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市长职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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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志(1990~2000)》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92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市长职责
分类号: D623
页数: 3
页码: 405-4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0年到2000年吉安市长职责的情况。
关键词: 吉安市 人民政府 市长 职责

内容

第十届至第十二届市人民政府,设正副市长6人,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正、副市长是市人民政府的行政首长。市长是最高行政首长,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工作,副市长、市长助理协助市长工作。
  市长负责抓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制定,审定各项规费使用方案;签署市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以及涉及全面性工作的重要文件;抓好中心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协调检查;按阶段部署政府工作;加强各方面的联系,密切上下左右关系。
  各副市长、市长助理按照各自分工或市长的委托,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副市长、市长助理可以召集自己分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领导开会,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于各部门,河东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的问题,凡已有原则规定的,分管副市长、市长助理应及时负责处理,涉及其他副市长、市长助理分管的工作,要同有关副市长、市长助理商量决定。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市长报告;对于带方针政策性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市长或市政府领导集体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市政府中工作的重大问题。凡集体讨论决定了的问题,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必须坚持执行,认真办理。

知识出处

吉安市志(1990~2000)

《吉安市志(1990~200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志的情况。其中包括概述、大事记、地理、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经济综述、城乡建设、交通信息、商贸旅游、工业、乡镇企业、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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