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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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法院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207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审判
分类号: D915.18
页数: 3
页码: 302-30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特定的工程项目,明确互相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四项承包合同的总称。吉安两级法院自1981年至2000年,共审结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877件,平均每年审结43.85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工程范围、建筑造价、建设工期、工程质量、拖欠工程款和互相协作等方面产生纠纷,而诉至法院解决。人民法院审理这类纠纷案件,是以《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查清纠纷事实,分清过错责任,依法秉公处理,以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吉安市 法院 承包合同

内容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特定的工程项目,明确互相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四项承包合同的总称。吉安两级法院自1981年至2000年,共审结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877件,平均每年审结43.85件。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工程范围、建筑造价、建设工期、工程质量、拖欠工程款和互相协作等方面产生纠纷,而诉至法院解决。人民法院审理这类纠纷案件,是以《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查清纠纷事实,分清过错责任,依法秉公处理,以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工程造价纠纷案
  有的发包方为了急于求成,当建设工程意向定下后,尚无政府审批的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文件,就签订合同,动工兴建,酿成建筑造价纠纷案。永丰县欧阳修纪念馆筹建办与吉安市(现吉州区)建筑公司于1986年1月4日,在一无设计图纸,二无建筑概算的情况下,签订“欧阳修宰相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规定建筑面积881平方米、总造价246000元。设计图纸出来后,发包方提出的造价预算是296000元,承包方则预算造价为60万元。两方提出的工程造价,竟相差1倍之多。承包方因造价纠纷诉至法院。吉安中级人民法院受案后,即派员前往负责该工程设计的北京某设计单位调查了解。该设计单位应约提出该工程造价为469500元的预算。吉安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在没有设计图纸和设计概算的情况下,盲目草签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违反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属无效工程承包合同。对造成合同无效,双方都有责任。据此判决被告(发包方)应付原告(承包方)材料费、加工制作费、开挖基础工资等计人民币48733元;原告损失管理费8974元,双方各负担一半,即被告付原告4487元。
  (二)增加工程量纠纷案
  有的建设工程项目,由于设计时对地质状况估计不足,造成基础超深,或者设计时考虑不周,需要增加附属工程,而在施工中则按实际需要,在合同之外增加工程量,但到结算时却发生增加工程量的纠纷。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着重查清增加工程量的施工记载和发包方的认可等证据,如若调解不成,即据此判决。井冈山垦殖场建筑公司与井冈山市农机公司于1984年12月9日,签订“兴建招待所和职工宿舍的承包合同”。合同规定了建筑面积、造价、质量标准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间,并注明若增加工程量则按设计图纸另行追加造价。合同签订后,原告对工程基础按设计图纸施工,结果基础超深,双方施工人员对此作了记载。设计人员根据地基状况,并经农机公司同意,提出增加一道地圈梁的加固措施。工程结算时,原告要求被告增付地圈梁工程款12054元,并付给基础超深人工工资。被告以“工程造价和不可预见费已包死”为由,拒绝支付。原告起诉后,被告提出反诉,要承包方退还其钢筋、木材差价款计人民币9302元;逾期交付使用违约金2775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建筑公司与农机公司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建筑公司在承建农机公司招待所和职工宿舍工程中,所完成的“基础超深、增设地圈梁、扩建面积”三项工程,实属设计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按合同规定,该工程款应予追补。农机公司反诉中的“钢材、木材差价”已经结清,不能在追补款中扣除。所建工程已如期交付使用,偿付违约金理由不充分。据此,依法判决农机公司应付给建筑公司设计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计工程款17427元。
  (三)工程质量纠纷案
  工程质量纠纷,是建设工程中经常发生的纠纷案件。这类案件的产生,大多是承包单位技术素质低、施工质量差或偷工减料所致。法院审理这类纠纷案件,都要经有关质检部门进行施工质量鉴定,在取得鉴定证明的基础上,调解或判决予以返修或赔偿。吉安市劳动服务公司基建队于1985年承建吉安市蔬菜科研所机制砖窑。由于承包方既无承建机制砖窑的施工经验,又无承建机制砖窑的技术力量,加之施工图纸技术要求不明,发包方对施工质量监管不严,致使工程质量差,造成机制砖窑倒塌报废,经济损失1万余元。吉安市(现吉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造成砖窑报废,双方都有责任,但主要责任在承包方,故判决承包方赔偿发包方经济损失6700元。峡江县大西头水电站工程指挥部与湖南省湘乡市中沙基建队于1989年8月签订“大西头水电站大坝工程承包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该工程队技术素质差,只有一名技术员,其余施工人员大部分是临时外出搞副业的农民。他们不搞规范作业,不服从发包方工程技术人员的监督,致使工程质量差。经鉴定,已做的大坝工程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没有达到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峡江县人民法院当即立案审理,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工程队承担工程加固费9180元,另行安排力量施工加固,从而保证了工程质量,消除了工程隐患。
  (四)拖欠工程款纠纷案
  在80年代初期,国营企业的建设工程投资,由国家拨款,发生过发包方给承包方超付工程款的纠纷案件。8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建设工程投资,由拨款改为贷款以后,拖欠工程款纠纷案件逐渐增多。有的发包方因为基建超支,一时筹集不到资金而无款支付;有的发包方当事人不懂承包方面的有关政策,超过保修期后,仍拒付工程余款;有的则无故拖欠,借故赖账。法院审理这类案件,一般都从查清拖欠工程款的原因入手,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妥善处理。对暂无偿付能力的,就主持调解,双方协商,分期付款;对无故拖欠和借故赖账的,就采取强制措施,判令付款。泰和县塘洲镇第二建筑工程队,于1978年承建吉安地区轻工机械厂职工宿舍等建筑工程,经验收交付使用后,尚欠工程余款3000余元。后因该厂倒闭,划归职工大学,其债权债务移交给吉安地区职工大学。职工大学久拖不付,引起诉讼。吉安市(现吉州区)法院经审理查清事实后,依法主持双方调解,通过协商,达成分期偿付工程余款协议。吉安地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1985年承建江西电缆厂塑缆车间工程。施工期间,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将原设计屋面防水材料“两毡三油”改为第三人江西国营敖山建筑材料厂生产的“水性石棉沥青防水涂料”,保修期二年。1986年5月屋面工程完工。同年7月,兴建的塑缆车间完成设备安装试产。是年9月,发包方提出屋面漏水,由第三人对屋面进行了返修。经江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塑缆车间屋架进行测试,工程总体评定达标。双方当事人对工程进行了验收,认定合格,并签字盖章。1988年11月,江西电缆厂仍以“屋面漏水”为由,拒付工程款。为此,吉安地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吉安市(现吉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办理工程竣工合格验收手续和实际使用的情况下,拖欠原告工程款无理,双方约定的保修期已过。判决被告偿付原告工程款,并承担延期付款违约金,共计人民币9万元。浙江省乐清县白象建筑工程公司(承包方)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发包方),于1982年5月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规定:1982年5月至1984年1月,承包方为发包方承建高干招待所等七项工程,总造价为157890元。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发包方只付给工程款126830元,尚欠31060元,一直拖欠不付,致使白象建筑工程公司周转资金短缺,而诉至法院。泰和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被告应诉并答辩,被告置之不理。审判人员找被告法定代表人了解情况也不予理睬。直至法院依法冻结其银行账号上的存款,才指派委托代理人到法院应诉。并强调:“我们部队是团级单位,他们是小集体企业,法院应该维护我们的利益”。审判人员回答说:“诉讼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并不因为单位级别的高低和法人权利的大小而有所区别。法院姓法,只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案经反复调解无效后,判决发包方在限期内如数偿付拖欠的工程款,保护了原告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20世纪90年代,全区各县、市经济建设蓬勃发展,基建工程也日渐增多,建筑市场空前活跃,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在建设工程中,发包单位因资金一时短缺,往往要求承包单位带资垫付进行施工,因而引起当事人双方因工期、质量、结算等问题争执不休,诉至法院。1995年3月,原告吉安市(现吉州区)古南建筑工程公司与被告吉安市华南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承建城南市场三号商品房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补充条款规定原告垫资10万元开始承建该工程。工程竣工后因工程质量、工程延期等诸多因素,诉至吉安市(现吉州区)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合法有效,但该合同补充条款关于带资建房的约定违反了有关规定,应属无效,其利息应予收缴国库,竣工交验后限期归还带资垫付款。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生效后,1997年1月30日,发包方归还了承包方带资款10万元。

知识出处

吉安法院志

《吉安法院志》

出版者:人民法院出版社

本书包括:审判机构、审判人员、审判程序制度、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经济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业务指导等13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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