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吉安市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2212
颗粒名称: 教师管理
分类号: G526
页数: 2
页码: 176-1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教师管理工作的管理情况。
关键词: 吉安市 教师管理 教育局

内容

1992年9月,吉安地区教育局颁布《吉安地区教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各县(市)遵照执行,《规定》共有总则、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教师配备及工作量、教师职务聘任与解聘、教师调配、教师培训进修和业务建档、教师劳动纪律、教师奖惩等共八章计四十条。其主要内容如下:
  1、教师配备及工作量
  小学每个教学班学生数为40~50人,配备教职工2.2人,其中教师1.7人;初中每班学生数为45~50人,配备教职工3.7人,其中教师2.5人;高中每班学生数为45~50人,配备教职工4人,其中教师2.8人;职业高中每班学生数为45~50人,配备教职工5.2人,其中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各2人。
  2、教学工作量和兼任工作量
  小学教师每周总课时为18~24课时;中学教师每周总课时为:政治、音乐12~14课时,物理、化学、生物12~14课时(无实验员的12课时),历史、地理、体育、美术、劳动技术教育14~16课时,语文、数学、外语按每人担任两个教学班为满工作量。
  兼任工作量折合课时计算。班主任工作每周计4~6课时,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工作每周计2~3课时,中心小学校长、书记每周计10~12课时,副校长、工会主席及完小校长每周计6~8课时,中学校长、书记每周计8~10课时,副校长、工会主席每周计6~8课时,正副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团委书记每周计4~6课时。
  教师外出兼课,须经校长同意,并不得影响本职工作。
  3、教师职务聘任与解聘
  已获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都要经县市教育局聘任方可进入相应岗位,享受相应待遇。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如本单位没有相应岗位,则不能聘任,同时不享受相应待遇。
  受聘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年度旷课(工)累计半个月或事假累计三个月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4)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受公安机关拘留审查者。
  4、教师的调配
  (1)本乡、镇范围内调动,须经乡教办讨论同意,报县(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2)跨乡镇调动,须由校长签署意见,乡(镇)教办讨论同意,报县(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3)跨县市调动,须经接受、调出单位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出手续。
  (4)中级职称教师跨县市调离,由县(市)教育局签署意见后,由地区教育局办理调动手续;高级职称教师跨地区、跨系统调离,须经地区教育局、地区人事局同意,报行署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5、教师业务建档
  中学及市区小学以校为单位,郊区小学以乡为单位组织人员,每学期对教师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教育效果、出勤等方面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并作为教师晋级、评优、奖惩、工作安排的重要依据。

知识出处

吉安市教育志

《吉安市教育志》

本书主要记述吉安市教育工作发展概况,分为儒学、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教师、教育行政、党群组织、人物等12章。

阅读

相关地名

吉安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