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图书馆
吉安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吉安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三节 退耕还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45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退耕还林
分类号:
F326.275.6
页数:
2
页码:
585-586
摘要:
本节记述吉安市青原区家实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人承包的林业政策。同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者提供粮食补助、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
关键词:
青原区
林业
退耕还林
内容
20世纪末,国家实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人承包的林业政策。2003年,启动全区退耕还林工程。至2010年,全区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4315.49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1013.84公顷,荒山荒地造林2234.45公顷,封山育林面积1067.2公顷。退耕还林工程分布在全区9个乡镇(街道)及3个国有林场,95个行政村(社区),惠及退耕农户1.8万余户,6.5万余农民,培育造林6.67公顷以上的大户60户。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应税耕地,自退耕还林之年起,不再征收农业税,同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者提供粮食补助、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即:退耕还林每亩地每年补助粮食150公斤、补助现金20元。补助年限: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生态林补助8年。2007年以前,造林种苗和造林每亩补助50元;2008年起,造林种苗和造林每亩补助100元,封山育林每亩补助70元,同时,退耕还林的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继续对退耕地还林者给予现金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
2003~2010年,中央财政拨付给青原区的退耕还林专项补助资金,共计3165.877万元,其中:粮食补助资金2495.76万元、生活补助资金264.617万元,种苗补助资金313.5万元,封山育林补助资金92万元。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吉安市青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