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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儒学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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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214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儒学
分类号:
B222
页数:
19
页码:
21-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从建立国学、乡学制度开始到州学、书院、学塾的介绍等。
关键词:
吉安市
儒学
教育
内容
我国在西周建立了国学、乡学的制度。春秋战国时期,各地普遍兴办“私学”,开始进入“官学”与“私学”并行的时期。
自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等一系列文教政策后,官学得到空前发展,私学也极为昌盛,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学校制度。
隋唐的学校制度,大致分为官学和私学。官学又可分中央直接设立的官学和地方官学。地方官学通常有州(郡)学及县学二级(似属中学)。县以下又设乡学或市镇学(似属小学)。
永泰元年(765)颜真卿任吉州司马时,“以兴斯文为己任,益广学舍,聘贤干以淑我吉人,自此庐陵名声文物卓为江表冠”。(元·周巽语)
宋元的学校制度与隋唐大致相同,而书院的设立与私人教学是这时期教育制度的突出特点。
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诏令州县立学。吉州学和庐陵县学就是这时建立的。淳祐间建白鹭洲书院、凤山书院。清顺治四年(1647),白鹭洲书院被朝廷列为江西四大书院之一。
元代的官学制度可分为三类:一是国学,即中央学校;二是地方学校,路、府、州、县都设“学”;三是社学,这种社学的设置,是由政府提倡在乡村设置学校的开始。
明代的官学,在中央有国学,在地方上有府州县学。清代的官学大体上承袭明制。民间私学,大体有两类:一是注重识字的蒙馆,二是对程度较高的青年人讲经书和学习科举文字的经馆。一般的是把二者合而为一,就是常见于当时的私塾。此外,还有书院、义学。
这种儒学学制系统在境内表现为三种情况:一是地方官学——州(府)学、县学、社学;二是私学——私塾、义学;三是书院,有官方办的、有私人办的、亦有私办官助的。它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尊崇孔子,传授儒家学说。
第一节 州(府)学县学社学
吉安古称庐陵、吉州,元初改称吉安。自唐永淳元年(682)开始,这里就是郡(州)县同城,宋庆历四年(1044)始设吉州学和庐陵县学,均属官办。
州(府)学与县学
吉安的州(府)学和县学均建有学宫。学宫,古称孔庙,又称文庙,为圣庙和学校合一的机构,是士子习礼求经的场所。
吉州学建于宋庆历四年(1044),设在城西南隅(今吉安地区行政公署院内),郡守李宽创建。经历代扩建、改建、修建,其规模越来越大,设施日臻完善。有大成殿、明伦堂、崇圣殿、尊经阁、名宦祠、乡贤祠、昭忠祠、魁星楼、文昌宫、东庑、西庑、祭器府、乐器府、泮池等。祭器、乐器较为齐全。其建筑红墙黄瓦,雕龙画栋,飞檐翘角,古雅精纯,气势非凡。来此学者众多。据郡人欧阳修记:“学有堂,讲有筵,有藏书之阁,有宾客之位,有游息之亭,严严翼翼,壮伟闳深,而人不以为侈,既成,而来学者常三百余人。”后因年久失修,整个建筑破坏不堪。建国后,其建筑拆建他用,在旧址上新建楼房为吉安地区行政专员公署机关驻地。
吉安府督学试院(俗称“孝棚”)设在县前街(今中共吉安地委机关驻地)。其始建年份无考,清乾隆三十九年(1774)改建,内建孝棚东西楼号40间,列号3600座,以后又陆续建头门、仪门、大堂、二堂、三堂以及亭池,厢斋等,其三堂之后设有讲武台和箭道。咸丰六年(1857年)被毁,三年之后修复。清末废科举后闲置。1915年改作“宋四先生祠”(纪念欧阳修、胡铨、周必大、文天祥)。
庐陵的县学宫,始建于宋庆历四年(1044),设县治北二里(今吉安市第一中学校运动场西侧)。“学基东抵军营,西界县隍,南临大街,北直城壁,直深四十丈,横阔三十丈,周围一百四十丈”。经历代扩建、改建、修建,有大成殿、明伦堂、崇圣祠、名宦祠、乡贤祠、忠义孝悌祠、节孝祠、立心堂、进士第一堂、泮池、斋舍、号房、科第题名碑等。县学宫几经搬迁,明万历元年(1573)迁移于仁寿山白鹭书院旧址(现阳明东路地区采茶剧院一带)。二十年(1592)又迁回原所。清乾隆八年(1743)改建学宫于城东北隅钟楼右(今钟鼓楼右)。“周围基地共长七十四丈八尺余,前广二十丈,后广十六丈。”乾隆五十一年(1786)移复学宫北城(今吉安市第一中学校运动场西侧),修建了大成殿、两庑、大成门、宫墙、堂祠、尊经阁、东西斋,并置祭器乐器。其建筑为古宫殿式,石柱黄瓦,飞檐斗拱,气势巍峨肃穆。建国后在旧址上改建成吉安专区革命烈士子弟学校。后因年久失修,蚁生虫蠹,成为危房。1958年大成殿被拆除,只剩下东西庑,经修建现作吉安市第一中学教工宿舍用。
州(府)、县学的学生称为生员。要取得生员资格,必须经过县试、府试和院试,取得秀才资格。没取得秀才资格的,不能成为府州县学的学生。留县的称县学生员,拨往府学的为府学生员。生员有定额,明洪武年间各府学定额40名,州学30人,县学20人。在清代,亦有大学、中学、小学之称,但和现今的观念完全不同,它不是指学校的阶段说的,而是指学校人数多少说的,如大学为40名,中学为30名,小学为20名。庐陵额视为大学取40名,廪、增生各20名。
州(府)县学的课程设置规定学生专治一经,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调整为礼、射、书、数四科。学生每月有月考,由教官举行,其余的考试则由提学官担任,有“岁考”与“科考”之分。清代地方学校课程主要为《御纂经解》、《性理大全》、《涛》、《古文辞》、《资治通鉴纲目》、《历代名臣奏议》,及校订十三经二十四史等。各州府设教授,县设教谕,掌握学政。
州府县学都有学规,明伦堂东北隅立有卧碑雕刻学规。明代地方学校学规十分严格。其考核分德行、经艺、治事三种。生员学习十年后无所成及有过者,则罚充为吏,并追缴学费。犯大错误的则发充附近儒学中作膳夫斋夫,满日为民,并追缴学费。除此而外,州府县学还有禁例。总的目的是钳制学生的思想、约束学生的行为。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科举,设学堂,府州县学随之停办。
社学
社学是在县治以下乡镇设立的官立学校。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颁令各路劝农立社(五十家为一社),并规定:“每社立学校一,择通晓经书者为师,农隙使子弟入学。”这实际上是一种农村小学。
明洪武八年(1375),朱元璋诏郡邑每里建立社学,以教民间子弟。民间幼童十五岁以下的送入读书,讲习冠婚丧祭之礼。初入社学,读《三字经》,以习见闻;《百家姓》,以便日用;《千字文》,以明义理。还须兼读“御制大诰”及“本朝律令”。学生在社学肄业后,可考入县学、府学。
明英宗天顺六年(1462),庐陵设社学14所。嘉靖三年(1524)吉安城内设社学4所于城东南西北隅。明末将这4所改为2所,一所
在巡西道前,一所在忠节祠前(现井冈山采茶剧院处)。万历四十四年(1616)兵毁,仅存基址。清顺治十五年(1658)巡按李芝萃捐资置田四十亩复建。何时毁废,失考。
第二节 书院
书院的名称源于唐代,当时书院是官方藏书、校书的地方。民间也有私人创建的书院,是文人读书治学的地方。书院制度形成于宋代。宋初,不少学者、名师亲自倡导设立书院讲学,书院成为藏书、读书、讲学、进行学术交流的场所。书院开办初期是私人办的,后来逐步向官学演变。宋景定四年(1263)理宗“诏吏部:诸授书院山长者并视州学教授”,表明此时书院的山长已开始为政府任命。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世祖忽必烈下诏:“凡先儒过化之地,名贤经行之所,与好事之家出钱粟赡学者,并立为书院。”从此开始,书院由官府节制,与地方州、县学同等看待,书院逐渐官学化。明嘉靖以后,官府曾四次禁毁书院,但终未彻底禁毁。清官府对书院加强控制,不仅掌握了书院主持人和讲学者的任命大权,而且还规定了考核、奖励、提升制度,书院的学生也由官方选择录取和考核。书院完全官学化了。
书院的经费有的是私人捐赠,有的是官府拨给,都有膳廪学田。
书院的类型大致有两种:一种是考课式书院,这类书院重视日课、月考,士子多习课艺,与一般县学、府学差别不大,同为科举的预备场所,如白鹭洲书院就是属于这类书院;另一种是讲会式书院,这类书院注重讲学和学术研究,允许不同学派讲会,进行问难、论辩,如西原会馆就属这类书院。
书院是我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教育组织形式。书院祀奉儒学大师。书院的课程大致是:经书、时文、古文、论、策、表、判、通鉴、性理等。书院在教学上具有如下一些特点:第一、教学与学术研究相结合。书院的讲学都是在学术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通过教学传播学术研究成果。第二、建立了一套“讲会”制度。不同学派可以在同一书院讲学,相互质难开展争论,学术空气活跃,体现出一定的“争鸣”精神。第三、实行教学开放。听讲者不受地域和学派的限制,并允许学生中途易师。第四、建立了一套“自学”制度。书院的学生以个人读书钻研为主,重在自己理解。教师只对学生的疑难作解答或分别指导,并鼓励学生质疑。这种教学方法对于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养成独立研究问题的习惯,起了积极作用。第五、书院中师生关系比较融洽,师生之间情谊深厚,以致终身不衰。
吉安城内的书院始于南宋淳祐元年(1241),至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废书院,共经历了662年。
白鹭洲书院
白鹭洲位于吉安市区东面赣江之中,双水夹流。据《白鹭洲书院志·洲图说》载:“前人见其双水夹流,取李白二水中分句,故名。宋州判徐俯诗有‘空看白鹭洲’之句,俯判吉州在宋宣和(1123年),洲已名白鹭。”
宋淳祐元年(1241),江西提举兼吉州知州江万里奏建书院于白鹭洲。聘州人欧阳守道为山长。
建院之初,宋理宗书“白鹭洲书院”五个大字,高悬门额。门内建有文宣王庙、棂星门、云章阁、道心堂、万竹堂、风月楼、浴沂亭等许多楼台亭阁。其建筑构图严谨,工艺精美,一时蔚为壮观。斋舍(宿舍)庖湢(厨房浴室)具备。洲上芳草如茵,竹木葱笼,洲外双水夹流,远处群峰环列。后又围绕城郭置田800余亩,每年将租银50两给书院以赡学。院内建有六君子祠,祀宋代大儒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邵雍、朱熹。现仍保存的古代建筑有:云章阁、风月楼、古吉台、泮月池。风月楼(建于宋淳祐元年,即公元1241年;现建筑为清同治七年,即1868年重建),以其独特的建筑风格博得众人赞不绝口。风月楼高14.7米,占地面积115平方米。底层称“浴沂亭″,二层名“风月楼”,三层曰“魁星阁”。整座楼为文人墨客论诗之处。云章阁(初建时间同风月楼,现建筑系明万历二十年即公元1592年重建),高8.7米,占地274平方米。是书院藏书、山长讲学和就寝之处。宋景定四年(1263)建山长厅于城东南隅。元至元十六年(1279)建古心祠祀江万里。
白鹭洲书院在元明清三代历遭兵燹洪水,屡毁屡修。元至元十九年(1282)书院圮于水,后修复。元至正二年(1342)书院毁于洪水,后修复。十二年(1352)书院毁于战火,十四年再圮于水,十五年(1355)修复,后又毁。明初书院仅存遗址。明嘉靖五年(1526)知府黄宗明兴复书院,重建书院讲堂。十四年(1535)书院又被洪水夷为荒洲。二十一年(1542)迁书院于南关外仁寿山慈恩寺(现阳明东路地区采茶剧院一带),改名为“白鹭书院隆庆六年(1572)改白鹭书院为庐陵县学。万历元年(1573),改旧县学明伦堂(今吉安一中校园内)为白鹭书院。万历七年(1579)宰相张居正柄国擅权下令毁天下书院,城北白鹭书院改名为“湖西公署”(实际上还是书院)。后张居正败,复为白鹭书院。万历二十年(1592)复建书院于白鹭洲。天启五年(1625),改全国书院为魏忠贤生祠,知府余玉节抵制不行。崇祯八年(1635)重修书院,明末毁。清顺治三年(1646)复修书院,六年又毁。十二年(1655)又重修,后经两次修建,康熙十四年(1675),因吴三桂乱,毁于兵。二十七年起逐渐恢复。五十二年(1713),吉安大水,书院尽圮于水,惟云章阁建于吉台之上独存。雍正二年(1724),书院复兴,后几经修葺、增建,咸丰二年(1852)为防护书院修建护堤。咸丰六年(1856)毁于兵燹。因旧址多圮,清同治七年(1868)知府定祥、山长刘绎择城西仁山隆庆寺废址(今仁山坪吉安地区医院
后院)创修书院,更名为“白鹭书院”,同时策划在白鹭洲复建书院。光绪二十一年(1895),邑绅胡日升费三万金在白鹭洲独力捐建白鹭洲书院,将书院迁回白鹭洲,规模倍于前。二十九年(1903),兴学堂,白鹭洲书院改为吉安府中学堂。
白鹭洲书院的主持人称山长(或称院长),负责书院的组织管理,并担负书院的主要教学工作。历任山长有:宋代的欧阳守道(进士)、黄嘉(进士);元代的曹奇、余天民、许山立、郭庆传、杨本岩;清代的郭橖(进士)、伍诸禄、黄文则(进士)、蒋恒、符乘龙(进士)、冯秉忠、孔兴淅、宋治咸(进士)、刘绎(状元、翰林院修撰)、王廷植。同治二年,书院除山长外还设有斋长四名,管理赡学的租钱。设院斗一名负责门卫。设学长(相当于现在的班长)负责生童的勤惰登记。
到白鹭洲书院讲过学的多不可考,主要的有江万里、郭公度、刘南甫、胡敬文、罗钦顺、邹守益、欧阳德、聂豹、尹台、胡直、钱一本、吴士奇、龚道立、王时槐、邹元标、李邦华、郭景昌、施闰章、张贞生、张自勋、杨洪才、毛奇龄、彭元瑞、陈源觉、陈宗元等。
书院订有馆规、馆例、学规。明代汪太守订了馆例十二条,规定每月三、八日各号房公堂会文,初一、十五于正堂会考。会考之期各县未取生员,有志者俱许赴会,一体校阅发落。清代罗太守订了馆规十三条,《馆规》规定每月初二、十六进行课会,书二艺,经一艺,间试论、表、策各一篇,知府亲临课会。学规的主要内容有:学生不得到市肆游荡,有事外出必须请假。规定自立日课簿,每日或看经书若干,或读时文、古文、论、表、策、判、通鉴、性理若干,不日抽查。乾隆间王太守订的《学规》规定一月三课,以八为期,外课有屡考名列前茅者,即准入内课;内课有常殿后者,即改附外课。书院的课期:三月初启馆开课,至十月止,共课八个月。
书院的教学除讲课外,很注重自学,学生立有日课簿记载每日的自学情况,提倡学生“以心身体认道理”,除了定期课考外,提倡学生共“拟题相为揣摩,或自见为是,不妨质之同人,或今见为非,不妨改诸明日。”
书院对生员、童生的课考(成绩考核)制度也很严格。清同治二年(1863)吉安知府《告示》规定:白鹭洲书院每月初三日由府署进行官考,十三日由庐陵县府进行官考,二十三日由山长进行考试。生、童升降结合这三次考试的成绩计算,如生、童连考三次前五名者,副课升为正课,附课升为副课;有连考三次后五名者,正课降为副课,副课降为附课;有抄录旧卷或内容雷同者扣课(扣考试分数);旷课两次未经告(请)假者扣课;有放荡不遵礼法教条者除名(开除学籍)。
每年定于十一月内甄别(总复核)次年书院肄业生、童,每年甄别书院生、童原卷存署(山长署),以便随时校对字迹,以防假替(弄虚作假或请人顶替代考),如有假替者扣课。
课考经费:师课花红(教师主持课考报酬),每年共一百四十串,官课另由官府发给。
学额及学生待遇:明万历年间汪太守令每名生童每月供银三钱。清康熙间每月每名生童供给钱三百文,米一斛(合50升)。乾隆二十年(1755)书院正课额三十名,正课膏火(学费)每月银一两,附课者不给。课日茶点每名二分,凡赴课者同给。乾隆三十八年以前生童共四十人,分正副名目,正课二十人膏火全给,副课二十人减半。三十八年(1773年)增十人,共五十人,皆为内课,膏火均平概给。此外,外课每课给奖赏,与内课同主稽勤簿,以勤惰论升降。三十九年复增内课额十人。道光三年(1823),在原额生童正副课外增额各二十人,共一百人。同治二年(1863)定取生员正课二十四名,每名膏火二十四串,定取生员副课二十四名,每名膏火十六串,定取童生正课十六名,每名膏火二十四串,定取童生副课十六名,每名膏火十六串,广取生童附课四十名,每名膏火八串。
山长待遇:据清同治二年(1863)《曾太守兴复书院经费告示》,山长每年薪脯修金共钱四百串,镇关洋钱二十元,舆费、节礼共洋钱二十元。
经费来源:官绅捐款,购置田地和房产出租,收取租金,由官府统管发给书院。
书院藏书:书院除较为系统地收藏有“四书”、“五经”、“性理”、“纲目”之类一般通用的图书,以及民间流行的医卜星相及一切技艺等实用图书外,还收藏有历代名师鸿儒和哲人乡贤的言论、著述等重要图书。但由于年代久远,加之火灾水患、兵燹匪劫,藏书大都散失,流传下来的甚至寥寥。
白鹭洲书院是江西三大书院之一。它创建后,吉安书院相继建立,盛况空前,曾影响了吉州一代文风。在白鹭洲书院建立的六百多年间(1241~1903)造就了象宋代爱国英雄文天祥、著名诗人刘辰翁、邓光荐等不少的民族英豪和仁人志士,在刘绎主持白鹭洲书院时,曾一科八人中举,声誉朝野,为吉安教育增添了瑰丽的色彩。
1981年人民政府拨款全面复修风月楼、云章阁。1987年,风月楼、云章阁被江西省人民政府列入“江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凤山书院
宋绍定四年(1231),邑人曾宏甫在城西凤山(现天华山)建“凤山别墅”,宋淳祐年间(1241—1252)拓别墅基址建书院,割己田养士,集邑中俊秀肄业其中。元至元年间设山长,元大德五年(1301)谓书院小教,不必设官,而废山长,以致师生逐渐离散,书院停办。至正三年(1343)县令管文通率曾氏之后裔天伟与本地好义者陈奉同修复。后又停办。
青原会馆
明正德年间,庐陵知县王守仁偕同安福邹守益在青原山讲“良知之学”,其后会讲者众,并置学田。清康熙间,湖西道施闰章又复会讲,并修建青原会馆。康熙间停办。
西原会馆
馆址在西门外能仁寺左(现能仁巷),唐朝为吉州司户杜审言诗社,宋朝祭祀杜审言诸公于其社,号“诗人堂”,明隆庆元年(1567),王时槐、陈嘉谟改建为西原会馆,并讲学其中,贺沚继主教事,后刘海禺继之。每岁季月为小会,九月为大会,四方来学者千百人,其费用由会田收入开支,不足则郡助之。明代天启年间,魏忠贤禁书院,讲学之典郁而不彰。崇祯元年(1628),会馆恢复。崇祯二年(1629)会馆遭火灾,堂室化为灰烬,知府吴炳率绅士重建,明末毁废。
依仁书院
明崇祯年间,李邦华创建,院址在蹋水桥,何时停办失考。
景贤书院
清康熙五年(1666),湖西道施闰章建。院址在南关外仁寿山前,明万历间县学故址景贤堂(现阳明东路文山百货商场一带)。此后何时停办,失考。
云程书院
清雍正年间(1723~1735)建。院址在坊廓乡70都西来庵,余均失考。
文昌书院
清雍正年间(1723~1735)建。院址在天玉乡49都青原山南麓朱陵观(原名洞岩观)左,余均失考。
澹宁书院
清雍正年间(1723~1735),萧浩等诸生倡建,院址设今天玉乡大洲上。余均失考。
敬业书院
清雍正年间(1723~1735),公建。院址设今天玉乡大洲上(现临江小学内),公建。余均失考。
石阳书院
清乾隆九年(1744),知县钱界建。院址设城内钟鼓楼右,旧学宫后。院后有祠,祀欧阳珣、欧阳修、胡铨、周必大、文天祥、颜瑰、曾凤韶。乾隆六十年(1795),知县徐炎始聘山长,取生童正副课。道光三年(1823)肖魁斌捐资重建,规模倍昔,又捐资供生童膏火(学费)。咸丰六年(1856)太平天国时期,拆毁过半。八年(1858),邑绅历筹修葺。同治八年(1869)彭怡怡堂捐资移建于旧院右旧县学遗址(现吉安白鹭洲公园)。光绪二十九年(1903),就原书院改办庐陵高等小学堂,此为吉安市设小学之始。
文明书院
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坊廓乡河东五都在青原山净居寺建。不久停办。二十五年(1760)复会课,后又停办十余年。道光五年(1825)冬,又在其右开辟书斋,名曰“懿昭”。办至何时,失考。
阳明书院
阳明书院有二:一在青原山待月桥北侧,与青原会馆隔溪相望。清道光十九年(1839)太守鹿春如筹募捐款修建,三年建成。二十二年知府李榕经继续劝谕士民捐费赡学。课试经、古、诗、赋,对成绩好的给予不同的月奖。二十三年聘刘詹岩殿撰为山长,取正副生儒七十余人。光绪末年因废书院而停办。一在古仁山(现仁山坪,吉安地区医院内)。清同治七年(1868)知府定祥因白鹭洲常年涨水,将白鹭洲书院迁于古仁山隆庆寺废址,更名为白鹭书院。光绪二十一年(1895)白鹭书院迁回白鹭洲原址,古仁山的白鹭书院改名为阳明书院。二十九年(1903)改为吉安府初级师范学堂。
文苗书院
清咸丰元年(1851),坊廓乡69都公建。办至何时失考。
文山书院
清咸丰二年(1852)邑人黄泳霓捐资兴
建。院址在螺子山文山祠左。建有厅堂三间,学舍四十余间,计费二万缗(一千个铜钱为一缗),并捐经费一万五千余缗资助生童学费。咸丰六年毁于战乱。
双忠书院
清咸丰九年(1859)彭怡怡堂捐建。院址在府学明伦堂后,与双忠祠毗连(现吉安地区行政公署院内)。同治八年(1869)邑绅另筹经费资助生童学费,立课规。九年聘山长,书院章程仿石阳书院,课额为石阳书院的一半。光绪二十九年(1903)奉文废书院,改办学堂。
第三节 学塾
私塾
学塾又称私塾,是封建时代民办初等教育的最普遍的形式。
学塾大致可分三类:一是由私塾先生设馆招生,贫家子弟持束修(学费)入塾馆拜师求学称之为“家塾”;二是由豪门备金延师来家办塾,专门为自家或亲戚子弟授业,称之为“教馆”;三是由姓氏宗族助资或由学生家长集资聘师设塾施教的免费学校,称之为“义塾”。
我国的私塾是从春秋时兴起的,孔子就是私学的大师。秦王朝禁私学,西汉私学得以恢复发展,东汉私学盛行,以后各朝不断繁衍。吉安的私塾始于何时,史无可考。据《吉安县志》(1941年版)载:“唐制州县立学亦得设私学。”据现有史料记载,唐永泰元年(765)颜真卿任吉州司马时,在吉广增学舍。由此可见在唐代吉安就有私学。自宋至清末,吉安的私塾遍布城乡各地。
私塾多由设馆者一人主持教学,叫“坐学”;偶有兼学兼教的助教一人,叫“伴学”。塾馆多设在宗族祠堂或庵堂寺观里,桌凳由学生自带。一个学年约十个月,每年夏历正月十五开学(或称“开馆”),十月中旬散学(或称“散馆”)。每月休假二天——夏历初一、十六。私塾的学习期限没有统一的规定。在私塾学习的学生年龄不受限制,农家子弟多在八、九岁发蒙入馆。入学的名额不限,多则二三十人,少则不足十人。入学退学自由。
以教学程度分,私塾分蒙馆、经馆两种。私塾的教材,蒙馆均属启蒙读物,多为《三字经》、《百家姓》、《四言杂字》、《五言杂字》、《七言杂字》、《千字文》、《增广贤文》、《幼学琼林》、《千家诗》等。经馆是为文化程度较高的学生继续学习和准备科举考试而设立的私塾,教材多为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五经(《诗》、《书》、《易》、《礼记》、《春秋》)、《古文观止》、《左传》、《战国策》、《十三经》、《东莱博议》等。私塾无算术,乡间人欲使子弟学习珠算,须另行聘师,晚间教习。私塾入学学童多是男孩,偶有思想开通或家境宽裕者送女孩入学,则需加读《女儿经》。
书法,是私塾中一项主要课程。无论蒙馆、经馆,每天都要以一定时间练毛笔字。学童练字初填描红本,后临摹字帖。
私塾的教学方式:个别进行。教学方法采取先生点书,学生念书,死记硬背的方法。一般是先点读背诵,后开讲习文,进而学对对联、作诗、填词、习作八股文,旁及礼俗上的应用文。而点读、开讲习文,则因人而异不强求教学进度一致。学童学而优者始进书院学习。学生有过,则予以训戒。塾师制订了严格的罚则,通常有罚站、罚跪、用戒尺打手心、笞臀等。
私塾教师称为“书师”,清末和民国时期的塾师,蒙馆多为秀才或落第的书生;经馆多为秀才、监生,而举人设馆者则甚少。书师的工资靠学生的学费供给。每年元宵节后延聘教师,认定薪俸,送以“红折”,犹如聘书,俗称“写关”。报酬多于重阳日付给。蒙馆学费每年由一元至数元不等,经馆每年由数元至十余元不等。建国初期吉安市私塾,每年每个学生交学费米一桶(25市斤)至一担(100市斤)不等。
清末“兴学堂”后,对私塾实行改良。宣统二年(1910)清廷颁发《改良私塾章程》,1912年(民国元年)教育部提出“整理私塾”,要求私塾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文化程度等皆向小学靠拢。1926年(民国15年)7月,在广州举行中央教育大会,作出大量发展小学和取缔私塾的决定,禁止办私塾。1932年江西又颁发了《江西取缔私塾规程》,但禁而第三节 学塾
私塾
学塾又称私塾,是封建时代民办初等教育的最普遍的形式。
学塾大致可分三类:一是由私塾先生设馆招生,贫家子弟持束修(学费)入塾馆拜师求学称之为“家塾”;二是由豪门备金延师来家办塾,专门为自家或亲戚子弟授业,称之为“教馆”;三是由姓氏宗族助资或由学生家长集资聘师设塾施教的免费学校,称之为“义塾”。
我国的私塾是从春秋时兴起的,孔子就是私学的大师。秦王朝禁私学,西汉私学得以恢复发展,东汉私学盛行,以后各朝不断繁衍。吉安的私塾始于何时,史无可考。据《吉安县志》(1941年版)载:“唐制州县立学亦得设私学。”据现有史料记载,唐永泰元年(765)颜真卿任吉州司马时,在吉广增学舍。由此可见在唐代吉安就有私学。自宋至清末,吉安的私塾遍布城乡各地。
私塾多由设馆者一人主持教学,叫“坐学”;偶有兼学兼教的助教一人,叫“伴学”。塾馆多设在宗族祠堂或庵堂寺观里,桌凳由学生自带。一个学年约十个月,每年夏历正月十五开学(或称“开馆”),十月中旬散学(或称“散馆”)。每月休假二天——夏历初一、十六。私塾的学习期限没有统一的规定。在私塾学习的学生年龄不受限制,农家子弟多在八、九岁发蒙入馆。入学的名额不限,多则二三十人,少则不足十人。入学退学自由。
以教学程度分,私塾分蒙馆、经馆两种。私塾的教材,蒙馆均属启蒙读物,多为《三字经》、《百家姓》、《四言杂字》、《五言杂字》、《七言杂字》、《千字文》、《增广贤文》、《幼学琼林》、《千家诗》等。经馆是为文化程度较高的学生继续学习和准备科举考试而设立的私塾,教材多为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五经(《诗》、《书》、《易》、《礼记》、《春秋》)、《古文观止》、《左传》、《战国策》、《十三经》、《东莱博议》等。私塾无算术,乡间人欲使子弟学习珠算,须另行聘师,晚间教习。私塾入学学童多是男孩,偶有思想开通或家境宽裕者送女孩入学,则需加读《女儿经》。
书法,是私塾中一项主要课程。无论蒙馆、经馆,每天都要以一定时间练毛笔字。学童练字初填描红本,后临摹字帖。
私塾的教学方式:个别进行。教学方法采取先生点书,学生念书,死记硬背的方法。一般是先点读背诵,后开讲习文,进而学对对联、作诗、填词、习作八股文,旁及礼俗上的应用文。而点读、开讲习文,则因人而异不强求教学进度一致。学童学而优者始进书院学习。学生有过,则予以训戒。塾师制订了严格的罚则,通常有罚站、罚跪、用戒尺打手心、笞臀等。
私塾教师称为“书师”,清末和民国时期的塾师,蒙馆多为秀才或落第的书生;经馆多为秀才、监生,而举人设馆者则甚少。书师的工资靠学生的学费供给。每年元宵节后延聘教师,认定薪俸,送以“红折”,犹如聘书,俗称“写关”。报酬多于重阳日付给。蒙馆学费每年由一元至数元不等,经馆每年由数元至十余元不等。建国初期吉安市私塾,每年每个学生交学费米一桶(25市斤)至一担(100市斤)不等。
清末“兴学堂”后,对私塾实行改良。宣统二年(1910)清廷颁发《改良私塾章程》,1912年(民国元年)教育部提出“整理私塾”,要求私塾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文化程度等皆向小学靠拢。1926年(民国15年)7月,在广州举行中央教育大会,作出大量发展小学和取缔私塾的决定,禁止办私塾。1932年江西又颁发了《江西取缔私塾规程》,但禁而再经过复试(一般不会有落第的),就可以参加殿试。
殿试(又称“廷试”)是在会试后由皇帝亲自主持的一次考试。考期定在农历四月,在太和殿举行,殿试成绩分三甲:一甲取三人,赐进士及第,第一名叫“状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二甲取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取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贡士经过会试及殿试及格的都叫“进士”。
为了授给新进士官职,殿试后,还有一次“朝考”,按朝考的成绩,结合殿试及复试的名次,然后由皇帝决定分别授予官职。一甲三名在殿试后立即授官,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三甲经朝考后,入翰林院深造的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举行考试,成绩优良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作主事、中书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散馆”。未被选为庶吉士的其他进士,则授予给事中、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博士、国子博士或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
明清科举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学校和科举更紧密地结合,科举必由学校,进学校成了科举的必由之路。
知识出处
《吉安市教育志》
本书主要记述吉安市教育工作发展概况,分为儒学、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教师、教育行政、党群组织、人物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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