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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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年鉴2016》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7901
颗粒名称: 重要会议
分类号: D624.56
页数: 3
页码: 80-82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5年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会议,其中包括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等。
关键词: 常务委员会 吉安市 重要会议

内容

【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2月2—5日召开。会议听取吉安市人民政府代市长王少玄关于吉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吉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关于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关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关于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请审查吉安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吉安市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大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上述各项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选举王少玄为吉安市人民政府市长,选举杨晓斌为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主持闭幕大会,市委书记王萍作重要讲话。
  【全市人大工作会议】 5月25日召开。市委副书记肖洪波主持。会议书面传达省委召开的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印发《中共吉安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人大工作的意见》,市委书记王萍作重要讲话。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主动顺应发展新常态、新要求,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着力完善决定重大事项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切实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供根本保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积极支持人大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开创吉安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5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8次会议。
  第二十二次会议 1月9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刘连根代表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王少玄同志任职的议案》和《关于陈红等同志任职的议案》,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永刚就提请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作了说明;表决通过《关于接受胡世忠同志辞去吉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并提请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备案;表决通过王少玄同志任吉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卢愉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加强吉泰走廊生态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金强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4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议案的说明》、市人大财经委委员颜钱香代表市人大财经委所作的《关于吉安市人民政府提请审查批准2014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议案的审查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尹小明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4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议案的决议(草案)》《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万卫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代表作表态发言。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2月3日在吉安市吉州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连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列席会议。
  第二十三次会议 1月20日举行。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和名单(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决定提请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有关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胡世忠同志辞去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和《吉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补选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副市长王大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二十四次会议 3月12日举行。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张强涂建生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关于杨晓东同志免职的议案》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伍春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副市长王大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二十五次会议 4月21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所作的《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主任吴晓青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视察组所作的《关于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视察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部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罗于剑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市加快农业综合开发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吴巧娥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副市长左继生、肖玉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列席会议。
  第二十六次会议 7月6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所作的《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工信委主任谭华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市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卢愉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城市垃圾处理和建筑扬尘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卫计委主任陈红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市农村医药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民宗局局长罗彩燕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宗教事务管理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副市长刘贤清,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列席会议。
  第二十七次会议 8月31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市发改委主任彭学凯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吉安市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金强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4年市级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鲍建军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民政局局长龚上迈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市公墓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林业局局长黄春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市国有林场改革情况的报告》、市环保局局长李金荣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市城市生活和工业污水处理情况的报告》、市商务局局长徐小腾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吉安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肖卫兵所作的《关于2014年市级决算的审查报告》,审查批准2014年市级决算;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提请确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彭明生、林晓武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连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二十八次会议 10月30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金强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预防和控制市级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5年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议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市农业局局长雷次仲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市井冈蜜柚产业发展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市国土资源局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吉安市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情况的报告》、市旅发委主任邹家洪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市推进旅游强市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肖卫兵代表市人大财经委所作的《关于吉安市人民政府提请审查批准2015年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议案的审查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安市人民政府2015年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议案的决议(草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所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副市长肖玉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次会议 12月28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尹小明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书品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吉安市立法条例(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吉安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的议案、《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提请确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市人大代表廖晓军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副市长王大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列席会议。
  【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 4月17日召开。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人大工作进行专题讨论研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丁新民、韩晓方、游奕贵、邓近有、王俊雄、贺祥麟,秘书长赖光烂以及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工委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会议。会上,全体与会人员根据省委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人大工作的意见,结合吉安市人大工作实际,围绕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人大工作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知识出处

吉安年鉴2016

《吉安年鉴201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主要载录吉安市2015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全书非为地图及图片、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统计资料四大部分,反映了吉安市各行业、各领域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进展、新成效和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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