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先锋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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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2223
颗粒名称: 少年先锋队
分类号: G527
页数: 2
页码: 185-1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1949年10月13日青年团中央常委扩大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并通过了《中国少年儿童队章程草案》等。
关键词: 吉安市 少先队 青年团

内容

1949年10月13日青年团中央常委扩大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并通过了《中国少年儿童队章程草案》。决议指出:“中国少年儿童队是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领导下的少年儿童组织,吸收9岁到15岁的少年儿童参加。这个组织是在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中,团结和教育少年儿童,培养他们成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和爱护公共财物的新中国的优秀儿女。”此后,市里积极开展建队工作,各中小学先后成立了少年儿童队(简称少年队)组织。各校设大队部,大队部设大队辅导员1人(由教师担任),设正副大队长和若干大队委员。大队下面以班为单位设中队,中队设中队辅导员(一般由班主任担任),设正副中队长和若干中队委员。中队下设小队,设小队长一人。农村小学按乡设总辅导员,一般由乡中心小学大队辅导员兼任。总辅导员、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由团市委聘请。正副大队长、大队委、正副中队长、中队委、小队长均由队员选举产生,每年改选一次。
  1953年8月中国少年儿童队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少先队的任务是:团结教育少年儿童,听党的话,努力学习,锻炼身体,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立志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做共产主义的接班人。
  少先队活动初为每周一次,自1981年起改为间周一次。队的活动丰富多彩,有进行队教育和配合形势教育的主题队会,也有文娱体育活动。五十年代,团市委曾数次利用暑期组织市里部分少先队(少年队)干部在市立二小、市立四小举办暑期儿童乐园和夏令营。此后有的学校也曾举办夏令营活动。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少先队组织开展了“小五年计划”的活动,捡废铁、种向日葵、种蓖麻支援国家建设。1960年开展了向少年英雄刘文学学习的活动,学习刘文学热爱集体的精神。1963年3月开始开展向雷锋叔叔学习的活动,在广大少先队员中出现了学雷锋创三好,争做好人好事的喜人局面。“文化大革命”期间,少先队停止活动。1968年成立红小兵组织。1978年10月撤销红小兵组织名称,重新恢复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名称。1981年8月共青团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的决议》,要求做到在一年级即把全体适龄儿童组织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自此加入少先队的年龄改为7岁到14岁。1983年吉师附小少先队“寻找家乡名人足迹”活动评为全国最佳小队活动。1984年吉师附小少先队获全国红领巾读书、读报活动先进集体奖。1988年全市少先队开展了“做振兴鹭洲小星星”的活动,教育少年儿童为振兴江西、振兴家乡而认真学习,刻苦锻炼,把自己培养成21世纪家乡腾飞的希望之星,成为具有新型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大业的继承者。1989年少先队开展学习英雄少年赖宁的活动,学习赖宁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奋不顾身扑灭森林大火的精神,学习他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精神。1989年新村小学少先队评为“省优秀阵地大队”。1990年新村小学少先队被团中央命名为“红旗大队”。1991年团中央授予阳明路小学少先队、吉师附小少先队“红旗大队”称号。同年,新村小学获“全国学赖宁先进基层单位”。1991年吉安市被评为“全国学赖宁先进单位”。
  1992年全市有少先队大队96个,中队590个,少先队员25888人(其中:中学4537人),校外辅导员45人。

知识出处

吉安市教育志

《吉安市教育志》

本书主要记述吉安市教育工作发展概况,分为儒学、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教师、教育行政、党群组织、人物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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