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税收减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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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40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税收减免
分类号: F812.42
页数: 3
页码: 535-537
摘要: 本节记述了吉安市青原区税收减免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国税税收减免、地税税收减免等。
关键词: 税收减免 吉安市 青原区

内容

国税税收减免
  2007年,区国税局认真落实涉废企业税收政策,4月份对辖区内14户已取得免税资格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涉废税收知识培训。同时,做好福利企业退税管理,依法办理退税2690.3万元;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宣布全部失效或废止文件14件,部分条文失效或废止文件2件;落实“两个减负”,对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或提供验审的各类表、证、单、书进行清理简化;制定并完善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及时补充调整人员岗位职责公示栏、工作去向牌和办税服务承诺内容,通过内部办公网发布政务公开信息443条,依托办税服务厅发布税法公告、税额核定、违章处罚、行政许可等政务公开信息六百五十余条;规范许可行为。是年收到税务行政许可申请186项,其中受理157项,准予许可157项。
  2008年,区国税局共办理增值税减免税100户,其中减免企业所得税7户(农产品自产自销),减免增值税93户(资源综合利用企业4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16户);落实残疾人员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确保福利企业退税准确、合法,全年共计退税二百七十余万元;对区局所辖涉废企业进行免税资格审查,加强对企业的培训,落实好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及增值税起征点政策,为下岗再就业人员办理税务登记证件211户,免收登记证工本费6220元,免征增值税3.5万元,对未达起征点个体户经营业户548户免征增值税160万元;推行“阳光”政务、执法公示制度,健全和完善办税窗口,将办税条件、依据、程序、职责、纪律、结果予以公开,做到税法透明、税务公开,有效监督税收执法权,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2009年,区国税局规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5户,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6户,对认定、转正和取消的事项及时制订文书予以公布。并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为出口企业作好出口退税预审,及时为单证不全企业办理延期申报;同时加强对新办企业的政策宣传,减少出口退税风险;加强对粮食销售,饲料生产、销售,农资、农药销售和综合产品利用先征后退类企业免税资格的审查和审批,对不符合资格的纳税人取消其免税资格;严格对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审核,全年共计退税455万元。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所得税管理,统一调整了区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897.54万元,其中青原区农村信用联社免征企业所得税695.31万元,江西金苹果实业有限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202.23万元。
  地税税收减免
  2002年6月,区地税局对被列为全省重点检查对象的河东贸易广场的税收秩序进行专项检查,并接受省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抽查。同年7月,青原区遭遇50年不遇的洪灾,受灾严重,区局根据规定及时为受灾纳税人办理减免地方税事项,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003年5月,青原区非典疫情区。区地税局为纳税人减免地方税收10万元。全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地方税收合计25.15万元。
  2004年,制定《地方税收优惠管理办法》,成立减免税审核领导小组,落实下岗再就业、未达起征点、军队专业干部、随军家属及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等各项优惠政策,全年共减免地方税收139万元。
  2005年,经审批认定113户下岗再就业个体户享受优惠政策,全年共减免税款181.34万元。
  2006年,每月对下岗优惠户进行梳理,对优惠到期户,及时取消认定,恢复征管。全年新增下岗优惠户64户,下岗优惠减免税款达133万元,未达起征点减免税款29.49万元。
  2007年,区地税局通过对下岗再就业优惠年检的287户业主进行资料审核,对资料不符的、到期的、关闭的、业主不详的业户实行下岗优惠的取缔,共计取消了108户下岗户。
  2008年,区地税局为全区因冰冻灾害共减免各类地方税收16.17万元。受理4户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申请,经实地调查和减免税领导小组审批,共免征新圩粮管所、梅林直属粮库、富田粮管所、富滩粮管所城镇土地使用税226099.2元,房产税27717.86元。
  2009年,成立了青原区地方税务局涉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领导小组,对区地税局实施的涉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实行《江西省地税局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12条》,惠及返乡农民工5196人;根据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规定,免征青原区东固综合垦殖场林场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67887.52万元;经审批,免征梅林直属粮库2009年度土地使用税81499.2元,房产税9492元。
  2010年,区地税局全年减免地方税收共计1151.72万元,惠及纳税人1125户。新增下岗优惠户23户,减免税务登记工本费460元,下岗优惠减免税款31.18万元;3月,开始实施个人所得税赢利点政策,涉及未达盈利点纳税人1414人,共减免个人所得税57.92万元;未达起征点减免税款90.23万元;规范二手房交易,建立二手房交易信息的采集和减免税台账制度,全年二手房转让共减免地方税收542.92万元,涉及纳税户305人。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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