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征收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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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4032002022000140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征收管理
分类号: F812.42
页数: 6
页码: 530-53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吉安市青原区税务征收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国税征收、地税征收、税务登记、税收票证管理等。
关键词: 征收管理 吉安市 青原区 税务

内容

国税征收
  2001年1月1日,印发《青原区国家税务局“蓝、白、黄”三色申报管理办法》,在全区国有集体企业实行“蓝、白、黄”三色申报。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定期定额”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全区“双定户”实行局、股两级监控。4月,制定《青原区纳税信誉等级制度实施方案》,在全区企业纳税户中推行纳税信誉等级制度。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在全区开始实施。5月28日,青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吉青府办字〔2001〕52号文批转区国税局呈报的《吉安市青原区建筑材料增值税控管实施办法》在全区执行,具体时间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6月5日,印发《加强个体私营业户建账建制管理的补充通知》,要求个体私营业户建账面达15%以上。全区建账户180户,基中复式记账18户。8月16日,印发税收《主要业务操作规程》和《征管资料归集办法》。9月10日,转发市国税局《关于加强对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通知》。
  2002年1月1日起,对全区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青原区范围内涉外企业税收管辖权上划吉安市国家税务局管理。2月3日,以青国税发〔2002〕7号文要求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的税收政策。3月4日,以青国税发〔2002〕19号文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5月8日,下发关于开展集贸市场税收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通知,部署落实国务院七部委联合开展的集贸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工作。7月23日,以青国税发〔2002〕76号文转发《吉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吉安市国家税务局粮食经营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0月31日,以青国税发〔2002〕111号文转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11月12日,以青国税发〔2002〕114号转发《吉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吉安市废旧物资经营(加工)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面加强废旧物质经营(加工)企业管理。
  2003年1月17日,以青国税发〔2003〕3号文转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生猪增值税定额征收标准的通知》。2月8日,以青国税发〔2003〕7号文转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3月18日,以青国税发〔2003〕18号文决定,从4月1日起全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集中归口城区分局管理,实行集中专业化管理。5月10日,印发《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国税发〔2003〕36号),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月21日,以青国税发〔2003〕39号文转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落实上级国税机关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税收政策。10月,部署推广“双定户”人机定税。11月,部署落实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工作。12月29日,制定《青原区国家税务局电话语音申报考核办法》(青国税发〔2003〕89号)。
  2004年3月,印发《青原区国税局企业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等三项征管质量考核办法》,全面加强税收征管质量考核。7月,以青国税发〔2004〕31号文下发《关于印发〈青原区国税局多元化电子申报系统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区局以青国税发〔2004〕32号文下发《关于印发〈青原区国税局涉税审核审批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12月,区局以青国税发〔2004〕48号文批复,同意青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底可暂免企业所得税。
  2005年1月,印发《青原区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办法》、《青原区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青原区国家税务局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管理制度》、《青原区国家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考核办法》等税收管理、行政管理制度,推行精细化管理。4月,区局印发《纳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纳税评估工作制度》、《纳税评估考核办法》,部署推行纳税评估工作。7月1日起,按江西省国税局再次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对销售货物月销售额未达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月销售额未达3000元,按次纳税每次未达200元的,给予免征增值税。11月,以青国税发〔2005〕47号文转发省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员规范(试行)的通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2006年,青原区国税局将所得税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按照“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方针,开展所得税纳税户户源清理。按照《青原区国税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所得税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六账一册”,并进一步明确了所得税核定征收方法步骤和程序。制订《青原区国税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对所辖110户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企业和核定征收企业,按纳税方式分为就地纳税企业和汇总纳税企业,按税源大小分为重点税源企业和一般税源企业,按注册类型分为内资纳税企业和外资纳税企业,按行业性质分为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民办学校)及房地产开发企业。9月份,按市局部署,对吉安贸易广场开发有限公司2005年纳税情况进行了涉外税务审计工作。
  2007年8月14日,在河东贸易广场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被市局行业税负预警通报及连续三个月零、负申报的企业召开“述”税会。2007年11月11日,在吉安贸易广场召开了青原区国税个体护税协税协会筹备会第一次会议,与会者主要有国税部门干部、当地纳税大户、各行业纳税户代表及贸易广场各街长等。
  2008年,强化一般纳税人管理。对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交申请资料严格审核并提交区局每月业务例会进行决议通过。是年,区局以青国税发〔2008〕31号文决定:免征青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9月10日,区局以青国税发〔2008〕77号下发《青原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按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总结整改、迎接检查四个阶段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
  2010年,邀请区政协、区人大财经办、区政府法制办、区检察院反渎局等各界代表和十位来自吉安贸易广场不同行业和不同地段的个体纳税户代表,开展税负调整听证,推行“阳光”办税,通过税负调整听证会,按户均30%幅度提高了青原区个体双定户税负水平,贸易广场个体工商户税收收入也由组建时的年纳税六十余万元上升到2010年的六百余万元。同时,对各专管员管户数、征税户数、征税金额、纳税人经营行业等情况详细登记造册;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对贸易广场周边个体税收进行重点整治。2010年,全区未达起征点比例为27.57%,城区未达起征点比例为25.36%,均为全市最低,并且两比例连续4年保持全市最低。此外,先后开展了免税行业、汽车零售企业、涉废企业和增值税滞留票专项核查、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及其他低税负企业等专项评估工作,全年共评估税款834万元。
  地税征收
  2001年3月,建立健全了基层建设达标征管考核体系、发票管理等多项制度,制定了一系列单项征管办法。
  2003年3月,制定《青原区地税局征管工作制度》,内容包括税务登记管理、停歇业管理、非正常户管理、双定户税负评定、征收方式的认定、征管资料的管理等税收征管业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同时,还制定了有奖发票管理办法,并于同年7月实施。5月份,制定了《纳税人“简易申报”、“减并征期”管理暂行办法》和《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9月,开始推行多元化纳税申报,实行邮寄申报试点工作。11月,改进车辆税收征管办法,与区稽查征费所签订委托代征车辆税收协议。并于12月正式施行。
  2004年元月,实行稽征所代征运输业税收,促使货物运输业纳税人认定和管理工作步入了正轨。是年3月,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窗式”服务,率先在全市地税系统推行节假日“轮班制”和预约服务,在农村实行“一站式”服务。是年6月完成税源普查工作,普查业户1543户,内资企业140户,营业税383户,临时经营户1036户(含车辆和门面租赁),预测年税款1661.24万元。此项工作为当年征管业务软件上线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年12月,实现税源户籍管理,建立了税源分布网络和税源户籍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沙石、片石资源税、货运业税收四方(公安、工商、国税、地税)联席会议制度。片石资源税按炸药用量来确定其开采量,从而确定其应纳资源税税收。积极落实地税信息化专项建设资金40万元,完成机房建设并开通了市地税系统局域网。
  2005年9月,贸易广场近六百余户纳税户实行银行批量扣税,批扣成功率95%以上,全区逐步建立起了以银行网点申报为主,直接申报、邮寄申报、电子申报、简易申报、简并征期为辅的多元化申报格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方便广大纳税人。是年9月21日,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流程化管理、绩效管理等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和方法。编写了规范化管理手册,《作业指导书》14个,《表证单书》32个,《职位说明书》108个,编写出了规范化管理体系F类文本,规范简并了表、证、单、书等资料,提升地税管理质量和水平。制定了《青原区地税局软件推广工作方案》等八个文件和制度,保障上线工作协调有序地开展。
  2006年,青原区地税局全面推行电脑定税管理,依托GIS户籍管理系统强化对纳税人的跟踪管理。对年纳税额在1万元以上的企业,尤其是规模较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项目采取分户定责、跟踪管理制度。并对全区95户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补税款一千一百四十余万元,滞纳金4.1万元,同比增长81.9%。
  2007年9月1日,银税POS机在区局办税服务大厅正式启用。将占全区全年税源82%的162户固定重点纳税户,作为重点税源纳入区局的监控。成立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源管理小组,对房地产业、建筑业实行栋号管理,完善重点工程重点跟踪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对房地产企业、建筑安装、交通运输、旅游业等税收专项检查,健全发票管理机制,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违规使用发票等行为,规范了青原山、渼陂等旅游景点的发票使用管理;制定和完善《税收管理员绩效管理员工作手册》、《青原区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日常巡查巡管实施办法》,加大税收管理员工作绩效的考核和巡查巡管力度的考核。全局通过巡查巡管,共清查漏征漏管户共六百九十余户,并对办理税务登记后逾期长期一直未进行税种鉴定的122户、未作税负核定177户漏征户进行了通报和责任追究,限期进行了清理。对应进行下岗再就业优惠年检的287户业主进行资料审核,对资料不符的、到期的、关闭的、业主不详的业户实行下岗优惠的取缔,共计取消了108户下岗户。
  2008年,对辖区内十多家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的各大项目实行栋号台账登记跟踪管理和企业约谈制度,共组织地方税收入库1863.2万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安、电信、移动、烟草、电力、二手房转让者、门面出租者、体育、福利彩票获奖者、营销员,证券交易高收人群的个税宣传和辅导,并建立了纳税人的“一户式”档案,共完成95户个税申报,入库税款10.15万元。同年,与区财政局、房屋交易所、银行等部门成立联合办公室,制定《吉安市中心城区个人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上报市相关部门确定了青原区二手房交易的最低计税价格。对车籍在青原区的车辆开展车船税调查,获得每年80万元的车船税税款。
  2009年,对国地共管户进行税负比对调查,对涉及新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的企业理顺关系。结合纳税评估,对历年的房地产、建筑业、重点项目以及工业园区企业的建筑进行清理,共补征税款654万元。各基层分局分别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清查,共清理出漏网征漏网户397户。其中仅贸易广场外围就清理漏征漏管户270户,各乡镇127户。
  2010年,对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房地产纳税户全部进行项目登记,强化税源监控。建立重点税源动态分析台账,加强对在建项目的跟踪管理,与区会计中心协调,对每一笔付款实行先扣缴税款再付款等措施。制定纳税评估办法,将房地产、建筑安装、工业园区等企业作为纳税评估重点,加大监控和辅导力度,完善纳税评估体系和规范文本和案例,全年完成高质量纳税评估户数36户,评估税款107万元。
  税务登记
  1986年,国务院发布《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以法规形式对税务登记重新作了规定。税务部门将对纳税人开业、变更、停业、复业等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列入法定管理制度。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姓名及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号码;住所、经营地点;经营性质;企业形式、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账号;生产经营期限、从业人数等。
  2004年2月,区工商局、区工商局、区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共享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信息定期交换制度。2010年6月,青原区国税局和青原区地税局召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会议,落实吉安市国、地税出台《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实施方案》相关工作,就区国、地税实现统一受理税务登记、统一税务登记代码、统一税务登记证件、统一税务登记表式、统一使用税务登记印章、统一税务登记收费工作进行协调和部署。
  国税登记1995年后,国税税务登记工作全部进入微机管理,实行代码制度,编制识别号由15位数码组成。2000年,随着居民身份证号码升位,个体纳税户识别号相应改为18位码。
  2000年底,区国税办理税务登记共813户,其中企业26户,个体787户,企业中一般纳税人企业9户,小规模纳税人企业17户。至2010年6月底,区国税在册税务登记共1976户,其中,企业322户,个体1654户,企业中一般纳税人企业162户,小规模纳税人企业160户。
  地税登记2001年,区地税局对区内749户个体工商户、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地方税务登记。其中企业50户,个体工商户650户,行政事业单位49户。
  2005年,根据省局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全省地税系统将税务登记、征收管理等工作纳入计算机管理,统一8位数的纳税人管理码,统一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由6位数的行政区位代码加上9位数的组织机构代码总共15位数组成,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识别号由18位的法人身份证号码组成。同时对纳税户自有、承租、出租的土地、房产以及车辆进行登记。
  2006年,依托征管系统的信息化和登记信息定期交换制度,区地税局共办理税务登记1572户,比2001年增加823户,增长109.88%。
  税收票证管理
  国税票证管理 2001年7月30日,区国税局组成9个检查组,统一时间,全面封存对内领用的税收票证,进行全面检查,换发税收票证结报手册。10月1日,印发《关于违反税收票证管理的处罚规定》,组织5个检查小组分赴各税务所对税收票证进行清查盘点。2002年7月5日,区国税局通报表彰谌佩珍不惧洪魔威胁勇保税收票证安全的先进事迹。12月13日,在吉安贸易广场举行发票摇奖活动。2003年5月23日,全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实现防伪税控覆盖,从5月24日起,一般纳税人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停止开具手写版专用发票。2004年5月,与区公安局、区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在青原区开展打击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和制售假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决定从5月至10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和制售假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2005年1月,安装运行代开专用发票软件,从2005年1月1日起,取消了手工版专用发票代开,代开专用发票全部纳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并将代开发票数据纳入增值税管理系统。2005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江西省粮食收购统一发票》和《江西省粮食销售统一发票》。
  地税票证管理 2007年9月,区地税局成立检查组,开展对辖区房地产企业、建筑安装、交通运输、旅游业等税收专项检查,健全发票管理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违规使用发票等行为,规范了青原山、渼陂等旅游景点的发票使用管理。
  2008年,区地税局严格门市开票手续和要求,全年门市发票零散税收共入库约67万元;推广有奖发票的使用,并对辖区内个体户填开式老款发票进行全面清理,累计清理入库税款3万余元。
  2009年6月,加大对发票领、用、销环节的查处力度,对超期未销、借票、改票的情况进行处罚。
  税务信息管理
  国税信息管理 2001年7月1日,区国税局金税工程正式运行,税收信息化建设迈出大步,标志着一个集金税工程广域网、税收征管局域网、办公自动化对等网,三网合一、功能齐全、覆盖全局的综合性网络建成,计算机网络覆盖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计划统计等征管环节。2001年金税工程纳税户档案信息采集率、专用发票存根联采集率、抵扣联采集率均达100%,并列全国第一;6月,印发《青原区银行网点申报纳税实施方案》,在全区推行多元化申报纳税征管改革,构建电子化征管平台。2003年5月,正式通过公文处理系统(ODPS)运行电子公文;7月1日,“三改一推”综合改革到位,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英文缩写CTAIS)正式上线运行,标志着青原国税系统初步构建起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现代税收征管模式;是年,金税工程纳税户档案信息采集率、专用发票存根联采集率、抵扣联采集率均达100%,并列全国第一。2004年,金税工程纳税户档案信息采集率、专用发票存根联采集率、抵扣联采集率均达100%,并列全国第一。从2005年1月1日起,取消了手工版专用发票代开,代开专用发票全部纳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并将代开发票数据纳入增值税管理系统。同时,安装运行代开专用发票软件,同年6月1日,如期完成综合征管系统、防伪税控系统、出口退税系统三大主体应用软件的数据整合,成功实现三大系统整合上线运行,实现了三大应用软件网络连接及数据的实时传输和信息反馈。是年11月,综合征管软件V2.0版上线工作。2006年4月,区局决定加强区局网站建设,使网站建设制度化,形成有效机制。2008年1月1日,省局集中版《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成功上线运行;10月15日,区局以青国税发〔2008〕87号文印发《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方案》,同日举办《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培训班,七十余户防伪税控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员参加培训。
  地税信息管理 2001~2004年,区地税局使用手工开票。2005年6月1日,区地税局开始进行全区地税信息采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户的户籍信息、税源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登记,为江西省地税系统征管软件上线做准备;是年8月,全省地税系统征管软件正式在区地税局上线运行。征管业务系统集管理服务、申报征收、票证管理、发票管理、税收会统、综合查询于一体,实现手工操作电脑化、业务处理流程化、岗位职责明晰化。2006年3月,区地税局正式开始使用政务通软件,实现市区两级政务联网。2007年1月18日,数据仓库一期项目在区地税系统上线试运行成功;4月,征管业务系统稽查和法规模块成功上线,实现了稽查办案网上进行,法规信息全省共享;7月15日,新版发票管理模块全面推广使用,新模块实现了发票稽核、发票防伪布奖、二次摇奖等功能;8月15日,市地税局制定了《吉安市地税系统POS机刷卡缴税项目实施方案》,区地税局被选为第一批上线试点单位,并在全区推广应用,纳税人使用任何一家银行发行的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即可完成缴税,改变了纳税人携带现金上门缴税的现状。2009年3月,推广使用以提升税收管理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目标的税收管理员平台;7月,区地税局推广应用省局开发的“江西地税管理信息系统高端查询”,共计11大模块87个功能点,方便了征管业务数据的查询及统计;11月15日,全省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即全省地税系统OA办公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提升了区地税行政办公效能;是年11月以后,网上申报系统在区地税全面推广运行,区地税局在河东范围内首先进行网上办税业务推广工作,实现了纳税人网上即时、安全缴款并划入国库。全区住宿餐饮等纯营业户基本实行参数定税。

知识出处

吉安市青原区志

《吉安市青原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从建置区划、自然环境、自然资源、人口氏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邮政通信等方面记述了青原区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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