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法院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20002134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文化体育活动 |
分类号: | G247 |
页数: | 2 |
页码: | 472-473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文化大革命”前的法院,文体活动较少,内容也较单调,主要是由秘书室或办公室有目的地组织干警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新闻纪录片或观看重要的歌舞剧演出等。文体设施也只有扑克、象棋、康乐球和一个简易的篮球场。过年过节往往由于人员较少,只能和专署合组球队参加比赛。1973年法院恢复至1979年人员增加后,始组织篮球队,不定期组织邀请赛等活动,文体活动主要在国庆或元旦组织比赛,是典型的节假日活动模式,没有形成群众性规模。 |
关键词: | 吉安市 党群工作 文化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