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群众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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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法院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213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群众组织
分类号: D412
页数: 3
页码: 461-4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群众组织情况的具体内容介绍,主要包括共青团、工作、妇女委员会、法官协会等。
关键词: 吉安市 党群工作 群众组织

内容

一、共青团
  1953年下半年,设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江西省人民法院吉安分院支部委员会,其前与吉安专署共支部。1957年7月,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7年2月,因“文化大革命”停止活动。1981年10月
  27日,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团员大会,决定成立共青团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支部委员 会。同年11月5日,经共青团地区直属机关委员会批准确认,中级人民法院共青团支部正式成立。
  二、工会
  1988年3月19日,经江西省总工会吉安办事处批准,设立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工会。至2000年共有四届。
  三、妇女委员会 1989年6月27日,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妇女干警大会,选举产生中级人民法区妇联批准,正式成立。2001年2月,改名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妇女委员会。
  四、法官协会
  1996年3月29日,吉安地区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成立,首任会长分别为吴林诠、孙雅光,秘书长分别为邹节有、钱翠华。
  2000年8月,撤地设市,吉安地区法官协会更名为吉安市法官协会。会长为郭兵,秘书长为邹峰阳。女法官协会撤销。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吉安法院志》

出版者:人民法院出版社

本书包括:审判机构、审判人员、审判程序制度、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经济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业务指导等13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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