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规划监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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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8869
颗粒名称: 中心城区规划监管
分类号: TU984.2
页数: 2
页码: 260-2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5年吉安市中心城区规划监管的情况,针对中心城区违章建设情况,在全省率先出台《吉安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暂行规定》《吉安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城乡规划监察巡查制度》,实行规划批后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关键词: 中心城区 规划监管 吉安市

内容

针对中心城区违章建设情况,在全省率先出台《吉安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暂行规定》《吉安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城乡规划监察巡查制度》,实行规划批后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由市规划处、市园林处、市质监站、市施工站、市市政处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巡查组,按照“联合集中巡查、资源信息共享、统一行政处罚,分头监督履行”的方式,实行“一周一巡查、一月一报表、季度有分析、年度有总结”,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和处罚违反建设行为。联合执法巡查组采用日常巡查和专项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在建工程的批后管理。年内对中心城区的36个在建建设项目进行批后跟踪检查,全年下达整改通知书16份,在日常规划巡查中,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后向市城管部门、吉州、青原两区和庐陵新区建设部门发出规划巡查通报8份。
  年内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先出台《吉安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手册》,逐步推行对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规划动态管理,将于2016年内实现建设项目的全覆盖。
  制定和完善《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通过严格执法,提高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增强规划执法的震慑力,2015年对8个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处罚,罚没收入140余万元(2014年为400余万元),通过2014年以来的批后管理和执法,违法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针对中心城区某些开发项目利用建筑设计工程构架空间和架空层空间“偷、送”建筑面积现象,依照市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委员会2015年度第三次主任办公会精神,结合吉安市中心城区实际,12月底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四个部门联合下发《吉安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筑工程设计要本着经济、安全、实用、美观的原则,不得设置一些无实际作用的构架空间和屋顶构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直相关单位对项目存在以上问题应及时查处,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求其整改,若在竣工综合验收时,发现一起应严肃查处一起,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容积率建设的,根据相关规定对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处罚,并将超容积率部分建筑面积予给没收,有关没收面积的具体情况,应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证明资料中注记;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已批准或经主任会已通过的项目,可按原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控制,并严格按通过的方案进行宣传和销售,若发现建设单位未按市政府批准的方案进行实施或虚假宣传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按上述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到位后方可进行销售(预售);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知识出处

吉安年鉴2016

《吉安年鉴201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要载录吉安市20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全书非为地图及图片、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统计资料四大部分,反映了吉安市各行业、各领域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进展、新成效和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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