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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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法院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211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目标管理
分类号: D926.4
页数: 7
页码: 423-42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法院制定目标,开展竞赛,推动全区法院工作,是吉安中院开展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的又一重要形式。1989年到2000年,吉安两级法院都把目标管理纳入每年的首要工作,不断总结目标管理工作经验,修订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开展,加速了人民法院工作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
关键词: 吉安市 目标管理 业务指导

内容

制定目标,开展竞赛,推动全区法院工作,是吉安中院开展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的又一重要形式。1950年,全区两级人民法院建立以来,每年都制定了工作计划(即工作目标),并且建立了检查制度,做到半年有检查,全年有总结。1956年,中院制定《1956—1967年全区司法工作规划(草案)》,就审判工作、组织制度建设、法律宣传工作、干部工作等四个方面,作出长远规划,并在全区法院系统掀起比学赶帮的热潮。1983年3月7日,中院在全区法院院长会议上,首次提出“建立岗位责任制,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的初步意见。同年5月20日,中院率先推行《干警责任制》,明确干警的职责范围、考核制度和奖罚办法,使干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以调动干警的积极性,较好地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1987年,吉安中院开始试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且取得良好效果。在审判工作方面,审结的案件出现了“两多两少”:“两多”是收案多,结案多,全年收案998件,结案934件,分别比1986年上升28.9%和3%;“两少”是未结案件少,判决不正确的少,全年未结案64件,仅占收案总数的7.9%,全年上诉省高院的案件仅3件,其中改判2件,维持原判1件,结案正确率为99.8%。在思想和业务建设方面,增强了为经济建设、为改革开放服务的意识;增强了人民法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大有改善;严格遵守“八不准”,秉公执法,顶住了说情风、送礼风;没有发现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的现象;干警积极参加业大、电大学习,并联系实际撰写了不少法学理论文章。同时,通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压缩会议、文件和实行旅差费包干等措施,节约了不少经费。在试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取得经验后,中院为实现全区法院工作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于1988年2月发出《关于在全区基层人民法院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开始在全区实施目标管理。在实施目标管理的过程中,主要抓住两个方面:第一、定好指标,明确责任,层层分解到人。第二、坚持不懈,狠抓落实。一是坚持检查考评制度,即月评比,季小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二是用信息反馈指导目标管理工作,通过《简报》、《信息》将一些法院好的做法和体会及时传递到各基层法院,使之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取长补短。1989年到2000年,吉安两级法院都把目标管理纳入每年的首要工作,不断总结目标管理工作经验,修订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开展,加速了人民法院工作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
  附:
  1988年全区基层人民法院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总的目标
  以党的十三大精神为指针,围绕审判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加强审判监督,加强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在双增双节的原则下,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审判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强干警自身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发挥人民法院“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服务四化”的职能作用。
  二、具体目标
  (一)审判工作
  审判工作要严格依法办案,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既要完成一定的办案数量,又要防止只求办案数量,忽视办案质量,单纯追求结案数的现象,保质保量完成办案任务。对各法院全年各项审判工作的要求:准确率100%(无冤、假、错案,无基本事实不清,无适用法律不当为准确);执行率85%;符合程序法办案率100%;去年各法院各类案件结案数为4938件,今年计划结案5327件,结案率增长70%。今年各法院全年人均办案数和写论文数为:吉安市21.3件,论文1篇;吉安县13.5件,论文2篇;泰和县11.7件,论文1篇;万安县9.5件,论文1篇;遂川县10件,论文1篇;永新县13件,论文1篇;安福县10.4件,论文1篇;吉水县16.2件,论文2篇;永丰县11.1件,论文1篇;新干县12.8件,论文1篇;莲花县10.6件,论文1篇;峡江县11.2件,论文1篇;宁冈县和井冈山市因收案太少暂不定,但结案率要达到98%,论文各1篇。
  告诉申诉工作。受理和审查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处理来信,处理来信一般不超过3天。对群众来访要做到热心、耐心、诚心。审判人员年人平调解简易纠纷案30件(不含全院人均办案数)。抓紧审理上级领导交办复查的案件,凡交办的案件,在两个月内要作出处理答复,不能按时作出处理的,要报告原因。
  执行工作。在工作中要做到严格依法、措施得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执行申请、移送、委托的审结案件要达到85%。
  (二)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建设
  全区法院干警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地贯彻执行党制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院党组要抓好干警的职业道德教育,更新思想观念,带领干警严格遵守“人民法院干警八不准”,廉洁奉公,秉公执法;要抓好干警业务素质的提高,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抓好业大教学班,考试及格率要达到100%;要把好增编进人质量关,干警的出入要报告中级人民法院;要发挥党、团支部的作用,党、团支部要组织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抓好文艺、体育活动;要严格组织纪律性,重大情况24小时内上报中级人民法院;要积极开展文明法官和模范法庭的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好人好事。
  (三)行政工作
  行政工作目标要服从于、服务于本院的总目标。具体目标:
  1.文秘工作。监管印章,盖章要见签发原件,不得出差错;起草全院性的总结报告,做到半年一汇报,一年一总结;编好简报;打字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打字员每工作日要打蜡纸6—8张(无打字任务除外),差错不得超过3‰。
  2.司法统计工作。司法统计要及时,按规定时间上报统计表达100%;统计准确率要达到100%。
  3.武器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和保管;按规定配发枪支;严格枪支借用手续;枪弹分管分存;定期检查擦拭。做到无丢失被盗,无锈蚀损坏,无随便外借。
  4.档案管理。把好归档案卷材料关,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归档;案卷存放整齐有序,查找资料做到及时准确;严防虫蛀、鼠咬、霉变,防火防盗;严格查阅手续,政法以外单位使用档案,要按规定收费。
  三、考评和表彰
  1.各法院结合本院半年、年终工作总结进行自查,中级人民法院将进行抽查,年终进行评比。
  2.考评审判工作以完成人均办案目标件数为主,并结合准确率、执行率、符合程序法办案率的情况全面衡量,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为优;完成目标任务的90%为良;完成目标任务的80%为中;完成目标任务的80%以下为差。
  3.凡获得县以上单位的各种奖励和办理影响大、效果好的案件,考评时将酌情加分。
  4.依据考评结果,并考虑目标的难易程度和客观条件,对目标管理的单位和责任人酌情进行奖励。
  (1)目标管理优秀的法院由中院评出并予表彰。
  (2)目标管理优秀的庭、室、法庭和优秀个人,由各法院自己评出,可给予先进工作者、记功等表彰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上报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将予表彰。
  (3)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责任人和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向所在县政府提出建议,扣发奖金或作出其它处理。
  1993年吉安地区县(市)人民法院目标管理责任状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面加强审判工作,推进法院建设,现根据十六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和十八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要求,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1993年全区县(市)人民法院计划结案8000件。具体分解至各县(市)人民法院的结案指标数为:吉安市810件,吉安县1040件,吉水县800件,泰和县760件,永新县790件,遂川县690件,永丰县640件,万安县480件,安福县500件,新干县490件,峡江县420件,宁冈县300件,井冈山市280件。
  二、刑事案件本年度结案率应达到100%;超审限的结案率不得超过5%;二审维持原判率应达到85%以上;改判率不得超过10%(二审期间因被告人检举、立功而改判的案件除外);发回重审率不得超过5%。
  三、民事案件本年度结案率(含旧存)应达到95%以上;超审限、延期审理的不得超过5%;经二审的案件维持率应达到85%以上,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分别不得超过10%和5%。
  四、经济案件本年度结案率应达到90%以上;超审限、延期审理的不得超过10%;二审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分别不得超过10%和5%。
  五、行政案件本年度结案率应达到90%以上;超审限、延期审理的不超过10%;经二审的案件维持率应达到85%以上;改判率不超过10%;发回重审率不超过5%。
  六、告诉申诉案件本年度结案率应达到95%以上;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或改判的案件,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的维持率应达到85%以上;改判率不超过10%;对上级法院交办的各类案件,应在收到交办函3个月内回报结果,不能如期回报的应在3个月届满时函告原因,但最终不超过6个月。
  七、执行案件本年度执行率应达到95%以上;旧日存案件的执行率应达到70%以上。
  八、切实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严肃风纪。本年度无任何重大政治事故(包括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纪事件和贪污、受贿以及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九、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本年度无任何重大责任事故(包括枪支走火伤人、丢失、被盗等涉枪事件;人犯逃跑行凶事件;刑事案件及重大治安责任事故;重大车辆事故)。
  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无重大泄密事件(包括审判业务、重要会议、重要文件、人事安排等机密)。
  十一、审判庭、人民法庭建设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标准要求,庄严大方,内部设施配套齐全,并按年度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十二、法医技术室配有专职法医干部,开展法医学鉴定、法医活体检验、法医技术咨询等业务,全年无重大差错;调研信息全年被国家级、省级刊物采用调研信息材料各不少于1篇,地级刊物采用数(不含中院刊物)除井冈山、宁冈、峡江不少于3篇外,其它县市法院均不少于5篇;档案管理所有尚未上等级的法院均要晋升为省标三级以上,凡已达到省标三级以上的法院,原则上均要晋升为法院三级以上管理水平;业大学员到课率应达95%以上,到考率应达100%,期末考试各科总成绩的及格率均应达100%。
  十三、当年发生重大政治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年终评选先进时,实行一票否决制。
  十四、本责任状执行情况,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考核。
  十五、以上责任目标,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更换的,接任人继续履行上述责任。
  1999年全区法院目标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法院的司法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全区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审判工作更好地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根据全区法院实际,特制订本考评办法。
  一、审判工作
  审判工作要以公正、高效司法为目标,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基础上多办案、快办案,使审判工作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办案效率(10分)
  年度结案率达95%以上(含旧存数)。各类案件应严把审限关和延期审批手续关,严禁出现无法定理由、无延期手续的超审限办案,全年逾期结案数不超过1%。移送案件应及时,材料应齐全。
  (二)办案质量(10分)
  严格遵守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各类案件应归口管理,严禁打乱仗。年度内各类案件经二审改判(全部改判和主要条款改判,以中院通报为准)的不超过全年结案数的2%;经二审发回重审的不得超过全年结案数的1%;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的不能超出全年结案数的1%。
  (三)审判方式改革(10分)
  按照有利于审判工作公正、高效开展的原则,制定切实有效的改革实施办法,规范庭审程序。坚持公开审判制度,按法律规定必须开庭审理的各类一审案件,开庭率达到100%,当庭宣判率达到40%。理顺好主审人与合议庭、院领导及审委会的权力、职责范围和相互间的关系,做好权力下放。各法院领导在审判方式改革中率先垂范,亲自主审并公开开庭审理案件不少于2件。
  (四)刑事审判(15分)
  严格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审理刑事案件,切实提高当庭宣判率。加大适用简易程序的力度,加强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组织开好公审公判大会,配合上级法院搞好死刑案件的执行工作。
  (五)民事审判(15分)
  提高调解结案率,年度内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40%。防止引起人民内部矛盾激化,杜绝出现因民事审判工作失误而引起集体上访、闹事或发生械斗,酿成刑事案件。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指导,年度内每个县(市)法院要总结一至二个人民法庭工作经验上报中院。开展创办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基础建设规范化法庭活动。
  (六)经济审判(15分)
  实行经济案件归口管理,凡经济案件统一归经济庭和法庭审理,统编经字号。严格遵守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规定,各法院不得将大标的案件分解成小标的案件自行审理,人民法庭不得跨辖区争办经济案件和重复受理同一争议标的案件。
  (七)行政审判(15分)
  拓宽案源,依法大胆立案、大胆判决。严禁出现符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拒不立案受理的现象,不得为了照顾与行政机关单位的关系而损害当事人的利益,或动员当事人撤诉。审理山林、土地纠纷应慎重,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正裁判并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杜绝一切因山林、土地纠纷处理不公而引起的群体性闹事发生。
  (八)告诉申诉工作(15分)
  严格按照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对民事、经济纠纷进行审查立案。加强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和院长接待日制度,积极开展“三文明”(文明接待、文明服务、文明窗口)竞赛活动。对来信来访的落实处理率达100%。重点做好上访老户工作,杜绝因信访处理不当而引发矛盾激化和越级赴省进京上访现象。及时处理党政领导和人大交办的信访函件以及上级法院交办的复查、再审案件,处理率达100%。
  (九)执行工作(15分)
  讲究执行艺术,提高执行率,年内新收案件的执结率达75%以上(不含部分执行),旧存案件执结率达60%以上,执行标的额占总标的额70%以上。严格实行审执分立、执兑分离的执行机制。依法慎用强制措施,严禁出现违法拘留当事人和重复扣押、查封或超标的扣押、查封、划拨等情况。圆满完成上级法院和人大等监督机构指令或督办应执行和协助执行任务。执行工作月报表必须按要求及时报送。
  二、综合工作(80分)
  (一)领导班子建设(10分)
  班子成员之间讲大局、讲团结,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能赢得广大干警的认可和拥护。
  (二)纪检监察工作(10分)
  按照最高法院规定,建立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抓好干警的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避免出现有案不报、不查、不究的或被动查处,被上级机关查处、通报批评等情况。对群众举报事宜,查办率达到100%。
  (三)政工工作(10分)
  按规定设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的政治思想教育活动;严把进入关,及时准确地做好人事任免事项的呈报、工资调整及法官等级评定工作;按要求做好人事信息统计填报、表彰先进等工作;加强政工调研工作,抓好法院系统队伍建设的调研宣传工作。
  (四)调研、宣传、信息和司法统计工作(15分)
  各法院要成立调研宣传信息小组,一把手亲自抓,领导带头写;制定奖惩办法,调动广大干警参与调研、宣传、信息工作的积极性;能够完成中院下达的调研宣传信息目标任务。建立图书资料室,按上级法院有关规定配齐有关书刊。
  (五)两庭建设、枪支弹药及警械具等装备的管理工作(10分)
  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完成审判庭和法庭建设任务,认真、按时做好“两庭”建设的建档工作。审判服、警服发放工作能按时报表和汇款。武器弹药应有专人管理,专库储存,严格配发、使用制度,杜绝一切涉枪事故的发生。对上交封存的武器必须认真登记造册,搞好交接,不出差错。
  (六)业大教学(5分)
  业大学员到课率达到100%,期末考试各科成绩及格率达95%以上。能按要求完成上级法院下达的各种培训计划和任务。
  (七)督查、诉讼费、档案管理和保密等工作(10分)
  对上级法院重要会议精神、决议、决定和上级领导的重要批示、交办事宜,要全面督促检查,并按时反馈结果,反馈率达到100%。对突发性事件,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加强对诉讼费、赃款赃物和其它规费的管理,做到收支两条线,并按上级法院规定上交诉讼费。严禁为了创收而乱增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私设小金库、拦截诉讼费和执行费。档案管理要达到省档案局评定的一级管理标准。保密工作要落实人员、健全制度,并配置好保密设施,严禁泄密事件发生。各法院本年度至少要有一个庭实现庭审记录电脑化,并按上级法院要求培训亚伟速记员,开通传真机。
  (八)法警工作(5分)
  健全机构,配齐人员,能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训练计划,完成法警训练任务。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值庭、押解、看管、执行死刑等工作任务,严禁发生人犯脱逃、自杀等严重事件。按上级法院要求报送法警工作月报表。
  (九)法医工作(5分)
  完成上级要求的法医业务培训任务,积极开展司法技术鉴定工作,准确率要达到97%以上。
  三、有关说明
  1.受最高法院、省法院和中院表彰(分指标的不算)的法院,分别加20分、15分、10分;整个法院荣立集体一、二、三等功的分别加20分、15分、10分;单项工作列入全区前三名的分别加8分、5分、3分;某项工作经验被全国推广加15分,省推广加10分,地区推广加5分;两庭建设有重大进展或有重大改善变化,加5—20分;办公自动化方面有明显改善的,加5—10分。
  2.对工作失误,出现冤、假、错案;发生涉枪事件和干警违法违纪现象;造成矛盾激化,酿成群体性事件影响较大;受到纪委、检察部门查处或上级机关通报批评等情况的,分别扣5—30分,问题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
  3.中院各部门对全区法院的单项工作分别制定评分细则,作为年度单项工作考核的依据。
  4.各法院对本目标管理执行情况半年、年度进行自评,年度自评结果以及可以加分的内容于12月31日前书面报中院。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吉安法院志》

出版者:人民法院出版社

本书包括:审判机构、审判人员、审判程序制度、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经济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业务指导等13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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