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人民法院井冈山传统教育基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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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法院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2135
颗粒名称: 第十三章 人民法院井冈山传统教育基地
分类号: G527.56
页数: 6
页码: 474-479
摘要: 本文记述了人民法院井冈山传统教育基地建设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建设、管理、作用等。
关键词: 吉安市 人民法院 教育基地

内容

井冈山是毛泽东、朱德、彭德怀、陈毅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手创建的中国革命史上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是中国革命的摇篮与圣地。井冈山迄今保存完整的革命胜地遗迹有27处,其中10处被列为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且,境内有八大景区,60多个景点,320余处景物景观。其雄险山势、奇特飞瀑、磅礴云海、瑰丽日出、烂漫杜鹃汇集“泰山之雄、黄山之奇、华山之险、峨嵋之秀”于一身。井冈山既是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的良好基地,又是理想的疗养避暑休闲胜地。缘于井冈山斐声中外的独特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吉安中院决定在井冈山兴建“人民法院井冈山传统教育基地”。
  人民法院井冈山传统教育基地始建于1986年,改建于1998年。基地坐落在井冈山市中心茨坪镇黄竹坳路62号,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建主楼、综合楼各一栋,主楼与综合楼横直相接,依山傍势,高低不同,错落有致,宇耸廊回,古朴典雅,气势恢弘。主楼高5层,综合楼3层,建筑面积近3000平方米。登主楼高处,可远眺井冈群峰,近瞰山谷深壑,目睹林海云飞,奇峦怪崖,井冈景色尽收眼底。两楼前辟大小停车坪2个,面积1000平方米,可停放数十辆车。植绿化带面积300平方米,环境优美,赏心悦目。1998年,基地按三星级标准进行二期工程改造后,内外装修,更新全部设施。两楼外贴纯白瓷板,内铺华丽地毯,主楼大厅及主要通道全部饰大理石。楼柱、栏杆全以不锈钢镶之,大厅安装晶莹透明玻璃门,装修美观豪华实用。共设床位109个,大小会议室3个,大小餐厅5个,舞厅1个,最大客容量109人。房内全部安装双温空调和程控电话,全天供应热水。配奔驰轿车、丰田海狮面包车、计算机、传真机等设备,功能齐全,风光宜人,为全国各地法官到井冈山接受传统教育传承井冈山精神和疗养休闲以及本市法官培训、开展学术交流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深得各界的广泛赞誉。人民法院井冈山传统教育基地已经成为吉安法院乃至江西法院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
  第一节 建设
  人民法院井冈山传统教育基地从1986年创建到1998年改建,历经12年艰苦创业的建设历程,终在1999年初全面建成,并使之上规模,上档次。
  一、筹划
  1986年8月,江西省吉安政法工作会议在宁冈县召开。分组讨论时,时任吉安中级法院院长的曾广廷同志在法院组提议,由吉安中院牵头,两级法院共同集资在井冈山市建吉安法院干部培训基地,旨在加大对吉安法院干警的培训力度,更好地提高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此提议得到了与会各基层法院院长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同年10月,吉安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在井冈山兴建培训基地,建设资金由吉安两级法院共同筹集。12月20日,吉安中院以(86)吉地法字第052号文向井冈山市法院下达了《关于兴建法院系统干警培训中心的通知》,委托井冈山市法院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种报批手续。12月27日,井冈山市法院根据吉安中院的《通知》精神向井冈山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申报《关于兴建法院干部培训基地的报告》。1987年1月14日,井冈山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以(1987)风管基001号文批复,同意兴建培训基地。
  二、选址
  1987年3月,吉安中院委派龚柏林同志(时任吉安中院副院长)到井冈山选址。确定井冈山南山电站附坝对面的“墩心塘”山场为兴建基地地址,面积约7亩。
  1987年9月18日,井冈山市法院受吉安中院委托与“墩心塘”山场所有人井冈山综合垦殖场茨坪林场土岭生产队签订了征用土地协议书。协议书载明:(一)征地位置。界址:征用土地坐落“墩心塘”即南湖边、水利电力局招待所、市供电所中间。西、南至市供电所新干公路;东至茨坪通往土岭小路;北至距变压器下水泥杆5米以下。以后超出界址面积另收土地费、青苗费。(二)经实地勘踏,双方协议,包括填方山窝,收三亩土地征用费。(三)征地费用。按井冈山市政府(85)75号文件规定,每亩征用费计2000元,共6000元等。
  三、初建
  1991年5月10日,培训基地初建工程竣工,为二层楼房,砖混结构,使用面积600多平方米,床位30多个,总造价为376260.92元。培训基地开始投入使用。
  1992年8月13日,吉安中院拨款10000元平整基地小山头。
  1996年,中院又拨款10000元平整基地小山头,准备进行第二期工程建设。
  四、改建
  1998年,在江西省高级法院的大力帮助下(出资104万元),吉安中级法院对基地进行了第二期工程改建,新建高五层的主楼一栋,并在培训基地原两层楼房基础上增加一层作为附楼,土建工程造价近220万元。至1999年4月,完成了整个基地的内外装修、设备安装更新及添置工作。改建后的基地,建筑面积近3000平方米,资产总值超过1000万元。设套房3间,豪华标准间7间,标准间24间,三人间9间,共计床位109个;有大会议室1个,小会议室2个,可容纳200余人;大小餐厅5个,面积近200平方米;舞厅1个,面积60余平方米。此外还有陈列室、洗衣房、小卖部、员工宿舍等附属设施。室内全部铺设地毯,安装空调和电话。共安装双温空调56台、电话46部、传真机1台、彩电51台、影碟机3台。配奔驰轿车1辆、丰田海狮面包车1辆。新置不锈钢电动大门,修停车坪2个,面积1000平方米,可停放大小车近40辆,停车坪旁绿化面积达300平方米。通过改建,基地的条件基本达到三星级标准。
  改建后的基地于1999年4月13日正式投入使用。
  基地在建设过程中先后得到最高法院、江西省高级法院、北京高院、天津高院、上海一中院、赣州中院、南昌中院、宜春中院、萍乡中院以及全市各基层法院等20多个法院的大力支持。
  第二节 管理
  基地的管理分为两个时期,改建前吉安中级法院委托井冈山市法院管理时期和1999年1月之后中院自己管理时期。
  1991年,培训基地第一期工程即将完工之际,吉安中院先后召开两次党组会讨论培训基地的名称、机构、性质及编制问题。
  1991年3月30日,吉安中院以吉地法(1991)第014号文就“井冈山培训基地若干问题”向江西省高级法院请示。提出:1.培训基地名称拟定为“人民法院井冈山干警培训基地”,为正科级事业单位。2.人员暂定4人,在增编后的井冈山市法院内解决,培训基地原则上由井冈山市法院实施管理。是年4月2日,江西省高级法院作出赣法(政)复〔1991〕号《关于〈井冈山培训基地若干问题的请示〉批复》,同意吉安中院的请示意见。据此,井冈山市法院于4月20日以(91)井法字第9号文就培训基地若干问题向井冈山市人民政府请示。请示内容:1.培训基地名称拟定为“人民法院井冈山干警培训基地”,为正科级事业单位。2.人员暂定4人,设主任1人,管理员1人,炊事员1人,服务员1人。“三员”同时分别兼任会计和出纳工作,所需人员请市劳动局选调。3.根据省、地两级法院关于培训基地原则上由井冈山市法院管理的原则,拟对培训基地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管理办法。后井冈山市法院受吉安中院委托管理培训基地。
  井冈山市法院管理期间,基地规模小,作用小,影响小。在此期间,井冈山市法院在基地范围内建该院干警宿舍一栋。
  1998年12月,中共吉安地委办公室下发吉办发〔1998〕32号《关于政法企业撤销、保留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井冈山法院干警培训基地”为吉安政法机关四家保留企业之一。
  1999年1月20日,江西省高级法院、吉安中院、井冈山市法院就培训基地的有关问题召开了协调会。会议确定:培训基地由吉安中院全权接管并全面负责经营管理。培训基地更名为人民法院井冈山传统教育基地。
  1999年2月11日,吉安中院与井冈山市法院召开协调会,形成的主要意见为:吉安中院从1999年开始每年拨付5万元给井冈山市法院。先预付30万元(1999年至2004年)给井冈山市法院用于另选地址建干警宿舍。基地由吉安中院全面管理,井冈山市法院不再参加管理。1999年5月18日,井冈山市法院向吉安中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其在基地窝地再建干警宿舍。6月17日,吉安中院作出吉中法〔1999〕46号《关于井冈山市法院在基地建房的批复》,内容主要是:同意该院在基地的窝地再建一栋干警宿舍。前定从1999年开始每年拨付给井冈山市法院的5万元不再给付,预付给井冈山市法院用于另选地址建干警宿舍的30万元退还给吉安中院;井冈山市法院必须在新建宿舍楼放线后即建围墙与基地隔离,并另建大门用于该院宿舍区出入。
  1999年2月12日,中院委派曾玉清副院长、纪检组彭寿益组长上井冈山办理基地移接交手续。
  1999年4月6日,江西省吉安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向吉安中院下达吉编发〔1999〕7号《关于同意设立人民法院井冈山传统教育基地的通知》,同意吉安中院设立人民法院井冈山传统教育基地,对内称接待处,基地为吉安中院下属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人员编制由吉安中院内部调剂解决。
  1999年4月13日,基地通过改建后正式投入使用,并接待了第一批客人。吉安中院党组对基地的有关事宜非常重视,抽调中院一名中层正职干部担任基地总经理。通过内抓严格管理,外抓热情服务,基地的管理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
  1999年9月,人民法院井冈山传统教育基地经工商登记更名为“红都山庄”,但对内仍称原名。
  2000年2月,吉安中院抽调两名中层副职到基地挂职锻炼,担任副总经理,进一步加强基地管理层的领导力量,基地的管理工作更趋规范化、制度化。
  2000年11月,红都山庄申报二星级宾馆,并基本上通过了井冈山市旅游局等有关部门的初审。
  截至2000年12月31日,人民法院井冈山传统教育基地有: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经理2人,员工30人。
  第三节 作用
  人民法院井冈山传统教育基地建成后,按照吉安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确定的“负责全国各地法院干警来井冈山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培训、疗养的接待事务”职能,以建设全国法院干警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业务培训基地为目标,以“扬井冈山革命传统、育新时期人民法官”为宗旨,在培训本市法院干警、接待各地法院干警上井冈山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承办各类工作会议、承办各类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多年来,共接待全国各地法官团体三百余批,六万余人次。特别是改建开业以来,基地的工作红红火火,每年都要培训本市大批法官,每年都要承办数个全国、全省的大型会议,每年都要接待大量上井冈山接受传统教育的法院干警。1999年接待6089人次,2000年接待6685人次,2001年1—10月接待12210人次,创造了基地前所未有的辉煌。基地的建设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怀。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在江西省高院院长李修源和吉安中院院长郭兵的陪同下视察基地。199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为基地题词“公正司法”。1999年11月24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原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视察基地,并题写:“人民法院井冈山传统教育基地”。199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珮云为基地题词“发扬井冈山精神,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此前,1999年10月在基地召开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1999年年会期间,彭珮云副委员长视察了基地。2000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唐德华在江西省高院院长李修源和吉安中院院长郭兵的陪同下视察基地。200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在江西省高院院长李修源、副院长康为民和吉安中院院长郭兵等陪同下到基地视察,并为基地题词“发扬革命传统,改革创新发展”。是日,吉安中院院长郭兵代表全市法院在井冈山茅坪红军烈士墓地参加原中顾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同志的骨灰安葬活动。2001年6月、8月、12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李国光、沈德咏分别视察基地。
  一、培训法官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要求加强法官培训,规定“法官每三年必须集中时间脱产培训”,“新任命的法官,必须脱产培训,学习专门法律知识、审判业务技能”。为此,吉安中院着眼于发展、着眼于长远,把基地建设为长期培训全市法官的重要机构,从硬件到软件完全满足培训法官的要求。中院通过聘请专家和安排本院业务骨干授课,组织全市法官分期分批参加专门培训班,就审判理论和实务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集中进行脱产培训。2000年、2001年两年中,基地共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法官448名,参训人员有中院的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和基层法院的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受训人数占全市法官总数的70%。
  二、学术交流和承办会议
  1.国家级
  1999年10月11日至14日,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1999年年会暨研讨会在基地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珮云莅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佘孟孝,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秀珍,全国人大法工委和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西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总干事长、吉安中院院长郭兵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讨论修改我国婚姻法。此次会议有力地推动了婚姻法的修改进程。
  2001年6月12日至17日,全国法院审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在基地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全国各高级法院的刑庭庭长,江西省部分中级法院的副院长及刑庭庭长参加了会议。江西省高院院长李修源、副院长康为民,吉安中院院长郭兵出席了会议。
  8月6日,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第五届年会在基地举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孙在雍,中国法学会郭道晖教授,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潘汉典,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孙谦博士,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钱弘道博士,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吉安中院院长郭兵等4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题是英美法与中国。
  8月14日,全国部分法院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座谈会在基地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就《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若干问题的规定》两个司法解释草稿进行讨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江必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姚红,江西省高院院长李修源、副院长郑臣镇,吉安中院院长郭兵等出席了会议。会后,李国光副院长为基地题词“井冈山精神永远激励我们前进,井冈山精神是人民法官的精神支柱”。
  9月1日至5日,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女法官协会秘书长会议在基地进行。中国法官协会秘书长梁宝俭,中国女法官协会秘书长林惠农及来自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两法官协会的秘书长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2.省级
  2000年5月,全省法院信息培训班在基地举办。
  6月,江西省高院与江西省法学会联合举办的“国有企业改革法律问题座谈会”在基地召开。
  9月25日至27日,基地承办全省法院《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宣传发行工作会议。
  2001年4月19日,基地承办全省法院审监工作会议。
  7月15日至19日,基地承办全国食品法典检验检疫工作会议。
  8月19日至22日,基地承办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座谈会暨先进表彰会。
  9月24日至28日,基地承办全省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座谈会。
  10月15日至19日,基地承办江西省法学会民法经济法学研究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01年年会。
  三、传统教育
  人民法院井冈山传统教育基地自第二期工程改建开业以来,通过聘请井冈山革命斗争史专家毛秉华教授为来基地的全国各地法院干警讲授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课,组织参观井冈山革命斗争遗址,吃红米饭,尝南瓜汤,实地体会井冈山精神,吸引了全国各地的法院干警。2000年,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000余名法官来到基地接受井冈山传统教育。2001年,又有全国各地法院近千名法官到基地接受井冈山传统教育。
  1999年以来,南京中院300余名干警先后分六批赴基地接受革命传统实地教育。北京高院先后分批组织100余名干警赴基地接受传统教育。
  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组织该院中层领导和其它干警逾百人分期分批到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学传统,见行动,2000年7月,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捐赠数台电脑等教学物资帮扶安福县洲湖镇塘田希望小学。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向基地写信称:“青年们在革命根据地了解了我党井冈山革命斗争史,体验了当地的民情民风,对井冈山革命精神有了更高层次的感性认识和理性升华,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革命传统和艰苦奋斗教育。”
  2000年7月,天津高院分二批共组织40名法官到基地接受传统教育。
  是月,武汉中院组织青年法官100余人来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并在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新党员都说:“能在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宣誓加入中国共产党,意义非凡,一辈子都记忆犹新”。
  2000年9月4日至5日,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座谈会代表到基地接受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
  2001年1月至11月,上海市第一中院、松江法院、静安区法院、普陀区法院,浙江省高院,湖北武汉中院,福建漳平法院、三明法院、南安法院、三元法院,江苏常州中院、徐州中院,河北省高院,北京高院、北京一中院,天津二中院,广西柳州铁路中院,江西高院、吉安市吉州区法院、南昌市郊区法院、南昌中院、万载县法院、安义县法院、吉水县法院、彭泽县法院、新余中院、波阳县法院,陕西西安中院,广东韶关中院、茂名法院、深圳龙岗法院,湖南炎陵法院、长沙铁路法院、宁化法院、长沙市中院,人民法院报社等单位共派出44批近千名法官和工作人员到基地接受井冈山传统教育。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吉安法院志》

出版者:人民法院出版社

本书包括:审判机构、审判人员、审判程序制度、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经济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业务指导等13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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