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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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年鉴2012》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2481
颗粒名称: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分类号: D624.0
页数: 11
页码: 96-1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1年,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职,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关键词: 吉安市 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内容

综述
  2011年,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职,务实奋进,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年内,市人大常委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方面作出决议决定4项,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4项,审议“一府两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报告4项,对6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及执法检查报告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共19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人次,为实现吉安市“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开展工作监督,力求监督实效,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和省实施监督法办法,把事关主攻项目、决战“两区”的重大问题、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扎实推进依法监督,努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惠民利民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座谈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11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201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将审计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取得了较好反响;审查批准了2010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议案。在对预算调整议案的审查中,市人大常委会对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原因,特别是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等,进行重点审查,为批准预算调整提供依据。市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省人大视察吉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听取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汇报,不仅向全省展示吉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成果,而且如实反映了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省人大、省政府重视和支持,为推动吉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创造了条件。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农口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对中心城区重点城建项目的集中视察,对城乡规划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旅游景区景点的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这些意见和建议,为决战城区和吉安市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旅游经济发展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
  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民生,一年来,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社会养老保险、网吧管理、公安交通管理、蔬菜生产、药品安全等专项工作报告,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情况进行集中视察,开展了气象法执法检查和以“保护蓝天碧水、建设绿色生态吉安”为主题的环保赣江行专题检查采访活动、“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食品药品安全赣鄱行”活动。市政府非常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狠抓工作落实,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网吧管理的通知》。全市统一组织社会保险法宣传月活动,市政府分管领导就贯彻实施情况发表电视讲话,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覆盖至11个县(市、区),“金保工程”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市政府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大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整合交通管理职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市人大常委会把人大信访作为了解民情民生的窗口,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信访综合分析,严格按照信访办理程序,认真接待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126件,接待来访1320人次,并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解决问题97个,较好地解决了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
  加强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加大对依法转请“一府两院”研究处理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力度,并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年内,先后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落实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放心肉(猪肉)”、农业产业化、少数民族乡村发展“一村一品”等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在跟踪监督中,市人大常委会对各位委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具体落实情况逐条核实,看整改措施,看工作进展,看落实成效,对那些落实难度较大的意见建议,注重反复跟踪问效,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的几项工作都有新变化,特别是对“环保赣江行”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后,各地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一些重点污染企业加大污染治理设施的投入力度,基本做到达标排放,有效保护了赣江水质。通过对“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所发现问题的跟踪监督,进一步强化吉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工作措施,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不断增加,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开展法律监督,推进依法治市,确保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对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审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职业教育法、产品质量法等检查报告,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法调研报告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城乡规划法对指导全市决战城区、加快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市政府及规划部门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完善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管理和规划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规划法的严肃性。在落实职业教育法检查报告及常委会审议意见过程中,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扎实整改,制定出台《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扶持办学规模大、效益好的职业学校快速发展,全市职业教育新一轮发展实现了良好开局。为落实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专题调研报告,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为3家台资企业解决经济纠纷,想方设法为台资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并着力为台商、台企员工解决生产生活、就医就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保护了台湾同胞投资的合法权益。
  为推动“法制吉安”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在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对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提出明确的要求。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懂得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社会的法制观念,营造广大公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有效促进“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市人大机关被评为全省“五五普法”先进单位。
  三、认真督促指导,严格依法办事,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自觉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置于市委的领导之下,依法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就市本级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委专题请示,经市委批准,作出《关于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将市三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举单位,认真指导各选举单位按时选出市三届人大代表,并完成市三届人大代表的资格审查工作。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圆满完成市本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工作任务。通过认真组织换届选举,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加强地方国家机关政权建设,为推进吉安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011年,吉安市进行县乡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这是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修改后,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等的原则举行的第一次换届选举。根据省委、省人大和市委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及时传达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召开全市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换届选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县(市、区)严格依法办事,科学安排好换届选举时间,精心做好选民登记,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为依法、有序推进基层换届选举,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工作人员,深入基层、选区调查研究,对县乡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具体指导,解答有关法律问题,纠正一些不规范的做法,全市13个县(市、区)和214个乡镇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达到中央和省里的要求,为巩固吉安市县乡基层政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并按照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对个别地方在选举工作中出现的违法现象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村民的民主权利,推动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重点的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实施。
  四、拓宽知情知政渠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抓手,以服务和保障代表履职为重点,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各位委员联系代表和走访代表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一年来,共邀请代表158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省、市人大代表228人次参与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集中视察,推荐代表112人次参加市直单位工作测评、座谈会、听证会、法院庭审旁听等活动,组织代表集中审议常委会会议材料,免费赠送《井冈山报》、《中国人大》、《时代主人》等报刊,在内刊《吉安人大》、吉安人大网页开辟“代表风采”专栏,宣传代表先进事迹,进一步丰富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内容,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
  坚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各专工委归口督办、重点建议专题督办制度,市人大常委会每位领导都督办1件以上重点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采取现场办理、上门办理、归口办理、联合办理、协商办理、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大办理力度,加快办理进度,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到8月30日止,市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47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建议办理的见面率、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进一步提高。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结合,不断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通过任前见面、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后表态发言、当场颁发任命书等形式,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了解和监督,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年内,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55人,批准任命13人,依法免职11人。
  五、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质量和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与时俱进,以提升依法履职、服务大局、推进工作的能力为着力点,狠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定期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等方式,重点学习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市党代会和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组织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集中培训。通过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在修订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和《人事任免办法》等已有制度基础上,制定出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内务规范要求和考评办法》、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文明行为准则,建立常委会领导、各工作机构工作总结月报和预告制度,并加大执行力度,人大机关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机关管理规范有序。
  市人大常委会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先后深入13个县(市、区)和重点项目现场开展调研,了解各地主攻项目、决战两区所取得的成果,听取基层组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在高质量完成人大业务工作的同时,按照市委决定,市人大机关认真落实重点项目包挂任务,全力抓好赣江西堤除险加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开发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人大机关以发展提升年活动和“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积极投入创先争优、新农村建设帮扶、社区共建、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有新作为,在促进机关干部作风改进上有新进步,在服务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质量上有新提高,在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和社会环境上有新进展。
  为增强机关后勤保障能力,市人大常委会改善机关办公自动化、会议表决系统等工作条件,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组织开展丰富多采的文体活动,增添机关活力;重视老干部工作,定期组织有益活动,进行元旦、春节走访慰问,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接受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各项工作,承办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加强与兄弟省、市人大的学习交流,注重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推动全市人大工作。
  (张文春)
  市人大重要会议
  【市二届人大七次会议】 1月23~26日在吉州区召开。会议听取了吉安市人民政府市长王萍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吉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龙生关于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陶远鸣关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关于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提请审查了吉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吉安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吉安市2010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大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上各项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大会还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关于接受黄武雄辞去吉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市委书记周萌作会议闭幕式讲话。要求全市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市委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咬定目标不放松,加快发展不停步,一是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继续保持跨越发展的好势头;二是要做大总量,加快集聚,继续深化决战“两区”主战略;三是要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继续发扬干事创业的好作风,确保2011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吉安经济社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龙生主持大会闭幕式并宣布大会闭幕。会议希望各位人大代表回到各自工作岗位后,积极宣传大会精神,带头贯彻大会精神,团结全市人民把思想迅速统一到本次大会的精神上来,以自己的榜样作用影响群众、感召群众、带动群众,把一切力量凝聚到主攻项目、决战两区、做大总量、加快集聚上来,把大会提出的要求和形成的共识转化为全市人民团结一心、昂扬向上、共同奋斗的实际行动,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推动吉安进位赶超、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 9月25~29日在吉州区召开。会议听取了吉安市人民政府代市长胡世忠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吉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龙生关于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吕清泉关于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关于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大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上各项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大会还选举了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吉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了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市委书记王萍、市长胡世忠在闭幕大会上发表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作会议闭幕式讲话并宣布大会闭幕。会议号召,全市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带领下,弘扬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团结奋进,拼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从当下做起,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个项目做起,抓紧每一天,走好每一步,共同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而努力奋斗。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1年,共召开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会议7次。
  1月12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吉安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龙生、副主任罗文季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黄武雄、肖达来、丁新民、黄六根、彭涉晗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吉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了吉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吉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吉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审议了吉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和名单(草案);审议了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决定提请吉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有关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局长、党委书记曾向阳为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郭庆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陶远鸣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列席会议。
  4月8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吉安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龙生、副主任罗文季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肖达来、丁新民、韩晓方、黄六根、彭涉晗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市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吉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吉安市农口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网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贤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陶远鸣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列席会议。
  6月10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吉安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龙生、副主任罗文季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肖达来、丁新民、韩晓方、黄六根、彭涉晗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吉安市蔬菜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龙生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陶远鸣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8月10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吉安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龙生、副主任罗文季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肖达来、丁新民、韩晓方、黄六根、彭涉晗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市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0年市本级决算和2011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0年市本级决算的审查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0年市本级决算,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龙生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代表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会议还确认许可对市二届人大代表康永芳采取强制措施。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陶远鸣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列席会议。
  8月30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吉安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龙生、副主任罗文季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肖达来、丁新民、韩晓方、黄六根、彭涉晗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批准《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龙生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贤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陶远鸣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列席会议。
  9月8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吉安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龙生、副主任罗文季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肖达来、丁新民、韩晓方、黄六根、彭涉晗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刘义斫介绍拟任命人员的基本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敏代表市人民政府市长提请审议的《关于胡世忠等同志任职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颜火开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审议的《关于提请吕清泉同志任职的议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接受王萍同志辞去吉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陶远鸣同志辞去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并报吉安市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表决通过胡世忠任吉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胡世忠代理吉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表决通过刘连根、涂建生任吉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表决通过吕清泉任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并决定吕清泉代理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龙生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9月15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吉安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龙生、副主任罗文季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肖达来、丁新民、韩晓方、黄六根、彭涉晗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和名单(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决定提请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结束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龙生就筹备召开好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发表讲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左继生,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吕清泉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健列席会议。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12月2日,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吉安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副主任丁新民、韩晓方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游奕贵、邓近有、王俊雄、刘带焕、贺祥麟,副巡视员肖达来、黄六根,秘书长赖光烂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1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议案的说明》和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吉安市人民政府提请审查批准2011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议案的审查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批准《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1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议案》;审议并表决通过新一届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任命决定。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向被任命的全体同志颁发任命书;市委书记王萍看望全体与会人员,并作讲话。王萍要求新一届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牢记责任,锐意进取,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勇于担负起责任,切实为吉安发展、为百姓福祉尽心尽力,把改革创新真正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握方向、转换角色,加强学习、依法履职、融入中心,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的优势,为全面完成本届内各项任务,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刘连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清泉和市人民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张文春)
  监督工作
  【概况】 2011年,吉安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和江西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对经常性监督工作的要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依法监督、讲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围绕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开展监督工作。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方面作出决议决定4项,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4项,审议“一府两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报告4项,对6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及执法检查报告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共19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人次,促进了吉安市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4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市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设、扩面、征缴、清欠工作,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建立正常投入机制,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社保经办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2009年以来全市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成效、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市农口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全市农口企业基本概况、改制主要措施、政策落实、人员安置和资产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网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全市网吧管理的现状,网吧管理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网吧的审批办理程序和依据,网吧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做好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6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推动道路安全工作法制建设、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强化源头治理、夯实道路交通基础、加大安全投入、开展道路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市蔬菜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吉安市蔬菜基地建设、政策落实、扶持资金投入、蔬菜质量安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近几年来吉安市药品市场的整治和规范情况,药品市场管理政策、法规、措施的落实情况,目前药品市场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做好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9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市政府系统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等报告】 8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吉安市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吉安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情况,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执行情况;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审议2011年上半年吉安市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听取、审议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重点审议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2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议案。
  【开展城乡规划法、气象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年内,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全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情况,市、县的总体规划编制及审批情况,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及违法建设的查处情况,以及城乡规划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了气象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气象法的学习、宣传情况,气象工作机构建设、投入、物质技术装备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气象信息发布制度建设情况,以及在实施气象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吉安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基本情况,大气污染防治的管理机制、队伍建设、面源污染治理情况,以及影响吉安市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另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审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职业教育法、产品质量法等检查报告,并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法调研报告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张文春)
  决定重大事项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0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吉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刘卫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市本级决算和2011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胡守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吉安市201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市本级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0年市本级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吉安市2010年市本级决算》。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吉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主任吴晓青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就决定(草案)作说明,会议表决并批准《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吉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会议同意按照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决议草案进行修改补充,并表决通过了《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1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的决议】 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11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议案。会议同意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1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议案。
  (张文春)
  人大代表视察和调研
  【概况】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接受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指导,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围绕主攻项目、决战“两区”的重大问题、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努力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和参政履权渠道,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视察和调研,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惠民利民政策贯彻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全年,市人大常委会共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3次、专题调研15次,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视察及调查报告18篇。
  【开展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3月10~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涉晗率调研组一行,赴吉安县、泰和县、万安县、永丰县、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就吉安市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吉安市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为确保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法律法规在吉安市正确实施,确保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普惠广大人民群众,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开展网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 3月14~17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文季带领下,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行政执法人员,赴市中心城区、新干县、遂川县、泰和县,对吉安市的网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形成《关于全市网吧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督促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网吧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健康、文明的上网环境,促进吉安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贯彻落实。
  【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3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晓方带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和有关市直单位负责人,通过深入企业实地调研、现场察看工作流程、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吉安市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情况的调研报告》,维护了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在吉安市的全面贯彻实施,促进了吉安市对外经济贸易更好更快发展。
  【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3月16~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新民带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和有关市直单位负责人,深入新干、安福等县及部分化工、煤矿、铁矿等企业,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和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吉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吉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推动吉安市经济社会“进位赶超、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开展农口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3月21~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达来带领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深入吉安、吉水、安福等县的部分农口企业和市直有关单位,就吉安市农口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吉安市农口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为稳步推进吉安市农口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确保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发挥了重要作用。
  【开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5月9~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涉晗率调研组,实地察看市交警支队考试中心、青原区井大附中、吉安县永阳中队等地,对吉安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了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关于吉安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为强化公安交通管理、倡导公开文明执法,推动吉安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发挥有效监督作用。
  【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5月16~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文季率调研组,深入吉州区、永丰县、吉水县,实地察看普正药业、永丰县人民医院、吉水县中医院等一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市场、药品零售网点及医院,就吉安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吉安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关于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确保全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建言献策。
  【开展旅游景区景点发展情况专题调研】 5月18~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晓方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实地察看井冈山市、泰和县、安福县旅游景区景点,以及建设中的井冈山(梨坪)国际会议中心、全国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对吉安市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吉安市旅游景区景点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为加大景区景点的建设发展力度,提升全市旅游要素水准,推动大井冈旅游经济新格局形成献计献策。
  【开展蔬菜生产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5月19~2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达来带领下,深入吉州、吉安、永新等县、区,就吉安市蔬菜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吉安市蔬菜生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为加强专业化生产基地建设、合作组织建设、市场建设,树立优质安全及品牌形象,促进吉安市蔬菜产业大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建议。
  【开展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5月23~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六根率调研组一行,就吉安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情况及问题,深入井开区、吉水县八都镇、泰和县螺溪镇、吉安县凤凰镇等多处实地察看,了解各地建设项目的规划执行情况,形成《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并对完善吉安市城乡规划编制、加大规划执行力度、加强规划执法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
  【开展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情况集中视察】 6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涉晗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视察江西赣中农村人才市场,青原区、井开区、吉安县人力资源市场,市人才市场和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吉安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运行情况,形成《关于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视察吉安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情况的报告》,积极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开创吉安市人力资源市场工作新局面建言献策。
  【开展全市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专题调研】 7月4~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新民率调研组一行,赴部分县(区)听取当地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并深入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实地察看企业生产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了解经济运行的主要特点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形成《关于2011年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为推动全市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建言把脉。
  【开展气象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7月20~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达来率调研组,深入遂川、吉安、峡江等地查看部分气象设施现场,听取市气象局和相关县政府关于气象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就吉安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吉安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为依法开展气象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预防自然灾害,减轻灾害损失,服务“三农”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集中视察】 8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在城建环资工委协助下,组织市直的省人大代表一行赴吉水县和吉安市中心城区,就吉安市保障性住房建2设情况进行集中视察,听取市房管局和吉水县政府关于市、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市中心城区阳光新城、聚德花园、城南公租房和吉水县城西、城北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建设情况,形成专题视察报告,并对进一步推进吉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出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专题调研】 10月10~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率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专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先后深入13个县(市、区)和重点项目现场开展调研,了解各地主攻项目、决战“两区”所取得的成果,听取各地主攻项目、决战“两区”的经验介绍和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的举措,听取基层组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充分发挥人大职能,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凝聚各方智慧力量,共同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贡献力量。
  【开展赣江西堤除险加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开发专题调研】 10月19~2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敏率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专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对赣江西堤除险加固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开发工程项目所在地单位、企业、学校、路堤等进行现场调研,听取项目区测量、评估、规划等相关情况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围绕尽快组建工作机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启动土地房屋征收搬迁、开展房屋测量评估等提出的一系列意见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为决战城区、打造靓丽滨江新城、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发挥较好的推动作用。
  【开展落实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11月8~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晓方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赴吉州区、泰和县、遂川县、万安县,就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检查〈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调研报告》,督促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促使全市职业教育新一轮发展实现良好开局。
  【开展中心城区重点城建项目建设情况集中视察】 11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祥麟、市人大常委会副巡视员黄六根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视察中心城区重点城建项目建设工作,实地察看中心城区对接西气东输天然气利用工程、螺子山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工程、吉安市特殊学校工程等12个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听取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工程进展情况的介绍,形成专题视察报告,为全力打造一批全市的优质工程、示范工程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德政工程,推进中心城区重点城建项目建设,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张文春)
  选举和任免
  【概况】 2011年,吉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做好大会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7人、秘书长1人、委员24人,吉安市人民政府市长1人、副市长7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人、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通过了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年内,市人大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干部79人次,其中任命55人,批准任命13人,免职11人,同时还接受了吉安市人民政府市长王萍和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陶远鸣的辞呈。
  【市人大三届一次会议选举情况】 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敏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丁新民、韩晓方、游奕贵、邓近有、王俊雄、刘带焕(女)、贺祥麟为副主任,赖光烂为秘书长,朱黎生、刘云兰(女)、刘红林、刘沪明、刘勍(女)、杜映岚(女)、肖达来、吴巧娥(女)、吴晓青、沈胜寒、陈蔚兰(女)、苑建华(女)、罗静婷(女)、周剑萍、周密(女)、胡斌、胥金平、黄六根、黄冰(女)、程小云、曾效悟、谢意、鲍建军、潘亿铭(按姓氏笔画为序)为委员;大会选举胡世忠为吉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刘连根、余阳春、左继生、刘贤清、涂建生、肖玉兰(女)、王大胜为副市长;大会选举吕清泉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谢健为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大会通过:游奕贵为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苑建华(女)、沈胜寒为委员;丁新民为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潘亿铭、肖卫兵为副主任委员,刘沪明、颜钱香为委员。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三至三十七次会议和市人大三届一次会议任免情况】 吉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吕铭为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吉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刘晓明为吉安市监察局局长;决定免去王仁辉的吉安市监察局局长职务;任命周敏安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周以发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郑眉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陈素梅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欧阳东平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吉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吴巧娥为吉安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决定免去娄致文的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决定免去王克康的吉安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罗军红为吉安市旅游局局长,免去朱新堂的吉安市旅游局局长职务;任命邹节有、尹健雄、尹荣仁、宋平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龙裕明、周慧的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刘天兵为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滕志根的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吉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任命王志军为吉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键为青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斌为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干民为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新茂为新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浩明为永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勉飞为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康康为吉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林如为泰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红桃为万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智敏为遂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光宇为安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崇幼为永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命张银发为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肖耀明为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尹光宇、陈红桃的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吉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胡世忠为吉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胡世忠代理吉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任命刘连根、涂建生为吉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任命吕清泉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并决定吕清泉代理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贺利华为吉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彭浒明为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晓明为吉安市监察局局长,周桂良为吉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刘卫国为吉安市财政局局长,胡守慰为吉安市审计局局长,曾建为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雷次仲为吉安市统计局局长,黄小春为吉安市民政局局长,尹洪泉为吉安市农业局局长,贺爱琳为吉安市粮食局局长,黄春为吉安市林业局局长,彭金平为吉安市水利局局长,毛向东为吉安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操建民为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邹记根为吉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润初为吉安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贺桂堂为吉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徐小腾为吉安市商务局局长,涂建生为吉安市公安局局长,周毅为吉安市司法局局长,傅卫旗为吉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波涛为吉安市教育局局长,彭贵先为吉安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胡本池为吉安市卫生局局长,李玉兰为吉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彭培述为吉安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罗军红为吉安市旅游局局长,刘伟为吉安市体育局局长,艾新东为吉安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肖建明为吉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左和祥为吉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命陈军、肖智文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罗敏青、朱倩珍、郭庆为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左亮)
  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
  【概况】 市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们围绕“十二五”发展规划,从吉安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向大会议案组提出建议147件(含由议案转为建议的3件)。其中,144件建议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1件转由市委组织部办理,1件转由市委宣传部办理,1件转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代表建议内容广泛,涉及领域较多,尤其是与吉安经济社会发展、“两区”建设、三农和民生问题相关的建议较多,对实现吉安市“十二五”规划和“主攻项目、决战两区,做大总量、加快集聚”战略目标,改进工作作风,凝聚人心,加快吉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吉安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人大代表建议质量较高,普遍得到承办单位认可。
  截止8月30日,在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下,建议办理工作全面完成,并全部正式答复代表。代表所提建议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A类)63件,占建议总数的42.9%;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67件,占建议总数的45.6%;因政策或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C类)17件,占建议总数的11.5%。代表建议办结率、答复率为100%。从代表对办理结果反馈的147条意见来看,收回满意反馈意见147条,占100%(其中2条反馈不满意,经二次办理转为满意)。
  【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年内,市人大常委会及市政府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市人大坚持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各专工委归口督办、重点建议专题督办制度,市人大常委会每位领导都督办了1件以上重点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为了加大办理力度,加快办理进度,采取了现场办理、上门办理、归口办理、联合办理、协商办理、重点督查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实效。
  (左亮)

知识出处

吉安年鉴2012

《吉安年鉴2012》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记述了2011年度吉安市自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介绍了特载,大事记,专记,吉安概况,中国共产党吉安市委员会,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吉安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安市委员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吉安市委员会,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法,军事,农林水,自然观测,工业,园区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信息化建设,旅游,交通,邮政,商贸,外资利用和外贸合作,财政税务等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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