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吉安法院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320020220002090 |
颗粒名称: | 第十三节 经济纠纷二审案件审判 |
分类号: | D915.18 |
页数: | 3 |
页码: | 321-323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经济纠纷二审案件的审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二审程序进行,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处理的结果,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人上诉的范围、理由和要求的限制。审理中做到认真细致地审阅案卷,了解案情,坚持与双方当事人见面,询问申诉理由和意见,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对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和处理恰当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或原裁定;对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适用法律不当或错误的,依法改判;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和处理不当的,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及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也有的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
关键词: | 吉安市 法院 经济纠纷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