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全民所有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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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41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全民所有制
分类号: F301.1
页数: 1
页码: 541
摘要: 本节记述吉安市青原区农业土地制度新中国建立至90年代初全民所有制的具体内容的介绍。
关键词: 青原区 农业土地制度 全民所有制

内容

新中国建立后,各地先后兴办了国营农场、林场、垦殖场、农科所、林科所、畜科所、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等。这些单位,均经营着一定数量的国有耕地,其来源主要有:民国时期省农业行政部门在各县开办的一些农、林、牧、渔等试验场的耕地;土改时留下来办县属农、林、牧、渔场的“众田”;1957年干部上山下乡时从集体耕地中征用来办垦殖场的耕地;上山下乡干部开垦的荒地。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滩头林场有耕地20公顷,地区林科所3.6公顷,东固垦殖场55公顷。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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