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纪律检查委员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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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志(1990~2000)》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90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纪律检查委员会
分类号: D262.6
页数: 3
页码: 375-3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0年到2000年吉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情况。其中包括组织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行政执法监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等。
关键词: 吉安市 纪律检查 委员会

内容

1990年3月中共吉安市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共吉安市第四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任期至1992年12月。1992年12月市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和1998年1月市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六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任期至2002年,因建置变更,于2000年8月终止。
  组织机构
  市纪委常委会是市纪委的常设机构,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第四、五届纪委常委由7人组成,第六届为8人。其成员包括市纪委正、副书记,纪委工作部门和政府监察局的负责人,也有个别基层纪委的负责人。
  市纪委的内设机构于1990年改科为室。设办公室、来信来访室、纪律检查室、案件审理室。1993年6月市纪委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调整内设机构。设办公室、监察综合室、纪检监察室、执法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宣传调研室。此外,还有归口市纪委的工作机构——吉安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990年以来,市属各基层党委都相继建立了纪检委或纪检组。2000年,全市有基层纪检委40个,纪检组9个。其中乡、镇纪检委7个,街道纪检委5个,企业纪检委16个,机关纪检委12个,机关还有9个纪检组。
  党风廉政建设
  全市各级党组织遵照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和要求,每年都要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查自纠,1995年~1999年参加自查自纠的副科级以上干部达2600余人(次),1995年以来,先后对群众反映强烈有关党风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清理和查处。全市共处理违控购置小车46辆,收缴违控购车款46.2万元。市领导所乘8辆小车挂的军警牌照均已撤换,有4辆超标准高级轿车作了转卖、调换处理。对全市县(处)级和科级干部的住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市退出多占住房189套,超面积标准住房2055套,补交房款2077万元。查处隐瞒住房面积6户,追缴房款2.24万元。全市科级以上干部公款私用电话的问题经过清理,有276部住宅电话办了转让过户手续。移动电话除有27部转让过户外,还清退了3部,上交和收缴了43部。全市各级领导带头刹“公款消费”风,大多数单位建立了接待费用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开支,招待费用逐年减少。为密切党群关系,加强了信访接待工作。1993~1998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799件(次),已办理761件(次),其中市委、市纪委领导批阅件达96%。1999年12月,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抽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纪委书记、特邀监察员组成10个检查组,对全市104个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督促检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健康有序地开展。
  反腐败斗争
  1990年以来,加大了对违纪案件查处的力度,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开展。重点查办了“三机关一部门”(即党政领导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一批案件。1996年查处了市公安局部分干警违法乱纪大案。全案涉及公安干警19人,其中党员8人,科级干部3人。他们中有的多次参与巨额赌博,有的嫖娼,乱搞两性关系,有的护送走私车,收受贿赂。经过调查核实,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清调出公安机关,有3人构成犯罪,交司法机关处理。1993~2000年,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360件,结案337件,其中科级干部案件86件,万元以上经济大案63件,给予党纪处分217人,政纪处分96人,其中开除党籍29人,留党察看19人,被开除党籍又受刑事处分7人,行政开除公职4人。
  为了从源头遏制和治理腐败,市纪委采取了一系列标本兼治的措施。一是对行政性收费的立项审批、资金帐户的设立、罚没收费票据的管理建立了制度,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二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实行规范化管理。对全市新开工程的招投标项目都派员进行监督,全市1999年新开工建设项目56项,市监察局参与监督项目54项,其中重点工程10项,涉及投资总额35500万元;三是积极推行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政务公开,“三项公开”制度初步建立,全市各行政村都将村民关注的财务、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等重要事项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8个企业进行了厂务公开试点;乡镇普遍推行了政务公开;四是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工作得到巩固,应清理的8户企业,已撤销7户。经批准保留的1户已与机关脱钩。
  行政执法监察
  1990~1999年,市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为整治行业不正之风,开展了100多次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对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每年都抓得很紧。先后取消对农民的不合理收费12项,查处增加农民负担的人和事18起,查出违纪金额320万元,收缴违纪款16万元,使农民的负担控制在人均年收入的3%以下。1995年对公路上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三乱”现象进行检查,处罚了“吉立公司”在105国道强拦洗车的违法行为。每年春、秋开学时,都及时对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监察检查。1993~1998年,共清理中、小学乱收费项目16个,清查违规收费51.6万元。在国企改革中,先后对12家国企实行挂牌重点保护,抵制不合理收费30多万元。同时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无偿占用企业钱物和企业个人拖欠公款进行清查,为企业追回公款113.3万元。从1996年开始,对预算外资金管理进行清查,重点清查了156个行政事业单位,查出违规收费139.2万元,违规支用60.4万元。为整顿机关作风,对“公车迎亲”、“擅离岗位”和“上班迟到”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给予14名严重违纪工作人员除名处分。1999年,对全区统一立项的救灾救济款、农保、社保、房改、土管、水利等6项专项资金和粮改情况进行了执法监察,查出违纪款18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市纪委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参训人员达600余人。其间,选派17名基层纪委书记到井冈山教育基地学习。通过政治业务培训和实际工作锻炼,有效地增强了纪检监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市纪委机关党总支连续8年被评为市先进党组织,其工作人员有24人(次)评为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5人(次)评为市优秀党务工作者,8人(次)评为市优秀党员。1999年,市纪委、监察局被评为全市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1990年6月,根据上级的规定,首批聘请人民监察员10人和特邀监察员7人。1993年12月和1997年4月,又两次聘请人民监察员共24人,特邀监察员共15人。兼职人民监察员和特邀监察员的设置,有力地促进了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力量。

知识出处

吉安市志(1990~2000)

《吉安市志(1990~200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志的情况。其中包括概述、大事记、地理、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经济综述、城乡建设、交通信息、商贸旅游、工业、乡镇企业、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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