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思想品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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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216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思想品德教育
分类号: G611
页数: 4
页码: 54-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清末光绪二十九年至1991年发布的小学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教育及小学生守则。
关键词: 吉安市 教育 思想品德

内容

清末,以“忠君、尊孔”为纲,向学生贯输封建思想。光绪二十九年(1903)颁布的《学务纲要》中规定学校“以‘忠孝’为敷教之本”,“以‘礼法’为训俗之方”,“造士必以品行为先”。“各学堂考核学生,均宜于各科学外另立品行一门,亦用积分法,与各门科学一体同记分数。其考核之法分言语、容止、行礼、作事、交际、出游六项,随处稽查,第其等差;在讲堂由教员定之,在斋舍由监学及检查官定之”,规定“中小学堂宜注重读经,以存圣教”,“学生不准妄干国政”。在教授科目中设修身课。
  民国时期,以“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为国民道德,各学校以此陶融儿童。1933年教育部公布的《小学规程》规定“小学训育以公民训练为中心”。1935年,国民政府制定《小学公民训练目标》为:第一,身体训练,使学生能自卫卫国;第二,德性训练,使学生能自治治事。同时规定《小学公民训练德目》十八项。其内容为:整洁、秩序、诚实、互助、勇敢、健康、公德、节约、爱国、敏捷、劳动、勤勉、合作、生产、仁爱、雪耻、谦和、负责。在课程中先后设置修身、党义、公民等思想政治课程,并先后设有团体训练、公民训练,每周有周会,每天有朝会、夕会,并进行升降旗,通过这些活动,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三十年代初吉安的小学开始施行童子军训练,进行“智、仁、勇”教育。1939年(民国28年),各学校以“礼义廉耻”为校训,九月教育部颁发《训育纲要》,提出“应依据三民主义与理想的人生标准教育学生,使之具有高尚之思想、坚定的信仰,与智、仁、勇诸美德”,四十年代后期掺进了“反共”的反动教育。民国时期,每学期终了由学校的级任教师给学生评定操行成绩,学生的操行成绩根据学生的品行表现分为甲、乙、丙、丁四等(也有在甲、乙、丙中细分为上、中、下的),丙等以上者为及格,列甲等者,学校给以奖励,列丁等者停止其升级或毕业。
  解放后,取消了公民课、公民训练和童子军训练。向学生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国民公德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并结合清匪、反霸、减租、土改、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反”、“五反”以及和平签名等各项政治运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1950年,市区各小学先后建立少年儿童队(1953年8月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通过队的活动向少年儿童进行“五爱”教育,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解放初期小学每天有朝会和夕会,后来朝会改在课间操时由值日教师总结报告头一天的情况,星期一升国旗时由值周教师总结上周情况,针对性地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夕会改为班级的总结会,由班主任或班干部主持,总结当天的情况。每周设有一节队会一节班会(后改为隔周一次队会,隔周一次班会)。每学期期终时由班主任评定操行成绩,并写品德评语。操行成绩分甲、乙、丙、丁四等,丁等为不及格。1962年以后,学生的操行只写评语,不评操行等级。
  1954年,党中央宣传部发布《关于中小学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宣传提纲》以后,我市着重地开展了劳动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要求中小学毕业生做到“一颗红心,两种准备”,即做到能升学就继续升学,不能升学就安心从事生产劳动。
  1955年2月10日教育部公布《小学生守则》,根据这个《守则》开展了争当“身体好、功课好、品行好”的“三好学生”活动,每个学期结束时由本班学生评出本班的“三好学生”。
  1957年下半年起,每周增设一节周会课,以后将周会课先后改为政治常识课,政治课、社会主义教育课,1981年改为思想品德课,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1962年毛泽东主席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以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以阶级教育为主要内容,组织学生访问“四老”(老工人、老贫农、老红军、老干部),请“四老”讲家史、村史、厂史、革命斗争史,作“忆苦思甜”的报告。
  1963年3月,毛泽东主席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开展了“学雷锋,创三好”的活动。
  1964年,掀起了大学毛泽东主席著作的热潮,学校成立了学习毛主席著作小组。
  “文化大革命”期间,“踢开党委闹革命”,无政府主义严重,中断了向雷锋学习的活动,取消了少年先锋队组织,代之以“红小兵”组织。
  粉碎“四人帮”以后,1977年再度开展学习雷锋的活动。1978年10月,共青团十届一中全会通过决议:我国少年儿童组织仍恢复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名称(简称少先队)。由此,在“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红小兵”组织即行撤销。同年,教育部重新颁布《小学生守则(试行草案)》,各校试行《守则》。
  1979年向学生进行坚持社会主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
  1981年教育部正式颁布《小学生守则》以后,各校制定了贯彻守则的具体计划和切实措施,并把学习贯彻守则和整顿校风、校纪、校容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守则和当时正在开展的“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讲卫生)、四美(语言美、行为美、心灵美、环境美)”活动结合起来。
  1982年3月全国开展了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活动”,学校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学雷锋,树新风”,大力治理“脏、乱、差”,校容大有改观,好人好事层出不穷。
  1983年3月第二个“文明礼貌月”中,开展了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和学雷锋的“三优一学”活动。同时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三热爱即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活动。1983年下半年各校把爱国主义教育列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向学生进行国旗、国徽、国歌的教育,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和首都的教育。普遍建立了升国旗的制度,开展了唱国歌的活动,激发了学生为振兴中华而努力学习的热情。
  1984年3月,第三个“文明礼貌月”,各校开展了创“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活动。
  1985年,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教育全国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学校加强了这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加强了理想教育。同年,国家教委、司法部共同下发《关于加强小学法制教育的意见》,根据此意见精神,在思想品德课中增加了法制教育的内容,并通过班会、队会进行法制教育,有的学校请了政法部门的同志来校作报告。
  1988年8月10日,国家教委发布《小学德育纲要(试行)》。1988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为贯彻《纲要》和《通知》精神,各校成立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市教研室配备了思想品德课教研员。各校均把德育工作摆到了首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德育工作。
  1989年,加强了国情教育,通过国情教育培养学生爱祖国的思想。同年,少先队开展学习英雄少年赖宁的活动,1991年新村小学获“全国学赖宁先进基层单位”,吉安市被评为“全国学赖宁先进单位”。
  1991年8月20日国家教委发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后,各校把学习贯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与贯彻《小学生守则》结合起来,教育学生以《守则》和《规范》作为行为的准则,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各校进行了严格训练,开展了评比活动,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附一:
  小学生守则(1981年教育部颁布)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二、按时上课,不随便缺课,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
  三、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外活动。
  四、讲究卫生,服装整洁,不随地吐痰。
  五、热爱劳动,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六、生活俭朴,爱惜粮食,不挑吃穿,不乱花钱。
  七、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
  八、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不骂人,不打架。
  九、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拾到东西要交公。
  十、诚实勇敢,不说谎话,有错就改。
  附二: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教基〔1991〕24号(1991年8月20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
  一、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国旗、奏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二、尊老爱幼,友爱同学,平等待人,主动帮助有困难的人和残疾人。要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三、尊敬师长,见面行礼,主动问好,要用尊称,不直呼姓名。
  四、孝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帮助父母做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正确教导,外出或回家要打招呼。
  五、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到他人房间要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不打架、不骂人。
  六、对外宾有礼貌,热情大方,不围观尾随。
  七、诚实、不说谎话,知错就改。答应别人的事要努力做到。不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要还,损坏公物要赔偿,拾到东西要归还失主或交公。
  八、爱惜粮食,爱惜学习、生活用品,不挑吃穿,不乱花钱,要节约水电。
  九、穿戴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嗽口,饭前便后洗手。不随地吐谈,不乱扔果皮纸屑。
  十、按时作息。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不能到校要请假。放学后按时回家。
  十一、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大胆发言,不懂就问,发言先举手,回答问题声音响亮。课间做有益的游戏。
  十二、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做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洁净,独立完成。考试不作弊。
  十三、积极参加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睛保健操。读写姿势正确。
  十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
  十五、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衣物用品要摆放整齐,学会收拾房间、洗衣服、洗刷餐具等家务劳动。
  十六、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违章骑车,不在公路、铁道、码头玩耍和追跑打闹。
  十七、乘公共车、船时主动购票,主动给老幼病残让座。遵守公共场所秩序,出入时不拥挤,观看演出时不随便走动,保持安静,演出结束时鼓掌致谢。
  十八、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和庄稼,保护有益动物。不在课桌椅、建筑物和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
  十九、注意安全,不玩火,不做危险的游戏。
  二十、要看有益的图书、报刊、录象。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敢于斗争。

知识出处

吉安市教育志

《吉安市教育志》

本书主要记述吉安市教育工作发展概况,分为儒学、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教师、教育行政、党群组织、人物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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