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水土保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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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493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水土保持
分类号: F426.92
页数: 2
页码: 610-611
摘要: 本章记述了吉安市青原区水土保持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水土流失状况、综合治理、治理成效等。
关键词: 水土保持 吉安市 青原区

内容

2001年,青原区成立区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区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区水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水土保持组织领导、日常工作、审批并监督实施补偿,进行水土流失勘测、普查,编制水土保持规划。
  第一节 水土流失状况
  青原区是江西省中部地区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县(区)之一。据调查,全区土地面积914.62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164.83平方公里(合16483公顷),其中轻度流失5858.87公顷,中度流失6633.2公顷,强度流失3700.93公顷,极强流失52公顷,剧烈流失238公顷,水土流失率18%。按水土流失程度分级标准,轻度、中度、强度、极强、剧烈年平均侵蚀模数分别取1000吨/平方公里、2500吨/平方公里、8000吨/平方公里、15000吨/平方公里、20000吨/平方公里,全区每年流失土壤总量578322吨,按氮、磷、钾含量各占0.1%计,则每年流失氮、磷、钾各578.32吨。
  根据青原区水土流失的类型、强度和主要治理方向,全境水土流失区划为预防保护区、预防监督区、重点治理区。其中预防保护区包括东固畲族乡和富田镇,国土面积459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24.08平方公里;预防监督区包括河东街道和天玉镇,国土面积78.7平方公里,水土流失26.64平方公里;重点治理区包括新圩镇、文陂乡、值夏镇和富滩镇,国土面积376.92平方公里,水土流失115.08平方公里。
  第二节 综合治理
  在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中,青原区实施“生态立区、绿色发展”战略,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方针,遵循资源可持续利用准则,坚持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及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齐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共抓的原则,编制《吉安市青原区水土保持规划意见》、《青原区2009—2011年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青原区富滩项目区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
  实际工作中,青原区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按照谁治理、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充分挖掘社会潜能,形成治理合力。强化预防监督和管护,转变重治理、轻预防的思想,健全水保预防监督体系,依法落实审批权、监督权、收费权。实行了“法律、条例、乡规民约”相结合,治与管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做到谁破坏、谁治理,防止出现新的水土流失。
  至2010年,青原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164公顷,其中建设水平梯田280公顷,营造水保林2264公顷,经济林800公顷,种草70公顷,封禁治理550公顷,其他1200公顷。
  第三节 治理成效
  通过治理,流域内已产生了明显的保水保土效益。据测算,营造水保林、种草、封禁治理等水保措施后可保水1930.9万立方米,保土26.4万吨。
  生态效益:有效地控制了地表径流,减少了河流洪水流量,增加了常年水流量,植被覆盖率达59%,森林覆盖率达64.2%,城区绿化率达37%。
  社会效益:减少了因水土流失造成的洪水泥沙灾害,农业生产得到很大改善。农、林、牧、渔得到较大的发展,用地和产业结构得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经济效益:据测算,年均增产粮食270吨,枝条18345吨,果品4680吨,饲草12150吨。按当年实际价格折算,粮食1200元/吨,枝条150元/吨,果品1000元/吨,饲草120元/吨,合计经济效益总值为921.38万元。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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