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图书馆
吉安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吉安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三章 小学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吉安市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2163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小学教育
分类号:
G522.3
页数:
40
页码:
44-8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小学教育、学制与课程设置、思想品德教育、学业成绩考查、文艺、体育、卫生、领导与管理、学校等发展概况。
关键词:
吉安市
小学教育
课程
内容
发展概况
光绪二十九年(1903)石阳书院奉令改设庐陵高等小学堂,此为吉安设小学之始。此后在下文山路文信公祠、县宾兴局(现下文山路习溪桥街粮站)等处设蒙养学堂(初级小学)。光绪三十二年(1905)又在城内夏官第坊廓公所(现二中内)设坊廓河西两等(高等、初等)小学堂,至宣统三年(1911年)停办。
清末,初等小学堂“以启其人生应用知识,立其明伦理、爱国家之根基,并调护儿童身体,令其发育为宗旨,以识字之民日多为成效。”高等小学堂“以培养国民善性,扩充国民知识,强壮国民气体为宗旨,以童人皆知作人之正理,皆有谋生之计虑为成效。”
1912年(民国元年),庐陵高等小学堂改称庐陵县立高等小学校(今北门街小学)。小学的教育宗旨是:“以留意儿童身心之发展,培养国民道德之根基,并授以生活所需之知识技能。”
民国时期小学发展较快。民国初至抗日战争前夕除庐陵高等小学堂改为吉安县立第一中心小学外,先后开办了省立第七师范附属小学、县立第二中心小学、宾兴小学、县立县城小学、城南镇初级小学、城西镇初级小学、私立文水旅吉高级小学、私立文虎小学,还有基督教圣公会办的私立庐陵小学,天主教办的私立真源小学。
抗日战争期间,大量人口从沦陷区涌入吉安县城,县城小学生猛增。在此期间增设了旅吉洪都十县联立南州小学、中国回教救国协会江西省分会办的伊斯兰小学、县立中正小学,城郊增设了私立东门村小学、私立河东难童小学。为了避免日寇飞机轰炸,1939年吉安乡村师范附小迁至泰和,抗日战争胜利后迁回吉安。石阳镇第一中心国民学校(即原县立第一中心小学),也曾一度迁往吉安县指阳。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9月在西萧家巷开办第一保国民学校。1946年上半年,省立永新女子师范附小改为省立吉安女子师范附属小学,迁吉安禾埠桥。1948年秋在民众教育馆开办吉安县立简易师范附属小学,1949年4月停办。1948年秋在古南镇柿树下开办第二保国民学校。1949年上半年,吉安市有石阳镇第一中心国民学校(原县立第一中心小学),石阳镇第二中心国民学校(原县立第二中心小学),石阳镇第三中心国民学校(原城南镇初级小学)、石阳镇第四中心国民学校(原城西镇初级小学,抗日战争时期曾改名中山小学)、省立吉安师范附属小学、省立吉安女子师范附属小学、私立南州小学、私立伊期兰小学、私立庐陵小学、石阳镇第一保国民学校、石阳镇第二保国民学校、私立真源小学、私立真源小学女子部,要理补习班(解放后改为真源小学二部),共14所。
1949年7月16日吉安解放,人民政府从国民党手中接管了学校,有步骤地进行整顿和改革,将省立吉安师范附属小学和省立吉安女子师范附属小学合并成立省立吉安联合师范附属小学,石阳镇第一、二、三、四中心国民学校分别改为吉安市立第一小学、吉安市立第二小学、吉安市立第三小学、吉安市立第四小学。私立真源小学的校名不变,将要理补习班改为真源小学二部,真源小学女子部改为真源小学三部。私立庐陵小学、私立南州小学、私立伊期兰小学保持原名。全市共11所小学,学生3054人,教职工102人。
建国后,吉安市的教育工作遵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的规定,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
1950年,私立真源小学三部并入市立三小。1952年私立真源小学本部、二部和私立庐陵小学,由人民政府接办,分别改为吉安市立第五小学、吉安市立第六小学、吉安市立第七小学。同年,增设了吉安市第八小学。
1951年1月扩大了市郊区,市郊区小学有太平小学(现禾埠小学)、洞真小学(现神冈小学)、岔路口村小、竹山里村小(现凤凰洲小学)、潋六里村小(现天华小学)、惠佑村小、坪里村小、渡头村小、下路村小、螺湖桥村小、江子头村小、洲上村小(现吉南小学)、东门村小学。1951年9月,吉安县塘上、梅林、青原3个乡划归市辖,增加了河东小学、青原小学、上达小学、方广小学、秦家村小、庙前村小、上冈芫村小、胜利村民办小学。1952年秋增设了青塘联小;下路,螺湖桥、江子头三村小合并为螺子山小学。
1952年,教育部颁发《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其中规定:小学教育的宗旨是根据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和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教育方法,给儿童以全面的基本教育,使他们成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热爱祖国和人民的、自觉的、积极的成员。小学实施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教育,其主要目标如下:一、智育方面,使儿童具有读、写、算的基本能力和社会自然的基本知识;二、德育方面,使儿童具有爱国思想、国民公德和诚实、勇敢、团结、互助、遵守纪律等优良品质;三、体育方面,使儿童具有强健的身体,活泼、愉快的心情以及卫生的基本知识的习惯;四、美育方面,使儿童具有爱美的观念和欣赏艺术的初步能力。吉安市认真贯彻了此暂行规程。1953年1月,郊区小学划归吉安县管辖。同年,进行了学校的整顿工作,通过整顿根据生源状况调整了学校的规模,健全了学校的各项教育制度。是年,开始学习苏联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方法,学习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和《普希金教授教育学讲演录》。
1955年,习溪桥街开办民办小学1所,1956年根据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大力发展社会力量办学的指示,积极发展民办小学,增设了古南街民办小学、永叔街民办小学、文山街民办小学、北门街民办小学4所。
1956年,私立南州小学,私立伊期兰小学改为公立小学,分别改名为吉安市立文山街第四小学、吉安市立伊期兰小学。
1957年12月恢复市郊区,原吉安县的禾埠乡的大部分、白塘乡和河东乡重新划归市辖。这些乡范围内的学校同时划归市辖,新增郊区小学48所(其中民办小学26所),全市小学共65所。同年12月至1958年初开展了“反击资产阶级右派向党进攻”的斗争,这场“反右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了,使有些教师受到了伤害。
1958年,在“大跃进”的形势影响下,小学教育大发展,有公办小学40所,民办小学63所。在校学生14194人,公办教师412人,民办教师89人。为了适应“大跃进”的需要,选拔了一批小学教师到中学任教。1960年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为了适应各级学校招生计划的需要,部分小学五年级学生搞“跃进班”,提前一年毕业。结果这些学生到中学跟不上班,其中部分学生又从中学退回小学重读。这个时期教育的大发展超越了当时的客观条件。1958年开展了一个以思想革命为基础,以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中心的教育革命运动,批判了教育脱离政治、脱离生产、脱离实际的资产阶级教育思想,加强了党的领导,加强了政治思想工作。学校办工厂、农场、搞勤工俭学。但由于学生劳动过多,忽视了课堂教学,打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因而教学质量有所降低。
1961年前后,国民经济处于暂时困难时期,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小学进行了调整,部分原提拔到中学的小学教师调回小学任教,并在小学中精简了十二名教师,同时根据市委加强农业战线的指示动员了郊区328名15周岁以上的超龄小学生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合理安排了教学、劳动社会活动时间。1962年全市小学从1958年的103所调整到59所。
1963年小学开始分期分批试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该条例规定:小学教育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劳动后备力量,和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合格的新生。小学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等品德,拥护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使学生具有初步的阅读、写作和计算能力,具有初步的自然常识和社会常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使学生的身心得到正常的发展,具有健康的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劳动习惯。吉安市认真贯彻了此条例。
1963年各街道居委会为了普及小学教育,开办了16个民办班,一年后,学生分别转入附近的学校。1964年,贯彻刘少奇同志关于“两种教育制度”的指示,在发展全日制学校的同时,开办了半工(农)半读(半天学习,半天劳动)的小学,称“耕(工)读小学”。1965年有耕(工)读小学3所,附属耕读班42个,在校学生939人,促进了小学教育的普及,当时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7.1%。
1963~1966年初,学校进一步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活动,掀起了大学毛主席著作的热潮。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6年底到1967年各小学先后停课“闹革命”,学生成立“红小兵”造反组织,不少学校领导被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不少教师被诬为“反动学术权威”、“牛鬼蛇神”,学校处于无政府状态。
1967年春,红声器材厂创办了我市第一所厂办小学。
1968年9月6812部队组成的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以下简称军宣队)和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以下简称工宣队),进驻市区各校,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以下简称贫宣队)进驻农村学校,学生陆续返校“复课闹革命”,学校以阶级斗争为主课,搞“斗、批、改”,开展“革命大批判”。学《毛主席语录》和毛主席著作。工农兵上讲台讲课,开展“忆苦思甜”活动,进行阶级教育。1968年下半年,各校先后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建立“以工农兵为主体的教师队伍”,大批小学教师下放农村,自10月份起先后下放农村的中小学教师有897人,占全市中小学教工总数的80%。1968年底,军宣队撤离学校。
自1968年下半年起,井冈山专区五七学校、育红小学、育新小学、继红小学、立新小学、解放小学、朝阳小学、吉安市五七学校、砖瓦厂五七学校以及市郊区部分完小,先后都附设了初中班。1972年市区小学附设的初中班除吉安市五七学校外,全部撤销,转入各个中学。
1970年,贯彻省革委会在丰城召开的全省教育革命经验交流会的精神,走“五七”道路,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四场(农场、林场、畜牧场、小型工厂)、三室(阶级教育展览室、时事教育展览室、科学试验展览室)、一口塘(一口养鱼塘)。实行开门办学,学生学工、学农、学军、批判资产阶级,文化基础知识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1971年市革委为了普及小学教育,要求有条件的工厂自办学校,1972年春,厂办小学增到8所,到1985年,厂办小学增至14所。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盘否定“文革”前十七年的教育工作,大批“智育第一”、“师道尊严”,教师欲教不能,欲罢不忍,各学科教学无计划,无要求,实行开卷考试,取消了升留级制度,学生学业期满即可毕业升学,结果小学毕业生没有达到小学毕业的程度,荒废了学生的学业。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以后,教育开始拨乱反正。推翻了“四人帮”炮制的“两个估计”,砸碎了“四人帮”强加在广大教育工作者身上的精神枷锁,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工的积极性。1977年底撤销了驻校工宣队,取消了各校革命委员会,恢复了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恢复了考试制度和升留级制度,并开始纠正冤假错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全面改革时期,小学教育有了新的发展,进行了教育思想、教学内容和教育方法的改革,教育质量稳步提高。1982年小学附设的初中班全部取消。1984年经吉安行署验收,我市初等教育普及率为87%,基本上实现了普及小学教育。1986年进行了管理体制的改革,市郊区各乡小学,实行市、乡两级管理,市、乡、村三级办学的管理体制。
1986年吉安市开始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7年5月1日,吉安县的樟山、长塘、兴桥和吉水县的天玉乡(大部)划归吉安市辖,新划入市的小学68所,班级338个,学生15538人,教职工546人(其中民办教师331人)。
1992年全市有小学119所,在校学生25327人,教职工181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8.64%,巩固率99.26%,毕业率100%,普及率97.7%。
第一节 学制与课程设置
学制
光绪二十九年(1903),小学堂分高小初小两等,都可以单独设立,高小四年毕业,初小五年毕业。学堂分官立、公立、私立三种,都由地方官监督指导,并报省学务处备案。三十一年,学部规定各县官、公、私立小学堂由劝学所主管。三十三年,学部颁布《女子小学章程》,分女子小学教育为初等、高等两级,修业期各四年,并规定男女不得同校。
宣统元年(1909),小学章程又经修改,分初等小学堂为三种:完全科五年,简易科为四年或三年。宣统二年,又规定初等、高等小学修业期限一律为四年。
1912年(民国元年)颁布的普通教育暂行办法规定:学堂改称学校,初小学校准男女同校。又颁《小学校令》,规定小学分为高、初两等,高等三年,初等四年。1915年9月改初等为国民学校,修业期限仍为四年。1922年颁行“新学制”,规定高小二年,初小四年,初小学龄六岁,有特别情形者,可缓为九岁。此学制一直沿用至1949年解放前夕。此外,1933年3月,教育部公布的《小学规程》规定:为推行义务教育起见,各地方可设简易小学及短期小学。简易小学招收不能入初级小学之学龄儿童,其修业期限为五年,以授课时间折算,至少1800小时。短期小学招收10岁至16岁失学儿童,其修业期限为一年,以授课时间折算,至少542小时。
建国初期仍沿用初小四年,高小二年的学制。1951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将小学的修业年限改为五年,实行五年一贯制,取消了初、高两级分段制,入学年龄以七足岁为标准。1952年秋,吉安市小学一年级开始试行五年一贯制。1953年秋,根据教育部《关于试行小学“四二制”教学计划草案的命令》,停止试行五年一贯制,仍恢复“四二制”。1960年3月25日省教育厅下达《江西省推行中学学制改革试点的初步意见(草)》,根据这个文件精神,于1960年9月在吉安三中招收4个班6岁的儿童入学,进行中小学九年一贯制试验,要求通过九年的学习时间到达高中毕业的水平,经过一个学期的试验,因学习的内容过深,学生学习负担过重,接受不了,1961年即停止试验。在进行九年一贯制试验的同时,古南一小两个班,井冈山大学附小一个班,从一年级开始进行小学五年一贯制的试验。1966年秋增加了阳明路小学三个班,文山二小二个班,北门街小学一个班,永叔街民办小学一个班进行小学五年一贯制的试验,1968年全市小学推行五年一贯制。1970年改秋季招生为春季招生。1973年恢复为秋季招生。
1964年贯彻刘少奇同志提出的:“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的精神,开办了耕(工)读小学,这类学校的学生实行一面读书,一面劳动,课程主要学语文和数学。这类学校开始称为“简易小学”。1964年10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取消“简易小学”名称的通知,改称“耕读小学”或“工读小学”。“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这类学校停办。
1984年秋,根据教育部关于小学分批改为六年制的指示,我市吉师附小、习溪桥小学、仁山坪小学、新村小学、古南一小、船厂学校、螺川小学、广丰小学、岔路口小学、禾埠小学、神冈山小学、河东小学、青原小学、沙芫小学、红光小学、方广小学、胜利小学、上冈芫小学、夏家小学、红声厂小学、有线电厂小学从一年级起改为六年制。其他学校均于1985年秋季从一年级起开始改为六年制。1986年接地区教育局《关于全区中小学统一学制的通知》要求从1986~1987学年度开始,小学全部实行五年制。于是,我市小学于1986年秋又将六年制改为五年制。
课程设置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初等小学简易科课程设修身、国文、算术、体操、手工、图画、唱歌;初等小学完全科除上述科目外从三年级起增加读经讲经;高等小学课程设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史、地理、格致、图画、手工、乐歌、体操。
宣统二年(1910),初等小学课程设修身、国文、算术、手工、图画、乐歌、读经、讲经;高等小学课程设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史、地理、格致、图画、手工、乐歌、体操、农业、商业。
1912年(民国元年)9月,初等小学课程设修身、国文、算术、体操、手工、图画、唱歌、缝纫(女);高等小学课程设修身、读经、讲经、国文、算术、本国史、地理、理科、图画、手工、唱歌、体操、农业、商业、缝纫(女)、英语。
1915年(民国4年)7月,高等小学课程不设讲经;国民学校(初等小学)课程不设缝纫(女)。
1920年(民国9年)将国文改为国语。
1929年(民国18年)10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对小学课程作了修改,令各省市作为暂行标准。
1932年(民国21年)10月教育部对上项暂行标准进行了修改,修改后正式颁布了“标准”,并令全国小学自民国二十二年度第一学期起,一律遵照此项课程标准切实施行。
1942年(民国31年)1月,小学课程又作了修订。
1948年(民国37年)对小学课程标准再次作了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关于课程设置,中央未作统一规定,我市参考各地办法,对小学的课程进行初步改革,废除公民、童子军训练,其他课程基本照旧。
1952年秋,小学一年级开始试行五年一贯制,课程设语文、算术、体育、图画、音乐,四、五年级增设自然、历史、地理。其他年级仍实行教育部于1952年2月5日颁发的《四、二制小学暂行教学计划》,小学设语文、算术、自然(高小)、历史(高小)、地理(高小)、体育、音乐、美工等八科。初小语文包括常识教学,常识不另设科。算术从四年级起包括珠算在内。美工科包括图画、劳作,并可分别独立设课。各科教学周时,低、中、高年级分别为24、25(26)、29学时,每节课为45分钟。并规定学生每周集体活动时间(包括朝会、周会、校内活动、校外活动),初、高级分别为340分钟和450分钟。
1953年秋,全市停止试行五年一贯制,按《四二制小学暂行教学计划》开设课程。1953年9月22日,教育部颁发《试行小学(四、二制)教学计划(草案)》,此教学计划对1952年2月5日颁布的暂行教学计划作了修订,将美工科改为图画科(包括绘画、剪贴)。
1955年9月2日教育部颁发《小学教学计划》,增设了“手工劳动”科,增加了“自然”和“体育”的上课时间。为减轻学生过重负担,提高教育质量,每学年上课周数由38周减到34周,并适当精简语文、算术、历史等科教材。吉安市均按此教学计划开设课程。
1957年7月11日,教育部颁发《1957~1958学年度小学教育计划》对原有的教学计划作了两点变动:农村小学(包括大中城市的郊区和小城市的小学),五、六年级每周增设一节农业常识;各年级每周增设一节周会。吉安市根据此教育计划执行。
1960年秋,遵照中央提出的“适当缩短年限,适当提高程度,适当控制学时,适当增加劳动”的要求,吉安市进行了小学五年一贯制和中、小学九年一贯制的改革试验。
1960年秋,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的班级,课程按省教育厅制订的五、三、二制的教学计划,开设政治常识、语文、数学、图画、音乐、体育,一、二、三年级每周劳动1课时,以自我服务性质的劳动为主。四、五年级增设自然常识,史地常识,每周劳动4~6课时。1961年按教育厅制订的《1961~1962学年度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将政治常识改为“政治”,四、五年级的自然常识,史地常识,合并为“常识”。
1960年秋,吉安三中招收的九年一贯制一年级新生4个班,采用北大新编九年一贯制试用教材,设语文、数学、俄语、体育、音乐、图画等科。
1961年春,四、二制小学按省教育厅“关于1960~1961学年度第二学期全日制中小学调整教学计划及用书问题的通知”,设政治、语文、算术、体育、唱歌、图画、自然(五、六年级开设)、地理(五年级开设)、历史(六年级开设)、农业常识(六年级开设)。四年级以上学生每周安排2~3节课劳动。1961年秋,按省教育厅的安排,减少了农业常识。
1962年春,四、二制小学按省教育厅颁发的小学教育计划将小学的“政治”改为“社会主义教育课”,在有条件的小学的四、五年级单独开设珠算课。五年制小学按省厅颁发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育计划(试行稿)》小学设社会主义教育课、语文、数学、常识、体育、音乐、图画。一、二年级增设手工劳动,四年级以上学生每周安排2~3小时劳动。
1962年秋,按省教育厅1962年4月15日颁发的《1962~1963学年度全日制十二年制,十年制中小学教育计划》十二年制(小学部分),设周会,语文、算术、体育、唱歌、图画、手工劳动(一年级开设)、自然(高年级开设),珠算(高年级开设,单独设校的初小,师资条件具备的四年级也开设),地理(五年级开设),历史(六年级开设)。十年制(小学部分)设周会、语文、外语(吉安市没有设)、数学、常识、手工劳动(一、二年级设)、体育、音乐、图画。市区小学从四年级起每周安排劳动2~3课时,郊区小学采取“每天空两头在家劳动,挤中间在校学习”的做法,平时校内不安排劳动。
1963年7月31日教育部颁发《全日制中小学新教学计划(草案)》小学课程设周会、语文、数学、体育、音乐、图画、手工(一、二、三年级开设)、历史(五、六年级开设)、地理(五年级开设)、自然(五、六年级开设)、生产知识(六年级开设)。这类教学计划称“第一类教学计划。”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这类教学计划“从今秋(1963年秋)起,只在我省部分条件较好的全日制学校的小学一年级实行”。市文教局决定古南一小、吉师附小、阳明路小学、文山一小、文山二小自1963年秋从一年级开始按此教学计划实行,其他学校按省教育厅颁发的《1963~1964学年度全日制十二年制中小学(第二类)教学计划》执行。此教学计划对1962年4月5日省教育厅颁发的教学计划进行了修订,六年级增设了农业常识。
1964年7月29日省教育厅颁发《1964~1965学年度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其中分为《全日制小学新教学计划》、《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和《全日制农村初小教学计划》。1964年秋,古南一小、吉师附小、阳明路小学、文山一小、文山二小按《全日制小学新教学计划》执行;农村初小按《全日制农村初小教学计划》执行;其余学校均按《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执行。《全日制小学新教学计划》设周会、语文、算术、珠算、自然、历史、地理、农业常识、体育、音乐、图画、手工。《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设的课程与《全日制小学新教学计划》相同,只是教学时间安排略有不同。《全日制农村初小教学计划》设周会、语文、算术、唱游,四年级增设珠算。
1965年6月29日,省教育厅颁发《1965~1966学年度全日制中、小学教学计划》对《全日制小学教学计划》进行了修订,六年级增设记帐常识和农业常识,四年级增设珠算。1965年秋,吉安市原执行第二类教学计划的学校均按此修订的教学计划执行。
“文化大革命”期间,小学全部实行五年一贯制,各校自行设课,大致有政治、语文、数学、军体、革命文艺、劳动等,原有的教材受到批判,初期以《毛主席语录》、《毛泽东著作选读》(乙种本)、《毛主席诗词》以及当时报刊的社论文章为政治、语文教材。1969年开始用省编教材。
1977年4月20日,省革委办公室下发《关于中小学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的意见》,小学设政治、语文、数学、常识、音乐、美术、体育。学工学农时间随年级不同每周半天左右,也可集中使用。农村四、五年级放农忙假2周,学军全年安排一周。吉安市小学均按此意见安排课程。
1978年1月18日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设政治(四、五年级开设)语文、数学、外语(三、四、五年级开设)、自然常识(四、五年级开设)、体育、音乐、美术。四、五年级每年安排四周“兼学”(指学工、学农、学军)。1978年春,吉师附小按此教学计划安排课程,吉安市其它小学因师资条件不具备,未开设外语,其他课程均按此教学计划安排。
1981年3月13日,教育部颁发《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颁发《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的通知精神,此教学计划“分步试行”,1981年秋,吉安市从一年级至五年级增设思想品德课。1982年秋,除未设外语课外,其余课程均按此教学计划设置。每课时的时间也作了改变,吉安市小学自1981年秋季开始,每课时的时间由原来的45分钟改为40分钟,低年级学生在每节课中间安排5分钟的室内休息或活动。
1983年8月26日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在全日制小学中试行两类教学计划的通知》,根据此通知精神,1983年秋,吉安市完小仍执行教育部1981年颁发的教学计划(即第一类教学计划),郊区初小按1983年8月省教育厅发出的《江西省全日制五年制小学第二类教学计划》执行。此教学计划一至五年级普遍开设语文、数学、思想品德课,三年级以上增设常识,四、五年级增设劳动。
1984年8月15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的安排意见》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五、六年级开设)、自然常识(三至六年级开设)、地理常识(五年级开设)、历史常识(六年级开设)、体育、唱游(一、二年级开设)、音乐、美术、劳动(四至六年级开设)。1984年秋,改为六年制的班级按此教学计划执行。1985年秋,全市一年级改为六年制,均按此教学计划执行。1986年秋,根据地区教育局的指示,又将六年制全部改为五年制,完小全部执行1981年部颁的五年制的教学计划,初小按省教育厅1983年发出的《江西省全日制五年级小学第二类教学计划》执行,直至现在。
第二节 思想品德教育
清末,以“忠君、尊孔”为纲,向学生贯输封建思想。光绪二十九年(1903)颁布的《学务纲要》中规定学校“以‘忠孝’为敷教之本”,“以‘礼法’为训俗之方”,“造士必以品行为先”。“各学堂考核学生,均宜于各科学外另立品行一门,亦用积分法,与各门科学一体同记分数。其考核之法分言语、容止、行礼、作事、交际、出游六项,随处稽查,第其等差;在讲堂由教员定之,在斋舍由监学及检查官定之”,规定“中小学堂宜注重读经,以存圣教”,“学生不准妄干国政”。在教授科目中设修身课。
民国时期,以“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为国民道德,各学校以此陶融儿童。1933年教育部公布的《小学规程》规定“小学训育以公民训练为中心”。1935年,国民政府制定《小学公民训练目标》为:第一,身体训练,使学生能自卫卫国;第二,德性训练,使学生能自治治事。同时规定《小学公民训练德目》十八项。其内容为:整洁、秩序、诚实、互助、勇敢、健康、公德、节约、爱国、敏捷、劳动、勤勉、合作、生产、仁爱、雪耻、谦和、负责。在课程中先后设置修身、党义、公民等思想政治课程,并先后设有团体训练、公民训练,每周有周会,每天有朝会、夕会,并进行升降旗,通过这些活动,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三十年代初吉安的小学开始施行童子军训练,进行“智、仁、勇”教育。1939年(民国28年),各学校以“礼义廉耻”为校训,九月教育部颁发《训育纲要》,提出“应依据三民主义与理想的人生标准教育学生,使之具有高尚之思想、坚定的信仰,与智、仁、勇诸美德”,四十年代后期掺进了“反共”的反动教育。民国时期,每学期终了由学校的级任教师给学生评定操行成绩,学生的操行成绩根据学生的品行表现分为甲、乙、丙、丁四等(也有在甲、乙、丙中细分为上、中、下的),丙等以上者为及格,列甲等者,学校给以奖励,列丁等者停止其升级或毕业。
解放后,取消了公民课、公民训练和童子军训练。向学生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国民公德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并结合清匪、反霸、减租、土改、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反”、“五反”以及和平签名等各项政治运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1950年,市区各小学先后建立少年儿童队(1953年8月改名为中国少年先锋队),通过队的活动向少年儿童进行“五爱”教育,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解放初期小学每天有朝会和夕会,后来朝会改在课间操时由值日教师总结报告头一天的情况,星期一升国旗时由值周教师总结上周情况,针对性地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夕会改为班级的总结会,由班主任或班干部主持,总结当天的情况。每周设有一节队会一节班会(后改为隔周一次队会,隔周一次班会)。每学期期终时由班主任评定操行成绩,并写品德评语。操行成绩分甲、乙、丙、丁四等,丁等为不及格。1962年以后,学生的操行只写评语,不评操行等级。
1954年,党中央宣传部发布《关于中小学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宣传提纲》以后,我市着重地开展了劳动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要求中小学毕业生做到“一颗红心,两种准备”,即做到能升学就继续升学,不能升学就安心从事生产劳动。
1955年2月10日教育部公布《小学生守则》,根据这个《守则》开展了争当“身体好、功课好、品行好”的“三好学生”活动,每个学期结束时由本班学生评出本班的“三好学生”。
1957年下半年起,每周增设一节周会课,以后将周会课先后改为政治常识课,政治课、社会主义教育课,1981年改为思想品德课,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1962年毛泽东主席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以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以阶级教育为主要内容,组织学生访问“四老”(老工人、老贫农、老红军、老干部),请“四老”讲家史、村史、厂史、革命斗争史,作“忆苦思甜”的报告。
1963年3月,毛泽东主席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开展了“学雷锋,创三好”的活动。
1964年,掀起了大学毛泽东主席著作的热潮,学校成立了学习毛主席著作小组。
“文化大革命”期间,“踢开党委闹革命”,无政府主义严重,中断了向雷锋学习的活动,取消了少年先锋队组织,代之以“红小兵”组织。
粉碎“四人帮”以后,1977年再度开展学习雷锋的活动。1978年10月,共青团十届一中全会通过决议:我国少年儿童组织仍恢复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名称(简称少先队)。由此,在“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红小兵”组织即行撤销。同年,教育部重新颁布《小学生守则(试行草案)》,各校试行《守则》。
1979年向学生进行坚持社会主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
1981年教育部正式颁布《小学生守则》以后,各校制定了贯彻守则的具体计划和切实措施,并把学习贯彻守则和整顿校风、校纪、校容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守则和当时正在开展的“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讲卫生)、四美(语言美、行为美、心灵美、环境美)”活动结合起来。
1982年3月全国开展了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活动”,学校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学雷锋,树新风”,大力治理“脏、乱、差”,校容大有改观,好人好事层出不穷。
1983年3月第二个“文明礼貌月”中,开展了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和学雷锋的“三优一学”活动。同时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三热爱即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活动。1983年下半年各校把爱国主义教育列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向学生进行国旗、国徽、国歌的教育,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和首都的教育。普遍建立了升国旗的制度,开展了唱国歌的活动,激发了学生为振兴中华而努力学习的热情。
1984年3月,第三个“文明礼貌月”,各校开展了创“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活动。
1985年,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教育全国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学校加强了这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加强了理想教育。同年,国家教委、司法部共同下发《关于加强小学法制教育的意见》,根据此意见精神,在思想品德课中增加了法制教育的内容,并通过班会、队会进行法制教育,有的学校请了政法部门的同志来校作报告。
1988年8月10日,国家教委发布《小学德育纲要(试行)》。1988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为贯彻《纲要》和《通知》精神,各校成立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市教研室配备了思想品德课教研员。各校均把德育工作摆到了首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德育工作。
1989年,加强了国情教育,通过国情教育培养学生爱祖国的思想。同年,少先队开展学习英雄少年赖宁的活动,1991年新村小学获“全国学赖宁先进基层单位”,吉安市被评为“全国学赖宁先进单位”。
1991年8月20日国家教委发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后,各校把学习贯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与贯彻《小学生守则》结合起来,教育学生以《守则》和《规范》作为行为的准则,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各校进行了严格训练,开展了评比活动,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附一:
小学生守则(1981年教育部颁布)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二、按时上课,不随便缺课,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
三、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外活动。
四、讲究卫生,服装整洁,不随地吐痰。
五、热爱劳动,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六、生活俭朴,爱惜粮食,不挑吃穿,不乱花钱。
七、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
八、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不骂人,不打架。
九、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拾到东西要交公。
十、诚实勇敢,不说谎话,有错就改。
附二: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教基〔1991〕24号(1991年8月20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
一、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国旗、奏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二、尊老爱幼,友爱同学,平等待人,主动帮助有困难的人和残疾人。要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三、尊敬师长,见面行礼,主动问好,要用尊称,不直呼姓名。
四、孝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帮助父母做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正确教导,外出或回家要打招呼。
五、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到他人房间要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不打架、不骂人。
六、对外宾有礼貌,热情大方,不围观尾随。
七、诚实、不说谎话,知错就改。答应别人的事要努力做到。不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要还,损坏公物要赔偿,拾到东西要归还失主或交公。
八、爱惜粮食,爱惜学习、生活用品,不挑吃穿,不乱花钱,要节约水电。
九、穿戴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嗽口,饭前便后洗手。不随地吐谈,不乱扔果皮纸屑。
十、按时作息。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不能到校要请假。放学后按时回家。
十一、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大胆发言,不懂就问,发言先举手,回答问题声音响亮。课间做有益的游戏。
十二、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做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洁净,独立完成。考试不作弊。
十三、积极参加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睛保健操。读写姿势正确。
十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
十五、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衣物用品要摆放整齐,学会收拾房间、洗衣服、洗刷餐具等家务劳动。
十六、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违章骑车,不在公路、铁道、码头玩耍和追跑打闹。
十七、乘公共车、船时主动购票,主动给老幼病残让座。遵守公共场所秩序,出入时不拥挤,观看演出时不随便走动,保持安静,演出结束时鼓掌致谢。
十八、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和庄稼,保护有益动物。不在课桌椅、建筑物和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
十九、注意安全,不玩火,不做危险的游戏。
二十、要看有益的图书、报刊、录象。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敢于斗争。
第三节 教学方法和教学改革
自废除书院、私塾,开办小学以后,课堂教学组织形式取消了个别授课制,代之以班级授课制。在教学方法上纠正了过去不求甚解死记硬背的方法。
民国时期,开始提倡启发式教学法。课堂教学基本采用“根据目的引起动机,复习旧课,导入新课,讲解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等程序。1933年公布的《小学规程》中规定:“小学儿童,不得施行体罚”,“小学教育,应力求适应儿童身心以启发其自动能力。”但力行者不多,体罚现象也仍然存在。1941年我国教育家陈鹤琴在江西推行“活教育”,江西省教育厅成立“巡回教学辅导团”,陈鹤琴为团长,赴各县中心小学进行巡回辅导教学活动,其教育思想对我市颇有影响,原吉师附小校长彭声明对陈鹤琴的教育思想颇有研究,并身体力行。
建国后,教学的基本原则是学用一致。在教学方法上采用启发式,禁止对学生施行体罚和变相体罚。1953年起开展以学习苏联教育理论和教学经验为中心的教学改革,在教学中运用直观性、积极性和自觉性、可接受性、系统性和连贯性、巩固性等教学原则。课堂教学运用组织教学、复习旧课、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五个教学环节。成绩考查由“百分制”改为“五级记分制”。经过几年的实践,觉得五级记分法对知识测验成绩不够准确,又改为百分制记分法。学习苏联的教育理论和方法,提高了教师的业务水平,但也出现了不结合实际,生搬硬套的问题。
1958年,党中央提出了“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学校建立了生产劳动制度,设立了劳动课,办起了小工场、小农场、小饲养场。在大炼钢铁运动中,小学办“少年耐火材料厂”制造耐火砖,年纪较大的高小学生轮流上山挖白泥,四年级以上较大的学生和教师一道做砖坯、装窑、烧窑,年纪较小的粉碎白泥,搞运输,由于学校劳动过多,因而打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了教学质量。
1959年大抓教学质量,在左倾错误思想的影响下,在大抓教学质量的过程中违反了教学规律,部分学校不妥当地规定教学分数指标,提出:苦战××天,平均分达到××分“,搞”红旗竞赛“,评上、中、下游,并出现了专上语文、数学,挤掉其他学科和课外活动的现象,影响了教育的整体质量和学生的健康。
1960年,学习并推广辽宁省黑山县北关小学的教学经验,在语文教学中实行“集中识字,精讲多练,提早写作”的教学方法。在算术教学中,实行“集中学,集中练,学、练、用分步进行”的教学方法,各校按此方法进行实验。
1963年,各校加强了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教学秩序被打乱。1966年下半年至1967年,各校先后停课。1968年学校复课后,学校以阶级斗争为主课,搞“革命大批判”、“忆苦思甜”。举行“活学活用毛泽东主席著作讲用会。”进行军训(每个学生备一杆红缨枪进行操练)。各校根据具体条件建立四场、三室、一口塘。实行开门办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教学形式(即学生到工厂、农村听工人、贫下中农讲课,或请工人、贫下中农来学校讲课)。1969年以后,文化课逐步恢复。1972年,习溪桥小学、仁山坪小学进行口算、珠算、笔算“三算结合”的数学教学改革的实验。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教学开始走向正轨。
1978年,各校开始把电化教学作为教学手段之一,市区小学普遍有了教学用的幻灯机、录音机、电视机以及自制幻灯片的设备,1980年以后,有的学校还有放像机。1986年阳明路小学开始有微机。1990年吉师附小,阳明路小学评为江西省电化教学先进单位。
1980年,古南一小、阳明路小学采用北京景山学校编的教材,试行北京景山学校的教学经验,在语文教学中,采用“分批集中识字”的教法,把识字、写字、读书、作文紧密结合起来。在识字教学中通过汉字的构造特点归类,以“基本字”为基础,采用“基本字带字”的方法,提高了识字的速度。八十年代以来,加强了教学研究,在教学上主张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注重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让学生学得主动,学得活泼,把“要学生学”变成“学生要学”,要求“寓教于乐”,使学生乐于学。在教学过程中重视“开发智力、培养能力”,提倡启发、诱导,注意循序渐进的教学规律。采用了“尝试教学法”、“发现教学法”等教学方法,并广泛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发展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市区学校和郊区中心小学普遍建立了鼓号队、文艺队、田径队、语文兴趣小组、数学兴趣小组。有的学校还建立了航模组、摄影组、书法美术组、乒乓球队、足球队、救护队、园艺组、手工劳动组等。吉师附小、阳明路小学还建立了微机组。通过一系列改革,到90年代,便形成了“加强基础,开发智力,培养能力,注重非智力因素的培养”,这样一整套教学指导思想。
第四节 学业成绩考查
民国时期学业成绩考查有临时测验、学月考试(简称月考)、学期考试、学年考试、毕业考试五种。临时测验为不定期考试,月考每月考试一次,一学期不少于二次,学期考试在学期结束时举行,毕业考试在毕业时举行(进行学年考试则不进行学期考试,进行毕业考试时,学期考试及学年考试均不进行)。学业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学生平时成绩的计算方法是:将平时考试成绩加起来除以考试次数。学生各科学期成绩的评定办法是:平时成绩占60%,学期考试成绩占40%。学生学期学业总成绩的评定办法是将各科成绩的分数分别乘以该学科每周上课时数的百分比,得出各科成绩的百分比,再将各科的百分数加起来,得出该生的总成绩分数。
建国初期,学业成绩考查的方法大致与民国时期成绩考查方法相同,仍采用百分制记分。考试的种类有:临时测验、单元测验(每学完一个单元进行一次考试)、段考(相当于月考,1960年以后为减轻学生考试负担改为每学期一次期中考试),学期考试(又叫期终考试)、毕业考试。1953年,成绩考查记分方法改为苏联的五级记分制,五级记分制有平时考查(包括课外考查)、月终考查、学期考查。五级记分重视平时考查,每节课在讲授新课之前一般要提问抽查几个学生当堂予以评分,为了考查全面,也采用教师提问,全班学生用课堂提问本进行笔答。五级记分的标准是:学过的知识能彻底精通的评为五分;能彻底了解,答案较完整的评为四分;中等的评为三分;一知半解的评为二分;学的东西模糊不清的评为一分。学期成绩总评是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发展情况评定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觉得五级记分制不够准确,1958年又恢复百分制记分,但比以前简化,学期平时成绩的评定不是采取平均的办法,而是根据学生学习成绩进步的情况评定。各科学期成绩的评定:平时成绩和学期考试成绩各占50%,不评学业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不及格者留级,其中一科不及格或其他学科有不及格者补考。文革期间取消了留级制度,1978年恢复留级制度后,市教育局规定留级率不得超过5%。
小学升学考试只考语文、数学两科,采用百分制记分,按照语文、数学总分排列名次,择优录取。
第五节 文艺 体育 卫生
文艺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吉安开办小学始设手工、图画、唱歌等文艺课程。此后,这些学科一直列为小学生学习的课程之一,只是在科目的名称上有些变动。
学校的文艺教育随着时代的前进不断发展,在清末只是设有文艺方面的课程,民国以后,在课外也开展了文艺活动。境内有的规模较大的学校,在课外设有歌舞组、戏剧组、音乐组、工艺组、美术组、学术组,并不定期举行同乐会。建国后各校普遍建立了文艺宣传队(包括歌、舞、戏剧),有的学校在课外成立了书法美术组、手工劳动组、园艺组、摄影组。学校每年举行1~2次文艺会演,不定期举行歌咏比赛、集体舞比赛、朗诵比赛。市里每年举一次文艺会演。建国初期,学校的秧歌队、腰鼓队十分活跃,革命歌曲十分盛行,每逢集会都互相拉歌。各校的文艺宣传队配合各项政治运动进行街头宣传。“文化大革命”期间,改音乐、美术课为革命文艺课,学生学唱毛主席语录歌,学唱“革命样板戏”的片断以及在“文革”中创作的歌颂党和毛主席的歌曲。市区小学成立了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粉碎“四人帮”以后,学校恢复了音乐、美术课,恢复了正常的课外文艺活动,市区小学先后建立了小学生乐队。1984年以后,市区小学、郊区中心小学先后建立了鼓号队。1984年开始有了校外的文艺教育机构和校外的文艺活动场所。1984年10月在人民广场东侧创建了吉安市青少年宫,为青少年校外开展文艺活动的场所。1985年阳明路小学的儿童舞蹈《老鼠,老鼠,哪里逃》获全省首届少儿艺术节调演三等奖。1985年5月由市区小学和厂矿子弟学校组建了《小白鹭艺术团》,1985、1988、1991年参加全省一、二、三届少儿艺术节,演出的舞蹈《小白鹭》、歌曲《小蜜蜂爱劳动》等10多个节目获奖。1988年3月,中国民主促进会吉安市筹委会借阳明路小学的礼堂和教室创办庐陵业余艺术学校,周世玉为名誉校长,胡家龙任校长,1991年5月改为民办的新蕾业余艺术学校,校长潘兵。该校招收8~13岁爱好文艺的小学生,设美术书法(学制2年)、器乐(学制三年)、声乐舞蹈(学制2年)、青年音乐(招收青年)4个专业班。聘请文化部门及业余文艺爱好者为兼职教师;每星期五晚上和星期日上课。该校1991年参加地区代表队赴井冈山参加省第三届少儿艺术节演出获辅导、表演二等奖。
1989年10月庆祝中国少先队建队四十周年之际,举行了首次鼓号队比赛。同年,吉师附小储斌的美术作品《马》选送出国展出。1991年6月市教育局举办“吉安市中小学首届艺术节”,师生载歌载舞在体育场表演集体舞,同时举行中小学文艺会演和书画展览。1992年各校普遍创作了校歌。
体育
清末,小学堂设有体操课
民国时期小学校设有体育课或唱游课,并安排有早操和课外集团活动。县城中心小学陆续建有跳远、跳高、篮球、乒乓球、铅球、滑板、跷跷板、秋千等体育设施。学校的体育课及课外集团活动时间开展各项球类活动以及开展叠罗汉、体操、跳绳、踢毯子,抽骆驼等活动。低年级设唱游课,学唱歌,做音律模仿操,做游戏。规模较大的学校每年春秋两季都要开校运动会,全县的运动会没有定期,隔几年开一次,运动场设在中山场(在今井冈山采茶剧院内)。1935年在老飞机场(真君山东面)开了一次全区运动全,当时分了甲、乙、丙三组,丙组为儿童组。每年春秋两季各校进行郊外远足(又称旅行)。
建国以后,党和政府先后颁发了许多文件,强调要加强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强调要上好体育课,要认真做好早操、课间操,提高做操质量。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历年来的课程设置,一直设有体育课。吉安市各小学每天都安排有早操(后来改为课间操),每周安排了2~3节课外体育活动。学校的体育设备不断改善,一般学校都有篮球、排球、乒乓球、小足球、羽毛球、垒球、铁球、手榴弹、跳绳、滑板等运动器具,建有沙坑和篮球场。有场地的学校设有田径运动场、小足球场。六十年代规模大的小学配有专职体育教师。1980年以后市区小学一般都配有专职体育教师。市区各个学校普遍成立了田径锻炼小组。学校除了在课外活动时间开展各项体育活动,举办单项比赛外,每年都要开1~2次校运动会。郊区小学各乡每年开一次乡小学运动会。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每年开一次(“文革”期间曾停顿了几年),除田径运动会以外,市里每年还举行小学单项比赛2~5次。
1962年全省少年游泳比赛,吉安市分别获得了男女团体总分第二和第三名,并获得四个单项第一名。
1975年5月5日,国家体委发布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吉安市各校普遍开展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达标活动。1980年1月,市教育局、市体委组织了两个小组,分别到学校抽测检查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情况。1984年11月举行了吉安市1984年《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抽测赛。
1979年12月6日教育部、国家体委发出:关于试行《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的通知。吉安市先在古南一小、阳明路小学等重点小学试行。1982年10月至11月,省教育厅、省卫生厅检查验收贯彻落实《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吉安师范附属小学获贯彻落实这两个《暂行规定》优良等级学校。为了加强体育课的教学,市体委、市教育局开展了体育教学“达标”活动,1986年进行了体育教学“达标”检查评比。
1990年3月12日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发布《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各校从此认真执行此条例。
卫生
民国时期,小学设有卫生课,通过卫生课向学生进行卫生教育。学校教导处下设健康指导股,设体育健康指导员具体管理学校各项日常卫生事宜。负责检查学生体格,检查校内卫生。负责药品的收发与保管,处理学生的疾病。规模较大的学校设有校医(如伊期兰小学)。各个教学班设有一名康乐干事,由班上的学生选举产生,负责该班的清洁卫生,逐日指派值日生服务。学校设有清洁检查队,由各班选派一人组成,并从中推选一名为队长,每日上午课前及下午课后各检查一次,每星期大扫除一次。
建国以后,学校设保健委员会,由校长或副校长、教导主任或副导主任、总务主任、保健教师组成,由校长或副校长兼任主任委员,教导主任或副教导主任兼任副主任委员。设保健教师1~2人,具体负责全校的卫生保健工作。“文化大革命”以后没有设保健委员会,学校的保健卫生由总务处负责,下设校医1人,没有校医的学校设保健教师1人。1985年以后小学开始配备校医,1990年后市区小学、郊区部分中心小学配备了校医。校医(或保健教师)具体负责学校的卫生。负责制订学校卫生工作计划,组织安排学生身体检查、建立健康卡片;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开展学生疾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督导学校的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和体育卫生工作;指导各班生活委员的工作。各班设生活委员1人,负责班上的清洁卫生工作。生活委员由班上学生推选。学校建立了环境卫生制度,各班都分有卫生包干区,负责包干区的卫生工作。每天由值目教师和值日生在下午课后检查卫生,将检查结果记载在校务日志上,并公布在“纪律卫生情况登记表”上。每周周末大扫除一次,由值周的校领导、校医(或保健教师)、值日教师、值日生共同检查,于下周星期一升旗的集会上报告检查结果。1954年开始,每天早读前各班要进行晨间个人卫生检查,检查手、指甲、头发、脸部、衣服、手帕等项,并登记在晨间检查本子上。“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这项晨间检查制度,无形中取消了。1958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除四害讲卫生的指示》,学校开展了消灭老鼠、蚊子、苍蝇、臭虫的除“四害”活动。1964年,《关于试行中小学校保护视力暂行办法》颁布后,学校把保护学生视力工作列入工作计划,不断对学生进行保护视力的教育,注意改善教学用房的光线。为了防止学生眼睛斜视,每隔一段时间调换一次座位。自1965年起,每天上下午的课间各做一次眼保健操。1979年12月16日教育部、卫生部下发《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1980年1月17日市教育局转发至各中、小学试行,各校建立了学生健康卡片,定期为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并按规定执行“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与课外活动,在校时间不超过六小时”。
中高年级的自然常识课和低年级的语文课中都含有卫生常识的内容,通过这些课,通过班会以及学校举行的卫生报告会向学生进行卫生教育。教育学生养成卫生习惯,养成良好的阅读、书写的姿势,遵守用眼卫生要求,认真做好眼保健操,保护视力。一般学校设有果壳箱、字纸篓、痰盂和备有普通药物的保健箱。规模大的学校设有卫生室。
市防疫站设有专管学校卫生的干部,到学校指导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医务人员赴学校打预防针,发防治药物。解放初期用药物治癞痢,种牛痘防治天花,使癞痢、天花绝迹。以后又到学校检查粪便治蛔虫病,发药物防治小儿麻痹症,防治白喉病,防治乙型脑炎,接种卡介苗,防治肺结核病等,有效地制止了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1956年市区小学开始建立红十字会,在“文革”中消失了。1987年各校又恢复了红十字会组织。
1990年6月4日国家教委、卫生部发布《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各校从此认真执行此条例。
第六节 领导与管理
清末,小学设监督(校长),监督之下设学监。监督负责校务,学监负责教务和管理学生的学习、思想、生活。民国时期监督改称校长。国民学校、中心国民学校各置校长一人综理校务,中心国民学校校长兼管各保国民学校事宜。国民学校及中心国民学校校长由县政府委任。中心国民学校置教导主任一人,主持本校教导事宜,并协助校长辅导各保国民学校之教导事宜。国民学校、中心国民学校有六学级以上者可酌设事务员一人。每一班级设级任教师一人,负责本班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教导主任、教员均由校长聘任,呈请教育行政机关备案。国民学校及中心国民学校教员应受主管教育行政机关之检定。
学校设有各种会议。校务会议:由行政人员组成,以校长为主席,讨论全校教导方面及其他重大事项。其他专项会议:由有关人员组成,以其负专责者为主席,讨论有关事宜。联席会议:学校各部门遇有关联事项时召开,各有关人员参加、讨论该项事务。私立小学另设有学校董事会,由校董若干人组成,内推董事长1人,董事会干预学校管理,其职责有选举校长之权,并负责经费之筹划、预算、决算之审核监督。以上是指中心小学和完全小学而言,规模较小的保国民学校(初级小学),校务教务只由一人负责。
建国以后,小学的领导体制历经多次变革。解放初期,实行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制。校务委员会由校长、教导主任、教职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实行民主集中制。校务委员会研究并决定学校办学方针、计划及经费、人员等重大问题。校长由市政府委派。
1952年,实行校长责任制,设校长一人,负责领导全校工作,校长由政府委派,直接对人民政府负责。学校一切问题,校长有最后决定权。
1958年,加强了党对学校的领导,小学成立了党支部,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1963年3月,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规定“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在当地党委和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领导全校的工作”。“学校党支部对学校行政工作负有保证和监督的责任”。
1968年起至1977年,实行“革命委员会制”,革命委员会由工宣队或贫宣队代表、学校群众组织代表,以及原学校的行政干部的代表组成,革委会设主任和委员3~7人不等。革委会成员须经市革委批准。校革委会主任负责学校全面工作,下设政工组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事务;教革组负责教学工作;后勤组负责管理学校的财务、校舍、教学设备、校办工厂、农场、师生的生活。
197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以后,根据教育部重新颁发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学校的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支部讨论决定。学校设校长及其领导下的教导处、总务处;设党支部及其领导下的教育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二)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工。(三)全面主持学校工作。(四)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五)负责召开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校务会议或者全体教师会议,负责召开行政会,负责主持家长委员会或家长代表会。(六)乡中心小学校长兼任乡教育辅导区主任,负责辅导本乡各校的教学工作。
教导处设教导主任,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和管理教学工作和教务行政工作。教导处下设各科教研组、备课组,规模大的学校设有年级组。教导主任负责召开教研组长会,讨论和研究教学工作;负责召开班主任会,讨论和研究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安排年级或班级家长会,由年级组长或班主任负责主持,向家长报告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每学期召开1~2次,一般在期中或期末召开。
总务处设总务主任(规模小的学校设事务员),其主要职责是:在校长领导下协助校长管理师生的生活;管理学校的财务和校产;管理勤工俭学活动(包括校办工厂或校办农场);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党支部统一领导学校各方面的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加强教育工作的领导,保证教学任务完成,不断提高教育质量;领导学校政治思想工作,作好党的建设工作,教育党员团结群众,在学校工作中起模范作用;领导学校共产主义青年团、教育工会和其他群众组织的工作;关心群众生活;作好后勤保证工作。
学校教育工会的任务是:在党的领导下,团结教育教职工努力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共青团的任务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学校做好团的建设工作,教育团员起模范作用,团结青年教职工努力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少先队加强对儿童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
1985年5月29日公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指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由校长主持的、人数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根据这个决定,阳明路小学开始试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教育局党委委任,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均由校长聘任。其他学校仍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
市区小学校长、郊区中心小学校长由市教育局党委任命,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市区小学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由市教育局党委任命。郊区完小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由乡政府任命。
厂办小学的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师均由办校的工厂聘任。
市区民办小学没有设校长,学校负责人在初创时期由街道指派,1956年以后,由市文教局委派公办教师担任(规模小的北门街民办小学仍由街道指派)。学校的教师由街道或文教局推荐录用。民办小学的教学业务由附近的公办小学辅导。
郊区民办小学都是初级小学,没有设校长,只设学校负责人。学校的负责人一般由村政权组织聘请,教学业务由乡中心小学辅导。
第七节 学校
城区公办小学
北门街小学
校址在府背15号,南邻白鹭洲公园,北临新建的韶山东路,其前身是庐陵高等小学堂。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在石阳书院(白鹭洲公园内)开办庐陵高等小学堂,当时按照学堂章程四年毕业。截止宣统三年(1911)止,毕业三届,依照钦定学堂章程,按其毕业成绩分为最优等、优等、中等,由地方官报请提学使司,提学使分别授予廪生、增生、附生的称号。1912年(民国元年)改称庐陵县立高等小学校。1914年冬,因县名改为吉安乃改称吉安县立高等小学校。1924年春,改名为县立第一小学。因吉安在东晋、南北朝时代称石阳,而校舍又系石阳书院旧址,故于1834年改称石阳小学。1935年秋,吉安县按区分设中心小学,由于该校校址在第一区,又改名为县立第一中心小学校。1940年因避免日机轰炸,学校迁至吉安县指阳渡,1941年迁回。抗日战争胜利后,改名为石阳镇第一中心国民学校。早期革命活动家,中共党员罗石冰、曾延生曾在该校任教,传播新文化思想,参加和推动了吉安的学生运动。1949年5月,该校就成立了中共支部,先后由王炼、刘益群任支部书记,吉安解放后,因人员调动,结束活动。
吉安解放后学校改名为吉安市立第一小学。1951年4月,学校迁至现吉安师范西侧,校舍为一祠堂,两边四个教室。有6个年级,5个班(四、五年级为复式班),学生约300人,教员9人。1955年,此词堂以7000元卖给吉安师范,校方将此款在现校址建教室8间,1956年迁入,改名为北门街小学。当时有8个班,学生约400人,教员16人。1961年增建教室2间。“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先后改名为人民小学、冷冻厂五七学校。1968年增建教室2间。1972年增建教室4间。1983年学校复用原名吉安市北门街小学。1976年学校再次成立党支部。1987年增建教室4间,至1992年学校占地面积5023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261平方米,教学班增加到15个,在校学生发展到687人,教职工49人。教师中,小学高级教师16人,小学一级教师25人,小学2级教师5人。学校设有单杠、双杠、天梯、乒乓球台、沙坑等体育设施。有收录机2台、组合音响1套,彩电1台、放像机1台、投影仪2台。学校四周和每排教室前后种有各种树木,整个校园较为美观。1983年以来,教师在省级报刊上发表作品5篇。1992年学生获省级奖励者1人。
江西省吉安师范附属小学
校址在鹭洲东路4号。1918年(民国7年)省立第七师范学校在其左侧(现仁山坪小学)开办省立第七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其校舍系由康文卿捐五千金建。1925年10月~1926年3月该校曾建立共产主义青年团吉安特支所属的第二团小组,该校校长梁明哲任组长。1927年(民国16年)11月,师范并入省立五中,该校改名为省立五中附属小学。后又改为省立吉安实验小学、省立吉安中心小学。1936年8月,省立吉安乡村师范学校成立,乃改称省立吉安乡村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校,当时有学生600余人。1939年随吉安师范迁往泰和。抗日战争胜利后迁回吉安。1946年9月改称江西省立吉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校。建国后,省立吉安女子师范附小并入,改名为江西省立吉安联合师范附属小学。1953年2月又改名为江西省吉安师范附属小学。1954年,由于吉安师范搬迁,吉师附小与吉安市立五小的校址对调,迁至现址。1958年10月下放由吉安市领导。1963年6月定为省重点小学。1964年年底收归吉安专署直接管辖。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改名为工农兵小学。1968年改为井冈山专区五七学校,附设初中和高中,实行九年一贯制。1970年初中、高中停办,学校下放市教育局管辖,更名为吉安市工农兵小学。1973年9月收归地区直接管辖,改名为井冈山师范附属小学。1977年又附设初中班2个,1978年停办,学生转入吉安一中。1981年恢复原校名为吉安师范附属小学。1987年9月,被列为省电教整体实验学校。该校在电教方面获得省级奖励的教师15人,其中电教录相课获省一等奖的教师1人,电教幻灯片制作获省一等奖的教师1人。1988年9月创办了全区第一个弱智辅读班,1992年秋,因特殊教育经费短缺,这个班停办,其学生转入本校相应的班级就读。
1992年该校占地面积570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253平方米,有23个教学班,学生1303人,教职工61人,其中专任教师51人。在教师中,小学高级教师20人,小学一级教师17人,小学二级教师11人,小学三级教师2人。
该校1973年参加江西省小学生篮球赛,女队获第二名,男队获第4名。1976年参加江西省小学生文艺调演,《井冈山儿童团》节目获优秀奖。1980年获全省教育战线先进单位称号。1983年获全省学校体育卫生工作验收达优秀标准证书,同年获“全省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1983年“寻找家乡名人足迹”的小队活动,获得全国最佳小队活动奖,《大童帮小童》小队活动获全国优秀奖。1984年获全国红领巾读书、读报活动先进集体奖。《我们中队的小家务》中队活动获全国优秀奖。1989年获全省学校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奖。1990年获全省电教先进单位奖。1991年团中央授予全国少先队红旗大队称号。1992年获江西省第二届“八一杯”小学数学竞赛团体一等奖。
建国以来,该校在教师中受到国家级表彰和奖励的有12人次,受到省级表彰和奖励的有42人次,其中1人获1989年江西省“井冈杯”青年教师讲课大赛一等奖。1978年以来,在学生中受到国家级表彰和奖励的学生有14人,受到省级表彰和奖励的学生有92人次。其中,1978年吴筱红获省业余体校乒乓球赛女甲单打冠军。1981年戴文堂获省业余体校乒乓球赛少男甲单打冠军。1984年刘翔等获全国红领巾读书读报活动先进个人。1985年刘少卿获全国青少年计算机知识竞赛省一等奖(第一名)。1988年郭冰冰获省“苗苗杯”少儿游泳50米仰泳冠军、100米仰泳冠军、400米自由泳冠军。1989年王龙获江西省青少年计算机程序设计赛一等奖,王锐波获省业余体校乒乓球赛少男乙单打冠军,李翀获省“苗苗杯”游泳决赛7岁男自由泳组全能第一名。1990年省“苗苗杯”游泳比赛,凌燕获7岁女蝶泳组全能第一名,朱昱获7岁女自由泳全能第一名。同年,胡熹玺获江西省少年计算机程序设计赛一等奖。1991年,刘英豪获全国学雷锋学赖宁活动全国奖章;许岚、牛瑛获省赖宁式好少年;尹斐洁获华东六省一市小学生作文竞赛一等奖;尹万利获省“苗苗杯”游泳比赛7岁男自由泳组全能第一名;吴绍强获省“苗苗杯”游泳比赛100米自由泳第一名。1992年尹万利获8岁男蝶泳组全能第一名。1991年刘道文的《开发学生潜能的探索》论文,获中央教科所授予的二等奖;张兰香的《谈求相差数应用题的教学》论文,获中央教科所授予的三等奖。1980年以来,该校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教师发表的作品26篇,学生发表的作品7篇。
古南镇第一小学
民国初年(约在1919年),在大巷口雷祖庙(现古南一小所在地)开办城南镇初级小学,开办时只有教师1人,学生二、三十人。抗日战争时期,学校迁往附近的晒布场,改称城南镇中心小学校,1944年上半年因失火校舍被焚毁,迁至田侯路安徽泾县会馆,此时有6个教学班,教员9人,学生200多人。1944年下半年学校搬到乾明巷(现市技工学校),校名改为永叔小学,此时学校有8个班,学生300余人,教员12人。抗日战争胜利后,学校迁回原地,改名为石阳镇第五中心国民学校。1948年下半年改名为石阳镇第三中心国民学校。解放后改为吉安市立第三小学。1950年下半年学校动工兴建一幢12个教室两个办公室的两层楼的教学大楼,暂迁真源小学三部(现吉安电厂),与真源小学三部合并。1952年暑期,校舍建好后迁回原址。1956年改名为古南镇第一小学。1960年定为五年一贯制的试点学校。1963年6月定为省重点小学,当年兴建第二幢教学大楼。1966年下半年改名为育新小学。1968年9月开始附设初中班。1969年下半年学校改名为皮件厂五七学校。1970年初中班并入三中。1977年定为市重点学校,1978年定为地区重点学校。同年建立了电教室。该校在电教方面获省级奖励的教师3人。1981年1月恢复古南镇第一小学的名称,简称古南一小。1985年2月古南三小并入该校,此时有26个教学班,另有学前班2个,学生共计1820人,教职工70人。学校有彩色电视机、放像机、录放两用机、音响设备、照相机、幻灯机、投影仪等电教设备。有图书资料室,藏书700余册。学校建有足球场、篮球场、200米跑道,有乒乓球台、单杠、双杠、平行木、天梯、爬梯、滑滑板、转球、爬杆、沙坑、山羊、跳箱、垫子等体育设施。1992年学校兴建一幢16套住房的四层楼教工宿舍。至1992年学校占地面积10375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有21个班,学生944人,教职工66人。教师中获小学高级职称的21人,获小学一级职称的30人,获小学二级职称的7人。
1989、1991、1992年省体委、省教委授予该校“全省体育传统项目先进单位”称号。1991年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团中央少年部、全国妇联工作部、中国儿童少年活动中心授予全国学赖宁“心中有祖国、心中有他人”主题教育活动先进集体。1984年以来,教师获国家级表彰的2人,获省级表彰和奖励的7人。1990年以来,学生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奖的12人,参加省级比赛获奖的17人。1990年陶颖、李云、林跃德、阮晓辉、郑丽红获全国小学数学奥林匹克赛江西赛区金徽奖。1986年以来,在省级以上报刊上,教师发表的作品21篇,学生发表的作品4篇。
习溪桥小学
1924年(民国13年)春,在城内坊廓河西公所(现吉安二中院内)开办县立第二中心小学校,1930年停办。1934年8月复办,改为县立坊廓小学。1935年改为县立第二中心国民学校。后又改名为吉安县石阳镇第二中心国民学校。1949年8月迁西萧家巷萧家祠(现西萧家巷8号),改名为吉安市立第二小学。1956年下半年,改名为习溪桥街小学。1966年校名改为红卫小学。1969年校名改为吉安机床厂五七学校。1972年进行口算、珠算、笔算“三算结合”的数学教学改革的试验。1977年校名改为红卫小学。1983年1月又改为吉安市习溪桥小学。1984年拆除了陈旧的教室和祠堂,新建三幢教学楼和一幢教工宿舍。学校于1970年创办校办工厂,先后生产小五金、香水、甘油、浆糊等多种产品,现在生产的白鹭合成胶水畅销全区各地。校办工厂自创办以来为学校增加了十多万元的收入,改善了办学条件和教工福利。学校建有篮球场和700余平方米的水泥操场。有幻灯机2台、收录机2台、组合音响1台。有图书一千余册。1992年该校占地面积3141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375平方米,有教学班10个,学生396名,教师45名,其中小学高级教师16名,小学一级教师20名,小学二级教师4名。1990年学生获省级奖励的1人。
仁山坪小学
1933年(民国22年)天主教在欧家祠天主教堂(现吉师附小内)创办真源小学。1949年设有六个年级,六个教学班,教员9人。1952年2月26日经中南局教育部批准由政府接办,改名为吉安市立第五小学。1954年7月该校校舍与吉安师范附小对调,学校搬到仁山坪,教学班增加到18个班(内含2个幼儿班),学生增加到882人,教职员工增加到32人。1956年下半年校名改为文山街第二小学。1966年下半年改为解放小学。1968年创办校办工厂,制造塑料包装袋。1969年改为吉安电机厂五七学校,学校附设初中班。1970年初中班并入吉安五中,校名复称解放小学。1972年一年级个别班进行“三算(口算、笔算、珠算)结合”的教改实验。1973年反帝小学划拨3个班学生来该校,学校新建920平方米的两层楼教室。1983年1月改名为仁山坪小学。1983年吉安军分区和仁山坪小学共建文明单位,省军区授予“军民共建先进单位”。1984年新建一幢200平方米的平房教室。1990年新建一幢330平方米三层楼的办公楼。同年,三年级进行作文片断仿影教学实验。该校教学设备不断改善,现有电教室1间,彩电1台,放像机1台,幻灯机8台,幻灯片全套,广播设备1套,照相机1架,收录机和组合音响3台,以及录音带、录相带、朗读唱片等。有图书室1个,藏书700余册。有气象台设备一套以及其他教具。1992年该校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校舍面积4386平方米,有教学班20个,学生907名,教职工66名,其中小学高级教师14名,小学一级教师42名,小学二级教师6名。
该校1964~1989年获省级表彰和奖励的教师4人。1986年获国家级奖励的学生1人。1988~1990年获省级奖励的学生12人次。其中:1986年罗熔获全国小学生“金鱼杯”铅笔书法赛二等奖;郭双燕获省“苗苗杯”田径比赛12岁女组200米第一名、跳远第一名;1989年邬兰华参加省少年中长跑、竞走、投掷比赛,获13岁女组1500米第一名、3000米第一名;1990年萧飞、章毅、张旭、魏莉莉获全国小学奥林匹克数学赛江西赛区金徽奖。1992年教师在省级报刊上发表作品1篇。
田侯路小学
1934年(民国23年),基督教圣公会租借下永叔路林家私寓(现下永叔路63号)创办私立庐陵小学。学校经费除收缴学生的学费和私人捐助外,主要靠基督教圣公会皖赣教区供给。次年迁到田侯路泾县会馆。抗日战争时期曾迁至白塘乡正丙冈、禾埠乡杨家村上课。1940年迁至市区塘弦上居民区教堂所在地,建教室两栋,厕所一间。1952年人民政府接办,改名吉安市第七小学。1954年迁至田侯路现址。1956年9月改名为吉安市永叔街小学。1966年下半年改名为吉安市朝阳小学。1970年学校改名为吉安市针织厂五七学校。1969年新建一幢8个教室的两层楼房,附设了两年制的初中班。1971年初中班并入四中,学校复称朝阳小学。1974年新建二层楼房一幢,上层为教工宿舍,下层为办公室。1983年1月改名为吉安市田侯路小学。1984年拆除旧房,兴建教学楼一幢。1992年兴建一幢16套的教师宿舍。学校教学设备有彩电、放像机、格林音响、收录机、显微镜以及其他语文、数学、自然、地理等学科的各种教学仪器。1992年有教学班19个,学生983人,教职工64人。在教师中,小学高级教师16人,小学一级教师33人,小学二级教师9人。学校占地面积4657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132平方米。
该校自1989年以来获省级表彰和奖励的教师3人,参加全国性竞赛获二、三等奖的学生8人,参加省级竞赛获奖的学生15人,其中1992年张许嘉、彭晓斌获江西省第二届“八一杯”数学竞赛一等奖。1991年学校荣获公安部、团中央授予的“全国交通安全小卫士活动先进集体”称号。1992年荣获“江西省第二届‘八一杯’小学数学竞赛”团体二等奖。1991年教师在省级报刊上发表作品1篇。
阳明路小学
1941年(民国30年)2月10日,中国回教救国协会江西省分会在吉安马草巷刘氏宗祠(现市委对面)创办伊期兰小学,开办初期,学生大部分是回族人,有6个年级,7个班,共有学生476人。学校经费由回教救国协会江西分会及私人捐助供给。学生免费入学。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回教救国协会江西分会撤销,办学经费主要靠回教宰牛场的收入和收缴学生的学杂费来维持,解放后不久因宰牛场停办,办学经费由政府资助(当时每年省人委补助4000元)。1956年有学生467人,教职工16人,其中回族教职工4人,回族学生9人。1956年8月市人委文教科接办该校,改名为吉安市伊期兰小学。1960年初学校迁到原吉安市第三中学校址(今阳明路2号),建教学大楼一幢,改名为阳明路小学。1966年下半年改名为东方红小学。1970年改名为吉安市五七学校,增设了初中部。1970年至1971年,学校先后建立了墨水厂和小农场。学生除了上政治课、文化课,还参加农场劳动,种桑养蚕,开辟茶园,自制茶叶,还种了少量水稻和玉米。1971年墨水厂获纯利润万余元。1976年小农场停办,1982年墨水厂停办。该校于1970年和1971年两次获省先进单位。1977年定为市重点学校。1978年学校改名为东方红学校,建起了一幢三层楼的红砖教学大楼。1982年由地、市教育局拨款并多方筹集资金,合计16万多元,兴建一幢三层楼的教工宿舍,翻修了老教学楼的水泥楼面。1983年1月改名为阳明路学校。同年8月,根据市委决定将初中部并入五中,文山路小学并入该校,学校改名为阳明路小学。1986年,学校有教学班达33个,学生达2037人。1980年该校采用辽宁黑山北关实验学校的语文教材进行语文“集中识字”的教学实验,经过五年的实验,圆满完成了任务,获得了省教委、省教研室颁发的《实验合格证书》。1989年该校定为地区电化教学实验学校。在电教方面获得省级奖励的教师3人。1990年在地区教研室的指导下,进行了《学科联系,合作教学,整体改革试验》形成了“一科为多科,各科为一科”的团结、合作的教学的新局面。学校教学设备有微机、彩色电视机、放像机、电影机、组合音响、幻灯机等。体育设施有水泥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台、滑滑板、天梯、爬梯、双杠、沙坑、跳箱、山羊等。1992年,该校占地面积10983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8170平方米。有教学班31个,学生1600人,教职工88人。在教师中,小学高级教师30人,小学一级教师39人,小学二级教师13人。
该校1980年以来,获国家级表彰和奖励的教师5人,获省级表彰和奖励的教师17人,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奖的学生12人,获省级表彰和奖励的学生39人次。其中:1990年,苏凯获省少工委授予的“最佳江西好儿童”称号,李翔宁获省少工委授予的“江西好儿童”称号;1984年萧绍萍获全国田径邀请赛少儿女组跳远第一名,刘欣获《少年科技报》智力竞赛第一名;1988年邹剑获省“苗苗杯游泳分区赛8岁男组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第一名,郭彦获省“苗苗杯”田径比赛11岁女子组100米第一名,200米第一名;1989年刘凡获《小学生学习之友》读书竞赛一等奖,郭彦获江西省“八一杯”数学竞赛一等奖;1990年邹剑获省少儿体校游泳优秀苗子赛10岁男蝶泳组全能第一名,获省业余体校游泳比赛10岁男仰泳组全能第一名,10岁男组100米蝶泳第一名;同年,刘玉成获省少儿体校游泳优秀苗子赛10岁男蝶泳组全能第一名;1991年邹剑获省“苗苗杯”游泳比赛50米蝶泳第一名;1992年周诤获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生作文竞赛一等奖,魏特获“全国少年作家杯”征文赛一等奖。
1989年该校获“江西省先进基层工会”称号。同年获“江西省体育卫生先进单位”称号。1990年获“江西省电化教学先进单位”和“江西省红十字会先进集体”称号。1991年团中央授予“中国少年先锋队红旗大队”称号。1992年评为“江西省体育先进单位”。1980年以来,教师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作品13篇,学生在省级报刊上发表作品1篇。
永叔路小学
1942年(民国31年)秋,旅吉洪都十县同乡会在万寿宫(位于赣江西岸古老的大榕树旁,西临永叔路大街)开办旅吉洪都十县联立南州小学,设有六个年级、七个教学班,学生约300人,教职员10余人。校舍狭窄,设备十分简陋。学校由校董事会领导,学校经费由洪都十县在吉安的房产租金收入供给。解放初期,学校经费仍以店房租金维持,不足部分,政府给予补助。1956年学校增至10个班,学生增至527人,教职工18人。当年,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一部分房产不能出租,学校开支入不敷出,下半年由政府接办,校名改为吉安市文山街第四小学。此后学校建了一座两层六个教室的教学楼。1966年下半年改名为新华小学。1969年12月,改名为吉安市印刷厂五七学校。1973年学校前半部旧校舍被大火焚毁,当年即兴建一幢三层楼的教学楼。1977年12月复名新华小学。1983年1月改名为永叔路小学。1986年学校新建一幢三层九个教室的教学楼,修了水泥操场。学校面貌大为改观。学校设备有乒乓球台、沙坑、幻灯机、投影仪等,有图书800余册。1992年,学校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432平方米,有13个教学班,620名学生,教职工46人。在教师中,小学高级教师8名,小学一级教师25名,小学二级教师9名。
古南镇第二小学
1952年下半年,市文教科在古南塔附近柿树下路口开办吉安市立第八小学,初设4个班,学生100多人,教师5人。1953年秋,学校迁到水府庙4号。1955年发展成一所完小,有6个教学班,首届毕业生30余人。1956年下半年改名为古南镇第二小学。1966年下半年改名为继红小学,1968年三中迁东固,1969年该校迁入三中校舍,1970年支左部队进驻三中校舍,该校迁回原址,改名为樟脑厂五七学校。1972年岔路口小学撤销,部分师生转入该校,该校新建一幢967平方米的两层教学楼,学生达600多人,教师29人。1983年1月学校恢复吉安市古南镇第二小学的名称。同年,上级拨款建了片石围墙,师生自力更生用煤渣填起了2000平方米的大操场,添置了乒乓球台、双杠、爬杆、秋千、云梯、滑滑板等体育设施。1988年5月拆除危房一栋,新建一幢535平方米的两层教学楼,铺设了600平方米的水泥操场。1991年在大操场建了篮球场、小足球场、100米的跑道。学校现有图书阅览室1个,藏书1000余册。电教设备有彩色电视机、放相机、幻灯机等。1992年,该校占地面积3947平方米,校舍建筑面各2306平方米,有7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82人,教职工26人。在教师中,小学高级教师7人,小学一级教师12人,小学二级教师5人。1990年参加省级竞赛获奖的学生1人。1992年参加国家级竞赛获奖的学生1人。
新村小学
1961年市文教局在青塘新村居民区的一个食堂里开办阳明路小学分校,设一年级和二年级两个教学班,学生84人(一年级46人,二年级38人),教师2人。1962年,学校改名为青塘新村小学,增加教师3人,有学生134人。1964年,有6个教学班,学生292人,教职工10人。1966年,教学班增至8个,学生增到381人,教职工增至12人。1966年下半年,学校改名跃进小学。1969年建教室6间。1970年校名改为电池厂五七学校。1973年校名改为“吉安市新村小学”。1980年增建教室6间。1983年增设了电化教室。市政府先后拨款20多万元,兴建了一幢12套住房的教师宿舍,两幢三层18间教室的教学楼。教学设备有彩色电视机、收录机、投影器、幻灯机、乒乓球台、滑滑板、爬梯、双杠、沙坑等。1992年,该校占地面积7332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384平方米,有15个教学班,学生734人,教职工44人。教师中,小学高级教师6人,小学一级教师20人,小学二级教师17人。1986年以来,教师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作品8篇。
该校一手抓校园建设,师生自己动手平整校园场地,植树种花,绿化、美化校园,在社会和家长的资助下修水泥操场,建电教室。一手抓教学质量,1984年进行了语文思路教学、作文一条龙教学、数学迁移思维的培养,作业与考试的形式与内容等教改课题的探讨和实验,1985年在地市教研室指导下进行整体性改革实验,校长黄又卿拟订了《各年级德育序列训练方案》和《整体教学改革方案》进行实验,此实验列入了江西省“七五”规划教研项目,取得了整体育人的效应。1987年吉安地区教育局、教研室在该校召开了全区教育整体改革现场会。
1986年以来,该校教师受到国家级表彰的有3人次,受到省级表彰和奖励的有10人次,参加省级比赛获奖的学生6人。1988年叶鹏参加省“苗苗杯”田径比赛,获12岁男组800米第一名。1990年熊小伟、陈莉获全国小学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江西赛区金徽奖。
1985年,省教育厅授予该校“省文明学校”称号。1987~1991年学校连续5年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文明单位”。1989年,学校少先队评为“省优秀阵地大队”。1990年,学校少先队被团中央命名为“红旗大队”。同年,该校少先队员陈静代表吉安地区少先队员出席少先队全国代表大会。1991年学校少先队被评为全国学赖宁先进单位。
石溪头小学
1968年,船厂、造纸厂、石溪头大队及市教育局在石溪头原螺川小学石溪头分校的基础上创办,名为先锋一小二部,1969年改名为井冈山船厂五七学校。创办时,设初小四个班。1982年学校发展到24个班,其中:初中7个班,高中3个班,小学14个班,学生1138人,教职工65人(其中小学部32人)。1984年输送了第一届高中毕业生。1984年校名改为石溪头学校。1987年7月31日,石溪头学校中学部改为吉安市第九中学,小学部改为石溪头小学,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行政管理体制。1992年该校有10个班,学生376人,教员30人,其中小学高级教师3人,小学一级教师14人,小学二级教师10人。
韶山路小学
校址在韶山西路。原为业余滑翔学校,1980年6月撤销后,市政府决定在滑校旧址开办长冈岭学校。1980年8月开始招收两班一年级新生。1981年9月开始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1987年7月初中部改为吉安市第八中学,小学部改为韶山路小学,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行政管理体制,统一由吉安八中领导。1988年韶山路小学停止招收小学生,准备逐步停办,后来根据家长要求,1989年继续招收小学生。1992年有4个班,学生251人,教职工36人。在教师中,小学高级教师9人,小学一级教师15人,小学二级教师11人。
吉安师范专科学校附属小学
吉安师范专科学校附属小学创办于1985年8月,其时只有3个教学班,57名学生,6名教师,1名工人;至1987年,发展成为5个教学班的完全小学。1992年有学生124人,教职工15人。在教师中,小学高级教师5人,小学一级教师3人,小学二级教师6人。学校配备有语文、数学、自然、地理等学科的教学仪器。图书室藏书近2000册。1986年来,学生中,参加省级比赛获奖的12人。1986年学生获全国智力竞赛奖1人。
城区民办小学
1955年我市习溪桥街开办民办小学1所。1956年上半年,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月30日发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和组织社会力量办学的指示》,市区各个街道积极筹办民办小学,下半年全市民办小学发展至5所,即古南街民办小学、永叔街民办小学、文山街民办小学、习溪桥街民办小学,北门街民办小学。
民办小学行政归街道领导,校舍由街道解决,办学经费主要靠收缴学生的学费(民办小学的学费略高于公办小学),不足部分由市文教局予以补助。民办小学招生时间比公办小学后几天,待公办学校招生满额以后,民办小学才开始招生。1956年下半年全市民办小学共有学生835人。
1962年,为了解决普及教育问题,各个街道办了小学民办班,全市共有民办小学班16个,这些民办班没办多久陆续转入其他学校。
1963年市区民办小学仍为5所。古南街民办小学设在上永叔路(大巷口斜对面)在校学生487人,其中低年级351人。永叔街民办小学设在下田侯路永叔街道办事处隔壁,在校学生462人,其中低年级299人。文山街民办小学设在荏席巷(现五中校办工厂),在校学生660人,其中低年级387人。习溪桥街民办小学设在庐陵巷(靠近文山路),在校学生538人,其中低年级学生294人。北门街民办小学,设在塔水桥牛奶场两间平房里(现在的韶山东路中段,北门街小学左边隔两栋楼房处)。学校设初小一、二年级两个班,在校学生64人,教师2人。
1967年因“文化大革命”,民办小学陆续停课。1968年10月民办教师大批精简、下放,古南民办小学并入朝阳小学(现田侯路小学),文山民办小学并入反帝小学(原文山街第三小学),习溪桥街民办小学的教师、学生分别转入东方红小学(现阳明路小学)、仁山坪小学、习溪桥小学。北门街民办小学并入人民小学(现北门街小学)。1972年2月,东方红公社开办东方红公社民办小学(后改名为三街民办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两个班,学生63人,设教师3人。1973年招收一年级新生2个班,学生99人,在校学生162人。1974年招收一年级新生42人,在校学生179人。此后,学生转学流失较多,生源逐年减少。1979年市教育局决定停办这所民办小学,从1979年起停止招收新生,教师逐年转入永叔路小学,1982年停办,校舍移交给市教师进修学校,其他校产移交给永叔路小学。自此吉安市区的民办小学都转入公办了。
厂(场)办小学
国营红声器材厂于1967年4月创办“国营红声器材厂子弟学校”,设小学1~6年级6个教学班。1968年增设初中,1971年增设二年制高中,1984年高中部撤销,改办职业高中,1985年职业高中停办。
1971年,市革委为了尽快普及小学教育,要求有条件的工厂自办学校。1972年春,贮木场创办贮木厂子弟小学,机油泵厂创办机油泵厂子弟小学,砖瓦厂创办砖瓦厂子弟小学,线材厂创办线材厂子弟小学,有线电厂创办有线电厂子弟小学。水泥厂和吉安钢厂合办钢厂、水泥厂子弟小学,校址设在水泥厂。皮件厂和樟脑厂合办樟脑厂、皮件厂子弟小学,校址设在皮件厂。1975年11月,教育部门办的东门小学由吉安地区柴油机厂接办,改为柴油机厂子弟小学。1977年冷冻厂创办冷冻厂子弟小学,地区公路分局创办公路分局子弟小学。1978年8月电缆厂创办江西电缆厂子弟小学。1980年冷冻厂小学改为罐头厂子弟小学。1985年秋,江西电视机厂创办江西电视机厂子弟学校。同年秋,地区木材厂创办木材厂子弟小学。1987年因罐头厂亏损,无力支付罐头厂子弟小学的经费开支,罐头厂子弟小学停办。同年,吉安县兴桥乡划归吉安市管,因此增加了设在兴桥乡的地区良种场小学。1989年公路分局子弟小学停办。1991年江西电视机厂子弟小学停办。1992年地区良种厂小学停办。1992年全市共有厂办小学11所,学生1099人。
江西电缆厂子弟学校,1985年以来受到省级表彰的教师2人次。有线电厂子弟学校教师刘建喜1992年获全国中小学音乐教案比赛佳作奖,1989年以来,该校学生受到国家级奖励的3人,受到省级奖励的3人,学生赵琼1990年获全国小学数学奥林匹克江西赛区金徽奖,万亮1992年获省“八一杯”数学竞赛一等奖。红声器材厂子弟学校学生戴健敏、刘斌、李昂、胡琴1992年受到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共青团中央授予的“踢毽能手”奖。
郊区小学
吉安解放初期,市郊区的小学有太平小学(现禾埠小学)、洞真小学(1953年改为神冈小学)、岔路口村小、竹山里村小、潋六里村小(现天华小学)、惠佑村小、坪里村小(王家村坪里)、渡头村小(王家村渡头)、下路村小、螺湖桥村小、江子头村小、洲上村小(现吉南小学)、东门村小学。1951年9月,吉安县塘上、梅林、青原3个乡划归市管辖,增加了河东小学、青原小学、上达小学、方广村小、秦家村小、庙前村小、上冈芫村小、胜利村民办小学。1952年秋增设了青塘联小,下路、螺湖桥、江子头三村小合并为螺子山小学。1953年1月,吉安市改为吉安镇,郊区除近郊菜农外都划归吉安县管辖,郊区小学全部划归吉安县管辖。1957年12月,恢复市郊区,原吉安县的禾埠乡(大部)、白塘乡和河东乡重新划归市管辖。这些乡范围内的学校又划归市辖。
1987年4月,经吉安行署报请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扩大市郊区。5月1日,吉安县的长塘乡、樟山乡、兴桥乡和吉水县的天玉乡(大部)正式划归吉安市辖,划入市郊区的小学68所(其中场办小学一所),教学班338个,学生15538人,公办在职教工215人,民办教师331人,退休教师69人,代课教师4人,共619人。
1992年市郊区有小学95所(包括5个教学点),其中乡中心小学7所,完小75所,初小13所,在校学生14989人,教职工1031人。
自1979年至1992年,河东乡教师受到国家级表彰的2人,受到省级表彰的1人;禾埠乡教师受到国家级表彰的1人;白塘乡教师受到省级表彰的2人;兴桥乡教师受到国家级表彰的1人,受到省级表彰的2人,学生参加国家级竞赛获奖的2人,参加省级竞赛获奖的3人;长塘乡长塘小学学生参加国家级竞赛获奖的1人。1990年白塘乡五里小学学生罗秋花获全国小学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江西赛区金徽奖。1992年白塘乡螺川小学教师在《人民教育》发表文章1篇。
河东乡境内小学
1992年河东乡有中心小学1所,完小(设有1至5年级的小学)12所,初小6所。
乡中心小学:河东小学。
完小有:方广小学、大桥小学、上达小学、河东街小学、庄塘小学、新桥小学、梅林小学、青原小学、菱塘小学、康复小学、沙芫小学、邓家小学。
初小有:胜利小学、友谊小学、夏家小学、上冈芫小学、芫下小学、滩头小学。
河东小学创办于1935年,始称河东小学,校址在河东刘家村。1940年改为吉安县第一区中心小学塘上分校。1942年9月改为吉安县梅林中心小学,1947年9月改名为河东小学。1953年迁到麻家村。1958年有教学班9个,学生450人,教职工17人。1966年下半年校名改称卫东小学。1969年附设二年制初中班,1971年增设高中班,校名改称河东学校。1973年高中班撤销。1982年中学部撤销,初三学生转入金竹中学,恢复河东小学的校名。
禾埠乡境内小学
1992年禾埠乡有中心小学1所,完小7所。
乡中心小学:禾埠小学
完小有:凤凰洲小学、岔路口小学、天华小学、神冈山小学、长丰小学、宋家小学、王家小学。
禾埠小学创办于1945年9月,校址设在太平乡(现禾埠乡)王家村,当时的校名是太平小学,教师只有3人。以后改校名为王家小学。1950年改校名为“禾埠桥小学”。1958年下半年,根据禾埠辅导区的决定,将中高年级学生集中到宋家小学办四集体学校(集体吃、集体住、集体学习、集体劳动),禾埠桥小学只设一、二年级2个班,学生97人,教员2人,校名改为禾埠桥小学禾埠桥分校,宋家小学改为禾埠桥小学校本部。1959年,中、高年级学生转回本校,恢复禾埠桥小学的校名。1959年底,学校迁到禾埠新村,改为禾埠小学,定为禾埠公社的中心小学。1967年随着禾埠公社改名为红旗公社而改名为红旗一小。1968年改名为新村小学。1979年又改为禾埠小学,当时有教学班14个,学生546人。1992年有教学班6个,学生218人,学校占地面积12322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159平方米。
白塘乡境内小学
1992年白塘乡有中心小学1所,完小5所。
乡中心小学:螺川小学。
完小有:江子头小学、广丰小学、五里小学、白塘小学、吉南小学。
螺川小学创建于1968年4月。其前身是光明小学。创建时,校址设在白塘乡上巷村的一个祠堂里,设一至五年级2个复式班,学生近百人。实行半日制,两个班上、下午轮流上课,用松木板钉在木桩上作课桌凳。1969年,学生人数增多,校舍过于拥挤,经大队研究学校迁到吉安至新余的公路边的大队养猪场,将猪舍改作教室,并新建一幢五间砖木结构的教室,乡教育组调来了课桌凳、风琴。1970年下半年校名改为“螺川小学”。1974年学校增设了初中班。同年江子头小学附设的初中班并入。1983年初中班学生全部毕业后,初中班撤销。1984年9月学校定为白塘乡中心小学。1987年,吉安罐头厂子弟小学并入。1989年6月学校安上程控电话,这是吉安市郊区第一所装电话的学校。1990年配备了一套价值3000余元的教学设备。1992年投资26万元(乡政府16万元,市补贴5万元,集资约5万元),建成一幢三层楼12间教室的教学大楼。现有8个教学班,学生245人,教职工34人,校舍建筑面积2181.5平方米。
兴桥乡境内小学
1992年兴桥乡有中心小学1所,完小13所,初小8所。
乡中心小学:兴桥乡中心小学
完小有:湖田小学、高家小学、丁塘小学、藤桥小学、袁塘小学、虎溪小学、良源小学、湖丘小学、江下小学、甫里小学、钓源小学、东塘小学、沙江小学。
初小有:大溪小学、礼家田小学、麻下小学、江边小学、水口小学、黄腴小学、泉塘小学、罗塘小学。
兴桥乡中心小学创建于1952年,创建时是一所民办初级小学,校址在牌岭村,校舍是本村的一栋民房。学校设一至四年级的复式班一个。1958年下半年,人民公社成立后,校址迁至秀江村,改校名为秀江民办小学,租用民房做教室,设一至四年级两个复式班,学生80余人。1965年上半年,学校迁至汶洁村,借用汶洁村一栋牛舍和祠堂做教室。当年仍设两个复式班(一、二年级合为一个班,三、四年级合为一个班),教师2人。1966年上半年,由于兴桥乡分为丁塘、甫里、兴桥三个乡,新兴桥乡没有完小,故学校增设五年级一个班,共有三个班,教师4人,增修一间民房做教室。下半年学校更名为红星小学,设四个教学班,学生110余人,发展成完全小学。1967年下半年,县教育局拨款4000元,兴建教室两间,面积为110平方米。1968年下半年,教育局拨款4600元,兴建教室两间,教师住房4间,面积为180平方米。当年有教学班5个,教师7人。1969~1972年,学校开垦荒地4亩,办起了校办农场。1973年上半年,学校更名为兴桥公社中心小学。1974年上半年兴建教室2间,面积200平方米,下半年拆除一栋牛舍,又建教室一间。1976年,教学班增至6个。同年创办校办塑料厂,后因产品销路问题,于1979年停办。1981年丁塘辅导区并入兴桥辅导区。同年,由教育局、公社、大队、地区良种场、地区畜牧良种场、地区园艺场等单位,集资16000元,兴建教室3间,面积168平方米,教工宿舍一栋,面积146平方米。1984年改人民公社为乡,校名改为吉安县兴桥乡中心小学。1987年5月1日,兴桥乡划归市管辖,学校更名为吉安市兴桥乡中心小学。同年,学校创办了冷却液厂。同年,乡政府决定另建新校。1988年,市、乡两级筹措资金13000元,在新校址建了围墙,开辟了运动场。1992年下半年,地区良种场子弟学校撤销,学生转入本校学习。1992年,全校有9个教学班,学生282人,教职工23人,学校占地面积1367平方米,校舍占地面积867平方米。
长塘乡境内小学
1992年长塘乡有中心小学1所,完小17所。
乡中心小学:长塘乡中心小学
完小有:案前小学、毛山小学、培模小学、淇塘小学、彭家小学、西逸亭小学、荷洁小学、桥南小学、庙下小学、赵塘小学、路口小学、陈家小学、庙背小学、李家坊小学、金华小学、周坑小学、新民小学。
长塘乡中心小学创建于1958年,创建时只有一年级一个班,学生30余人,民办教师2人。“文化大革命”中期设有一至三年级,教师5人,学生近百人。1975年发展成完小,设有5个教学班,有学生200余人,教师10人。1985年定为乡中心小学,有教学班6个,学生近300人,教师15人。1987年5月1日划归吉安市管辖。创建时,学校设在伍家村祠堂,后迁至长塘胡家村祠堂。1986年上半年,在各级政府的关怀下,通过各方筹措资金,大塘村委会捐资1000元,群众集资万元,台胞胡银洲先生捐资500美元,长塘村无偿提供了地盘,兴建起现在的校园。现校园占地面积12667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160平方米。建有教室8间,办公楼一幢,并建有必要的附属设施。校园内先后修建了一个有200米跑道的操场,一个标准的篮球场和一条6米宽的百米跑道。除备有必要的教学设备外,还配置了一套自然教学仪器。学校建立了一支鼓号队,设立了广播室。1992年有6个教学班,学生263人,教职工15人。
樟山乡境内小学
1992年樟山乡有中心小学1所,完小12所。
乡中心小学:樟山乡中心小学
完小有:赤塘小学、陂上小学、文石小学、源溪小学、尧塘小学、东水小学、牢石小学、东陂小学、清湖小学、长亭上小学、官陇小学、沪田小学。
樟山乡中心小学的前身是龙园学校。1939年(民国28年),彭绵臣在乡间募集资金,兴建一栋300多平方米的校舍,创办龙园学校。国民政府考试院长戴传贤为学校撰写了碑文,学校校务主任罗镜仁,也是当时学校唯一的教师。由于教师教态严谨,学问功底深,来校学习的人由十几人发展到百多人。解放后,学校有了更大的发展,龙园学校改名为彭家第一联小,萧学贤担任学校负责人,有6个班级,教师6人,学生150余人,教室6间。解放初期办学经费靠农会支付,教师工薪每月6~8斗米,以后由国家教育经费支付,教师待遇不断改善。1958年后,彭家第一联小改名彭家小学,新建教室一栋。1978年改名为樟山中心小学。1987年5月,樟山中心小学由吉安县划归吉安市管辖。同年,在樟山乡彭家岭上兴建三栋教室(计12间),一栋28间房的教工宿舍,学校迁至彭家岭新校舍。1992年有教学班10人,学生424人,教职工26人。学校占地面积667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517平方米。
天玉乡境内小学
1992年天玉乡有中心小学1所,完小8所。
乡中心小学:天玉乡中心小学。
完小有:流坊小学、桥上小学、塘尾小学、平湖小学、春和小学、田心小学、岭上小学、临江小学。
天玉乡中心小学原是临江小学,校址在天玉乡大洲上,该校前身为私塾。1949年2月改办为吉安县平湖乡第二中心国民学校,刘冬照为首任校长,以涂氏宗祠为教室。解放后更名为临江小学,为乡中心小学„1989年下半年,市教育局在天玉虎背山另建天玉乡中心小学,临江小学改为乡完小。1992年天玉乡中心小学有教学班6个,学生246人,教职工23人。学校占地面积8305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53平方米,建有6间教室两层的教学大楼一幢,18间房两层的教工宿舍一幢,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在教学楼与教工宿舍之间建有一个水泥篮球场。教学设备总价值约4000余元。
知识出处
《吉安市教育志》
本书主要记述吉安市教育工作发展概况,分为儒学、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教师、教育行政、党群组织、人物等12章。
阅读
相关地名
吉安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