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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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2213
颗粒名称: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
分类号: G526
页数: 1
页码: 176-1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教育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等。
关键词: 吉安市 中小学教师 职业道德

内容

(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1984年10月13日颁发)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教育事业。
  二、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三、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勇于创新。
  四、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不歧视、讽刺、体罚学生,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
  五、奉公守法,遵守纪律;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与家长,社会紧密配合,共同教育学生。
  六、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知识出处

吉安市教育志

《吉安市教育志》

本书主要记述吉安市教育工作发展概况,分为儒学、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教师、教育行政、党群组织、人物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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