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松树采脂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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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46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松树采脂管理
分类号: F326.275.6
页数: 2
页码: 594-595
摘要: 本节记述吉安市青原区境内松树资源丰富,采脂面积4000余公顷。区林业局主要从松脂采集、运输、收购和经营权转让等方面实施管理。
关键词: 青原区 松树采脂 林政管理

内容

境内松树资源丰富,采脂面积4000余公顷。区林业局主要从松脂采集、运输、收购和经营权转让等方面实施管理。
  2001年,区林业局开展湿地松资源调查,召开由松脂生产、运输、加工单位参加座谈会,制订管理办法。
  2003年,区政府出台《青原区松脂采集、运输、收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规定如下:松脂采集必须取得“松脂采集许可证”,采割人员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培训并取得“松脂采割资格证”;明确采脂技术要求;采脂结束须由当地林业工作站检查验收,并出具《松脂割区验收证明》;在区内运输松脂应凭证运输,实行一车一证。
  2004年,对全区范围的国有、集体或个人所有松林,从事松脂采集的单位和个人,松脂生产加工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整治,一是对国道、铁路两旁各50米以内,省道两旁各30米,县道两旁各20米以内的松林,全部停止采脂;二是全部停止全林采脂和违反《江西省松脂采集规程》等违规采脂行为;三是关闭未经批准的文陂甲先、值夏太坪上、天玉桥上3家小型松香加工企业。四是对222名松脂采工造册登记,并进行培训,要求持证上岗。
  2005年,松脂收购、运输全面放开。重点加强松脂采集管理,采取由松林林权所有者或取得松林采脂权者负责日常监督和验收,林业局负责监督抽查的办法进行管理。每年不定期进行检查采脂工人的培训合格证、采脂管理人员的培训合格证、松脂采割的政府批文和采割规程等方面。对不符合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
  2007年,江西省出台《松脂采集技术规程》,松脂采割严格按新出台的《松脂采集技术规程》进行管理。2007年,江西省出台了《松脂采集技术规程》,对采脂胸径、割面负荷、割面长度、侧沟步距与深度、监督检查及松脂的包装、标志、运输、贮存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
  白云山林场松脂采集经营权转让
  2003年,白云山林场将部分湿地松山场采脂权,转让给江西瓯林化工有限公司,转让面积918.59公顷。2007年,将另一块湿地松山场(约8万株)采脂权,承包给江西瓯林化工有限公司。2008年,因冰冻灾害,湿地松受灾非常严重,损失大半。2009年,白云山林场开始公开拍卖山场松脂采割权,规范了国有林场松脂采集经营权转让行为。2009年,拍卖880公顷,起拍价194.4万元,成交价319.4万元;2010年,拍卖266.67公顷,起拍价86.4.4万元,成交价235.8万元;2011年,拍卖360公顷,起拍价111.9万元,成交价390.1万元。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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