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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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年鉴2014》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5433
颗粒名称: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分类号: D624
页数: 15
页码: 88-102
摘要: 本文记述的2013年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述、重要会议、重要决议与决定、监督工作、人大代表视察和调研等情况。
关键词: 吉安市 人民代表大会 委员会

内容

综述
  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全市大局,依法履行职责。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7项,作出决议、决定12项,检查2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各项调研29次,组织代表视察6次,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视察共24次,依法任免了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圆满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
  策应全市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常委会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始终把推动经济科学发展、转型升级作为人大监督的首要任务,听取和审议了2012年市本级决算、2013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批准了2012年市本级决算和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议案。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13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大力实施主攻项目、决战两区、做大总量、加快集聚发展战略,推动全市经济稳中向好所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并就当前影响经济持续较快增长、财政增收提质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促进了计划、预算平稳运行。在预算执行监督工作中,常委会一方面加强对部门预算审查,不断规范审查监督程序,拓宽部门预算审查范围,促进了全市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另一方面,对审计所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跟踪督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觉接受监督,在继续将审计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的同时,对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逐件抓好落实。
  围绕全市经济工作目标,常委会突出发展升级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了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吉安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组织开展了上半年经济运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专题调研。为加快推进吉泰走廊发展升级,打造全市发展核心增长极,常委会围绕吉泰走廊经济发展,在上半年经济运行、“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等专题调研中,突出吉泰走廊经济总量扩张和提质提效,关注外来企业在吉泰走廊的落户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吉泰走廊台资企业发展的专项工作报告。市政府以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及促进台资企业快速聚集发展为出发点,进一步加强了涉台经贸活动交流,创新了对台招商方式,优化了投资创业环境,台资企业纷纷落户吉安。为突出井开区的龙头作用,常委会有针对性地组织了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井开区建设发展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充分肯定了近年来井开区在园区规划、开放型经济、重点项目推进、产城融合、产业升级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提出了突出招大引强、注重环境保护、增加科技含量、增强发展后劲、推进新型工业园区健康可持续发展等意见建议,为井开区加快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步伐,打造支撑全局发展升级的核心板块注入了正能量。
  在商贸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督过程中,市政府较好地落实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全面启动并完成了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加快推进了商贸市场体系建设,增强了城市商业服务功能,提升了商贸集聚区的档次,促进了全市商贸服务业的优化升级。常委会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题调研,向市政府反馈了有关部门和企业所反映的问题及所提意见建议,并加强跟踪督办。市政府加大落实力度,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发展环境,特别是推动了全市“财园信贷通”贷款规模大幅提升,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的稳定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的地位至关重要。常委会对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并通过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视察美丽乡村建设与井冈蜜柚千村万户老乡工程建设,使代表们切身感受到美丽乡村建设与井冈蜜柚产业发展给农村带来的巨大变化,给农民带来的真正实惠,一致认为,美丽乡村建设与井冈蜜柚老乡工程是惠及广大群众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并提出了拓宽美丽乡村建设投入渠道、提高建设质量、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积极稳健推进井冈蜜柚产业发展等意见建议,为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井冈蜜柚富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按照市委安排,常委会包挂了市中心城区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赣江西堤除险加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开发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吉州区、庐陵新区管委会以及项目区群众的密切配合下,经过指挥部全体同志的不懈努力,赣江西堤的除险加固和周边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等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成效,项目区社会和谐稳定。
  顺应人民群众期待,促进改善和发展民生
  促进司法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常委会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选择行政复议、刑事审判与监督、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议题开展监督,着力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动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提出了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构建便捷高效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意见建议。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常委会着力在监督和支持“两院”公正司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上下功夫,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和市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两项专项报告,有力督促了“两院”坚持司法为民、完善刑事审判和检察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水平,更好地发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为推动法治吉安建设,常委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抓好规范性文件的督促报送和审查工作,全年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98件,对“一府两院”报送的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为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发挥了一定作用。
  常委会心系人民福祉,着眼绿色发展、打造秀美吉安,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大对生态保护的监督力度,开展了以“落实环保责任,保护碧水蓝天”为主题的环保赣江行检查采访活动,重点对全市城乡特别是乡镇以下饮用水源保护、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采访,对2012年的环保赣江行所提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督查,并配合省人大完成了环保赣江行专题活动的各项任务。为改善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开展了市中心城区及县(市、区)城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检查了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的实施情况。通过一系列举措,督促各级政府及执法部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节约资源能源、加大监管力度,推动了全市环保工作一些难点问题的解决,促进了全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针对群众对农村水库污染日益严重的强烈反映,常委会对《水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市政府对《水法》执法检查报告极为重视,制定出台了全市关于规范水库养殖行为加强水库水质保护的实施意见,计划用两年时间,统一对全市所有大中型水库及小(一)、小(二)型水库水质污染进行综合整治。为推动《旅游法》的宣传贯彻,常委会以推进乡村旅游为主题,以创建乡村旅游精品景区为重点,采取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方式,积极有效开展秀美江西(吉安)行活动,对全市乡村旅游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对2012年秀美江西行活动中未得到解决的问题加强了跟踪督查,为促进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较好作用。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建设幸福吉安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2013年,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医、食、住、学以及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民生问题的关切,听取和审议了城乡规划建设、扶贫开发、医疗保障、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对校园餐桌安全、“放心蔬菜”、绩效工资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等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教师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对学前教育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促进了民生问题持续改善、发展成果普惠于民,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常委会领导结合各自所挂的扶贫点,深入到贫困村、贫困户中,就扶贫攻坚工作充分听取群众呼声,帮助制定扶贫规划、筹措扶贫资金、提出脱贫意见。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对贫困地区要强化基础设施、抓好特色产业、凝聚扶贫合力、用足用好政策、主动寻求支持等意见建议。病有所医,民心所盼,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医疗保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落实政策、改善条件、留住人才、规范民营医疗服务行为、推动村卫生室全覆盖和医保扩面征缴等意见建议,较好地促进了全市医疗保障工作。
  为推动常委会《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决议》的贯彻落实,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城乡规划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了加快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管工作力度、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意见建议。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2013年常委会对此开展了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快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发展、强化物业管理企业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等意见建议,促进了物业管理市场化、规范化建设。
  面对广大干部职工关注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落实,常委会对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建议市政府及职能部门稳妥有序地推进绩效工资的实施,加大保障力度,强化指导监管,有力推动了全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常委会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赣鄱行”活动,突出“校园餐桌安全”主题,督促有关单位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进行了专项整治。积极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对蔬菜种植、禽畜养殖标准化创建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以“放心蔬菜”为主题,深入中心城区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生产重点县(市、区),详细了解全市商品蔬菜产业发展现状,促成了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城郊商品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为推进中心城区“放心蔬菜”生产与流通提供了有力保障。
  常委会坚持把人大信访作为听民声、解民忧,加强同人民群众联系、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动态分析、及时转办、适时催办、跟踪协调、办结反馈等多种措施,狠抓信访件的督办和落实。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542人次,受理群众来信187件,转办重要涉法涉诉信访件39件,发挥了常委会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
  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改进代表工作
  常委会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代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主动回应社会对代表工作的关切,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首次组织开展了代表异地交叉视察,先后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就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吉州区社区建设、教育工作等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推荐代表17批108人次参加有关单位测评、座谈会、听证会、法院庭审旁听,邀请代表78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先后两次组织30名省人大代表参加全省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制度,定期为代表赠送《中国人大》、《时代主人》等报刊杂志,提前发放会议、学习资料。通过搭建平台、创新方式、丰富载体、组织培训,提高了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拓宽了代表履职渠道,保障了代表的民主权利,增强了代表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充分发挥基层代表作用。组织开展了乡镇人大工作专题调研,总结了基层人大工作经验,指出了当前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代表结构不够整齐、代表活动不太正常、代表经费难以保障等影响基层代表作用充分发挥的突出问题,并就闭会期间如何充分发挥基层代表作用、做好新形势下的乡镇人大工作,提出了加强党的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规范代表活动、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加强经费保障和乡镇人大自身建设等意见建议,有效推进了基层代表工作。常委会与21名农村人大代表建立联系点,全年编发“农村人大代表建言”6期,收集意见建议30余条,为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
  增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实效。常委会坚持把督办代表意见建议作为保障代表权利、督促推进“一府两院”工作、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国家治理的有效途径,高度重视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146条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实行常委会领衔督办、专工委对口督办、重点部门和重点建议重点督办、相关部门联合承办和组成联合督查组联合督办等方式,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由“办结”向“办成”转变。特别是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紧抓不放,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达99.3%,进一步激发了代表履职为民的热情。
  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常委会认真做好选举工作,圆满完成了59名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和7名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选举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统一,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2013年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人次,在具体工作中,常委会坚持拟任命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见面、任职表态发言、当场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为吉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适应时代要求,提升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
  常委会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政治学习、全市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法和定期参加省“人大讲堂”学习等制度,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增强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始终做到方向正确、目标明确、政治清醒、行动自觉。
  常委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推进“四风”整治,精简文件、简报和各类会议活动,改进调查研究、强化公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压缩“三公”经费,厉行勤俭节约。常委会坚持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结合招商引资、社区共建、企业帮扶、扶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国家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赣江西堤除险加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重点项目包挂等具体工作,经常深入外商外企、农村群众、社区居民和项目动迁户,开展“三进三解三促”活动,广泛调查研究,倾听意见和呼声,了解困难和诉求,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常委会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机关形象进一步提升。
  常委会以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干部队伍为目标,深入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务实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创建活动,首次开展了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活动,营造了风清气正、团结协作、争先创优、心情舒畅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加大执行力度,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做好机关党总支、工会、妇委会等换届选举工作,切实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定期组织开展有益活动,机关后勤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常委会主动接受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积极配合开展监督工作,做好澳门全国人大代表团在吉安和井冈山考察的服务工作,承办了全省人大秀美江西行活动推进会暨外侨民宗台旅工作座谈会、全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加强了与外省人大及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的沟通交流和对基层人大的工作指导,召开了全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总结交流近年来全市人大监督工作的经验,探讨新时期人大监督的方法和途径,推动了全市人大监督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重要会议
  【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1月5~7日举行,会议听取市政府市长胡世忠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请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书面)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书面),提请审查了吉安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吉安市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级预算的报告。大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上述各项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大会还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代表议案和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选举产生了59名吉安市出席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名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作会议闭幕式讲话并宣布大会闭幕。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3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6次会议。
  第十一次会议4月27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市环保局局长李金荣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市中心城区及县(市)城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俊雄提请审议的《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有关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所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吴敏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市委常委、副市长余阳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列席会议。
  第十二次会议6月24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胡品南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吴巧娥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黄国栋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台办主任苑建华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吉泰走廊台资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所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吴敏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连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十三次会议8月22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彭学凯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吉安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刘卫国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2年市本级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鲍建军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潘亿铭所作的《关于2012年市本级决算的审查报告》,审查批准2012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所作的《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兴如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关于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提请确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许可对罗细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进行刑事审判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检察院所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市委常委、副市长余阳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十四次会议9月16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农办主任匡武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蔚兰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补选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了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副市长肖玉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十五次会议 10月27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刘晓彬代表市人民政府作《关于吉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卫生局局长陈红代表市人民政府作《关于全市医疗保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检察院所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副市长左继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十六次会议 12月25日举行。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局长刘卫国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议案》、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潘亿铭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所作的《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吉安市人民政府提请审查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议案的审查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议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操建民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巴庚明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尹小明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六根、程小云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须报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钟清滨同志辞去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俊雄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所作的《关于提名王振军同志为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补选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了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宣布了补选结果。副市长贺喜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列席会议。
  重要决议与决定
  【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所作的《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长胡世忠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面对世界经济复杂多变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等不利因素,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定信心、和衷共济、顽强拼搏、扎实苦干,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进位赶超势头良好,并获得了重大历史性机遇。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主要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吉安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彭浒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吉安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吉安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吉安市2012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级预算的决议】 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局长刘卫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吉安市2012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3年市级预算草案。同意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吉安市2012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市级预算。
  【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所作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所作的《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2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刘卫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市本级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鲍建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吉安市2012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2012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2年市本级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吉安市2012年市本级决算》。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罗细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进行刑事审判的决定】 7月22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呈报了《关于对吉安市人大代表罗细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进行刑事审判许可的请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江西省保护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身自由的规定》的有关规定,8月2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许可吉州区人民法院对吉安市人大代表罗细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进行刑事审判。吉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予以确认。
  【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蔚兰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吉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陈蔚兰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须报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六根、程小云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吉安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黄六根、程小云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须报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议案】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议案。会议同意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议案。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月16日在吉安市吉州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吉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胡世忠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2、审查和批准吉安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吉安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吉安市2013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吉安市2014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吉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关于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关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6、听取和审议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关于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7、选举事项。
  监督工作
  【概况】 2013年,吉安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和江西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对经常性监督工作的要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依法监督、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围绕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个,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等报告4个,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法律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促进了吉安市经济快速发展,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一是听取和审议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及县(市)城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专项报告,重点是2011年以来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城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包括水、空气环境质量状况;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及保护区整治情况;大气污染防治及机动车排气管理情况;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状况、城区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情况;油烟、锅炉(窑炉)、噪声扰民综合整治情况;生活垃圾处理情况;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和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重点是当前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机制、管理方式、法律法规配套及物业管理企业收费情况;住宅小区公共设施设备配套建设、车辆停车位配建及使用情况;业主委员会成立及运转情况;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以及进一步加强吉安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吉泰走廊台资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吉泰走廊台资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政府在对台招商引资、服务台资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吉安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况;台资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对促进吉安市台资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专项报告,重点是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完善刑事审判制度及工作机制,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的情况;量刑规范化建设情况;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的情况;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建议。五是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专项报告,重点是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意识,加强刑事抗诉工作情况;拓宽刑事审判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情况;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情况。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建议。六是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重点是全市各地、各部门对市委关于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决策部署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吉常办发[2012]60号)的贯彻落实情况;在规划布局、产业培植、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经验和主要做法;对保持和延续庐陵独特风格,实现特色生态、特色文化和特色产业有机融合,建设好美丽乡村及绿色家园的意见与建议。七是听取和审议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重点是吉安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施情况,包括主要指标执行的进度、完成规划目标的趋势判断等;“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项目、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推进吉泰走廊建设情况;“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需要采取的措施及意见建议。八是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医疗保障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宣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的情况;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情况;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当前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医保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加快全市医疗保障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九是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城乡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和《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决议》,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及取得的主要成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十是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报告,重点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中央扶贫开发政策和省委、市委扶贫开发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情况;产业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进展情况;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情况;当前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其原因;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十一是听取和审议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市政府系统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等。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等报告】 一是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彭学凯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吉安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是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经济运行的主要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对全年计划、预算完成情况的预测及建议。二是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刘卫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市本级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鲍建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吉安市2012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2012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2年市本级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吉安市2012年市本级决算》。三是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刘卫国代表市人民政府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议案的说明》;会议审查了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议案》,同意了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议案。
  【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是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部分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水法》的基本情况;水资源管理、保护、利用情况,尤其是大中型水库水体生态养殖、畜禽标准化养殖及环境保护情况;保护水资源安全,如水质标准、检验检测、信息发布等制度建设情况;在《水法》实施过程中,尤其是在治理水库污染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进一步推进《水法》贯彻实施,加强水库水质保护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教师法总体情况;宣传贯彻《教师法》和履行法定职责,制定尊师重教相关政策措施;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落实教师工资、津补贴、医疗保险、职称评定等保障措施;依法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和教师培训,按编制核准核定和使用教师编制以及教师履行义务和法律责任等情况。
  人大代表视察和调研
  【调研全市大中型水库水质污染情况】 为推进全市美丽乡村、秀美吉安建设,顺应人民群众对大中型水库水质综合整治的愿望和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组织市水利局、农业局、环保局、水文局等部门,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和现场勘察等方式,就全市大中型水库水质污染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调研组全面了解了全市大中型水库建设、经营及管理、养殖及粪污处理、水质监测等方面的基本情况。指出了水质保护与养殖粪污处理、水质保护与资源开发、水质保护与增加农业产出、水质保护与资金投入管理的四个矛盾问题。为积极开展和大力推进全市大中型水库的水质保护工作,调研组提出了以规划为先导,确定大中型水库水质保护总体方案;积极推进大中型水库周边污染源及排放污水的治理;不断强化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及周边水土保持力度;探索和建立大中型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的制度保障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3月28~29日,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青原、遂川、万安等县(区),通过座谈、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等方式,就市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调研活动。了解到市政府对审议意见十分重视,通过落实政策、加大投入、统筹规划、加强监管等举措,对审议意见进行了较好地落实。提出了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进一步增加投入,注重保障;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办园;进一步培养师资,提高素质等意见,形成了《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审议后,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转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调研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3月25~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晓方带领教科文卫工委、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就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分别听取了市计生委、财政局、公安局、人社局、编办等单位的专题汇报,并深入吉州区、安福县实地查看计生服务中心,走访慰问了计生家庭困难户,与县(区)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了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发现了工作中存在“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危险;计生利益导向措施与普惠相关政策不兼容;依法行政难度不断增大;基层计生队伍不太稳定”等困难,提出了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加强部门联动衔接,使惠民政策相互关联;完善激励机制,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机制,破解计生工作难题等意见建议,形成了《关于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审议后,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转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调研市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 3月27日至4月2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内司委主任委员游奕贵带领市人大内司委,对市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人社局、财政局等10个部门相关汇报,并深入到市中心人民医院、井冈山大学附属艺术学校、市畜牧兽医局、市水利水电设计院、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吉州区房地产交易所、吉安一中等12家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全面了解了全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采取的主要措施、发放标准、经费保障、等基本情况,充分肯定了在工作中取得的良好成效。指出了存在实施进度参差不齐,过程不规范,指导监管不到位的三个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大督促力度,全面实施;加强指导监管,有序推进;区分情形对待,加强保障;深入调查研究,完善政策的建议。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审议后,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转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调研中心城区和县(市)城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4月16~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祥麟组织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了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就城区环保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到市中心城区及新干县、永丰县的饮用水源、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空气自动监测站、华能电厂脱硫脱硝装置等14个现场,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近年来城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城区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当前形势下,全市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环境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管能力还有待加强,仍然存在影响城区环境的一些突出问题。针对问题,调研组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环境保护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进一步加大水资源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和空气质量安全等建议。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后,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转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调研全市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情况】 4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近有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就全市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农业、发改、财政、国土、工商、质监等部门就全市蔬菜产业发展工作的汇报,并深入新干、青原、吉州等地的蔬菜生产基地实地察看。在全面了解全市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现状后,发现了蔬菜生产自给不足,菜地占补相对失衡,资金投入力度不大,土地流转存在困难,技术人才尤为短缺等不容忽视的问题。指出了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破解的四个难题:解决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如何保护好蔬菜用地的问题;解决设施化、产业化进程中如何增加资金投入的问题;解决基地化、规模化进程中如何加快土地流转的问题;解决科技化、信息化进程中如何争创自身品牌的问题。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审议后,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转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调研吉泰走廊台资企业发展情况】 4月23~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带焕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外侨民宗工委、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就吉泰走廊台资企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先后深入吉州区、吉水县、吉安县、井开区、泰和县等县区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市台办、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吉安海关、吉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吉泰办、市台商协会等单位的专题工作汇报。充分了解吉泰走廊台资企业经济发展速度逐渐加快;行业领域全面拓展;发展后劲日益增强的良好现状,指出了存在的发展规模总量仍然偏小;产业配套不够完善;招工融资依旧困难;投资环境有待改善等主要问题,提出了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对台宣传力度;明确目标,进一步加大台资引进力度;打好基础,进一步加大配套建设力度;理顺机制,进一步加大环境优化力度的建议。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后,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转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调研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及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5月2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俊雄带领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就全市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及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全面了解了全市代表联络机构现状和代表联系群众主要做法,指出了工作中还存在人大代表工作联络机构不够顺畅,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不够高,代表联系群众的平台不够完善等问题。提出了要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要拓宽代表学习培训内容,提高履职能力;要加大代表服务保障力度,积极创造履职条件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关于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及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调研情况汇报》,上报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
  【调研遂川县建立人大代表工作站】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俊雄率领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对遂川县建立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站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在了解了遂川县建立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站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充分肯定了遂川县这一做法,认为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站的建立既改进了代表工作作风,又培养了代表与选民感情,促进了社会和谐,赢得了广大选民的好评。根据听取的汇报和收集的意见,整理了几点体会:一是建立代表工作站,必须得到领导的重视。二是推广代表工作站,要先行开展试点工作。三是开展代表工作站,要加大宣传力度。四是做好代表工作站,要创新活动方式。形成了《人大代表工作站密切代表联系选民的有效路径》的调研文章报送市委。
  【调研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情况】 5月7~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新民率调研组,在认真听取市财政局等部门相关汇报的基础上,深入到新干、吉州、永新、泰和等县(区)就全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开展实地调研,并委托其他县(市、区)当地人大常委会组织书面调研。了解到全市构建了市、县两级国库集中支付体系,提高了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水平,基本实现了“两个全覆盖”的改革目标。同时,深入分析了当前工作存的问题,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宣传力度、推进力度、保障力度的建议。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审议后,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转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调研】 在全面部署全市13个县(市、区)调研工作的基础上,5月20~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俊雄率队深入泰和县、安福县,听取县、乡两级人大、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的意见。调研组深入了解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发现了职能设置还未到位,工作实施不够主动,代表工作仍需加强,代表经费不能保障代表正常活动需要的问题。提出了要加强党的领导,重视和支持乡镇人大的工作;要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代表活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要激活队伍,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依法履职服务中心努力做好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上报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
  【调研全市贯彻实施《江西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的情况】 5月24~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内司委主任委员游奕贵带领市人大内司委,以召开交流座谈会、听取11个部门履职情况汇报和深入遂川、峡江、安福三县实地察看的形式,对全市贯彻实施《江西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的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调研组对全市在贯彻实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了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施暴者处罚不力,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力度不够,一些法律条款不够完备等方面不容忽视的问题。提出了加大宣传,形成共识;协作共为,形成合力;创新举措,务求实效;重心下移,预防为主的建议。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审议后,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转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调研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 6月7~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祥麟率领调研组,就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的十二个居民住宅小区实地察看物业管理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集中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室、市房管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物价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对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了解市中心城区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在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行业发展和社会效益方面取得的成效。发现了物业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物业管理费收取困难、缴费率不高,专业化程度偏低,基础薄弱等问题,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为推动物业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物业管理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夯实工作基础,加快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发展步伐;强化行业监管,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等建议。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后,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转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调研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 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游奕贵带领调研组,就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分别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吉州区、新干县、永新县等地法院开展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由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人大代表、律师、人民陪审员等参加的座谈会,并调阅了部分案卷。其他县(市、区)法院向调研组提交了书面报告。全面了解了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指出了审判质量和效率仍需提高,裁判文书说理亟待增强,审判队伍现状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司法能力有待提升,刑事案件审判压力逐渐增大,司法环境有待改善,诉讼参与人权益保障不够,联系协调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问题和困难,提出了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刑事司法理念,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进一步深化刑事审判改革,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不断优化刑事审判司法环境的建议。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后,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转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调研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 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游奕贵带领调研组,就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分别听取了市检察院和吉州区、新干县、永新县等地检察院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有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律师参加的座谈会,并调阅了部分案件。其他县(市、区)向调研组提交了书面报告。全面了解了全市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指出了在监督的理念、实效、机制和能力方面存在的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提出了强化监督意识,准确把握刑事审判监督定位;突出监督重点,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监督;创新完善制度,切实提高刑事审判监督质量;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刑事审判监督水平的建议。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后,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转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调研2013年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7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新民带领市人大财经委,就全市2013年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吉安县、遂川县、吉水县等地和市内部分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听取了当地2013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相关汇报,详细了解了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情况,其他县(市、区)采取委托当地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的方式,上报了书面调研材料。调研组详细了解了全市上半年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指出了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实体经济较快发展、财政增收提质三方面压力进一步加大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提出了要切实抓好产业发展升级,夯实经济增长基础;要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着力培育经济增长点;要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要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的建议。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后,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转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调研贯彻实施《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情况】 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新民带领市人大财经委、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全市贯彻实施《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并深入到部分相关企业及建筑工地和永丰、万安、泰和等县进行了实地检查。其他县(市)则委托当地人大常委会以上报书面报告的形式组织执法检查。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作了全面了解,指出了存在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专项资金征收力度有待加大等主要问题。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征收管理力度的意见,对修改完善《条例》提出了4条针对性建议。并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抄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调研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8月13~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近有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直单位负责人,就2012年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调研人员视察了峡江、永丰、吉水三县共七个新老建设点,听取了当地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专题汇报。肯定了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在工作机制、发展思路、宣传造势、破解难题、培植发展产业和规范建管等方面取得的新成效,提出了村级班子要配强,富民产业要做强,后续管理要加强等意见建议,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后,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转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调研医疗保障情况】 9月11~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晓方带领教科文卫工委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以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和深入永新县、永丰县实地查看县级医院和乡级卫生院等形式,就医疗保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详细了解了全市医疗保障发展情况。对市政府在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中采取的加大宣传力度和资金投入,健全新农合工作机制,提升城镇医疗保险水平,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合理优化基层环境等措施给予了肯定。指出了新农合制度建立仍不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资金到位慢,债务压力较大;村卫生室“空白村”仍然存在;医疗保险扩面工作进展较慢;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容易流失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推进村卫生室全覆盖,进一步强化医保扩面征缴,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后,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转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调研市人民政府对商贸服务业发展情况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9月13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带焕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外侨民宗工委,以听取专项汇报和实地察看部分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方式,对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调研。了解了市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了商贸市场建设,在消费市场和市场监管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成效。提出了加大规划完善和执行力度;加大推进商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大商务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加大创优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力度的建议。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审议后,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转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调研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 9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内司委主任委员游奕贵带领市人大内司委、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以听取相关情况汇报,深入部分县和市直相关执法部门实地检查、调阅行政复议案卷的形式,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情况进行了检查调研。未实地检查的县(市、区)则委托当地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并报送书面报告。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较好地发挥了行政复议制度自我纠错的监督职能作用,在处理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指出了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方面还存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机构不健全人员少,案件办理质量有待提高等不容忽视的问题。提出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责任感;加强学习,搞好宣传,全面推动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畅通渠道,提高质量,确保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创新机制,提升效能,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的建议。并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抄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省、市人大代表视察吉州区城市社区建设情况】 9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副主任游奕贵、王俊雄、贺祥麟带领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就吉州区城市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上午,视察组实地查看了吉州区古南镇街道桃树下社区、永叔街道光明小区、文山街道西苑小区等7个社区以及吉州区社区服务中心。详细了解了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社区服务取得的成效、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之后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了市民政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等单位以及吉州区、青原区部分街道、社区负责同志汇报,收集了意见和建议。视察组认为,吉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社区建设管理工作,采取了不少措施,做了大量工作,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吉州区城市社区建设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和明显成效,为促进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指出了规划滞后,基础设施欠账较多,严重影响社区工作的有效开展;定位不清,机制不顺,社区自治功能难以充分发挥;队伍建设薄弱,经费保障不足,严重制约社区工作水平的提高;社区服务体系有待完善、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这些带有普遍性、代表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提出了强化投入,完善设施,逐步改善社区工作条件;明确定位,理顺权责,有序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完善功能,拓宽领域,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素质,落实待遇,不断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建议。并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抄送市政府、吉州区政府。
  【调研吉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 9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新民带队,就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在深入吉泰走廊区域实地察看工业、农业、商贸物流、城建、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20余个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召开了市发改委等12个市直部门参加的调研座谈会,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全面了解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的基本情况后,一致认为在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展现了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吉泰走廊建设提速升级,经济发展基础不断夯实,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统筹发展步伐加快,和谐社会建设成效明显几个方面的显著特点。指出了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的影响,全市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还存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与内生动力不足的压力逐步加大,做大经济总量与提升发展质量的任务更加繁重,统筹城乡发展与改善民生的要求更加迫切,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等困难。提出了围绕做大总量、加快集聚,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围绕提升质量、优化结构,稳步推进产业升级;围绕吉泰走廊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区域发展提速;围绕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建议。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后,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转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调研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情况】 11月7~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祥麟带领调研组对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召开了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市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调研座谈会,听取了近三年来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先后深入到峡江、永丰、安福三县实地察看并现场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在加强规划编制和审批,初步形成规划体系;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城乡建设步伐;坚持统筹城乡,完善了基础设施功能;坚持生态建养,提升了城乡绿化水平等方面对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给予了肯定。指出了城市规划体系还不够完善,城镇化发展与产业发展还不够协调,经费保障还不够有力,监管工作力度还不够,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较为缺乏的问题。指出了要进一步加快完善城乡规划体系,进一步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后,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转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视察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和千村万户老乡工程建设情况】 11月13~1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副主任丁新民、韩晓方、游奕贵、邓近有、王俊雄、刘带焕、贺祥麟带领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分为四组赴全市13个县(市、区),就美丽乡村建设和千村万户老乡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了集中视察。11月19日,组织视察代表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和以井冈蜜柚产业为主的千村万户老乡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征求代表对美丽乡村建设和千村万户老乡工程的意见建议。通过视察,代表们全面了解了全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和千村万户老乡工程建设在农村生态环境、村容村貌、镇村联动、富民产业、示范带建设、乡风民俗、农民收入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发现了在建设规划、建设质量、资金投入、长效管理、老乡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稳健推进井冈蜜柚产业的发展,加快全市小康提速步伐,代表们提出了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提升对美丽乡村建设和老乡工程建设的全面认识;要进一步提升理念,提高水平,稳步实现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的全覆盖;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强化举措,确保美丽乡村工程建设质量;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努力拓宽美丽乡村建设投入渠道;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创新形式,积极探索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稳健实施,深入推进井冈蜜柚千村万户老乡工程建设的建议。之后整理形成《关于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视察美丽乡村建设和千村万户老乡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并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和市委,市政府,市农办、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调研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11月14~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近有率部分市人大代表,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先后深入井冈山、永新、遂川三地共10个扶贫村点,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调研组对全市“十二五”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取得的工作新成效表示肯定。在分析了存在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滞后,扶贫资金投入仍然严重不足等困难和工作阻力后指出:今后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提出了集中精力,加速改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落后面貌;因地制宜,重点抓好特色产业扶贫这一长效富民工程;统筹协调,加速凝聚全面推进全市扶贫开发强大合力;主动对接,积极寻求上级对吉安市扶贫开发的更大支持等建议。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后,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转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选举和任免
  【概况】 2013年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人次。
  【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唐春梅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罗彩萍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欧阳东平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郭锦贤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陈素梅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施春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郑眉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李昶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张雪春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何淡良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伍春辉、王玫、颜莉、涂强、廖勇、陈麒、陈晨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决定免去:陈军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唐春梅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罗彩萍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汤炜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谌学珺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王文忠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林岩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施春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任命:刘水根为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张兴桢为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龚上迈为吉安市民政局局长;巴庚明为吉安市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市老建办主任;谢启恩为吉安市城管局局长、市城管办主任;张爱如为吉安市教育局局长。决定免去:黄小春的吉安市民政局局长职务;毛向东的吉安市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市老建办主任职务;王润初的吉安市城管局局长、市城管办主任职务;刘波涛的吉安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任命:彭学凯为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谭华为吉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刘天兵为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决定免去:彭浒明的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彭学凯的吉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郭实根的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陈蔚兰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须报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补选赵爱明同志为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任命贺喜灿为吉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欧阳东平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欧阳骥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陈素梅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决定免去:吴林生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刘金华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于晓珊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黄六根、程小云同志辞去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须报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接受钟清滨同志辞去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补选王振军同志为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办理人大代表议案 和建议
  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大会议案组共收到代表建议146件。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及时将代表建议梳理研究和分类编号,将其中145件建议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1件交由市委宣传部办理,建议办理工作在法定期限内全面完成。为了做好2013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思路,改进方法,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圆满完成办理工作,办理情况全部正式答复了代表,答复件A类62件,B类68件,C类16件,满意率达99.3%(其中2条不满意答复件经二次办理转为满意),基本满意1件,占0.7%。

知识出处

吉安年鉴2014

《吉安年鉴2014》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记述了2013年度吉安市自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农业、工业、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法制、林业、水利、信息化建设、旅游、交通、邮政、商贸、财政税务、银行·保险·证券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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