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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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志(1990~2000)》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923
颗粒名称: 第二十章 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3
页数: 10
页码: 403-4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0年到2000年吉安市人民政府的情况。其中包括吉安市长职责、行政例会、职能部门、基层行政机构、施政业绩等。
关键词: 吉安市 人民政府

内容

市人民政府是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全市最高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在中共吉安市委的领导下,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市。1990~2000年,市人民政府3次换届。1990年4月,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届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市人民政府,任期3年。1993年1月,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届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市人民政府,任期5年。1998年1月,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届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的市人民政府,任期至2002年。因撤销吉安地区设立地级吉安市、撤销县级吉安市设立县级吉州区,这届政府于2000年8月改为区人民政府。
  第一节 市长职责
  第十届至第十二届市人民政府,设正副市长6人,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正、副市长是市人民政府的行政首长。市长是最高行政首长,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工作,副市长、市长助理协助市长工作。
  市长负责抓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制定,审定各项规费使用方案;签署市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以及涉及全面性工作的重要文件;抓好中心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协调检查;按阶段部署政府工作;加强各方面的联系,密切上下左右关系。
  各副市长、市长助理按照各自分工或市长的委托,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副市长、市长助理可以召集自己分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领导开会,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于各部门,河东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的问题,凡已有原则规定的,分管副市长、市长助理应及时负责处理,涉及其他副市长、市长助理分管的工作,要同有关副市长、市长助理商量决定。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市长报告;对于带方针政策性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市长或市政府领导集体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市政府中工作的重大问题。凡集体讨论决定了的问题,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必须坚持执行,认真办理。
  第二节 行政例会
  市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碰头会等制度。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调研咨询员和市政府各部门正职组成。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并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出席,必要时,吸收各部门副职或河东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列席。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市委的指示、决定及工作部署;(2)决定和部署市政府的重要工作;(3)通报全市政治经济情况,协调各部门的工作;(4)讨论通过按法律规定需要由市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事项;(5)讨论通过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的工作报告;(6)报告市政府工作。
  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组成,市人民武装部一名主官和市政府办公室正、副主任列席。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不定期召开,并视会议内容,可吸收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传达和研究贯彻上级党委、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市委的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2)分析形势,互通情况,总结工作,讨论决定政府工作的重大问题;(3)讨论确定报请行署和市委审定的重要事项;(4)讨论决定市政府的重要文电以及市政府各部门、河东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的重要事项;(5)准备市政府全体会议的议题;(6)听取市政府各部门所主管业务工作的重要情况汇报。
  市长办公会议是处理政府日常工作的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及其他副市长、市长助理召集,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讨论决定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指示、决定、规定等文电;(2)研究处理工作中的专题问题,协调解决一些部门矛盾,确定组织有关工作实施等具体事项;(3)讨论由副市长、市长助理提出的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4)讨论其他按规定应提交市长办公会议决议事项。
  市长碰头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通报各自工作,协调解决一些跨部门的问题,安排工作。
  上述四个层次的会议制度,体现了市长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上下沟通,集思广益,以保证政令畅通,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第三节 职能部门
  市人民政府原有直属行政职能部门46个。1997年进行机构改革,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转变政府部门的职能,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由行政干预转向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调控。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首先进行“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然后撤并机构,精简分流人员。市政府撤并职能交叉重复和业务相近的机构7个,由行政部门转为事业单位的8个,由行政机构转为经济实体的2个(即二轻局转为二轻总公司,物资局转为物资总公司)。改革后,市政府设直属行政职能部门30个(不含归口机构),设直属事业机构10个。
  第四节 基层行政机构
  1990年,全市行政区划沿袭以前,设7个乡、镇人民政府,5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水上办事处。1992年5月增设河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999年6月撤销水上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
  1990年,市郊设7个乡人民政府,即河东乡、禾埠乡、白塘乡、兴桥乡、长塘乡、樟山乡、天玉乡。1993年11月,兴桥、天玉两乡改为镇。1996年11月,河东乡、长塘乡和樟山乡又改为镇。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正、副乡镇长,设党政、财经、农业、企业和社会事务5个综合办公室,行政编制一般为30~33人,白塘乡最多,有37人。7个乡镇总面积为484.32平方公里,其下辖村民委员会共112个。河东镇有3个居民委员会,兴桥、天玉镇和禾埠乡各有1个居民委员会。
  街道、水上办事处
  1990年市区仍设古南镇、永叔、文山、习溪桥、北门5个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设正、副主任。办事处内设党政、财经、社会事务3个综合办公室,行政编制15人。2000年8月,5个街道办事处下辖居民委员会共55个。
  水上办事处原为市人民政府管理水上居民的派出机构。设主任1人,行政编制4人,管理2个以捕鱼为业的居民委员会和4个辖区单位的民政事务。1999年6月,经江西省民政厅批准,予以撤销,所辖2个居民委员会分别划归古南镇和北门街道办事处管辖。
  河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992年5月经吉安地区行政公署批准设立,为副县级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开发区的规划、开发、建设等事项。管委会设正、副主任4人,机关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土地管理部、招商部、规划建设部等部门。在编人员33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20名,工勤编制3名。开发区规划面积16.8平方公里,已建成面积5平方公里。
  第五节 施政业绩
  1990~2000年,三届市政府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领导所属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在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经济、财政
  1999年(下同)全市国内生产总值19.9865亿元(当年价),比1990年增长302.75%。人均国内生产总值6010元,比1990年增长2.47倍。全市工业总产值17.3146亿元,农业总产值4.8901亿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95.94%,302.58%。财政总收入在1992年突破了亿元大关,达1.0011亿元。1999年又跨过双亿元大关,达2.0444亿元,是1990年的2.79倍。全市经济总体态势良好,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有较大幅度提高,在全区1999年度两个文明建设重点目标考评中名列第一。
  工业、特色农业
  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加大工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力度,培育优势工业,壮大特色农业。在培育优势工业方面:以电子、机械、食品、化工等产业为重点,将“赣新”电视、“堆花”贡酒、“如意”牌电缆、“雪松”牌樟脑、“庐陵”牌糯米粉等名牌优势产品,搞大规模,扩大其市场覆盖面;将曲轴连杆、万向节、机油泵、变压器、机床、高亮度二极管等有市场优势的产品,搞响牌子,形成规模,增强其市场竞争力。90年代后期,市场环境紧缩,其中具有产品优势的工业仍得到稳步发展,“堆花”贡酒和“庐陵”牌糯米粉等名牌产品还创造了高速发展的好成绩。在壮大特色农业方面,以蔬菜、肉牛、生猪、水产为重点,兴办了一批龙头企业和示范基地,形成了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格局。1999年,蔬菜总产量达10.4万吨,肉牛出栏8000头,生猪出栏11.5万头,水产总量0.86万吨。
  市场建设、非公有制经济
  90年代前期,开始大规模地建设市场,在老城区建成文山商贸大市场、水沟前、五岳观、北门等农贸市场和各类专业市场。90年代中后期,重点在河东新区建设吉安贸易广场和火车站商城。全市先后建成各类大小市场20座,营业面积达28万平方米。在此同时,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改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90年代后期,非公有制经济呈快速发展态势。1998年,全市集市贸易成交额7.8亿元。注册个体、私营工商户6041户,比上年增加15.2%。1999年新增个体、私营工商户2642户,增加注册资金8809万元,增加从业人员5284人。以非公有制经济成份占主体的吉安贸易广场年营业额达4.5亿。2000年上半年批准外资企业注册资金1008万美元,是上年全年的1.6倍。
  城市建设
  90年代以来,从各种渠道筹集巨额资金,投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河西旧城改造和河东新区开发。其间先后完成了赣江公路大桥、煤气工程、文化广场、庐陵花园、滨江花园以及赣江堤与永叔路综合改造第一期工程等重点项目。新修和改造水泥路面主干道12条,面积达108905平方米,新增公共绿地131886平方米,拆迁旧房20.4万平方米,新建成套住宅和商住两用房35.777万平方米。同时,注重城市环境的保护、治理和市容的整治、管理。1998年、1999年分别被评为全省、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优秀城市。
  社会事业
  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成效显著。科研工作取得成果120多项。教育工作顺利通过国家“两基”教育验收,新建校舍38629.05平方米,消灭了中小学危房。计划生育强化属地管理,1999年人口出生率为11.06‰,保持在全区先进县市前列的位置。文化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全国先进文化市”称号。群众体育运动十分活跃,在第十一届全区体育运动会上获团体总分和金牌数两个第一。医疗卫生事业也得到相应发展,1998年开通了“120”急救中心。8年来,持续深入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民素质得到提高,社会秩序保持稳定。1998年获全区综合治理先进县市称号。
  居民收入
  1999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282.79元,比1990年(下同)增长246.46%;农民人均纯收入2430.23元,增长213.94%。在城乡居民平均收入逐年提高的同时,对少数贫困人口通过各种扶贫解困措施,使他们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从吃、住、用几方面看,有非常明显的改善。城乡居民的消费支出,其饮食支出大致由70~80%下降为30~50%。
  城镇居民住房条件不断改善,仅1998~2000年,就有5000多户居民告别低矮、破旧、阴暗、零乱的旧房,搬迁到宽敞亮丽的新居。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为34.50平方米,增长97.48%。彩电、冰箱、洗衣机等高档耐用消费品,城市几乎已经普及,农村也开始在一些富裕户中使用。城乡居民年末储蓄存款余额240246万元,比1990年增长8.52倍;其中城市居民年末储蓄存款236226万元,增长9倍;农村居民年末储蓄存款余额4020万元,增长1.37倍。人民生活水平已由“温饱”步入“小康”。

知识出处

吉安市志(1990~2000)

《吉安市志(1990~200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志的情况。其中包括概述、大事记、地理、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经济综述、城乡建设、交通信息、商贸旅游、工业、乡镇企业、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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