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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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教育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2145
颗粒名称: 凡例
分类号: K295.63
页数: 1
页码: 3
摘要: 凡例
关键词: 凡例

内容

一、《吉安市教育志》(以下简称“本志”)是根据中共吉安市委吉市发(1992)1号文件要求编写的。
  二、本志所载史料时限:上自宋庆历四年(公年1044年)始建州、县学起,下至1992年止。个别资料的时限作了适当延伸,上溯至唐代永淳年间,下限延到1993年。
  三、本志按事物性质分章、节、目层次编列,横列项目,纵述事实。采用志、记、传、录、图、表等文体,以志为主,图表穿插于有关章节之中。
  四、本志使用汉语规范简化字,行文除少数地方引用原资料文体外,其余都用现代汉语语体文。历史纪年及地名、单位、政权、官职等名称均采用当时称谓,并用括号注明公元纪年或现名。本篇数目字用法,以国家出版局等有关部门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为准。
  五、本志按照“生不立传”、“厚今薄古”的原则撰写人物。采用表、录、传三种体裁记述,立传人物以卒年为序排列。境内非市教育局所辖学校的历任领导人,因资料不全,仅录首任和现任领导人。
  六、本志所称“建国前后”,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本志所称“解放前后”,系指吉安市解放前后,即1949年7月16日前后。中国共产党简称“中共”或“党”;中国共产党吉安市委员会简称“市委”;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市人大”;吉安市人民政府简称“市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西省吉安市委员会简称“市政协”。专用名称首次出现时用全称,重现时用简称。
  七、本志所用资料,大多来源于有关史籍、文书档案,部分从调查访问、书信函索中考证撷取。为节省篇幅,不一一注明出处。
  八、先后由吉安县、吉水县划归吉安市管辖的禾埠、白塘、河东、樟山、长塘、兴桥、天玉七个乡,从划归之日写起。

知识出处

吉安市教育志

《吉安市教育志》

本书主要记述吉安市教育工作发展概况,分为儒学、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普通中等专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教师、教育行政、党群组织、人物等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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