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声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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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志(1990~2000)》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82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声环境保护
分类号: X506
页数: 2
页码: 65-6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1990年~2000年的声环境保护情况。
关键词: 吉安市 环境保护 声环境

内容

噪声污染监测
  105国道、京九铁路和赣江穿吉安而过,水陆运输繁忙。尤其是各种机动车辆,日益增多(据统计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自1990年的1656辆剧增到1999年底的5328辆),成为市区噪声的主要来源。此外,日趋繁荣兴旺的商业市场和城市建筑市场所构成的社会噪声,也给城市声环境带来日益突出的影响。
  吉安市环境监测站对吉安市的声环境进行了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的监视性监测。区域环境噪声按监测规范布设了306×306米2网络102个测点;交通噪声在1990~1995年布设了井冈山大桥等13个测点,在吉安赣江公路大桥通车后调整为河东蔬菜市场等17个测点。
  1990~2000年全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在74.8~70.2分贝之间,十年平均72.8分贝,均超过了国家标准(70分贝)。1996年吉安赣江公路大桥建成通车后,105国道从河东经过,河西市区交通主干道井冈山大道的过境车辆大大减少,市区交通干线的噪声也随之降低了3.6分贝。1990~2000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值在61.2~56.1分贝之间波动,十年平均59.6分贝,按噪声质量等级划分属于“坏”~“一般”水平。历年环境投诉以噪声污染事由最高,尤其是1995~1997年的卡拉OK和1996~1998年的建筑施工噪声为突出。在1996年以后,因交通干线噪声污染的减轻,区域环境噪声也得到改善,1995年为61.2分贝(十年最高值),降到1997年的56.1分贝,降低5.1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逐渐由“坏”向“一般”水平转变。
  噪声治理
  城市噪声主要由工业噪声、建筑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四部分组成。据吉安市环境监测站区域环境噪声测试调查,城区噪声声源构成比为交通占43.1%,社会生活占41.2%,工业占2.9%,其他为12.8%,交通噪声的影响占首位,社会生活噪声其次,两者影响之和达84.3%。
  交通噪声作为主要污染源之一,其治理措施主要由公安交通部门加强汽车行驶管理(如禁鸣喇叭,限定路段、限定时间、限驶车型、定向分流、及时疏通等)和道路路面条件改善而实现。另一方面也提示人们:在第三大桥(即拟议中的阳明东路大桥)的选址上,应充分考虑车流量增大所带来的噪声及车辆尾气的污染,尽可能避免对环境造成超出环境容量所许可的影响。
  随着经济的发展,娱乐业的兴起及个体加工、修理点的剧增和遍地开花的装修,社会生活噪声作为另一主要噪声污染源经常成为市民环境投诉的内容。市环境保护部门与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多次联合进行执法管理,除从1998年夏天起,明令禁止户外卡拉OK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外,其他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改善并不明显。
  对于建筑施工噪声,自1996年开始征收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费。随着排污费的征收,监管力度逐年增大,不仅逐渐提高了建筑施工单位的环保意识,也逐步规范了施工行为。如夜间禁止打桩;结构施工要报经环保部门批准并出安民告示;尽可能降低和减少噪声的排放。尤其是1998和1999两年在学生高考期间,接国家环保总局的通知,禁止夜间的任何作业,设立举报电话,组织督查队伍昼夜值班,强化管理,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民欢迎。
  由于上述各块管理多不是长期行为,声环境质量改善成果很难得到巩固。因此1996~1997年,在《吉安市噪声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划定市区东北一块(1.6平方公里)作为噪声达标示范区,进行调查、整顿和规范管理,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但由于有关部门配合不够,协调不够有力,因此所取得的效果有限。要真正有效地改善声环境质量,尚需将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需要更坚强有力的领导协调。

知识出处

吉安市志(1990~2000)

《吉安市志(1990~200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志的情况。其中包括概述、大事记、地理、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经济综述、城乡建设、交通信息、商贸旅游、工业、乡镇企业、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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