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民政 侨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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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志(1990~2000)》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951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三章 民政 侨务
分类号: D035;D634
页数: 13
页码: 439-4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0年到2000年吉安市民政侨务的情况。其中包括拥军优属、济困扶贫、社会福利、民政管理、老区建设、侨务工作等。
关键词: 吉安市 民政 侨务

内容

1990~2000年,民政工作主要负责群众优待、抚恤、安置复员退伍军人;济困扶贫;遇有灾害,及时发放救济款、物;管理婚姻和地名;收容遣送外流人员;推行殡葬改革等事务。为了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993~1999年,每年销售福利彩票,加强了社会福利事业基础设施建设。
  1990~2000年,侨务工作紧紧围绕着以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正当合法权益为中心,以各种形式,广泛团结海外华侨和归侨、侨眷,增进同外籍华人的友好情谊。
  1990~2000年,吉安市遵照“开发式扶贫方针”开展扶贫工作,逐步实现了救济型扶贫向开发式扶贫的转变,大部分农民甩掉了贫困的帽子,正从温饱走上小康。
  第一节 拥军优属
  优待
  优抚对象 1990年,吉安市有伤残军人146名,烈属922名。1995年,有伤残军人165名,烈属922名。1999年,有伤残军人164名,烈属922名,在乡老复员军人272名,红军失散人员29名,在乡老红军战士1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5名。
  群众优待 由于农村兵员的增多和人均年收入的提高,为保证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上年人均收入的70%和部分特困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从1991年起,全市优待金的收缴标准为当地人均收入的10%,城市职工每人每年1.2元,农村每人每年稻谷0.5市斤,给全市108户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30490元,户均282.32元,最高的乡户均340元。1993年,全市上调了优待金的收缴标准,在职干部、职工、合同工每人每年2元,农村每人每年交款0.6元,享受优待金185户,户均460元。1995年,个体户每摊位5元,享受优待金220户,户均580元。1997年,再次提高收缴标准,有档案工资收入的干部、职工每人每年3元,农村每人每年1元,该年全市义务兵家属享受优待金户均900元。1999年,第三次调整收缴标准,有档案工资收入的干部、职工每人每年5元,农村农业户口每人每年1元,个体工商户10元,私营企业主50元,享受优待金135户,户均1130元。另外,1991年全市成立了优抚服务组织,为优抚对象服务。北门街居委会的优抚服务组织十余年如一日,关心照顾烈属朱云英,为她买米、买油、治病、免收电费。1994年,全市有优抚服务组织223个,大中型厂矿企事业单位优抚服务中心26个,共计人员289名。
  抚恤
  根据国家优扶政策,享受优抚定期定量补助的人员有红军失散人员、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烈属。1993年,市财政增加3.5万元用于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使补助面达100%。该年共发放定期定量补助金167778元。1999年,为庆祝建国50周年,全市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为解决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的住房难问题,全市确定需修建房的“三老”优扶对象39户,下拨修建房款18.07万元,其中社会各界募捐款9.2万元,修建房工作“十一”前顺利完工,并通过地区检查验收。
  1990年以来,逢春节、“八一”,市领导走访慰问重点对象,每户都要赠送慰问金200元。1996年,吉安籍一级飞行员裴海平在部队飞行演习中遇难,市领导重点走访了烈士家属,送了慰问金500元,并为其弟妥善安排了工作。
  安置
  吉安市对退伍军人的安置,根据“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按系统分配,包干安置”的原则进行。城镇退伍军人分配工作,农村退伍军人回乡务农。城镇退伍军人分市直单位和地直单位两块。1990~2000年共安置退伍军人2245人。
  第二节 济困扶贫
  灾害救济
  1990年以来,吉安市人民政府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的财力、人力、物力,疏浚河道,修建水利,筑堤防洪,抗旱保收。遇到旱涝等灾害,围绕国家“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方针,及时了解灾情,掌握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发放救灾救济款物,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救灾款的使用,有重点、有计划,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向重灾区倾斜,向重灾户、三缺户(缺口粮、缺劳力、缺生产资金)灾民倾斜,不搞平均发放。
  1990年,为保证五保户,因灾造成的特困户、三缺户和重灾户的正常生产生活,发放救济款58.21万元,救济粮65万公斤,救济棉衣、裤300件,绒衣、裤175件。
  1993年,发放救灾救济款16万余元,棉衣164件,棉被217床,大米3000公斤。春节期间,组织走访慰问孤寡五保老人1521人,灾民、特困户604人。各乡镇村委会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投放资金25.80万元,保障了部分困难群众生产生活资金的需要。
  1994年4月底至5月初和6月中下旬,吉安市先后两次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全市7个乡镇,105个村委会,376个自然村,1.7万户,6.9万人受灾;112个自然村被水围困,淹没早稻良田5666.67公顷,晚稻田1866.67公顷,早稻绝收1666.67公顷,晚稻绝收466.67公顷,因灾减产粮食1294万公斤;冲倒房屋1100间,损坏房屋1620间。全市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2亿元。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政府成立了抗洪抢险指挥部,调集了大量的钢材、水泥、木料、船舶进行抢险,转移灾民,市领导分片上河堤指挥抗洪,市机关干部全部参加抢险救灾。灾后,市委、市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生产自救工作的紧急通知》,市领导深入灾区慰问受灾群众,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帮助受灾群众战胜灾害。市民政部门发放救灾款39万元,救济粮29.50万公斤,并调集了1.65万公斤优质晚稻种子半价供给灾民。卫生部门派出6个医疗队、100名医务人员、12名专业防疫人员为灾民看病、防疫,免费提供4万元的药品。民政、宣传、文化等部门组织“风雨同舟献真情”赈灾义演晚会。全市各届踊跃捐款捐物,共计捐款30.8万元,衣物4331件,及时送往灾区,帮助灾区生产自救。省、地民政部门拨款28.5万元帮助天玉镇、樟山镇建起了临江、文石两个灾民村,分别安置灾民32户、25户。
  1995年4~5月,吉安市连降暴雨,赣江、泸水、禾水等河流水位猛涨,加上万安水库泄洪,水位连续4天超过警戒线2米以上,灾害损失严重。全市农田受灾达2477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309.37万元。8~10月间,又逢干旱、病虫,1333.33公顷晚稻减产,733.33公顷颗粒无收。省地民政部门、市政府紧急下拨救灾款24万元、救灾特供粮12万公斤、救灾棉花40担,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组织和发动灾区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自救活动,抢收抢种,开展农工副业生产和劳务输出,发展第三产业,增强了灾民的救灾信心,防止了灾民的盲目外流。
  1996年春节前夕,由于气候干燥,吉安市古南镇街道桃树下居委会和文山街道九曲巷居委会先后发生火灾,受灾居民36户,140余人,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灾后,市委、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多种形式给予救助,解决他们的临时食宿问题,还发放灾害救济款1.52万元,衣物269件,并为他们捐款3527元。从1996年开始,吉安市在本级财政列支自然灾害救济款,称“217”科目,当年列支5.5万元。1996年全年发放救灾款34.33万元。
  1997年7月,吉安市发生多次特大风暴、冰雹灾害,粮食、蔬菜、果树、房屋、电杆等大面积损坏,受灾农户1万余户,受灾人口48000余人,直接损失3200万元。河东镇红光村在特大风暴冰雹灾害中,损失特别严重,蔬菜基地全部毁坏,水泥大棚被吹倒120个,棚架全部断裂,果树被连根拔起,村民住房、电杆被吹倒,直接经济损失60多万元。市、乡镇组织救灾工作组,抗灾救灾,下发了30万元救灾款。
  1998年7~8月,中国长江、松花江流域发生了特大洪涝灾害,全市人民积极捐款捐物,市民政部门组织了三次全市性的捐赠活动。募捐现金70.94万元,衣物2万余件,被子1700床,并及时送到九江、上饶等重灾区,支援灾区人民。1998年,吉安市也发生了多次水旱灾、火灾,受灾农田5933.33公顷,绝收853.33公顷,因灾减产粮食1747万公斤,副业生产也遭受很大损失。是年全市发放救灾大米3万公斤,救灾救济款73.60万元,并争取到省地46.10万元救灾款,帮助河东镇赣江村重水灾区96户灾民搬迁,建设灾民新村。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费发放
  吉安市从1997年开始逐步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年7月,吉安市民政局在禾埠乡进行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的试点。通过试点,确定了吉安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做好了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的准备工作。同年12月,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调查摸底和标准测定工作也在全市展开。1998年6月12日、10月19日,吉安市人民政府分别颁布了《吉安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实施办法》和《吉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吉安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1998年7月1日开始实施,当年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全年每人520元。凡属吉安市范围内农村户口的,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都可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市民政局批准后可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村民,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补助。对有劳动能力的懒惰者、违反《婚姻法》、《收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等法律法规的人员或家庭,不列入保障范围。保障资金按市、乡(镇)两级政府各负担50%,分别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乡(镇)负担的50%,由乡(镇)、村委会、村小组三级负担,具体比例由各乡(镇)确定。1998年,全市农村有1144户,2376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共发放保障金206936元,保障了困难农民的基本生活。1999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增加到1189户,2437人,全年发放保障金446573元。
  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城镇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吉安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199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保障对象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保障标准是根据吉安市城市居民最基本生活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1998年为每人每月80元。保障程序是向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申请,经街道办事处审核,由市民政局批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实行申请、审核、审批三榜公布,动态管理,每年审批一次。保障金发放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补助。保障资金由市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专账管理,市财政定期拨付。
  1998年12月10日,吉安市在文山街道举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以下简称低保金)的首发仪式。1998年,全市有292户,517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保障金24182元。
  1999年,吉安市进一步明确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范畴,把驻市中央、省地直属企业困难职工都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在管理上逐步规范化。1999年9月初,国家全面调高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相应提高。省政府、吉安行署根据吉安市市情,要求将吉安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80元提高到104元,并要求9月15日前将调整后的低保金按标准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吉安市民政部门全力以赴,在时间短的情况下,按时将低保金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1999年,全市城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318户,604人,发放保障金318720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相对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由政府组织实施,以储蓄积累方式,按积累总额确定标准支付养老金的一种社会保险。采取投保自愿原则,收取的养老保险金以购买国债为主要增值手段,不得直接投资。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男性从60岁,女性从55岁开始。
  1993年3月,吉安市民政局组织机关和全市各乡镇33名民政干部在天玉镇进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宣传讲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知识。试点期间,天玉镇352位农民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金13280元。1993年10月,吉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行文批准成立“吉安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股级建制。同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两次提高存贷款利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增值利率也相应提高,5月15日由8.8%提高到11%,7月1日提高到12%,提高前后的农保基金实行分段计息。
  1994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市全面铺开,由于农民对政策有疑虑,投保不很积极,全市549人参加了养老保险,缴纳保险金41168元。1995年、1996年,由于宣传得力,参保人数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近2000人参加养老保险,共收缴养老保险金47万余元。
  1996年,吉安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吉安市1996~2000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五年规化》,提出吉安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到2000年达到30%的覆盖率。市民政局为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代办员制度,一批具有财会经验、热心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文化程度较高的人担任了农保代办员。是年,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合理负担的原则,动员全市大多数村干部、敬老院院长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随着国家存贷款利率一路不断下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增值利率也不断下降,从1993年7月1日起利率从12%下降到8.8%,再下降到6.8%、5%,直至1999年7月下降到2.5%。1997年9月,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地方农保机构何去何从没有明确,同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增值渠道不畅,保险金收缴日益困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步伐逐渐放慢,1998年、1999年,吉安市收取的年保险金基本上保持在7万元左右。至1999年,吉安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共收取养老保险金87万余元,有34人领取了养老金。
  第三节 社会福利
  福利、养老、敬老院
  吉安市社会福利院 吉安市社会福利院位于市区西郊长山亭,主要收养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弃婴、残疾人、精神病人。办院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下拨。1990年,市福利院收养88人,财政拨款16.48万元;1993年,市福利院收养93人,财政拨款19.7万元;1995年收养97人,财政拨款27.3万元;1998年收养97人,财政拨款32.9万元;1999年收养120人,财政拨款47.5万元。1995年,为改变福利院基础设施较差,难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状况,吉安市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决定,福利院搬迁重建,按一级福利院标准规划设计。当年,市财政拨款45万元,省地民政部门资助80万元,在红卫垦殖场征地近1.10公顷,平整了土地,修通了道路,到1999年底,新福利院已陆续建起了儿童楼、老年公寓、食堂各一幢,总投资400万元,建筑面积3350平方米。
  1990~1999年,福利院收养弃婴数连年增加,1990年收养21人,1993年收养20人,1995年收养34人,1997年收养41人。为了不使弃婴长大后受到心灵的创伤,能享受到家庭的温暖,福利院一边精心抚养,一边广泛宣传儿童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做好送养工作。1990~1999年,福利院婴幼儿被市民收养290人。1994年,吉安市福利院被定为全区涉外送养定点单位。至1999年,外国公民通过中国收养中心,在市福利院收养婴幼儿(含残疾婴幼儿)149名。福利院收养的儿童,智力正常的送到附近学校就读,残疾儿童受到特殊教育。1990年以来,已有8位收养的儿童长大成人,参加了工作。
  1999年,吉安市福利院有院民97人,其中孤寡老人21人,残疾青壮年16人,婴幼儿30人,精神病人30人。有职工28人,其中医务人员7人,护理人员14人。
  吉安市养老院 1990年,吉安市养老院有城市孤寡老人17人,1993年,有孤寡老人15人,大多年事已高,平均年龄70多岁。由于场地小、基础设施陈旧、资金紧张,市养老院1993年后没有再收养新的老人,基本维持原来的收养人数。老人们在养老院得到了精心的照顾。1997年,由于城市改造,新修街道穿院而过,市敬老院被拆除,所有收养老人并入市福利院,由市福利院收养。
  各乡镇敬老院 吉安市7个乡镇敬老院承担着农村孤寡“五保”老人的收养任务。1990~1999年,吉安市民政局对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改造。1993年,禾埠乡敬老院搬迁至禾埠良种场,建起了新院民楼、餐厅、活动场所,花坛等;长塘镇敬老院进行改造,并新建一幢两层老人公寓。1994年、1996年、1997年、1998年天玉镇、兴桥镇、河东镇、樟山镇、白塘乡敬老院分别完成改造、新建工程。至1999年,各乡镇敬老院有院民住房6000平方米,附属用房1500平方米,生活娱乐设施齐全,庭院环境优美,成为当地农村的窗口单位。
  乡镇敬老院收养孤寡“五保”老人,由老人自愿申请,村委会审核,乡镇政府批准。院民生活费用、办院经费由乡镇统筹,敬老院适当组织老人参加生产活动,发展庭院经济,改善院民生活。1999年,全市各乡镇敬老院有生产基地近50亩,种有粮食、蔬菜、果树等,并开展养殖业,年纯收入近15万元。1999年,全市各乡镇敬老院收养五保老人142人,有工作人员24人。
  福利企业
  1990年,吉安市有福利工厂企业13家(市办、街办各5家,乡村办3家),有职工343名,其中残疾人115名,其中福利综合工厂年产值13.8万元,利润1.53万元;福星皮鞋厂产值36.11万元,利润5.89万元;民政采购供应站,年商品销售额388万元,税利9万余元。是年,13家企业合计产值613.5万元,税利27.4万元。1993年,吉安市福利企业按照江西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完成事业转企业的改革工作,提高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企业经济效益大幅提高,当年全市福利企业完成总产值1800万元,较上年增长56%,实现利润50万元。1994年,吉安市民政局对全市福利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撤销两家不符合福利企业条件单位的福利企业资格,重新认证了11家福利企业。同年,该11家福利企业有职工500余人,其中残疾职工210人,年总产值2200万元,实现利税50余万元。1995年,为安排更多残疾人就业,河东镇、白塘乡创办了“吉安市福利腊味加工厂”和“吉安市天龙电子通讯有限公司”。1996年,“吉安市福利腊味厂”等三家企业因故停办。1997年,吉安市民政局直属福利企业实行风险抵押承包责任制。福利企业“吉安市第一精细化工厂”完成技术改造,通过谈判兼并了“吉安市飞跃化工厂”,“市赣中汽车配件厂”兼并了“地区热处理厂”,实现了资产重组,增强了企业的实力。全年福利企业完成产值2000多万元,创税60多万元。1998年,“吉安市第一精细化工厂”改组为“吉安市东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香料原料——精油,投放市场后供不应求。“吉安市美术彩印厂”扩大生产,上马一条新生产线,经济效益十分明显。至1999年,全市有福利企业10家,市属5家,街办4家,乡办1家,分别是“吉安市东庆化工有限公司”、“吉安市福利综合工厂”、“吉安市美术彩印厂”、“吉安市福星皮鞋厂”、“吉安市民政五交化公司”、“吉安市天龙电子通讯有限公司”、“吉安市古南社会福利印刷厂”、“吉安市赣中汽车配件厂”、“吉安市红星福利厂”、“吉安市永叔五金修理部”,全市福利企业年产值2200万元,利税60多万元。
  福利彩票销售
  福利彩票作为筹集社会福利资金,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一种重要方式,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1990年以摆摊设点式销售福利彩票,销售量不大。1993年3月,吉安市民政局以最高奖摩托车实物设奖方式,在市人民广场搭起数个彩票销售帐篷,用1个月时间,销售福利彩票160万元,筹集福利资金35万元,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销售数是1990年开展彩票销售活动以来总销售量的近10倍。1994年、1995年,由于销售方式没有突破、设奖不科学等原因,销售量不理想。1996年,吉安市民政局采取走出去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办法,先后派人到省内彩票销售搞得好的上饶、景德镇等地学习,吸取经验。1996年11月,市民政局在广场西侧大会堂前首次推出头奖为“安达尔”小汽车的100万元福利彩票,20天内一售而空。1998年11月,市民政局采取大奖组、大场面、大宣传的方式,推出最高奖为8万元的600万元福利彩票,并请来电视剧《西游记》中“猪八戒”的扮演者马德华先生到现场义演,5天内销售了180万元。从1993~1999年,吉安市共销售社会福利彩票近600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30多万元,全部投入到福利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事业的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节 民政管理
  婚姻登记
  1990年,吉安市有婚姻登记机关14个,分别是市民政局和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市民政局主要从事全区涉外婚姻登记,是管理婚姻登记机关。是年,全市已实行婚姻登记3712对(其中涉外婚姻登记7对);男女双方自愿申请离婚经调解无效办理离婚登记的有40对。1993年,吉安市民政局针对婚姻登记工作中存在的搭车收费、婚姻体检擅自扩大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一系列问题,对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和婚检单位进行了检查,纠正不合理收费,对非婚检项目和不具备婚检条件的单位予以撤销。
  1994年,市民政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联合对违法婚姻进行了查处。1996年,市物价部门对婚姻登记收费进行了检查,严禁搭车收费。1998年,全市广泛开展《婚姻法》宣传,公开登记程序,查处非法婚姻,当年查处非法婚姻100对。1999年,为促使婚姻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吉安市婚姻登记处,城区从当年8月1日起在市婚姻登记处实行婚姻集中登记,城区五个街道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同年,省民政厅将涉台婚姻登记工作收归省民政厅管理。
  地名管理
  地名管理主要是规范地方名称、规范地名文字书写、设立地名标志、地名编制编号等。1997、1998年,吉安市在105国道沿线500米以内村镇设立村庄地名标志。1999年,吉安市投入巨资改造赣江河堤、修建沿江大道,工程竣工后向社会公开征名,市房管局企业房管所郭招娣应征的“吉州大道”被采用。
  社团审批
  1993年,吉安市批准注册登记了1个学术性团体、1个宗教团体。1994年,批准注册1个行业性团体。1995年批准了1个学术性团体。1998年10月25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修改,并正式施行,依据此条例及有关社团清理整顿的精神,全市共保留9个社团,7个社团被撤销,14个社团被整顿。1999年依据修改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批准注册登记了1个行业性团体。至此,全市共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有24个。
  收容遣送
  吉安市收容遣送工作由民政部门收容遣送站承担。作为吉安地区唯一的收容遣送站,吉安市收容遣送站担负着全市流浪乞讨人员和“三无”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及吉安地区的接收中转任务,是省内外十几个收容遣送站的对口中转站。
  1990年,吉安市共收容遣送外流乞讨人员506人次(其中本省386人次,外省市120人次),对这些人收容以后,及时进行审查和教育。对好逸恶劳的外流人员和客观原因造成没有路费回家的人员,经审查后被及时遣送回原籍。1993~1996年,吉安市收容遣送站共收容遣送1700余人。1997年,因旧城改造,收容遣送站被拆除,暂时租赁房屋办公。同年7月,为迎接香港回归,吉安市加强了社会治安、市容市貌的整治,收容遣送站收容遣送流浪乞讨人员136人。1998年,吉安市开展创建卫生文明城市活动,为配合创卫工作,改善市容,收容遣送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算命、卜卦人员进行了全面收容,当年共收容遣送472人。是年11月,收容遣送站开始在吉福路三公里处建设新站,1999年正式建成投入使用。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的改善,吉安市的外流人口逐年增多且成分日益复杂,一些犯罪人员也混杂其中。为加强对外人员的收容、审查和管理,1999年,公安、民政部门联合对外流人员进行收容审查,在收容遣送站联合成立治安办公室。国庆前后,全市共收容流浪乞讨和“三无”人员924人,经审查抓获抢劫犯罪人员3人。
  殡葬管理
  1990年,城区尸体火化率均在95%以上,是年火化尸体1013具。1993年以来,吉安市城区遗体火化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乡村火化率也在逐年提高。1993年,为制止乱埋乱葬现象,节约土地,促进殡葬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吉安市政府批准在禾埠乡曾家村征地3.33公顷建设天华山公墓。1994年,天华山公墓建成投入运营,市殡葬管理所开展殡葬一条龙服务,即火化、搬运、整容、整形、药物防腐、殡仪服务、保存遗体、丧葬用品、公墓安葬一条龙服务。1998年,国务院颁布《殡葬管理条例》,省政府颁布《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和《加强公墓管理的通知》,按照上述法规精神,1999年,吉安市对全市各类公墓进行清理整顿,取缔部分非法公墓。同时加强对殡葬管理所的管理,开展创市文明窗口竞赛活动。1999年,吉安市殡葬管理所有职工28人,占地面积10881.52平方米,有固定资产129万元,殡葬车4辆,殡葬专用设备6套。
  社区服务指导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1993年,江西省民政厅、财政厅等十五个厅、局、委共同下发《关于开展社区服务业的通知》,吉安市政府随后制定《吉安市社区服务实施办法》,全市五个街道成立了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了各种便民利民服务网点。1996年,市政府提高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标准,正主任提高到每月180元,副主任提高到160元。1998年,吉安市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居委会干部,由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局、市监察局组成考核组,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对招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选拔了一批年龄较轻、身体好、文化层次较高、责任心和组织管理能力强的干部到居委会工作。同年,市委、市政府从市直机关中抽调53名大中专毕业生到居委会挂职帮助工作。1998年4月1日起,吉安市居委会正副主任生活补贴、办公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正副主任生活补贴分别提高到每月240元和220元。1999年,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帮扶居委会工作办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居委会,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一定三年不变。至1999年,全市城区居委会都建立了社区服务网点,主要形式是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房屋中介、婚姻介绍、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幼稚园、托老所等。
  第五节 老区建设
  1990~2000年,根据党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江泽民总书记“要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稳定解决温饱。要加快发展教育,推广实用技术,普遍提高劳动者素质。要把农业的基础打牢,要通过调整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提高农业的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指示,吉安市紧紧围绕“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托城郊优势,发展特色农业,培植扶贫支柱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贫困人口脱贫步伐,逐步实现救济型扶贫向开发型扶贫的转变。
  基础设施建设
  1990~1999年,为樟山、长塘两镇的贫困村共架设6条总长38公里的输电线路,其中1992年架设1条5公里长的输电线,1993年架设4条总长30公里的输电线,1995年架设1条长3公里的输电线。新修和扩修29条,总长250公里乡村公路,其中在1990~1993年,修6条,共50公里;1994~1996年,修5条,共45公里;1997~1999年,修18条,共155公里。实现了村村通电、通路。1990~1999年,累计改造中低产田186.67公顷,修建排灌站20座,装机容量225千瓦。修建水利设施30个。基础设施建设为贫困乡村的发展,为农民增粮增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争取扶贫资金
  199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老建扶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调动职能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经常到上级老建扶贫部门,请示和汇报,请他们到市指导工作等方式,沟通上级业务部门的感情。至1999年底,吉安市争取上级老建部门扶持市贫困乡村项目259个,扶持资金达2152.64万元。
  在争取的资金中,发展资金为436.22万元,低息和贴息贷款为1716.42万元。扶贫资金的注入和扶贫项目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贫困乡村经济的增长、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1995年,扶持长塘镇大塘村委会150万元扶贫低息贷款发展甲鱼养殖,使该村每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又如1998年在樟山赤塘村委会投入扶贫发展资金近10万元进行农田基本改造,使该村十年九不收的13.33公顷望天丘变成了可种两季的稳产高产农田。1999年,樟山、长塘两个贫困乡的财政收入超过300万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1800元。1996年经省政府批准,樟山乡一举摘掉了贫困乡的帽子。
  校舍、医院建设
  1992~1999年为贫困乡建小学10所,建筑面积达2610平方米。小学的校舍建设,缓解了贫困乡村适龄儿童上学难问题。用老建发展资金为樟山文石村修建一所小学,结束了孩子们长期在祠堂上课的历史。1993年,为樟山贫困乡建一所卫生院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达165平方米。同年长塘贫困乡的卫生院动工。1990~1999年共办各种培训班98期,培训1万人次,使90%的农户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帮助贫困乡村培养农函大学学员350名。
  机关挂点扶贫
  自1996年开展部门和单位挂点扶贫以来,吉安市的102个部门和单位开展了挂点扶贫工作。1997年,586名干部与贫困户结上了对子,其中地级干部1人,县级干部24人,科级干部559人,一般干部2人。他们热心为帮扶户送钱、送物、送技术,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到1999年,这些被帮扶户有3/4越过了温饱线,有的已向小康生活迈进。
  1996年地区8个部门和单位到市里贫困乡的8个贫困村挂点扶贫。挂点单位出钱出物为村里搞基础设施建设、水面开发和林果业开发等,村级集体经济有所增长,村民的人均收入有所增加。
  1996~1998年,吉安市争取省外经贸厅到樟山镇大江边村挂点扶贫,该厅每年派出一个扶贫工作组吃住在乡村,厅领导还多次到村搞调查研究,为乡村解决实际问题。三年来,省外经贸厅出资68.3万元,帮乡村建起自来水塔,帮乡中学和村小学进行了危房改造和添置了课桌椅,为乡敬老院的孤寡老人购置被褥和桌椅,在镇农贸市场为村里购置了2个门面,建起村科技培训楼。为村里修好了2条村道,为村民捐献几万元的衣物等。
  第六节 侨务工作
  侨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正当合法权益,广泛团结海外华侨和归侨、侨眷,增进同外籍华人的友好情谊,为振兴中华、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和交流而奋斗。
  为侨服务
  1990~1999年,市侨办热情接待并认真处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来信来访132人次。这些来信来访大都反映住房紧张、夫妻分居、子女升学、就业、参军、农转非以及落实有关侨务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市侨办一方面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督促有关部门遵照“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侨务工作方针和有关侨务政策予以解决;另一方面,对一时不能解决的,向他们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1993年,侨眷王能祥向市侨办反映其父亲在市水火庙3号的私房因“文化大革命”的原因至今没有拿到产权证书,向有关部门提了多年得不到解决。为此,市侨办及时与市房管部门协商,妥善解决了这一问题,使王能祥家领到了产权证书。1998年,市侨办会同吉安地区侨办协调侨眷高秀英因单位挖下水道造成其住宅的阳台塌陷的善后处理工作。在这10年的信访工作中,市侨办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侨房案3件,安置侨眷子女就业11人,解决侨眷住房困难户4户,照顾2名归侨子女上大学,处理伤害归侨、侨眷人身和财产权益案3件。
  加强交往
  自1993年美国纽约江西协进会成立以来,市侨办一直保持与该社团的联系。1994年,吉安籍旅美华侨罗泰来先生当选该社团首任会长,市侨办向罗会长就职典礼发去贺电。1995年,罗泰来先生率领的由旅美乡亲9人组成的访问考察团来吉安市,市侨办陪同他们参观了吉安师专、白鹭洲书院、青原山风景名胜区。市委、市政府领导会见了访问考察团成员,与他们进行了座谈,授予他们“吉安市荣誉市民”称号。1999年10月,纽约江西协进会第二任会长廖若先生率访赣团一行5人来访吉安市,市政府副市长傅新华同志会见了访赣团成员。市侨办陪同访赣团参观了赣新电视有限公司、井冈山华能发电厂、河东经济开发区。1990~1999年,市侨办主动拜访回吉安市探亲的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50人次,在增进同他们的友谊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工作,宣传吉安市的投资环境和发展前景,引导他们为吉安市经济建设作贡献。每逢春节,市侨办还向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寄去贺年卡,加深同他们的友谊。
  侨务宣传
  对内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侨务政策、法规。1993年,市侨办向全市各有关单位及归侨、侨眷印发国务院1993年7月19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300份,并在市司法局的协助下,于10月21日举办了一期学习班。1994年,市侨办积极同市司法局协调,将《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列入吉安市“二五”普法范畴。是年6月,市侨办在吉安市“二五”普法宣传周活动中,印发侨务法规宣传资料1800份,制作了宣传版画一幅,以生动的摄影图片和文字材料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1990~1994年,市侨办共编印《外事侨务旅游工作简讯》8期,向归侨、侨眷及有关单位广泛宣传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介绍吉安市侨务工作动态。1997年,市侨办摘选部分侨务法规、政策内容编印成册,分发给归侨、侨眷。
  加强对外宣传,拓宽招商渠道。1992年,配合河东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市侨办印发400多份《吉安市河东经济开发区关于外商及港、澳、台胞投资企业优惠办法》,由归侨、侨眷寄给其海外亲人。1999年12月17日,邀请部分归侨、侨眷参加市侨办的“话澳门回归”座谈会,通过他们把吉安形象推向海外。2000年3月22日,市侨办召集5位侨眷举行招商引资小型座谈会,交流情况,了解海外侨胞的投资意向,要求与会侨眷向海外亲朋好友宣传吉安市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办法。
  侨情调查
  1992年3~5月,市侨办在全市(包括地直单位)开展了一次侨情普查。1996年11月,根据省侨办《关于开展新移民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对改革开放以来移居海外的新移民展开调查,先后走访登记了60户新移民。1996年底,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按照《行署办公室批转行署侨办〈关于开展归侨侨眷身份证发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侨办着手做好发放归侨侨眷身份证的登记工作。到1998年底,发放了《归国华侨证》、《归侨、华侨(华人)眷属证》、《港澳(回归)同胞眷属证》共525份。1999年8月,根据吉安地区侨办《关于开展全区留学人员调查统计的通知》,走访了18位在国外工作定居的留学人员驻市亲属,初步掌握了吉安市的海外人才情况。
  侨胞捐赠
  通过以侨引资,接受海外华侨、社团资助文教卫生、社会公益事业。1992年10月,日本“七祖塔落庆法要和江西之旅”访华团来吉安市访问,为重建青原山净居寺七祖塔捐款1000万日元。1994年12月~1995年7月,香港大业织造公司董事长沈炳麟先生为吉安市长塘镇淇塘小学新建教学楼“恩美楼”捐资9.6万元人民币。1994年6月和12月,旅美华侨、美国纽约江西协进会首任会长罗泰来先生捐款5000元人民币救助长塘镇遭受风灾的群众。1995年10月,香港同胞邓德伟为吉安师范附属小学捐资2万元人民币。1995年6月和12月,港胞邵逸夫先生为吉安师范附属小学捐资50万元港币建“逸夫楼”(教学楼)。1997年6月,港胞邓日光、邓声华、邓国荣三位先生共出资5万元港币在吉安师专设立“香港屏山邓氏奖学金”。1999年5月,香港贺氏集团贺凯敬先生为吉安市白鹭洲中学捐资1万元人民币。1999年12月,香港豪德集团为吉安市第十一中学捐资25万元人民币建“豪德大楼”(教学楼)
  企业管理
  1990年7月、12月,市侨办本着“为侨服务、为侨务工作服务、为吉安市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分别创办了吉安市华侨商场(1992年1月更名“吉安市华侨友谊公司”)和吉安市华侨汽车修理厂(后称吉安市华侨进口汽车修理厂),共安置了7名侨眷子女就业上岗。市侨办在管理企业过程中,实行政企分开,由企业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与此同时,市侨办加强企业管理,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企业走依法经营的正规化发展道路。自1992年始,对企业实行“超利有奖、欠收自补、风险抵押”的承包责任制,签订合同,实行目标管理,按年度进行核算,按合同兑现奖惩措施。1994~1996年还先后奖励对企业作出贡献的先进工作人员16名。1990~1999年,市华侨友谊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110.5万元,上交税收32.5万元;市华侨进口汽车修理厂销售收入603.1万元,上交税收38.56万元。
  激励先进
  鼓励归侨、侨眷有志之士积极参政议政。1993年,市侨办推荐2名归侨、侨眷当选吉安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推荐4名归侨、侨眷当选吉安市第一届青年联合会委员。1998年,又推荐4名归侨、侨眷当选吉安市第十届政协委员,其中,侨眷邹同亮当选为常委。1993年,配合上级侨办编写《全国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名人录》、《吉安地区归侨、侨眷名人录》,推荐归侨黄玉柱、侨眷陈龙稳上《全国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名人录》,编辑5名归侨、侨眷小传。侨眷邹同亮为筹建赣江专用面粉有限公司、引进瑞士布勒公司年产4万吨面粉生产线做出了不懈努力。1996年,邹同亮同志荣获江西省归国华侨联合会颁发的“爱国奉献奖”。1999年,他又被国务院侨办表彰为“全国侨界先进人物”。

知识出处

吉安市志(1990~2000)

《吉安市志(1990~200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志的情况。其中包括概述、大事记、地理、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经济综述、城乡建设、交通信息、商贸旅游、工业、乡镇企业、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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