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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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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年鉴 2015》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7608
颗粒名称:
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21
页数:
4
页码:
325-328
摘要:
本节记述了吉安市的环境保护,包括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能力建设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吉安市
环境保护
内容
【概况】 2014年,吉安市环保局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能,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战略,创新环保工作机制,理清环保发展思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加大环保执法和环境监测力度,在污染减排、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年内,市环保局荣获省环保厅“全省环保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荣获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特别嘉奖令”“市直社区共建帮扶优秀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迎接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优秀单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
环境监测
【例行监测】 全面完成吉安市中心城区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其中环境空气全自动监测设4个监测点,24小时连续监测;降尘设4个监测点,每月监测1次;降水设2个监测点,逢雨必测;区域噪声设108个监测点,每年监测1次;交通噪声设50个监测点,每年监测1次;功能区噪声设10个监测点,每季度连续监测1天;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设3个监测点,每月监测1次;县(设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设11个监测点,每季度监测1次;赣江吉安段及其主要支流的地表水设15个监测点,逢单月监测1次;各县(市)交界断面设5个监测点,逢单月监测1次;并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调查和集中式水源地周边土壤例行监测工作,全年提报各类环境质量有效监测数据109097个。
【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每季度完成44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和数据上报工作。每季度对辖区内33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进行比对监测,确保在线数据的准确性,全年提供季重点污染源有效监测数据6424个。2014年市站完成36家企业“三同时”验收及38家企业的环评监测工作,提报其他监测数据42984个。
【应急监测】 强化应急监测系统建设并成功处置井开区管道破裂污水外流污染环境等3起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3起污染纠纷监测工作。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着重加强环境质量变化规律分析、环境质量变化原因分析和总量分析;强化环境监测站三级审核制度。在分析过程中加强了密码平行样的控制,全年获取监测数据158505个,质控数据7473个;强化采样分析人员责任意识,推进141个项目持证上岗工作;全面推进标准化实验室建设,全市6个县级站通过标准化验收工作。
【提高监测能力】 以资金投入为保障,积极推进109项水质分析能力建设工作,2014年完成109项相关仪器和ICP-MS配备工作,全市4个空气自动站设备均安装到位,并完成调试工作。
环境监察
【企业环境监管】 2014年,结合污染减排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全市44家国控企业的监管力度,全面开展环境监察工作,保证重点污染源和污染治理防治设施、限期治理项目监察频次每月不少于1次,全市全年出动执法人员6800余人次,检查企业1532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01家。
【环保专项行动】 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扬尘污染、城区油烟噪音污染、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面源污染等七大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违法行为。按照工作方案计划,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出动执法人员824人次,深入全市13个县(市、区),重点对燃煤发电、钢铁、水泥、化工、玻璃等大气排污企业和废水排污企业的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涉重金属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污泥处置情况,以及群众投诉案件和热点环境问题的办理情况等进行全面的专项检查,检查各类企业及排污单位347家次。整个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发出限期改正通知84份,要求停产整改23家;依法取缔关闭企业11家;办理信访案件223件。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 加大对赣江周边企业监管力度。成功处置新干县金山化工厂的污染事件,处置及时,赣江水质迅速恢复正常。
【环境信访】 进一步完善“12369”举报热线和投诉电话的处理程序和值班制度,确保环保投诉热线电话24小时畅通,认真做好群众投诉的受理、调查、处理、协调等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2014年,全市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334件,已办结1334件,办结率100%,其中市本级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62件。
【消耗臭氧层物质排查】 2014年起,全市将连续三年开展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履约能力建设二期项目,在深入开展ODS的基本情况的调研工作的基础之下,建立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台账,并完成对相关企业的风险评估工作。
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 制订《吉安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并落实年度实施计划,2014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中PM10年均值为67微克每立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是严格管控工业源排放,加强重点废气污染源监管。加强重点燃煤单位、重点异味产生企业日常监管,实施严格监控,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深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治理,加强华能井冈山电厂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完善在线监控手段。二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为进一步控制高污染车辆通行,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12月1日市环保局与市交警支队联合发布《关于扩大黄标机动车限行区域的通告》,限行面积扩大到中心城区的50%以上;为防止周边区域的老旧机动车转入吉安市,12月2日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外地转入机动车辆管理的通告》,对于不属于“国IV”及以上车型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机动车转入注册登记手续。三是控制燃煤锅炉大气污染。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各县(市、区),并实行月调度制度,要求各地每月初上报本辖区内燃煤锅炉淘汰进展情况。全年通过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等燃料变更及拆除、报废老旧不达标锅炉等措施,全市淘汰燃煤锅炉92台,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燃煤锅炉淘汰任务。严格执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淘汰城市建成区范围内1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对不能达标排放的锅炉责令停产限期整改。
【水污染防治】 按照“加快建设、有效监管、确保正常运行”的要求,2014年全面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建设,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工业污染治理效果良好。实施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的整体推进,完成工厂退城进园。造纸、医药、化工等行业的所有企业都进入工业园区,加大国控重点污染企业环保设施建设投入,所有企业建成了治污设施,实施污染物深度处理。水质控制成效明显。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为重点,加强河流、水库等水环境保护力度,加大环保投入和环保执法,水环境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全市河流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明显提高,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赣江吉安段及其主要支流1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常年保持在国家地表水水质Ⅲ类标准以上,达标率100%,保障全市饮用水安全。
【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对全市7家危险废物持证单位和2家临时许可的危险废物利用单位以及全市40家省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就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危废经营单位进行及时整改。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监督检查和监测,全面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资料申报制度,加强危险废物转移行为监管,实现“两升两降”,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执行率明显上升,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数量、危险废物的非法转移明显下降。对检查存在问题的江西爱贞纳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依法进行责令停产整顿。
【重金属污染防治】 2014年城镇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五种重点重金属指标达标率100%,地表水国控和省控断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一次检出超标断面控制在2%以内。全市规划重点项目数量8个。2014年启动吉水电镀集控区环保开发有限公司电镀废水处理项目,总投资3420万元,已经试运行;江西鑫阳光制革有限公司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总投资330万元;民生应急保障项目1个,安福县浒坑镇政府浒坑尾矿库治理工程项目已完成,总投资889万元。重点企业5种重金属达标排放,全市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生态保护
【概况】 2014年,全市认真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大力开展生态创建活动。指导帮助青原区完成创建省级生态区工作,省厅对青原区省级生态区完成技术评估工作,完成验收,11月吉州区向省厅申报创建省级生态区。2014年新增国家级生态乡镇12个、省级生态乡镇8个、省级生态村8个。全市国家级生态乡镇46个,国家级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乡镇112个,省级生态村74个。生态创建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环保能力建设
【概况】 加强环境质量预警监控能力建设。2014年9月13日市重点工程吉安市环境监控中心工程主体完成封顶,10月底吉安市环境空气PM2.5质量自动监测站仪器更新及站房改造、联网工作均已完成。全市11个县(市、区)环境监测站通过计量认证评审,具备环境监测资质。加强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遂川县、吉州区、万安县、永丰县环境监测站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吉安市、新干县等9个环境监察机构通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验收。
知识出处
《吉安市年鉴 2015》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记述了2014年度吉安市自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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