2015年,全市COD、NH3-N、SO2和NOX削减量分别为4231.73吨、433.99吨、0吨和3033.1吨,四项指标排放量分别较上年下降3.4%、6.9%、0%和2.6%,全面超额完成“十二五”及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市环保局获全省环保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全市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吉安市第八届文明单位、全市帮扶农村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环境监测
  【环境例行监测】 设4个环境空气全自动监测点,24小时连续监测;设4个降尘监测点,每月监测1次;设2个降水监测点,逢雨必测;设区域噪声108个监测点,每年监测1次;设50个交通噪声监测点,每年监测1次;设10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每季度连续监测1天;设3个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点,每月监测1次;设11个县(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点,每季度监测1次;赣江吉安段及其主要支流的地表水设15个监测点,逢单月监测1次;各县(市)交界断面设5个监测点,逢单月监测1次;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调查和畜禽养殖场土壤例行监测工作,全年提报各类环境质量有效监测数据22.78万个。
  【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每季度完成34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和数据上报工作,并对辖区内30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进行比对监测,确保在线数据的准确性。全年提供季重点污染源有效监测数据5942个。全年市站完成43家企业“三同时”验收及41家企业的环评监测工作,提报其他监测数据6.41万个。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着重加强环境质量变化规律分析、环境质量变化原因分析和总量分析,强化环境监测站三级审核制度。根据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的高标准开展工作,在分析过程中加强密码平行样的控制,全年获取监测数据297799个,质控数据10976个;强化采样分析人员责任意识,多次参加国家级省级各类监测业务培训及监测技术考核。
  环境监察
  【环保大检查】 全市环保系统检查企业2406家(次),责令停止建设72家,责令限期整改310家,停业关闭73家,停产整治146家,实施按日计罚案件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5件,移送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1件。针对全市电子废物或电子垃圾焚烧回收贵重金属项目严重污染环境,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取缔关闭违法电子废物焚烧项目22个。推进“一厂一档”建设,全市完成1236家企业“一厂一档”纸质建档工作。开展环境信访案件排查工作,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1161件,办结率100%。
  【清理废除“土政策”】 对以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情况,以及对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清理出遂川县和峡江县出台的违反环境保护现场执法规定2条,遂川县和峡江县及时予以废止,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工作】 推进“执法前移、监管下移、服务跟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各县(市、区)制定印发本辖区环境监管网格划分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工业园等基层单位参与环境保护的作用,将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实行分片管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网格体系。
  【清理违建项目】 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实事求是、分类处理”的要求,组织企业主动上报、环保部门实地调查等形式,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制定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单。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52家,其中未批先建151家、批建不符2家、未验生产99家,已完成整改75家。
  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 市政府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下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采取强有力措施,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推进大气工业污染治理,列入《2015年江西省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的华能井冈山电厂、泰和南方水泥等6家企业10条生产线(机组)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工程全面按时完成。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将外地转入车型提高到“国Ⅳ”标准,市中心城区黄标车限行区域扩大到建成区面积50%以上,6月20日起全市所有加油站全面升级国Ⅳ车用柴油,11月底提前完成淘汰2005年前注册营运黄标车2301辆任务。全市PM10累计平均值为58g/m3,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核定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水污染防治】 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等5部委《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列入规划的32个工程项目,完成30个,完成率93.75%,超过规划明确完成率达到80%的目标。加强重点企业、城镇和工业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对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开展赣江及其主要支流和水库环境污染整治,保障水环境安全。
  【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 开展国控土壤监测点位布设论证工作,布设点位179个,开展畜禽养殖企业环境保护大检查,摸清掌握畜禽养殖场底数,依法取缔关停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治理无望的畜禽养殖场。2015年城镇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五种重点重金属指标达标率100%,地表水国控和省控断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一次检出超标断面控制在2%以内,重点企业5类重金属达标排放,全市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生态保护
  【生态创建】 2015年,新增井冈山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安福县和青原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区);遂川县南江乡和西溪乡、新干县城上乡、吉安县桐坪镇、泰和县桥头镇、吉水县八都镇、峡江县金江乡7个乡(镇)获第八批江西省省级生态乡(镇)荣誉称号;吉水县黄桥镇湴塘村、永丰县三坊乡丁坊村、吉州区兴桥镇江下村、峡江县金江乡金滩村4个村获第六批江西省省级生态村荣誉称号。全市省级生态县(市、区)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46个,国家级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乡镇119个,省级生态村78个。资料:
  国家级湿地公园
  国家级:江西庐陵赣江国家湿地公园、遂川五斗江国家湿地公园;
  省级:万安云洲湿地公园、遂川江湿地公园、吉水湖湿地公园、安福泸水河湿地公园、峡江玉峡湖湿地公园、吉安君山湖湿地公园、新干湄湘河湿地公园。
  省级森林公园
  国家级:泰和国家森林公园、永丰国家森林公园、安福武功山国家森林公园、永新三湾国家森林公园、万安国家森林公园;
  省级:峡江县玉笥山森林公园、吉安市青原山森林公园、吉水县大东山森林公园、吉安县森林公园、遂川森林公园、青原区白云山森林公园、泰和县玉华山森林公园、君华森林公园、西龙山森林公园、东湖森林公园、龙江森林公园、白凤森林公园、江西蒙岗岭森林公园。
  省级自然保护区
  省级:井冈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永新七溪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安福铁丝岭省级自然保护区、遂川南风面省级自然保护区、永丰水浆省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生态乡镇
  井冈山市:黄坳乡、茅坪乡、长坪乡、厦坪镇、大陇镇、葛田乡、睦村乡、鹅岭乡、龙市镇、古城镇、东上乡、拿山乡、下七乡、柏露乡
  遂川县:营盘圩乡、衙前镇、新江乡、汤湖镇、大坑乡、双桥乡、五斗江乡、戴家埔乡、左安镇、高坪镇
  吉安县:万福镇、永和镇、梅塘乡、敖城镇、敦厚镇
  青原区:富田镇、天玉镇、新圩镇
  安福县:钱山乡、泰山乡、章庄乡
  吉州区:长塘镇、兴桥镇
  峡江县:砚溪镇、罗田镇
  新干县:金川镇、桃溪乡
  永丰县:龙冈畲族乡、沙溪镇
  永新县:三湾乡、象形乡、
  吉水县:白沙镇

知识出处

吉安年鉴2016

《吉安年鉴201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要载录吉安市20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全书非为地图及图片、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统计资料四大部分,反映了吉安市各行业、各领域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进展、新成效和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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