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依法行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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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志(1990~2000)》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81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依法行政
分类号: C923
页数: 1
页码: 43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0年到2000年根据实际制定的地方性计生规定和依法行政作出了肯定,同时也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 吉安市 计划生育 依法行政

内容

1991年9月,开始实施《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吉安市计划生育工作步入依法行政的轨道。1992年3月,吉安市出台《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实现“转轨变型”的实施意见》。4月,推行《准孕证》制度。1993年5月、9月,先后成立乡计划生育专业队、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稽查队,并配备交通、通讯等设施。为使计生统计科学、准确,1994年3月,该市设立计生统计工作活动日,9月制定提高计生统计质量的管理办法。同年10月在全市设立计生举报信箱,设置人民法院计生管理执行室。1995年4月,为了提高专业队伍的执法水平,在樟山镇召开全市计生专业队伍建设经验交流会,在天玉镇召开全市计生网络建设经验交流会。1996年9月,出台《吉安市实施<江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细则(暂行)》(简称《细则》),举办学习班,学习《细则》。同年,根据《江西省对违反计划生育的罚款处罚规定》、《江西省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计划生育证工本费标准》等文件,处罚违反计划生育对象。1997年3月,出台《吉安市有关部门配合抓好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5月,出台《吉安市城市计生管理改革办法》。同年8月,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在吉安市检查计生工作,对吉安市根据实际制定的地方性计生规定和依法行政作出了肯定,同时也提出改进建议。1999年统一规范各村(居)委会的计生公开办事栏。2000年1月1日,取消保证金的管理办法。同年6月,接受省计生委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检查。

知识出处

吉安市志(1990~2000)

《吉安市志(1990~2000)》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吉安市志的情况。其中包括概述、大事记、地理、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经济综述、城乡建设、交通信息、商贸旅游、工业、乡镇企业、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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