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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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志(1990~2000)》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81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分类号: F293.2
页数: 3
页码: 49-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1990年~2000年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情况。
关键词: 吉安市 土地管理 制度改革

内容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发展的产物。1993年以前,吉安市城市土地隐形市场活跃,一些单位和个人利用行政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资本,不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致使国家的土地收益和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吉安市每年流失的国有土地资产在200万元以上。郊区的荒地、荒山、荒坡等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和利用。为了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开发好郊区荒山、荒地、荒坡,增加国家财政的收入,1994年吉安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吉安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吉安市‘荒山、荒坡、荒地、荒林’(以下简称“五荒”)拍卖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担任组长,分管财政和农业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同年3月吉安市人民政府颁发《吉安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办法》、《吉安市国家建设实行统一征地暂行办法》。同年12月15日,首次在兴桥镇罗塘村进行“五荒”使用权有偿拍卖试点,20多公顷荒山、荒坡被拍卖,为村级经济获取土地收益27万元。省委书记毛致用,地委书记王林森,行署专员温新华,地委委员、市委书记刘积福,市长石仲英和全区各县市分管土管工作的县级领导、土管局长观摩了大会。此举开创了吉安地区开发郊区“五荒”资源的先例。吉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从此走上“有流动、有偿、有期限”的“三有”使用轨道。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是年市土地管理局实现土地收益24.72万元,其中上交市财政2.04万元。
  1995年,对使用国有土地的企业和个人采取“了解一户、调查一户、办理一户”的方法,对全市土地转让进行清理和调查,全年共办理土地转让手续18宗。郊区乡(镇)、村认真实施《吉安市拍卖“五荒”土地使用权实施意见》,采取联营、租赁、合股、拍卖等多种形式,开发“五荒”资源,乡(镇)共完成“五荒”拍卖280公顷。1995年土管局实现土地收益17.23万元,其中上交市财政2.2万元。
  1996年8月,吉安市人民政府下发《吉安市土地租赁市场管理办法》,对全市的土地租赁市场和房地产开发用地进行全面清理。全年共清理土地隐形租赁市场门面出租337宗,面积3.78公顷,全年租金592.6万元。按15%比例征收,应收土地收益88.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占63.1%、企业单位占19.8%、个体私营主占17.1%。全市2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共占地9.95公顷。其中办理用地手续的只占58%,对42%尚未办理手续的用地单位,土管局严格按土地法规,要求单位补办有关用地手续。此举规范了土地租赁市场和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行为,促进了土地的统一管理。全年郊区乡(镇) 利用“五荒”开发果园、水塘共391.87公顷。全年共收取土地收益774万元,其中上交市财政617万元。
  1997年7月23日,吉安市城区第一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会议在市政府礼堂举行。市土管局推出下文山路东侧A、B1、B2、C、D五块总面积1.66公顷国有土地公开拍卖。参加拍卖会议的有王荣春、白大贵、周瑞生、王先侯、胡国新等市党政领导。市计委主任刘左青为主持人,土管局局长彭金太为拍卖人,土管局用地科科长李信进为书记员,市公证处派员为公证人。参加公开拍卖的土地开发商近百人。通过激烈竞价,D块土地面积1535平方米,拍卖底价为每公顷1302万元,成交价达每公顷2250万元。B1块土地面积2995平方米,拍卖底价为每公顷1365万元,成交价达到每公顷1372.5万元。此举成功地敲响了吉安市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的第一锤。同年10月11日又举行第二次国有土地公开拍卖,拍卖土地4824平方米。两次共拍卖3块国有土地面积7819平方米,拍卖金额为1299万元。全年完成土地收益1028万元,其中上交财政745.3万元,比上年实际上交市财政增加128万元,增幅为 20.7%。
  1998年,该局遵照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对广场、永叔路、文山路等旧城区实施“成片改造、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战略,根据“控制增量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的精神,对搬迁空置出来的存量国有土地,实行公开拍卖。全年先后对广场和下永叔路的6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拍卖全部成交,成交最高价2757万元/公顷,实现土地收益1587.45万元。
  同年,遵照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不同类型的企业釆取作价入股和租赁方式依法处理国有土地资产”的国有企业改制精神,市土管局先后对堆花酒厂、万向节厂、曲轴连杆厂、电池厂、染织厂、制氧厂的土地评估地价,提出以土地资产作价入股的方案,并帮助企业实施改制。如吉安电池厂原址土地经评估地价后,卖给中国财产保险公司吉安营业部,获取一批资金,用于更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市被单厂以土地资产作价入股,与电池厂合股经营。方案的实施,达到了盘活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增加生产资金,增强企业活力的目的。对实施方案进行改制的企业,市土管局对其变更土地登记,核发土地使用证,建立土地资产明细帐,以清晰产权关系。同年,地产市场管理所,对全市以营利为目的(含生产加工),以计划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调查,并与市财政局下发土地收益核实通知单。12月召开了全市清理整顿土地租赁市场大会。会议对前期与后期的工作进行总结与布置,达到清理隐形租赁市场的目的。1998年全年完成土地收益1750万元,其中上交财政1506万元,比上年增加760.7万元,增幅为48.6%。
  1999年,吉安市继续对永叔路沿江东侧改造。市土管局通过土地公开拍卖、出让等形式盘活土地存量10余公顷,实现土地收益2778万元。市财政将土地收益投入修筑长1830米、宽30米,集防洪与美化为一体的民心工程——堤道合一的赣江西堤和吉州大道。吉安市借地生财,用于建设的良性循环的举措得到广大市民与省土管局和国土资源部的好评。
  同年,吉安市为实现小武汉、大吉安的城市规划,拉大城区框架,修筑赣新大道,改造吉福路。市土管局在建设用地中首次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投标。每公顷土地原基准地价为975万元,经招标投标升值为每公顷1140万元,地价增幅为17%。吉安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又进一步。全年盘活永叔路、文山路、赣新大道等存量国有土地共8.67公顷,实现土地收益1803万元。
  同年,开始对小城镇土地招标、拍卖,把小城镇建设与土地开发相结合,通过盘活集体土地,实行复垦开发与小城镇开发用地相挂钩。市政府垄断规划区内的土地一级市场,通过土地置换、出让、转让、拍卖、联营开发等方式盘活集体土地。天玉镇已完成拆迁占地面积3.63公顷,通过招标、投标获取一定资金,用以平整土地4.20公顷,新修镇区公路3条,改造镇区公路1条。
  1999年,全年实现土地收益2443万元,比上年增加683万元,其中上交市财政2189万元,比上年增加937万元,增幅为62%。
  2000年,市土管局对天玉镇4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320平方米实行公开拍卖,最高成交价为700元/平方米,最低价660元/平方米。天玉镇两年当中以地生财,建设小城镇,使该镇这扇吉安市的北大门以一个初具规模的新型城镇逐渐展现在人们的眼前。

知识出处

吉安市志(1990~2000)

《吉安市志(1990~200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志的情况。其中包括概述、大事记、地理、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经济综述、城乡建设、交通信息、商贸旅游、工业、乡镇企业、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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